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电场工程等级划分及设计安全标准(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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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风电场工程技术标准FD 002-2007风电场工程等级划分及设计安全标准(试行)Classification and design safety standardof windpower projects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风电场工程技术标准风电场工程等级划分及设计安全标准(试行)Classification and design safety standardof windpower projectsFD 002-2007编制单位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0T0彳切讹电絞农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关于印发风电场工程等级划分及设计安全标准(试行)的通知风电标委20070002号各有关单位:根据国家发展和

2、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国风电建设前期工作 的有关要求,我院负责全国风电建设前期工作技术管理、监督检 查和成果验收。为了规范和指导全国风电场工程设计,结合风电 场工程的特点,我院组织编制了风电场工程等级划分及设计安 全标准(试行),即日起发布试行。试行中如有问题,请函告水 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二OO七年九月七日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关于开展风电场工程风电机组基础设计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风电标委20070005号各有关单位:风电机组基础具有承受360。方向重复荷载和大偏心受力的 特殊性,对地基基础的稳定性要求高。近年来,国内许多风电场 工程已相继建成发电或正在建设,但涉及风电机组安全的风电机 组基础设计

3、一宜没有专门的设计规范,设计中一般借鉴建筑、电 力等行业的相关规范。风电机组与建筑、电力行业建筑物的受力 特点有较大的不同,借鉴其他行业标准,造成风电机组基础设计 有的偏于保守,有的偏不安全,个别已建风电场风电机组基础在 极端工况时甚至岀现基础倾倒破坏的情况,经济损失较大。此 外,目前国内许可生产的风电机组制造商或国外风电机组制造商 提供的风电机组基础典型设计方案,局限于风电场某种风况特征 和地质条件,不能适应所有风电场工程。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风电场工程前期工作管理的 有关要求,我院作为全国风电场工程前期工作技术归口管理单 位,负责全国风电场工程建设前期工作的技术管理、监督检査和 成

4、果验收。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领导下,我院已组织制定了 较为完整的风电场工程前期工作技术标准体系,并于2007年9 月发布了风电场工程等级划分及设计安全标准(试行”、风 电机组地基基础设计规定(试行)等规范,为风电场工程风电 机组基础设计提供了重要的依据。为保证风电机组长期安全运行,各在建或正在进行前期工作的风电场工程均应按上述技术规 范进行风电机组基础设计。为消除已建风电场工程可能存在的安 全隐患,建议各项目单位组织有关技术设计单位对已建成的风电 机组基础进行全面复核,对复核结果不满足规范要求的风电机组 基础,应采取可靠的加固处理措施。二OO七年十一月二十八日受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委托.水

5、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作 为全国风电场工程前期工作的技术归口管理单位,负责全国风电 场前期工作的技术管理、监督检查和成果验收。为促进我国风电 场工程建设健康、有序发展,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领导 下,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近年来组织制定了一系列风电场工程 管理办法和有关技术规定,逐步形成了一套比较完整的风电场前 期工作管理和技术标准体系,本标准为该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 部分。本标准适用于我国陆上规划建设的风电场工程,近海风电场 工程应符合今后制定的有关近海风电场工程建设标准。本标准统 一了风电场工程的工程等别和建筑物级别划分的技术指标,以及 建筑物设计的各项安全标准。在本标准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结合

6、工程实践,总结经验, 将意见和建议寄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北京市西城区六铺炕北 小街2号,邮政编码:1000U)o本标准由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提出、归口和负责解释。本标准编制单位: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文雪党林才苏丽群钟廷英 李岳军常作维吴亚军娄慧英 周娥娜1范围12规范性引用文件23基本规定34术语和定义45 工程等别和建筑物级别56 建筑物结构安全标准77洪(潮)水设计标准88抗震设计标准99安全超高11条文说明131.0.1本标准规定了风电场工程的工程等别和建筑物级别划分 的技术指标,以及建筑物的结构安全标准.洪水设计标准、抗震 设计标准、安全超高等。1.0.2 本标准

7、适用于新建的大、中、小型陆上风电场工程,涉 及到风电场工程的塔架基础、变电站、综合楼及其附属建筑物等 土建工程。工程竣工验收和已建工程的改(扩)建、安全定检, 参照本标准执行。#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 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 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 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T 18451. 1风力发电机组安全要求GB 50011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153工程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 5020194 防

8、洪标准GB 502232004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 50286堤防工程设计规范DL/T 5056 变电所总布置设计技术规程NDGJ 96变电所建筑结构设计技术规定SDJ 33889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FD 0032007风电机组地基基础设计规定#3基本规定X 0-1风电场工程的主要土建建(构)筑物设计使用年限和设 计基准期应采用50年。3. 0.2风电场工程塔架基础、变电站的结构设计,应根据GB 50153采用极限状态设计方法。3. 0.3 风力发电机组的塔架设计应符合GB/T 18451. 1的规定。#4术语和定义4. 0.1 风电场工程由一批风力发电机组或风力发电机组群组成

9、的电站。包括风 电场内风力发电机组、塔架、塔架基础、集电线路及变电站、道 路、综合楼及附属建筑物等部分。4. 0.2陆上风电场凡在平原、丘陵、山区及沿海区设置的风电场,统称为陆上 风电场。其中,沿海风电场指在滨海狭窄陆地地带、位于平均低 潮位以上的风电场。4.0.3塔架支撑风力发电机组的构筑物。4. 0.4塔架基础为传承风力发电机组塔架的荷载,在地基上人工构筑的保持 稳定的建筑物。4. 0.5抗震设防烈度按国家规定的权限批准作为一个地区抗震设防依据的地震烈 度。一般情况下,取50年内超越概率10%的地震烈度。#5工程等别和建筑物级别5. 0. 1风电场工程等别应根据装机容量和变电站电压等级按表 5.0. 1分为四等,当装机容量和变电站电压分属不同的等别时, 工程等别应按其中较髙的等别确定。 5. 0.1 风电场工程等别的划分工程筹别工程规模装机容爲(MW)变电站电压等级(kVI大(1)型300500t 330D大(2)型100220m中型5035IV小型3高度10m或 长度10km4U、皿形响总工期,造成较大 损失13高度510m或 长度510km5IV对总工期有形响,经济 损失较小220100 5011050 307. 0.5防浪堤(或防潮堤)的洪(潮)水设计标准,应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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