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门规划局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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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龙门规划局办事指南 一、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办事程序:申报受理-上报核发请提交以下材料: 1、选址意见书2份; 、可行性报告或经批准的项目建议书复印件份; 、:500至1:0现状地形图1份,图中用地界线须加盖确认章;配电子文件 4、拟建方案的总平面图1份,比例:00或1:50或1:1000;配电子文件 5、(上报市府项目)总平面效果图、沿街立面日、夜景效果图、鸟瞰图各1份;拟建建筑物方案图(平、立、剖);配电子文件 6、相关部门(建设、消防、环保、水利、交通、文物等)意见。 7、房地产项目需提供国土证复印件。 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不含市政府论证) 备注。凡需提供复印件,须持原件来校对后

2、,方能提交。 二、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办事程序:申报-受理-核发请提交以下材料: 1、规划用地(拆旧建新)申请表1份; 、立项批复文件复印件1份; 、国土局用地预审批复复印件1份; 4、选址红线图复印件1份; 5、1:5至1:10现状界线地形图(需加盖相邻用地单位公章确认)1份;配电子文件 6、拟建方案的总平面图1份;(设计单位加盖出图章) 7、已批规划方案1份;(因情况而提交) 8、商住区、楼宇、楼群等要提交“标准地名批准文件”或使用标准地名许可证 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不含市政府论证) 备注。凡需提供复印件,须持原件来校对后,方能提交。 三、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修规)报批: 办事程

3、序:申报受理上报核发请提交以下材料: 1、规划方案送审表1份; 、规划设计方案的现状地形图1份,比例:500或1:10或1:5000(分区规划);配电子文件 3、规划方案的总平面图3份(设计单位加盖出图章);配电子文件 4、拟建建筑物方案图(平、立、剖); 、道路规划和竖向规划图(包括交通分析示意图);配电子文件 6、规划方案说明书1份;配电子文件 7、总平面效果图、沿街立面图、夜景效果图、鸟瞰图各1份;配电子文件 8、规划建筑设计要点、用地红线图复印件各1份。(已办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项目) 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不含市政府论证)备注: 、凡需提供复印件,须持原件来校对后,方能提交; 2、分

4、区规划、控规按规划深度要求提交材料。 四、办理建设用地规划批准书: 办事程序:申报受理上报核发请提交以下材料: 1、规划用地(拆旧建新)申请表1份; 2、1:50至1:100现状界线地形图(用地位置和界限地形图凡涉及交界用地界线,须共同加盖公章确认界线)1份。配电子文件 3、拟建方案的总平面图1份;配电子文件 、(上报市府项目)总平面效果图、沿街立面日、夜景效果图、鸟瞰图各1份; 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 备注。凡需提供复印件,须持原件来校对后,方能提交。 五、建筑设计方案报批: 办事程序:申报受理-上报批复请提交以下材料: 、建筑设计方案申报表份; 、申报项目的技术指标及功能情况表1份; 3、

5、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1份;规划用地红线图1份;国有土地使用证或国土局批复文件复印件1份; 4、建筑设计方案图纸(包括总平面图)2套(配电子文件); 5、透视图1套;较大的建筑群须提供鸟瞰图;在城市主干道或指定道路两侧的建筑方案须提供灯光夜景效果图; 6、属房地产项目,须提交房地产立项文件; 7、属重报项目,须提交前一次已审查方案及批复文件。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不含市政府论证时间) 备注。凡需提供复印件,须持原件来校对后,方能提交。 六、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办事程序:申报-受理核发请提交以下材料: 1、报建表份; 2、建设报建项目附表一或建设报建项目附表二1份(分别适用于民用建筑或

6、工业建筑); 3、申报项目的技术指标及功能情况表1份; 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1份;规划用地红线图1份;国有土地使用证或国土局批复文件复印件份; 、建设工程建筑方案审查意见书份;获批准的建筑设计方案图纸1套; 6、建筑施工图纸(包括总平面图)2套、结构施工图纸套。申报建筑方案须提供夜景灯光效果图的项目,须提供灯光夜景的施工图套;配电子文件 7、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申请审核意见书或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缴费证明书1份; 8、(房地产项目)房地产立项文件、东莞市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复印件各1份; 承诺时间:1个工作日 备注。凡需提供复印件,须持原件来校对后,方能提交。 七、办理临时建筑许可证(政府机

7、构或企业申报): 办事程序:申报受理上报-批复请提交以下材料: 1、东莞市城市建设规划局临时建筑申请表份;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红线图、国有土地使用证复印件份; 、申请书1份; 4、临时建筑项目建筑设计方案图纸(包括总平面图)1套(需设计单位加盖出图章); 5、效果图1份。 6、申请经审核同意后,补临时建筑项目施工图份(补图期间不计入承诺时间内)。 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不含市政府论证时间) 备注。凡需提供复印件,须持原件来校对后,方能提交。十 一、办理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 办事程序:申报-受理-核发请提交以下材料: (一)规划局收 1建设工程规划验收申请表份; .跟踪表; 3.建设

8、用地红线图复印件1份;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5.现状实测图1份(配电子文件)图纸须测量单位盖章; .已办报建的施工图纸1份(验收后退回) (二)城建档案馆收 1.立项报批文件(项目申请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审批文件); .征地文件(国土证); .选址意见书;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项目规划建筑设计要点; 35红线图、总平面布置图;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复印件; 7.工程地质勘察报告; 8.勘察设计承包合同、建筑安装工程发承包合同书、协议、监理委托合同; 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0.现状实测图一份; 11竣工图纸(含图纸目录):()建筑、结构; ()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

9、(3)电气工程(电力、电讯、电视、照明)。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备注: .凡需提供复印件,须持原件来校对后,方能提交。 2.建设工程办理规划验收后应向市城建档案馆移交建设工程规划合格证; .建设工程办理竣工验收备案完毕后应向市城建档案馆移交:(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3)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书; (4)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监理公司);()勘察质量检查报告(勘察单位); (6)设计文件质量检查报告(设计单位)。十 三、规划设计单位资格认证: 办事程序:申报受理-批复请提交以下材料: 1、经批准有效的城市规划编制资质证书; 2、营业执照及收费许可证; 3、技术力量证明资料和驻本市的技术力量证明资料; 、以往承担的规划设计项目的介绍资料。 5、境外单位还须提交外商投资企业城市规划服务许可证。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备注。凡需提供复印件,须持原件来校对后,方能提交。第 1 页 共 1 页本资料来源搜集与网络和投稿,如有侵权,牵扯利益关系,请告知上传人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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