磐安住房保障十三五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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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磐安县住房保障“十三五”规划序言“十二五”时期,我县坚持以人为本,把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作为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不断完善政策,健全制度,加大投入,基本建立了以公共租赁住房为主的住房保障制度,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为进一步推进住房保障工作,有计划地建设保障性住房,有效增加房源供应,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六部委关于做好住房保障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建保201091号)、关于城镇住房保障“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的指导意见(浙建保201549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规划。第一章 “十二五”时期住房保障工作实施情况一、“十二五”时期评价“十二五”时期,我们立足县域空

2、间发展布局、立足产业结构调整战略、立足旧城改造步伐,精心谋划保障性住房建设蓝图,构建了以公共租赁住房为主、安置房为辅的供应体系。2011-2015年期间,通过棚改、实物配售配租、发放租赁补贴等保障形式,累计有9960户住房困难家庭得到受益,受益人数达19756人次,住房保障覆盖面达21.6%。其中,棚改安置2497户,棚户区综合整治受益287户,实物配售、配租6314户,实施租赁补贴住房困难家庭862户。(一)完善了城镇住房保障制度。我县出台了关于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实施意见、磐安县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磐安县城区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磐安县保障性住房“阳光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磐安县人才保障

3、房租赁管理办法(试行)、磐安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加强各类人才和安置户住房保障工作的意见等各项配套政策。顺利完成了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的并轨运行工作。(二)基本实现了住房保障全覆盖。按照“保基本、促公平、可持续”的原则,将城区人均可支配收入60%以下、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符合条件的务工人员及各类人才等住房困难群体纳入住房保障范围,构建了全覆盖、多层次、多形式的城镇住房保障体系。(三)加大保障房建设分配力度。2011-2015年期间,我县通过“集中新建、分散配建、企业参建”等方式筹建各类保障房9821套,其中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房)

4、3552套,经适房90套,棚改安置房6179套。第二章 “十三五”期间形势与需求“十三五”时期是我县着力建设生态经济区、积极打造休闲养生城,建设惠及全县人民全面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在这一时期,要让人民群众共享科学发展的成果,解决“住有所居”的问题,依然任重而道远。二、保障形势(一)住房保障的需求还较迫切。目前,我县虽然基本实现了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全覆盖,但还是处于较低水平的住房保障阶段。一是对符合廉租住房家庭的住房保障,以租金补贴为主,实物配租较少,在市场上租不起房子的家庭还不同程度地存在。二是当前商品房价格仍居高不下,尚未纳入我县住房保障体系、却又买不起商品房的“夹心层”人群的住房困难问题更

5、为凸显。他们对住房的需求非常迫切,希望政府能列入住房保障范围。三是部分新就业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房租支出的负担超出了合理承受的范围,形成了阶段性住房的困难,也希望政府能提供能满足基本生活需要的住宿条件,减轻其生活负担。四是居住面积小、房屋质量差、配套设施不齐全、周边环境恶劣的成片住宅亟待改造,群众居住条件应切实得到改善。(二)住房保障配套管理机制亟待完善。随着住房保障工作的全面推进,配套管理制度也亟待完善。一是住房保障的准入、退出和日常管理亟待完善。特别是对申请家庭收入的审查、不符合保障条件后的退出、瞒报等违规行为的处理等需要进一步完善制度,以维护住房保障的公正、公平。二是住房保障的建设管理亟待

6、完善。特别是住房保障建设管理、资金、土地、市政配套落实到位等问题需要作进一步探索。三是住房保障的管理工作体系亟待完善。主要是建设、财政、民政等相关部门、社区(居委会)、乡镇在住房保障工作推进过程中各自承担的职责,需要进一步明确和落实。第三章 规划总则三、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改善群众住房条件的目标,坚持棚户区改造与改善棚户区居民居住生活环境相结合,与旧城区、旧集镇改造相结合,与保障性住房建设和房地产开发相结合,完善政策措施,加快推进各类棚户区改造步伐,使居民居住条件明显改善,进一步提高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水平。四、基本原则(一)以人为本

7、,依法实施。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土地使用、资金使用管理、城镇建设管理、房屋征收与补偿、工程建设等政策,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深入细致做好群众工作,充分尊重群众意愿,依法维护群众利益,积极引导棚户区居民参与改造,确保社会和谐稳定。(二)科学规划,分步实施。根据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依据城镇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规划,统筹旧城或旧集镇改造与新区或新集镇建设,合理确定各地各类棚户区改造目标任务,有重点、有步骤地推进各项工作。(三)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充分发挥政府的组织引导作用,在政策和资金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注重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充分调动棚户区居民的积极性,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

8、 (四)因地制宜,注重实效。按照合理户型、功能齐、配套好、质量高、安全可靠的要求,科学利用空间,有效满足基本居住功能。坚持整治与改造相结合,合理界定改造范围。重视维护城镇传统风貌特色,保护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以及不可移动文物。(五)完善配套,同步建设。按照“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要求,努力做到棚户区改造和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与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同步规划、同期施工、同时交付使用,组织好新建安置小区的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污水与垃圾处理等市政基础设施和商业、教育、卫生、无障碍设施等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方便居民就业、就医、就学和出行。五、编制依据(一)磐安县县城城市总体规

9、划(2003-2020年)(二)磐安县安文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三)磐安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四)磐安县人才保障房租赁管理办法(试行)(五)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六)关于做好公共租赁住房发展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建保发2014308号(七)关于城镇住房保障“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的指导意见(浙建保201549号)六、规划期限本规划基期2015年,规划期限为2016年-2020年。七、规划范围本次规划的范围为县城区及9个建制镇范围内。第四章 规划目标八、总体目标进一步健全实物配租和租赁补贴相结合的住房保障制度,并以此为重点加快城镇住房保障体系建

10、设。至“十三五”期末,基本解决我县现有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力争到规划期末我县住房保障受益覆盖面达到25%以上。计划新建公共租赁住房70套、竣工交付372套,新增发放租赁补贴家庭110户、城市棚户区(危旧住房)改造1221户,新开工安置房建设1051套,棚户区改造安置房竣工1888套。九、分年度实施计划(一)2016年:新增发放租赁补贴家庭40户;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建设496套。(二)2017年:新增发放租赁补贴家庭20户;新开工公共租赁住房70套,交付入住100套;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建设555套,竣工239套。(三)2018年:新增发放租赁补贴家庭10户;公共租赁住房竣工202套;

11、棚户区改造安置房竣工639套。(四)2019年:新增发放租赁补贴家庭30户;棚户区改造安置房竣工330套。(五)2020年:新增发放租赁补贴家庭10户;公共租赁住房竣工70套;棚户区改造安置房竣工680套。第五章 资金、土地需求测算十、资金需求规划期内,我县共需投入保障资金约83608万元。其中:货币补贴(补偿)需资金468万元,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1200万元,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资金1100万元,棚户区改造安置等资金80840万元。十一、资金来源政府投资建设公共租赁住房资金(含对企业投资建设项目的专项补助)来源:(一)经政府批准使用的住房保障资金:如中央、省级专项建设补助资金;财政专项建设配套

12、资金;土地出让净收益中安排的资金;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中安排的资金等。(二)通过投融资方式筹集。(三)出租公共租赁住房及配套设施的租金收入。十二、土地需求规划期内,建设用地需求为11.93公顷。第六章 保障措施十三、加强组织领导,健全住房保障机构理顺和完善住房规划建设管理体制和机制,加强全县住房保障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协调。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共租赁住房的“管理机构、实施机构、基层服务窗口”三级管理服务网络,确保服务的公平公正、规范运营。在社区(居委会)设立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常设窗口,加强基层工作力度。十四、落实责任分工,保障规划有效实施进一步健全工作推进机制,严格按照“政府领导、主管部门负责、相关部门

13、配合”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的责任,建立考核和奖惩制度,加强对各村(社区)和各乡(镇)住房保障制度建设和本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保障性住房年度计划执行情况,包括建设用地的落实、资金使用、建设工程质量以及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等。十五、强化计划管理,确保土地有效及时供应为保证公共租赁住房用地的有效落实,对建设用地实行计划管理,超前安排。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城镇住房保障规划(计划),对纳入当年公共租赁住房用地供应计划的要在年度土地供应计划中优先安排,并采取措施落实具体地块。 十六、实现信息化管理,形成长效管理机制建立公共租赁住房跟踪分析平台和城镇家

14、庭住房保障信息系统,实现保障性住房规划、计划、筹集建设、申请、审核、轮候、分配、退出、货币补贴、物业管理、居住诉求等相关内容的互联互通和信息化管理,加强信息透明、动态监控,形成住房保障的长效管理机制。十七、强化运营维护,完善后续管理建立健全保障性住房维护和运营管理的规章制度,建立统一的维护管理平台。要统筹协调,优先安排与公共租赁住房项目配套的电力、交通、供水、排水、燃气、供热等基础设施以及教育、卫生、邮政等相关配套设施,使其能做到同步规划、同步施工、同步交付使用。要积极探索物业管理模式,引入市场手段和竞争机制,实行服务外包、购买服务、社会化的物业管理,切实搞好后续的运营和维护。专心-专注-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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