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出租合同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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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土地出租合同10篇 土地出租合同 篇1 甲方(出租方)乙方(承租方)甲方为更好地利用自有的闲置土地,发展商业,将自有的一块空地的使用权出租给乙方使用。为明确甲乙双方权利、义务关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特签署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第一条 本合同项下土地的基本情况1.1 上述土地位于广东省东莞市东城区,居于柏洲边市场与柏贸商场之间,具体位置见附件。1.2 上述土地所使用土地的四至为:东至 西至 南至 北至占地面积约为 平方米(详细资料见附图)第二条 物业之用途2.1 上述物业之用地明确为商业用地,不能做为工厂或工场等用地,未经甲方同意,

2、乙方不得擅自变更土地用途,否则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一损失由乙方承担。第三条 租赁期限3.1甲方将上述物业租赁给乙方使用 年(大写 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3.2合同期限届满,如乙方或其指定的企业/或承接人仍希望优先承租的,应在本合同期满前6个月向甲方提出。在乙方书面提出续租申请后,续租的期限及租金可再行约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由乙方承租。租赁期的延长必须符合当时法律的规定。3.3甲方在合同期内有意出让物业产权的,乙方或其指定的企业/或继承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受让权。费用及其他相关事宜根据当时情况另行协商。第四条 租金及支付4.1乙方应付给甲方的租金为每平方米为 元,土地租金合

3、计为 元(大写为 元),前上述租金不含税。4.2投标者先交伍拾万元作投标保证金,中标后须即时签约,否则视为违约,将该保证金充作违约金支付予甲方。4.3乙方必须在签约后一周内将约定租金中的首期贰佰万元先支付甲方,不得超期支付;若乙方未能按期支付,甲方有权提出终止本合同,且乙方交付的保证金伍拾万元充作违约金支付予甲方。其余租金应于签约后的一个月内全部清,若超期支付的,逾期支付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每日万分之四的滞纳金。4.4 乙方原交纳之保证金伍拾万元可抵作租金,可在乙方支付至只剩余伍拾万元租金时抵付。4.5 乙方所收之款项用东莞市东城柏洲边社区居委会收款收据开票。第五条 甲方物业产权手续的办理5.

4、1上述合同项下的土地因未办理产权证,乙方自行办理有关证照,甲方只能协助和提供有关证明,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第六条 物业的交付6.1物业按现状交付。6.2乙方对甲方依据本条所进行之交付,除因为产权纠纷可以提出异议外,不得提出其他瑕疵抗辩理由。第七条 乙方义务7.1保证物业的使用状况符合国家法律关于商业用地的要求,符合政府及当地居民对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的要求。7.2如果乙方根据实际使用需要,需在现有土地上新建或改建建筑物/或固定设施的,在建设设计方案完成后,应经过甲方的审核,经甲方审核同意的,再报请政府主管部门审批。7.3任何建设项目的进行必须获得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后才能施工,且必须符合国家规定和市

5、政府关于“四清理”规定的要求城市布局和消防安全必须作好建筑物四周下水落石出道貌岸然工程式和四周路面工程。7.4乙方所建造的建筑物南北两边不能跳出,前面只准跳出两米,原人行道不能疑义变,人行道北宽余7米,南宽6米,人行道平水不能提升,不能占用。7.5本合同履行期间,有关市容卫生、门前三包等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必须到社区居委会购买垃圾桶、垃圾车及安排专门人员负责垃圾的清运,垃圾必须按社区居委会的要求堆放。7.6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因经营发生的所有事故及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乙方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7.7 乙方因使用本合同项下的土地及其上建筑物而由政府有关部门向乙方依法收取的工商管理费、税收、水电

6、费、卫生费等其他有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第八条 甲方之协助义务8.1因本合同项下的土地没有办证,乙方自行办理有关证照,甲方只能协助和提供有关证明,一费用由乙方负担;8.2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处理与当地有关政府职能部门的关系。8.2协助乙方搞好与当地居民的关系。8.3协助政法机关,维持乙方正常经营所需的良好治安环境。第九条 甲方对物业权属的承诺9.1保证本合同项下租赁给乙方使用的物业,甲方拥有合法产权。9.2因本合同项下物业之产权产生争议的,概由甲方负责解决。9.3如因物业权属问题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负赔偿之义务。第十条 征收及补偿处理10.1合同期间,如果本合同项下的物业被政府依法征收,则

7、本合同自行终止;其补偿按如下方式解决:地上建筑物,包括设备在内的固定资产和可移动资产归乙方所有,征收拆迁的补偿除土地的补偿归甲方外,其余归乙方享有。第十一条 地下资源及埋藏物11.1根据法律规定,地下资源及埋藏物属国家所有,因此,双方约定,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不得擅自开发物业所属土地的地下资源,在建设过程中,发现埋藏物的,应依法上缴甲方处理。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12.1如发生法定的不可抗力事由,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本合同可依法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第十三条 承接约定13.1合同期间,甲方出让物业产权给第三人的,甲方必须通知乙方,第三人必须保证能继续履行本合同及今后基于本合同而签署的所有补

8、充协议/或附件。13.2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第十四条 合同期满后财产归属14.1合同期满,在本合同项下之土地上形成的固定资产(包括由乙方建设的建筑物及拆迁后使用价值/或市场价值接近于零的附着物)归甲方所有。14.2所有因审批所获得的权益无偿归甲方所有。14.3所有本条第一项、第二项注明应归甲方所有的权益,乙方或本合同乙方的承接方必须无偿协助甲方办理权益过户/或更名手续。14.4如双方未能就继续使用事项达成新的协议的,属乙方所有的,可搬迁的设备及各类非固定资产,乙方应在本合同到期后三个月内搬迁完毕,逾期,视为无偿赠予甲方。第十五条 不可分割条款15.1本合同中的某一条款如被法院裁定为

9、不合法/无效/或不可实施的,则该条款将被依法终止执行;但不影响本合同中其他条款的有效性,15.2本合同在取消被终止执行的条款后,其余条款对双方仍有约束力。第十六条 违约责任16.1任何一方根本违约的,守约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有权请求违约方赔偿因此造成的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16.2履行合同不符合签约目的和要求的一般违约行为,均须承担此给守约方造成之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第十七条 争议解决17.1双方在履行协议中,如产生纠纷,均应本着友好态度协商解决。17.2如存在协商解决不了的.情形,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东莞市人民法院审理。第十八条 文 本18.1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持有 份,乙方持有 份,均具有

10、同等法律效力。18.2本合同自双方均签定之日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可协议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待法律效力。甲方: 乙方:代表人: 代表人: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土地出租合同 篇2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电话 电话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土地出租给乙方使用的有关事宜,双方达成协议并签定合同如下:一、 出租土地合同情况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土地座落在,租赁土地地面积为二、土地起付日期和租赁期限1、土地租赁自年日起,至年月租赁期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土地合同,乙方应无条件如期归还土地,乙方需继续承租的,应于租

11、赁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三、 租金及押金支付方式1、甲、乙双方约定,该土地租金及支付方式/(季/半年/年),租金每年总计:人民币 元整,2 、甲、乙双方一旦签订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土地租赁押金,押金为。租金支付日期在支付月5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四、 其他费用1、租赁期间,使用该土地所发生的水、电、煤气、电话等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在收到收据或发票时,应在一个星期内付款,与甲方无关。五、土地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1、 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土地及其已有的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土地及其附属设施损坏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甲方

12、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2、租赁期间,在该土地上新建、搭设的所有建筑和其他设施与甲方无关,租凭期满,甲方要求撤除时乙方应无条件撤除,撤除费用由乙方承担。如乙方不予配合,甲方可用押金自行撤除,造成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六、土地转租和归还1、 乙方在租赁期间,如将该土地转租,需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如果擅自中途转租转让,则甲方不再退还租金和押金。2、 租赁期满后,该土地归还时,应当符合正常使用状态。七、租赁期间其他有关约定1、 租赁期间,土地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和市政动迁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2、 租赁期满后,甲方如继续出租该房时,乙方享有优先权;如期满后不再出租,乙方应如期无条

13、件搬迁,否则由此造成一切损失和后果,都由乙方承担。八、其他条款1、租赁期间,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共同协商解决。十、本合同一式贰分,双方各执壹分,合同经盖章签字后生效。1、 租赁期间,甲、乙双方都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利用土地租赁进行非法活动。出租方:_ 承租方:_现场证明人:_现场证明人:_签约地点:签约日期:_年_月_日 土地出租合同 篇3 转包(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接包(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规定,本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的原则,就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出租)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转包

14、(出租)面积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 乡(镇) 村 组 亩土地(地名、面积、等级、四至、土地用途附后)转包(出租)给乙方从事(主营项目) 生产经营。二、转包(出租)期限转包(出租)期限为 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三、转包(出租)价款转包(出租)土地的转包金(租金)为每年 元人民币(其中包括、不包括依法向国家和集体缴纳的农业税费等)。四、支付方式和时间乙方可以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和时间支付转包金(租金)。1、现金(一次或分次)支付转包金(租金)的方式,支付时间为 。2、实物(一次或分次)支付转包金(租金)的方式,实物为: ,支付时间为 。五、交付时间和方式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转包(出租)土地 或一次性全部交付乙方。六、权利和义务的特别约定1、甲方与发包方的承包合同仍然有效。甲方作为承包方应履行的义务仍应由甲方承担。但如因乙方不向甲方履行转包(出租)合同义务而造成甲方不能履约时,乙方应与甲方一起承担连带违约责任。2、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经营土地的情况,并要求乙方按约履行合同义务。3、甲方有权在转包(出租)期满后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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