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评估课税报告

上传人:s9****2 文档编号:498468224 上传时间:2024-02-12 格式:DOCX 页数:13 大小:256.21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房地产评估课税报告_第1页
第1页 / 共13页
房地产评估课税报告_第2页
第2页 / 共13页
房地产评估课税报告_第3页
第3页 / 共13页
房地产评估课税报告_第4页
第4页 / 共13页
房地产评估课税报告_第5页
第5页 / 共13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房地产评估课税报告》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房地产评估课税报告(13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房地产评估报告书湘财院房评报字2011第101841B号湖南财院房地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二O一一年十月十八日房地产估价报告项目名称:长沙市雨花区新星小区小高层住宅*栋*#房地产课税价 值评估估价委托人:*估价机构:湖南财院房地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估价人员:杨雪凌玖估价作业日期:2011年10月13 日2011年10月18日估价报告编号:湘财院房评报字2011第101841B号目录致估价委托人函 3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声明 4估价的假设和限制条件 5房地产估价结果报告 7附件 11 房地产估价技术报告(评估机构存档及供有关部门查阅)致估价委托人函*:承蒙您委托,本公司秉着客观、公正、科学、独立的原则

2、,对您所委 托的位于长沙市雨花区新星小区小高层住宅*栋*#(建筑面积为 139.01 平方米,以下称估价对象)房地产进行了课税评估。本次估价的估价时点 为 2011 年 10 月 18 日,估价目的为办理房地产交易过户手续缴纳契税提供 参考依据。本公司根据估价目的,遵循估价原则,按照估价程序,采用合理的估 价方法,在认真分析现有资料的基础上,结合估价经验并对房地产市场价 格因素进行分析,经过测算,确定估价对象于估价时点可能实现的房地产 总价值为人民币84.92 万元(大写:人民币捌拾肆万玖仟贰佰元整),单价 为 6109 元平方米。经估价人员及委托方确认,估价对象未存在法定优先受 偿款,最后确

3、定估价对象抵押价值为人民币 84.92 万元(大写:人民币捌 拾肆万玖仟贰佰元整)。评估详细的结果、过程及有关说明请见后附的房 地产估价结果报告。此致湖南财院房地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章):二O一一年十月十八日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声明我们郑重声明:1、我们在本估价报告中陈述的事实是真实的和准确的。2、本估价报告中的分析、意见和结论是我们自己公正的专业分析、意 见和结论,但受到本估价报告中已说明的假设和限制条件的限制,未邀其 他专家提供专业帮助。3、我们与本估价报告中的估价对象及委托人没有利害关系,也与有关 当事人没有个人利害关系及偏见。4、我们依照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

4、部 1999 年 2 月 12 日联合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房地产估价规范进行分析, 形成意见和结论,撰写本估价报告。5、我公司已派专业估价人员杨雪、凌玖对本估价报告中的估价对象进 行了实地勘查。但我们对估价对象的现实勘察仅限于其外观和使用状况, 对被遮盖、未暴露及难以接触到的部分,并未接受进行结构测试的要求, 因此,不能确定其有无内部缺损。除非另有协议,我们不承担对估价对象 建筑结构质量进行调查的责任。6、本估价报告所得出的结论仅作为委托方在本次估价目的下使用,不 得用于拍卖、验资证明、拆迁补偿等除本次目的之外的其他用途。未经本 评估结构和估价人员的同意,本估价报告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不得

5、发表于任 何公开媒体上,报告解释权为本评估公司所有。7、本估价报告所得出的估价结果,仅供课税参考,报告结论本身并无 强制执行的效力,评估者只对结论本身合乎规范要求负责。8、本估价报告中确定的价格均具有时效性,未来房地产市场或国家政 策变化均会引起估价对象价值的变化,提请报告使用者及时调整或重新评 估。9、本报告书须经本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才有法律效力。10、本报告应用有效期为报告完成之日起一年,如果使用本报告结论 的时间超过了报告应用的有效期,我们对此造成的损失等不承担责任。11、如发现本报告中文字或数字因校对或类似原因出现差错时,请通 知本公司及时更正。委托方接到本公司报告后,如有异议,请及时

6、与本评 估公司联系。杨雪(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注册估价师证号:2009070334注册估价师签章: 凌玖(注册房地产估价师) 注册估价师证号:2008090606 注册估价师签章:估价的假设和限制条件一、估价的假设条件:1、根据房地产估价规范,本评估报告的结论为估价对象的课税, 所谓房地产课税评估目的是为了保证国家税收公平合理,为了避免纳税人 偷税漏税和税务机关课税不公平,双方都要求对房地产价值进行评估。房 地产课税估价宜采用公开市场价值标准,并应符合相关税法的有关规定。 而公开市场价值是指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交易双方掌握充足的市场 信息、有充足的交易时间、了解交易对象和交易程序、交易条件公

7、开,且 追求各自最大经济利益下形成的价格。2、委托方提供的资料真实可靠,本报告中建筑面积以委托方提供的房 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登记的数据为依据。本评估 公司未向有关部门核实,故对委托方提供的资料真实性不负责任。3、经估价人员调查了解,在估价时点估价师没有发现抵押、担保等他 项权限,即于估价时点委托方对估价对象具有完全权利。4、我公司已派专业估价人员于估价时点对估价对象进行了实地勘查, 对被遮盖、未暴露及难以接触到的部分,我们假设其符合国家有关技术、 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二、估价的限制条件:1、本评估报告仅为委托方用于本次评估目的提供参考依据,不得用于 除本次目的之外的其他用途,

8、若改变估价目的或使用条件,需向本评估公 司咨询后作相应的修正或重新评估。2、本报告自报告完成之日起一年内有效。3、本报告解释权为本评估公司所有,未经本评估公司和估价人员的同 意,本估价报告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不得发表于任何公开媒体上。4、本次评估结果反映了公开市场环境中估价对象的正常价格水平。5、此评估报告须经当地房屋产权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后,方可正式生效, 如在办理登记过程中,发现估价对象产权信息与登记部门中信息不一致, 该评估报告亦做相应调整,恳请报告使用者注意。6、提请报告使用者注意上述估价师声明、估价的假设和限制条件。房地产估价结果报告一、估价委托人名 称:*二、估价机构单位名称:湖南财院房

9、地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伍中信估价资质:贰级 房地产评估资质证书号:湘财院房(估)证字第 101841B 号 地 址:长沙市岳麓区枫林路三、评估对象概况(一)区位状况1、位置 本估价对象位于长沙市雨花区新星小区,新星小区东至周家桥,西临 树木岭路,南近交通警察大队(247米),北靠长沙公安局雨花局(417 米), 距离京珠高速仅约 10 分钟车程,距离长沙火车站仅约 20 分钟车程,距离 黄花机场仅约35 分钟车程。本估价对象建筑物坐北朝南,为新星小区小高 层住宅*栋的第*层*房。2、交通 该估价对象所在区域交通较为方便,附近有147路,406 路,601 路,805 路,8 路,

10、135路,159路,802 路等公交经过,紧临地铁三号线。3、周围环境和景观 该估价对象临近树木岭路,周围环境资源相对较好。4、外部配套设施 估价对象所在的片区,地势平坦,排水通畅。水电气供应充足。周边 教育、医疗卫生、银行网点、酒店、餐饮娱乐、购物广场等公共服务设施 完备度较高。距离毛泽东文学院 950 米、湘雅三医院 894 米、望岳小区 669 米。(二)、实物状况估价对象使用性质为住宅,建筑面积为139.01 平方米,其中分摊面积 为15.89平方米。其所在楼层是总层高为13 层的小高层,本估价对象位于 第10 层的 1004房。估价建筑物为钢混结构,建成年代为2005 年,住宅室 内

11、装修。建筑物外墙为外墙砖,入户门为防盗门,室内为塑钢门。内墙刷 乳胶漆,天花板刷乳胶漆,天棚刷涂料,客厅地面为瓷砖地板,卧室地面 为实心防护木地板,卫生间墙面贴瓷砖过半,房屋水电配套齐全,通风采 光条件良好,管、线暗敷。户型为三室两厅二卫,层高约为3 米。(三)、权属状况估价对象房屋所有权人为曾方,所有权证号为 长房权证雨花字第00612484 号,房号为 1004 号,产别为私有房产,建筑面积为139.01 平方 米,分摊面积为 15.89 平方米,建筑用途为住宅。估价对象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人为曾方,土地证号为长国用(2010)第 045396 号,地类(用途)为住宅用地,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

12、地,土地终 止日期为 2072 年 11 月 18 日,使用权(分摊)面积为23.66 平方米。四、估价目的 为办理房地产交易过户手续缴纳契税提供参考依据五、估价时点2011 年 10 月 18 日 本时点为估价人员实地勘察之日,据房地产估价 规范规定,若无其他相关规定,估价人员实地勘察之日即为本评估报告 的估价时点。六、价值定义 房地产课税估价宜采用公开市场价值标准,并因符合相关税法的有关 规定。七、估价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房地产估价规范;4、委托方提供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等相关资 料;5、房地产相关税法6、

13、估价人员实地勘察、调查获得的资料。八、估价原则 本估价报告在遵循客观、公正、科学、合理的基本原则下,结合估价 目的对估价对象进行估价。具体依据如下估价原则:1、合法原则:房地产估价必须以房地产的合法使用为前提。2、公平原则: 房地产估价必须站在公正的立场上,估价的目标在于求 得一个客观合理的价格。3、最高最佳使用原则:房地产估价要以房地产的最高最佳使用为前提。 也就是说,房地产评估价格应是在合法使用方式下,各种可能的使用方式 中,能获得最大受益的使用方式的估价结果。4、估价时点原则:估价实际上是求取某一时点的价格。估价时点是责 任交待的界限和评估房地产时值的界限。房地产的价格具有很强的时间性

14、在不同时点,同一宗房地产往往会有不同的价格。九、估价方法根据房地产估价规范并结合估价对象的实际情况、估价人员认真 分析所掌握的资料,进行了现场踏勘和调查,该区域房地产交易市场比较 活跃,交易案例多,适宜采用市场法和收益法评估委估对象在估价时点的 价格。因成本法是以房地产的重新开发建设成本为导向来求取房地产价值 在当前房地产市场需大于求的状况下,测算出来的价格往往偏低,故此次 评估不选取。假设开发法是预测估价对象开发完成后的价值和后续开发建 设的必要支出及应有的利润,然后将开发完成后的价值减去后续开发建设 的必要支出及应得的利润来求取估价对象价值,不适合本估价对象,而故 此次评估不选取。市场法是

15、将估价对象与在估价时点近期有过交易的类似房地产进行比 较,对这些类似房地产的成交价格做适当的修正,以此估算估价对象的客 观合理价格或价值的方法。收益法是根据估价对象的预测未来收益来求取估价对象价值的方法。 较具体地说,就是预测估价对象的未来收益,然后将其转换为价值来求取 估价对象价值的方法。十、估价结果估价人员根据估价目的,遵循估价原则,按照估价程序,采用科学的 方法,并结合估价经验与对影响委估房地产价格因素的分析,确定估价对 象在估价时点2011年10 月18日房地产总价值约为人民币84.92万元(大 写:人民币捌拾肆万玖仟贰佰元整),单价为 6109 元平方米。十一、估价人员吴青(注册房地产估价师) 凌玖(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注册估价师证号:2009070334注册估价师证号:2008090606注册估价师签章:注册估价师签章:十二、估价作业日期2011 年10 月13 日2011 年10 月 18 日 十六、估价报告应用有效期 一年,即2011年10月18日起至2012年10 月17日止。附件1、房地产评估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2、房地产评估资质证书复印件;3、房地产估价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4、评估委托协议;5、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6、国有土地使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学术论文 > 其它学术论文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