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车承揽施工及安全协议范本(9篇)

上传人:汽*** 文档编号:498463179 上传时间:2023-04-04 格式:DOC 页数:31 大小:49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吊车承揽施工及安全协议范本(9篇)_第1页
第1页 / 共31页
吊车承揽施工及安全协议范本(9篇)_第2页
第2页 / 共31页
吊车承揽施工及安全协议范本(9篇)_第3页
第3页 / 共31页
吊车承揽施工及安全协议范本(9篇)_第4页
第4页 / 共31页
吊车承揽施工及安全协议范本(9篇)_第5页
第5页 / 共31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吊车承揽施工及安全协议范本(9篇)》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吊车承揽施工及安全协议范本(9篇)(31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吊车承揽施工及安全协议范本甲方:_乙方:_工程名称:_单位_,因施工需要,借(使)用_项目部_处电源。为加强管理,确保用电安全,经双方协商特制定如下安全协议。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甲方负责提供给乙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平面图及总负荷容量和各项参数。2.甲方应将项目部安全用电管理制度和组织机构、安全用电负责人等内业资料交付乙方,并严格执行。3.甲方有权检查验收乙方施工临时用电方案及安装工艺,发现安全隐患时,以书面形式指出,并限期整改。4.甲方必须审验乙方电器作业人员的安全资质和安全教育情况。5.甲方提供乙方三相五线制380V/220V动力电源工_KW,正常情况下,确保供电质量。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

2、乙方必须指定专人负责临时用电的安全管理,并将管理人员名单提供给甲方。2.乙方参加施工中临时用电作业人员,必须是经过考核部门培训、考试合格的,持有_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的专业技术人员。3.乙方应根据工程种类和借用电源的容量及用电设备的使用情况,编制施工临时用电管理措施和安全用电组织机构负责人名单。4.电器作业人员必须持_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正式、有效操作证上岗,过期未验、作业期间不带操作证者,视其无证操作,属严重违章。电器作业人员应配备齐全安全防护用品。5.乙方在接到甲方整改通知单,在规定期限内未予整改的,甲方有权按_通知给予处罚,直至停工整顿。6.乙方应确保电器安

3、装、维修2人以上操作,断电作业,在电源侧断路器处悬挂“有人工作,请勿合闸”的明显标识牌,同时在已断电线路安装临时接地线。固定配电箱应加设安全防护栏。7.乙方在无法停电,又必须带电作业情况下,应设置防触电绝缘设施,并设专人监护。8.乙方在特殊环境或特别潮湿和易腐蚀场所、大型金属管线内作业必须使用12V照明电源,工作用电源应加装隔离变压器供电。9.甲方因诸多原因,未按照安全用电相关规范的要求下达的违章指挥作业任务书,乙方有权拒绝执行。10.乙方未按交底施工,致使工人违章作业,违反本协议内容造成的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乙双方共同的权利与义务:1.甲乙双方应严格按照建设部JGJ4620_规范

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GB5019493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电安全规范及_供电局颁发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市建委颁发的_市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相关章节,进行临时用电的安装、运行、维修、检查。2.甲、乙双方应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并共同遵守协议条款。3.协议中的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按照规范要求,共同制定方案,在实际施工作业前,按照相关安全用电管理规范的要求,布置任务,实际工作中严格执行,形成文件存档备案。4.协议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从_年_月_日到_年_月_日,或_甲方(签章):_ 乙方(签章):_甲方代表签字:_ 乙方代表签字:_年_月_日 _年_月_日吊车

5、承揽施工及安全协议范本(二)甲方(定做人):_乙方(承揽人):_甲方因电力工程施工需要,拟将吊车起重作业工作承包与承揽人乙方,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以及安全职责,根据民法典、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就吊车起重作业有关安全问题民事协议如下,供双方妥善执行:双方声明:本协议是对甲乙双方在承揽关系的前提下对有关施工及安全事项的确定,甲方在每次起重操作过程中的“指挥”是敦促完成承揽合同的辅助内容。乙方在进行每次吊车作业前,已经充分熟识作业现场环境。本协议中所称的甲方对乙方起重操作过程中的“指挥”,仅指具体起重过程中对待吊物品的捆绑挂钩、松钩以及使用信号旗对待吊物品进行目标导向工作。一、吊车类型:_;施工地点:_

6、;施工内容:_;使用时间: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二、租赁金和结算方式1、计量方式:按实际工程进行计量,计时时间以机械进入甲方指定地点,并指令开始工作时,甲方指定专人计量时间;计价方式:累计签发的时间,按累计时间乘以单价进行计算,单价以中标谈判价格元/小时执行。2、结算方式:按月结算。于每月二十日前对上一月签单进行统计结算。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要求乙方提供的吊车必须经检测检验机构监督检验合格,操作人员具备特种作业资格,并审核备案;甲方认为吊车或作业人员不能使用、胜任的,不服从工作指挥的有权拒绝或终止使用。2、甲方有权纠正起重操作过程中的违章行为,并阻止违章操作。3、甲方应根据施工现

7、场情况,在作业前向乙方人员进行安全交底。4、甲方在吊车作业的过程中,发现吊车存在危及安全施工的隐患时,有权中止使用,隐患排除后方可重新开工。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吊车合格。乙方所提供的吊车,各种安全设施必须齐全、完整、机械性能良好,经国家起重设备检测机构监督检验合格,并在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除吊车主体以外,乙方需提供与施工现场起重作业相匹配的辅助配件。2、吊车人员具备资格。乙方提供的吊车应配操作人员,必须操作熟练,持证上岗。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则,服从甲方责任人员的指挥,遵守施工现场有关规定,按照定做人甲方的施工需要进行施工,不得野蛮作业和违章操作,并应掌握现场的作业环境

8、和存在的危险点。3、保险齐全。为防止吊车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乙方必须投保第三者责任险。4、乙方负责吊车进退场运输中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使吊车安全运到甲方施工现场,乙方在施工现场严格按国家标准局颁布的起重机械安全规程规定执行。5、在施工现场,乙方应对吊车作业过程中的起重安全和吊车作业人员操作安全负责。对甲方违章指挥的,乙方有权拒绝。但乙方不得以不正当理由拒绝施工,并应确保完成甲方交待的全部作业内容,保证施工作业质量符合甲方要求。6、甲方提前通知乙方使用机械的时间(一般提前一天);遇特殊或紧急情况随时通知,乙方应以甲方为重点,确保机械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场。因此影响甲方正常工

9、作,乙方应承担给甲方造成损失的所有费用。五、安全责任1、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质监总局特种设备局颁布的起重机械使用管理规则(TSGQ5001_20_)、国家标准局颁布的起重机械安全规程及国家和上级安全生产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2、由于乙方吊车司机违章操作、操作不当或起重安全措施未落实而造成机械设备及人身伤亡事故、财产损失或影响工程进度的,均由乙方负全部责任。3、吊车在吊装过程中,因吊车倾斜、吊臂断臂、钢丝绳陈旧、过载、吊耳、卸扣、枕木等吊车设备原因造成断裂或索具不规范使用,从而导致人身伤亡事故、财产损失或影响工程的,乙方负全部责任。4、吊装作业前,甲方根据工作需要指派专人指

10、挥作业,双方应统一信号确保作业流畅;由于违章指挥造成的事故,其责任和损失由甲方负责。5、在施工期间发生人身伤亡及其他事故时,甲乙双方均有协助紧急抢救伤员、事故抢修的义务,甲方应根据国家及有关规定,组织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6、其他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后,可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此协议一式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共同执行,甲乙双方各执份,均报各自有关部门备案。甲方签字(盖章):_ 乙方签字(盖章):_代表人:_ 代表人:_日期:_ 日期:_吊车承揽施工及安全协议范本(三)一、总包和分包的工程项目负责人,对工程项目中的交叉施工(作业)负总的指挥、领导责任,总包对分包,分包对分项承包单

11、位或施工队伍,要加强安全管理,科学组织交叉施工,在没有针对性的书面安全技术交底、方案和可靠防护措施的情况下,禁止上下交叉施工作业,防止和避免发生事故。二、经营部门在签订总分包合同或协议书中应有安全责任划分内容,明确各方的安全责任。三、计划部门在制定施工计划时,要将交叉施工问题纳入施工计划,应优先考虑。四、工程施工管理部门要掌握交叉施工情况,加强各分包之间交叉施工的调度管理,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协调交叉施工中的有关问题。五、安全部门对各分包单位实行监督、检查,要求各分包单位在施工中,必须严格执行总包方的有关规定、标准、措施等,对违章进行交叉作业的施工单位给予经济处罚。六、总包与分包,分包与分项外包的

12、项目工程负责人,要明确划分交叉施工中各方的责任区和各方的安全责任,建立责任区和安全设施的交接和验收手续。七、交叉施工作业上部施工单位应为下部施工人员提供可靠的隔离防护措施,确保下部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在隔离防护设施未完善之前,下部施工作业人员不得进行施工,隔离防护设施完善后,经过上下方责任人和有关人员进行验收合格后才能施工作业。八、工程项目或分包的施工管理人员在交叉施工之前对交叉施工的各方做出明确的安全责任交底,各方必须在交底后组织施工作业,安全责任交底中应对各方的安全责任、安全责任区划分、安全防护设施的标准、维护等内容做明确要求,并经常检查执行情况。九、交叉施工作业中的隔离防护设施及其他安全

13、防护设施由安全责任方提供,当安全责任方因故无法提供防护设施时,可由非责任方提供,责任方负责日常维护和支付租赁费用。十、交叉施工作业中的隔离防护设施及其他安全防护设施的完善和可靠性由责任方负责,由于隔离防护设施或安全防护存在缺陷而导致的人身伤害及设备、设施、料具的损失责任,由责任方承担。十一、工程项目或施工区域出现交叉施工作业安全责任不清或安全责任区划分不明确时,总包和分包应积极主动配合,在责任不清、意见不统一时由总包的工程项目负责人或工程施工管理部门出面协调、管理。十二、在交叉施工作业中防护设施完善验收后,非责任方不经总包、分包或有关责任方同意不准任意改动(如电梯井门、护栏、安全网、坑洞口盖板

14、、防护棚等),因施工作业必须改动时,写出书面报告,需经总、分包和有关责任方同意,才准改动,但必须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工作完成或下班后必须恢复原状,否则非责任方负一切后果责任。十三、电气焊割作业严禁与油漆、喷漆、防水、木工等进行交叉作业,在工序安排上应先焊割等明火作业。如果必须先进行油漆、防水作业,总分包施工管理人员在确认排除有燃爆可能的情况下,再安排电气焊割作业。十四、凡进入总包施工现场的各分包单位或施工队伍,必须严格执行总包所执行的标准、规定、条例、办法,按标准化文明安全工地组织施工,对于不按总包要求组织施工,现场管理混乱、隐患严重、影响文明安全工地整体达标的或给交叉施工作业的其他单位造成不安全问题的分包单位或施工队伍,总包有权给予经济处罚或终止合同,清出现场。十五、本协议经总包方和分包方(或相关施工队伍)的工程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签字后,立即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劳务/用工合同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