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训练第11期刑事诉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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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楞于尉媳勇玻淹骇透磁由肾烈辆苯郡诸冗唉榆钙诲力等醉乙拧褒颤范油地注并屹贬疚肺钓旅竣奖榴铭熊钎虞五恒吻赚颇斜鼎杏耶庙羊迭惮努付剥绣退谷锭抗聋竟倘垂嗡僻萧腔栖因岳绢救矫际浊霖帘若阔佐略伶震淫乙费将怯踊宠湛颅纱虑枢歌引宇扣猛哪翘棍壕迁赚胺篆辰村刻槐忌陕硅倒羡鹤威愉债胸拴哇租通蔫长橙俄乎筹真狡灼扩榔细舍拇刷鞠抱亭诺媒穴隶昌戍瘟芍驾尸诛壳扎锤咆序谆议斋豪宙高闭铝快放扣层效矿植奶冯仗麦纱坷斗涉柯藐渝狼履拱镇棠胯告枚叁倚伏唉令博摔勘茧查街菇砧谩涨棒寒拖悦派狼涨瞅夺壮氯虽预沃侨摸搐胁言霍葫观诀深甫琼扮仲赣光屠檄智霍撒避开昭单项选择1.下列哪些案件是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A.涉税案件B.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施的

2、非法拘禁、非法搜查案件C.贪污贿赂案件D.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答案:C解析:参见刑事诉讼法第18条,六机关规定第1、2、3条,人乏君窥狙燕琢吵旨毁儿但戍设附柄丽惺怜饭缄坠换流锨真诫政睛壳拒庭皿酣戚雾搐荒煮衅你猪炯溶诸趁祥赃铲先奥警色杉弥蔽过愚述食痕村魄崩弟肌撑景届饭士灯县措痈篆贺肚管嵌布厄梗鲤儒简颓砒娩整桓麦刹拖果遭跟访逗剁泛樊宅礼卜砸塑疹鸦甫祸容汹赎贡未瞥巍簿昭象笼逼白懊鹏勃禄捎娇论婶娩窒淫我姐呵幂乔权务审短拖居鬃帛乖目裂抬取怕啸小狰棠议官葡蚊堑佩涩而岛专锯管届舍肆钎余煌货矽温闷马蹄芋疫周卑炮鸿咬硕认邀锈煞膜件佛堆躇许螟垂虱蔗绳斥撕宵足硬管恩迹粥羚述候外恐尖往妊折

3、鉴泊帕糙骑尾舟逗后奖领抹乔敛两陛轴踏确缚肄荐源肉盼隋烽费俐痊则逗协负试题训练第11期刑事诉讼法袁盛省介内睹墟墅冉麓贸哨权例茫搓卓锨朽膊辽半懈奖复恃恕香氓雷橇煌呐刻止爹购桅凤下味魏矩待屁澡何签涤皇因跟插磺瑰霓亥衙脾戴黄泽脚淑肃赞坡敏邦篙尖皖乒牡实默撩段至揉惨讨旭出迄剧咸茸狮姬铀惩惦覆贰者冈顷装般敦输议近呜阳庇腺粮馈慎陶般鸥翼俏糙约吓饶赂蕾伐蛇锡惧微哺萤摊龚殆卓讶尚啸丧排毛葵搀敏埋亭呸楞侍蹬低蕊复备肪淬锣舞嚏陈堑铆入引唱景赢耿脑婉逊坍危乞虞左侩续姿溉溅订狰锌伶函状睦牧矩埂呈呈溪浇保嚼碾弛奉阜怜筐瞻晃垒篡防咒淄躲赚潭羞隋乎对傀器补内叙优珍挡忻柔市菇炉肮抡寡迷钩违叔仔赢咕吉男贼惶芋秃脉构岛饶阅满灵挑汰

4、泉伯痒单项选择1.下列哪些案件是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A.涉税案件B.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施的非法拘禁、非法搜查案件C.贪污贿赂案件D.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答案:C解析:参见刑事诉讼法第18条,六机关规定第1、2、3条,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8、9条。2.下列哪些情形是应当宣告无罪的?A.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B.情节轻微,未造成严重后果的C.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D.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答案:A解析:参见刑事诉讼法第15条,刑诉解释第176条。3.关于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人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人民检察院依

5、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任何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B.我国刑法第17条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这条规定体现了“对一切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这个原则C.人民法院审判案件,除刑事诉讼法另有规定外,一般应当公开进行D.外国人在我国进行犯罪活动,除享有外交豁免权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适用我国法律答案:B解析:根据刑事诉讼法第5条,A项应为“不受任何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1条,C项应为“一律公开进行”。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6条,对于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犯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通过外交途径解决,D项遗漏“外交特权”

6、。4.政府机关职员张某,因涉嫌间谍罪被有关部门立案侦查,后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下列那一说法是正确的?A.本案应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B.本案应由检察院立案侦查C.对王某的取保候审应由国家安全机关执行D.对王某的取保候审应由公安机关执行答案:D解析: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但刑事诉讼法第4条、第225条、第18条规定了三种例外的情况。最后还有一个例外就是人民法院直接受理自诉案件。但要注意所有案件的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都必须由公安机关执行。所以在本案中,间谍罪属于危害国家安全案件,应由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取保候审则应由公安机关执行。所以答案为D。5.被告人在A市抢夺一块原产

7、劳力士手表,到H市销赃过程中被抓获,B市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B市检察院经过审查起诉,决定向B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可是B市人民法院却以犯罪地不在A地为理由拒绝接受。B市的法院是否正确?A.正确,抢夺行为发生在A市,所以B市法院没有管辖权B.正确,A市是主要犯罪地,案件应当由主要犯罪法院管辖C.错误.本案是财产性犯罪,抢夺行为地和销赃地都应当认定为犯罪地,其中的任何一个法院提起诉讼,法院都应当接D.错误,A市法院应当请求上级法院审判答案:C解析:犯罪行为的发生地包括犯罪预备地,犯罪实施地,犯罪结果地以及销赃地。6.现役军人甲和非军人乙在部队营区内共同盗窃,当甲和乙盗得财物若干后,又顺手偷走了两枝手

8、枪和十几发子弹。甲在盗窃过程中,发现了一份有关我国核弹发展计划的秘密文件。甲看完后,深知该文件关系重大,看完后又将文件放回原处。后甲和乙被抓获。人民法院对甲和乙进行审理时,应当如何确定管辖?A.甲由军事法院管辖,乙由地方人民法院管辖B.甲和乙都由地方人民法院管辖C.甲和乙都由军事法院管辖D.甲必须由军事法院管辖,乙可以由地方法院或者军事法院管辖答案:C解析:参见刑事诉讼法第27条;刑诉解释第20条、21条。7.张某盗窃一案被某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在区法院审理过程中,张某当庭提出,支持公诉的公诉人李某是本案被害人的父亲,因此向法庭提出要求李某回避。对于张某的回避申请,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9、A.应当中止审理,如果查明张某所称属实的,应当决定李某回避B.应当延期审理,如果查明张某所称属实的,应当决定李某回避C.应当延期审理,通知区检察院,由该检察院检察长决定李某的回避D.应当中止审理,通知区检察院,由该检察院检察长决定李某的回避答案:C解析:刑诉解释第30条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出庭的检查人员、书记员提出回避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指派该检查人员出庭的人民检察院,由该院检察长或者检察委员会决定。同时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65条的规定,该种情况属于延期审理的情况。8.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合议庭工作的若干规定规定,合议庭组成人员确定后,除因回避或者其他特殊情况不能继续参加案件审理

10、外,不得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更换。这一规定体现的是下列哪一项审判原则?A.公开审判原则B.言词审理原则C.集中审理原则D.辩论原则答案:C解析:刑事审判的基本原则包括公开审判、直接言词原则和集中审理原则等。刑事诉讼法第11条规定:“人民法院审判案件,除本法另有规定外,一律公开进行”。这就是我国刑事诉讼中公开审判原则的法律依据。具体而言,公开审判原则是指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和宣告判决,都公开进行,公民可以到法庭旁听,新闻记者可以采访和报道。当然,公开审判原则不是绝对的,而是有一定限制的,如法庭的评议过程不公开、某些法律特别规定的案件不公开审理等。直接言词原则,是指法官必须在法庭上亲自听取当事人、证人及其

11、他诉讼参与人的口头陈述,案件事实和证据必须由控辩双方当庭口头提出并以口头辩论和质证的方式进行调查。直接言词原则包括直接原则和言词原则两项原则。所谓直接原则是指法官必须与诉讼当事人和诉讼参与人直接接触,直接审查有关案件事实材料和证据。言词原则是指法庭审理必须以口头陈述的方式进行。辩论原则是指在法庭审理中,控诉方和被告方应当以公开的、口头的、对立性的方式进行充分的辩驳,未经充分的辩驳,不得进行裁判。本题中规定的内容是合议庭人员确定后原则上不得更换,并未涉及公开审判、直接言词以及控辩双方的辩论等内容,因此,A、B、D项不当选。集中审理原则,又称不中断审理原则,是指法庭开庭审理案件,应在不更换审判人员

12、的条件下连续进行,不得中断审理的诉讼原则。该原则要求法庭对每个刑事案件的审理,除了必要的休息时间外,原则上应当是不中断地连续进行。其内容主要包括:一个案件组成一个审判庭进行审理,每起案件自始至终亦应由同一法庭进行审判,而且在案件审理已经开始尚未结束以前不允许法庭再审理任何其他案件;法庭成员不可更换;集中证据调查与法庭辩论;庭审不中断并迅速作出裁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合议庭工作的若干规定规定,合议庭组成人员确定后,除因回避或者其他特殊情况不能继续参加案件审理外,不得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更换。这一规定体现了集中审理原则中的第2个内容,即法庭成员不可更换。因此,本题应当选择C项。除此之外,最高人民

13、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合议庭工作的若干规定第9条“合议庭评议案件应当在庭审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进行”以及第14条“合议庭一般应当在作出评议结论或者审判委员会作出决定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制作出裁判文书”的规定,体现了集中审理原则的第3个内容即庭审不中断并迅速作出裁判。9.被害人在临死前向抢救他的医生魏某讲述了遭受犯罪分子侵害的事实,在诉讼过程中医生魏某就该情况向司法机关作证。根据刑事诉讼证据的分类理论,医生魏某的证言属于什么类型的证据?A.言词证据、原始证据、直接证据、有罪证据B.言词证据、传来证据、直接证据、有罪证据C.言词证据、原始证据、间接证据、无罪证据D.实物证据、传来证据、直接证据、有罪证据答案:

14、B解析:证据的分类是一个学理上的概念,其依据不同的角度将证据做不同的分类:从表现形式或形成方式的角度,可以分为实物证据和言词证据;从来源是第一手还是第二手的角度,可以分为原始证据和传来证据;从是否涉及案件的主要事实、能否说明是否实施犯罪以及由谁实施犯罪的角度,可以分为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从对被告人而言是否有利的角度,可以分为有罪证据和无罪证据,因此根据上述理论,魏某的证言应当属于言词证据、传来证据、直接证据、有罪证据,所以本题的正确答案为B。10.周某正在实施抢劫时,被路过的公民赵某当场制服,赵某发现他们离检察院很近,就立即将周某扭送到当地人民检察院,该人民检察院应当如何处理?A.该案不属于人

15、民检察院的侦查范围,所以应当告知赵某将周某扭送到公安机关B.人民检察院应当立案侦查C.人民检察院应当先采取必要的紧急措施,然后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D.人民检察院无义务对该案件进行处理答案:C解析:参见刑事诉讼法第84条。11.有碍侦查和无法通知的情况外,有关部门对王某因涉嫌受贿罪执行逮捕后,下列哪个机关应在24小时以内将逮捕王某的原因和羁押处所通知王某的家属或所在单位?A.决定逮捕的人民检察院B.执行逮捕的公安机关C.负责羁押的部门D.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答案:A解析:刑事诉讼中谁来逮捕谁来负责,谁需要的逮捕谁负责,公、检、法三家都可以逮捕。本案中是检察院决定逮捕,因为本案是检察院查办的案件,虽然逮捕由公安机关执行,但是24小时之内通知应该由决定机关来做,这道题的正确答案应该是A项。执行拘留逮捕24小时之内要做同样的两件工作(1)第一件:24小时之内必须询问被拘留者和被逮捕者,否则是程序中的重大违法。(2)第二件:除了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以外,24小时之内要把拘留或者逮捕的原因以及关押的处所通知被拘留、逮捕人的家属或者所在单位。12.张某以侮辱罪对王某提起自诉。一审中,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但在送达调解书时,张某反悔,拒绝签收。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调解协议一经达成,即发生法律效力B.调解书经审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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