双承诺双诚信方案

上传人:cn****1 文档编号:498673812 上传时间:2023-08-16 格式:DOC 页数:24 大小:29.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双承诺双诚信方案_第1页
第1页 / 共24页
双承诺双诚信方案_第2页
第2页 / 共24页
双承诺双诚信方案_第3页
第3页 / 共24页
双承诺双诚信方案_第4页
第4页 / 共24页
双承诺双诚信方案_第5页
第5页 / 共24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双承诺双诚信方案》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双承诺双诚信方案(24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双承诺、双诚信方案1 “双诚信、双承诺”活动实施方案 为适应新时期政府职能转变和人口计生工作的特点、满足广大育龄群众不断增长的需求、认真贯彻落实好国家、省人口计生委关于诚信计生工作的要求,创新人口计生服务管理模式,积极探索行政管理和基层群众自治紧密结合的工作新机制,为人口计生工作奠定良好的群众基础,有力促进“双降”工作目标的实现,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相关规定和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全面推进诚信计生工作的通知、省人口计生委关于XX省全面推进诚信计生工作实施方案要求,以“守信受益、失信受制”为原则,通过村(居)民自治公约,以村

2、(居)向群众承诺和群众向村(居)承诺的“双诚信、双承诺”方式,构建政府诚信、群众互信、个人守信的诚信计生工作模式,把国家各项惠民政策、公共服务和计划生育奖励优惠优待、与群众履行计划生育义务有机结合,实现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的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推动基层文明执法活动的深入开展,进一步提升人口计生工作水平,为实现全州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创造更加相宜的人口环境。 二、目标要求 将“双诚信、双承诺”活动作为进一步提升人口计生部门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和水平的重要举措,勇于实践,不断探索,逐步建立起一套行之有效的诚信计生工作机制。采取分步实施、重点指导、及示范带动、全面

3、推进的方式进行。 1、20XX年5月底前,各县、市分别选定2个(凯里经济开发区一个)群众基础好、村干组织协调能力强,已基本实现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的省州先进村开展“双诚信、双承诺”试点工作。有条件的县(市)可提前全面推开。 2、20XX年7月底前总结试点经验;在此基础上,20XX年8月起全面推开,20XX年为巩固成效年;20XX年为提升水平年。 三、活动内容 (一)双向承诺,双向诚信。村(居)向群众承诺内容为:在群众发展生产、脱贫致富,生产、生活、就医、就学、保障等方面提供全力扶持和帮助,公开、公平、公正地落实惠民政策、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和优质服务。群众向村(居)承诺内容为:自觉执行计划生育政策

4、,履行计划生育义务,按政策生育,主动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按时参加妇检,自觉接受监督和管理。承诺的目标人群为: 1、生育重点对象; 2、生育未交清社会抚养费家庭; 3、已婚育龄夫妇“三代”人员(财产代管人,土地代耕人,孩子代养人)家庭; 4、在育龄期且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家庭; 5、出租房屋的家庭; 6、其他有必要签订的家庭。 (二)相互守信,相互监督。以村(居)民自治公约为依据, 通过签订诚信计生承诺书,约定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权力和义务,共同履约,互守诚信,互相监督。村(居)不履行承诺,参加承诺的家庭有权向上级反映;上级党委、政府要进行调查核实,督促村(居)兑现承诺;不兑现承诺的,对相关干部进

5、行处理。群众违反承诺的记入其诚信计生信用记录,并视为自动放弃享受计生优先优惠优待政策,作为有关部门和机构为其办理有关手续和事项的重要依据。 (三)信息共享,部门联动。按“一处守信、处处受益,一处失信、处处受制”的原则,建立诚信计生信用基础数据,在相关部门之间实现共享。公安、人社、教育、卫生、民政、住建、国土、林业、工商、扶贫、农委、政务中心、药监、金融、人口计生、计生协等部门在落实有关政策和提供服务时,须由村(居)出具履约证明,乡镇验证核实,方可办理。相关部门同时须查询当事人诚信计生信用记录,与乡镇验证的情况相符合,诚信履约的给予优先优惠优待;没有履行承诺的,督促其履行承诺后给予办理。诚信计生

6、信用记录纳入各部门经营、信贷等信用记录管理,形成综合治理工作格局。 牵头领导:杨华昌、刘晓春 责任部门。公安、人社、教育、卫生、民政、住建、国土、林业、工商、扶贫、农委、广电、政务中心、药监、人民银行、人口计生、计划生育协会。 四、组织实施 (一)20XX年3月至4月底前,制定方案,宣传发动。县、乡、村都要深入调查研究,结合县情、乡情、村情,组织对拟参加诚信承诺的对象进行调查摸底,建立健全基础数据档案,制定能管用、可操作的实施方案。各部门也要根据部门工作制定参与和配合诚信计生工作的实施意见,确保信用信息发挥作用。试点村召开村组各种会议,向群众进行全面宣传,公布承诺事项,征求群众意见建议,动员群

7、众广泛参与,形成良好工作氛围。 (二)20XX年5月组织实施。按照国家各项惠民政策和计划生育奖励扶助、优先优惠、优质服务和本乡、本村最大限度能提供的帮助和扶持事项,确定承诺内容和违约责任;根据计划生育的要求确定群众承诺内容和违约责任,在充分沟通的基础上制定诚信计生双向承诺书,组织试点村目标人群签订诚信计生双向承诺书。 (三)20XX年7月,总结试点经验。先由各县(市、区)总结本地试点工作经验,并将书面材料上报州人口计生“双诚信、双承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再由州人口计生“双诚信、双承诺”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县(市、区)开展“双诚信、双承诺”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并将“双诚信、双承诺”工作列入州对县(市

8、、区)人口计生年度考核内容之一。 (四)20XX年8月12月,全面推行。要求各县(市、区)推行人口计生“双诚信、双承诺”工作的村(居)达80%以上。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州成立推进人口计生“双诚信、双承诺”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联络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州计划生育协会,负责统筹、协调、督促落实相关工作。各县(市、区)也要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督促和指导,确保落到实处。州直各相关部门要予以支持和配合,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 (二)加强宣传发动。通过进村入户进行“一对 一、面对面”的宣传动员,讲清政策要求,利害关系,让群众充分理解诚信计生承诺的目的

9、、内容、意义和各种优惠保障,提高参与的积极性和履约的自觉性,逐户签订承诺书。 (三)完善承诺内容。村(居)承诺内容要结合实际,有针对性、有吸引力,既能最大满足群众愿望,但又要力所能及、量力而行、能够保证持续履行的。 (四)抓好部门联动。要制定部门联动的工作措施和考核奖惩规定,确保各部门在办理事务和提供服务时,必须查验乡、村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书,查询个人计划生育信用记录,形成齐抓共管格局,强化群众履约的外部制约力量。各职能部门要充分发挥作用,落实利益导向政策,拓宽普惠内容,为利益导向向诚信计生户倾斜提供政策保障。同时要利用诚信计生信用记录督促履行承诺,落实个案责任到人,共同助推工作开展。 (五)

10、保证工作经费。诚信计生双向承诺工作是基层服务管理机制的改革创新,需要做大量的宣传发动、调查摸底、建立档 案、软件开发等工作,各级各部门必须保障必要的工作经费,保证工作正常有序推进。 (六)抓好督促检查。充分发挥村(居)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依托村(居)两委干部、党员、计生协会会员,做好组织动员和落实工作;联系帮扶村的有关部门和领导要加强对此项工作的指导和督促,纳入联系帮扶的重要内容之一;乡级主要领导负主要责任,精心组织实施,强化督促落实;各级干部、特别是基层一线的干部要加强对村级工作的指导和增强为群众服务的意识,使群众积极主动的“承诺”、政府的诚信确保落到实处。县(市、区)要加强督查指导,坚决杜

11、绝“走过场、做形式”。州人口计生委、计生协要加强对诚信计生双向承诺工作的督查和考核,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特别是试点工作期间要加大指导力度,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第二篇:双诚信、双承诺协议书1村“双诚信、双承诺” 协议书 甲方:_村民委员会见证方:_村计划生育协会 乙方:_村_组 姓名:男_身份证号_签名 女_身份证号_签名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XX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黔党发20XX13号、毕地党发(20XX)25号,以及金党发20XX4号文件等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

12、规定及本村计划生育村规民约、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章程,结合我村实际,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本协议,望共同遵守。 一、甲方承诺内容 1、认真宣传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的计划生育方针、政策,及时向乙方宣传计划生育工作与服务的内容、要求和程序等。在社会待遇、经济政策、开发扶贫、农业发展、产业结构调整、社会保障、政策扶持、项目扶持、普惠政策、提供优质服务等方面给予优先、优惠、优待。特别是按规定为“两户”落实有关优惠、特惠政策,帮助、扶持其发展生产,增加收入。 2、按照国家政策和有关规定,及时为育龄群众办理相关证件,因故不能办理的,应向乙方说明理由。窗口单位对计生“两户”设绿色通道。 3、组织乙方在孩子出生后90天

13、内落实安全可靠的避孕节(绝)育措施;提供环情、孕情、保健咨询与服务;提供产后和术后随访服务;进行病残儿、节(绝)育手术后遗症和并发症鉴定提供咨询服务;每两年至少为乙方提供一次全面的妇科病检查,随时提供政策法律、生殖健康、优生优育等咨询服务。 5、有权向上级组织和主管部门提供乙方违规、违约的事实,协助上级机关按政策规定对乙方进行处理。 6、符合政策生育的两户,自男女双方年满50周岁起,由县财政给予每人每月50元奖励,直至亡故。对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在及时期内自愿落实以女扎为主的绝育措施的,一次性奖励500元。从20XX年1月1日起,符合政策内二孩生育条件、自愿放弃二孩生育且办理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14、的,独子户奖励由20XX元提高到3000元,独女户奖励由4000元提高到6000元。独生子女保健费提高到每月10元。对独生子女户或二女绝育户女孩考生参加中考的,享受加10分照顾。事业、企业单位招考工作人员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独生子女户或二女结扎户子女。独女户父母年满60周岁,免费进入本乡老年公寓由政府供养。独子户、二女绝育户父母给予适当生活补贴。公办医疗机构对两户父母及子女免收普通挂号费,二女绝育户和实行晚婚晚育的独生子女户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大病报销比例同等条件下提高20%。参加养老保险的夫妻双方,缴纳养老保险费时由县财政补贴30%。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或死亡的家庭,符合国家独生子女伤

15、残死亡家庭特别扶助制度规定条件的,独生子女死亡后未再生育或合法收养子女的夫妻,年满49周岁后,由政府给予每人每月不低于100元的扶助金,直至亡故;独生子女伤残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夫妻,由政府给予每人每月不低于80元的扶助金,直至亡故或子女康复。民政部门在发放社会救济金时,对生活困难的独生子女户和二女绝育户给予优先照顾,属于低保户的,低保金加发20%。 7、其他未说明的以黔党发(20XX)13号、毕党发(20XX)25号、金党发(20XX)4号文件以相关政策、法律法规、文件为准。 二、乙方承诺内容 1、乙方政策内怀孕未经批准擅自人工流、引产的,按照XX省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规定处理,溺弃女婴和歧视生育女婴的妇女的,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要关心下一代,关怀老人。 2、对违法生育家庭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国内外标准规范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