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特大植物疫情工作方案

上传人:博****1 文档编号:498457668 上传时间:2023-10-14 格式:DOC 页数:15 大小:21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重特大植物疫情工作方案_第1页
第1页 / 共15页
重特大植物疫情工作方案_第2页
第2页 / 共15页
重特大植物疫情工作方案_第3页
第3页 / 共15页
重特大植物疫情工作方案_第4页
第4页 / 共15页
重特大植物疫情工作方案_第5页
第5页 / 共15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重特大植物疫情工作方案》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重特大植物疫情工作方案(15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重特大植物疫情工作方案 1总则 1.1目的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加强和完善区农业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机制,从而提高本地区应对重特大植物疫情的能力,维护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维护社会安定,促进本地区农业生产的可持续发展。 1.2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维护稳定、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依法规范、快速反应、互相配合、依法管理。 1.3编制依据 1.3.1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 1.3.2市植物检疫实施办法 1.3.3市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及部门应急预案框架指南 1.3.4市

2、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1.4基本情况 我区重特大植物疫情对象主要有水稻螟虫(二化螟、三化螟)、水稻褐飞虱、水稻纵卷叶螟、水稻条纹叶枯病。 1.4.1现状 1.4.1.1水稻螟虫 近几年,水稻螟虫特别是二化螟呈现大发生到中等发生危害。危害严重时,平均枯鞘穴率达57%,高的田块可达88%,而平均枯鞘株率也有7.8%,高的田块达13%以上,白穗率高的田块可达30%以上。20XX年20XX年五年中,全年二化螟扑灯量(均至9月27日止)均维持在3000头以上,大发生的20XX年更是达到4028头。三化螟发生特点具区域性,主要集中在东北部几个镇,如祝桥镇、老港镇等。20XX年三化螟呈局部大发生,全年

3、扑灯量至9月底止为1714头,而一般年份仅在几百头,田间白穗率平均6.6%,01年最高田块高达96.4%,对水稻产量的影响比较大。 1.4.1.2水稻褐飞虱 除20XX年突发性的大暴发外,前几年一直维持在中等至中等偏重发生。20XX年发生特点:(1)突发性:8月15日田间调查数据比8月8日调查数据猛增21倍之多。(2)灯下成虫始见早,全年扑灯量大(1.249万头)。(3)回迁峰频繁,持续时间长(8月26日1350头,8月27日5300头,8月30日2953头,9月19日450头,10月2日425头)。(4)田间虫、卵量特别高,如周浦一块田卵量竟达5000万粒/亩,测报点最高的也达2589.4万

4、粒/亩。 1.4.1.3水稻纵卷叶螟 稻纵卷叶螟近几年一直维持在大发生程度。田间蛾量、卵量均较高。但由于前期防治抓得早、准,一般均能得到有效的控制。 1.4.1.4水稻条纹叶枯病 水稻条纹叶枯病是由灰飞虱传播的一种病毒病。近年来,及周边省市的水稻条纹叶枯病呈逐年扩大且迅速蔓延态势,水稻感病后减产幅度一般在2050%,严重时几乎颗粒无收。本区20XX年大部分地区条纹叶枯病零星发生,在惠南、万祥等镇部分田块发生较重。20XX年,从对灰飞虱越冬基数的调查情况看,田间虫量上升速度快,并具有一定的区域性,东部地区如万祥、泥城、书院、大团等镇虫量发生大,中西部地区发生一般。 1.4.2为害表现 1.4.2

5、.1水稻螟虫 二化螟。幼虫进入二龄末期,开始蛀入稻茎,并转株为害,严重时,一条幼虫能转株为害810株水稻,前期导致枯心、枯鞘,水稻抽穗后导致白穗。 三化螟。稻苗易受蚁螟为害,造成枯心,凡稻苗处在分蘖盛期、叶色嫩绿的田块,遇上发蛾盛期,受害就重。正在破口抽穗的稻株,也易受蚁螟为害,造成白穗。 1.4.2.2水稻褐飞虱 前期褐飞虱聚集在水稻根茎部吸食水稻茎秆的汁液,随着虫量的增加,为害加重,可造成稻株枯死,形成枯死点、枯死片甚至全田绝收。 1.4.2.3水稻纵卷叶螟 初孵幼虫喜于水稻嫩叶上啃食叶肉,形成白色斑点,然后爬到叶尖上吐丝卷叶为害,以后逐渐下移到叶片中部做成纵卷的圆筒状单叶苞,也有做成35

6、叶的多叶苞,在苞内啃食叶肉,仅留表皮,形成白色条斑,严重时全叶枯白,俗称“开天窗”。 1.4.2.4水稻条纹叶枯病 水稻经带毒灰飞虱为害后感染病毒,经710天表现症状,心叶卷曲成纸捻状或枯死,形成矮缩“假枯心”,老叶一般不表现症状,苗龄越小,病毒潜伏期越短,症状越严重,三叶期前被感染,一般形成死苗,分蘖期被感染,全株显症,个别分蘖枯死。 1.4.3发展趋势 1.4.3.1水稻螟虫 除20XX年三化螟呈局部大发生,二化螟20XX年中等偏重发生外,近几年一直呈中等至中等偏轻发生。 1.4.3.2水稻褐飞虱 水稻褐飞虱由于20XX年大暴发,故要警惕以后几年的发生情况。 1.4.3.3水稻纵卷叶螟 近

7、年来,受南方虫源影响,维持在大发生程度。 1.4.3.4水稻条纹叶枯病 目前维持在中等发生,但有加重危害的趋势。 1.5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的农业生物灾害,主要是可以预见的或已发生的重特大植物疫情的暴发流行事件。 2组织机构和职责 2.1组织体系和框架 2.1.1区农业委员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由区农委主任任组长,农委、计经委、气象、财政、供销合作总社、工商等部门参加,负责全区重特大植物疫情控制工作。 2.1.2区农业委员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委员会。 2.1.3镇重特大植物疫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2.2各部门工作职责 2.2.1区农业委员会突发公共事

8、件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按照区农业委员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的决策,统一安排紧急灾害的应对工作;收集、分析重大农业病虫害的发生发展趋势,及时提出启动或停止执行本预案的建议;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地区落实本预案,并监督实施。 2.2.2农业部门 1)调集有关科技人员,开展重大农业生物灾害应急工作; 2)搞好病虫预测、预报,并对发生发展趋势作出判断; 3)加强基层农技人员的技术培训,提高防范意识和防治水平; 4)负责紧急应对处置所需的农用物资(主要是农药、机械器具)的调运、分发; 5)评估重大农业生物灾害发生后所需的补贴资金,并安排资金使用计划。 2.2.3计经委 负责农用物资的储备、调运的计划安排

9、。 2.2.4财政部门 负责安排农用物资储备金和应急补贴资金。 2.2.5气象部门 及时提供相关气象资料 2.2.6供销合作总社 负责主要救急农用物资的供应。 2.2.7工商部门 负责查处全区无证销售点及假冒伪劣农资物品。 3预防和预警机制 3.1信息监测与报告 3.1.1信息监测 在本区设立病虫预测预报加强点,技术上由区农业部门负责,定时对病虫预测预报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分析病虫发展趋势。 3.1.2信息报告 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迅速及时地将有关信息上报至区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并严格报告制度,对重大疫情发生发展情况要做到每半小时口头报告一次,一小时内形成书面报告。 3.2预警级别及

10、发布 3.2.1预警级别 按照本地区植物疫情发生发展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势态,预警级别拟分为四级,即一般(级)、较重(级)、严重(级)和特别严重(级)预警(具体见下表),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 3.2.2发布 重特大植物疫情的发生发展动态情况由区农业委员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掌控,主要从以下两个途径对外发布:1)区农业部门的病虫情报、大发生或大暴发警报等;2)区电视台、报刊等新闻媒体报道。特别严重的逐级上报至区应急办、市农委和市人民政府。 4应急响应 4.1分级响应 4.1.1级应急响应 1、区农业委员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组织防控工作。 2、区农业部门

11、根据病虫预测预报情况,提出相应防治对策,以病虫情报形式下发至各镇。 3、各镇农业系统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进行防治。 4.1.2级应急响应 1、区农业委员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组织防控工作。 2、区农业部门发布大发生警报至各镇。 3、各镇农业系统根据区农业部门的技术意见组织实施各项防控工作。 4、灾后有关损失的补偿按照规定进行。 4.1.3级应急响应 1、区农业委员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组织防控工作。 2、区农业部门发布大暴发警报,必要时,新闻媒体给予相关预警报道。 3、各镇重特大植物疫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正式启动防控方案,并组织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4、区农委、区计经委、区供销合作总社等部门

12、在防治技术、应急物资上提供保障。 5、灾后各级财政部门和保险部门对有关损失进行评估补偿。 4.1.4级应急响应 1、区农业委员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组织防控工作。 2、区农业部门发布特大暴发警报,区各级新闻媒体同时进行相关预警报道。 3、区农业委员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将特大暴发预测情况及时上报至区人民政府,并报送市农委、市人民政府,在市有关部门的指挥下制定具体防控对策,并组织实施,农资部门负责应急救灾物资的供应。 4、各镇重特大植物疫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正式启动防控方案,并组织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5、灾后各级财政部门和保险部门对有关损失进行评估补偿。 4.2信息共享和处理 由各镇农业部

13、门、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区农业委员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组成应急信息系统,病虫预测预报情况由区农业部门负责采集,并上报至区农业委员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区农业委员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根据国家、市政府和区委、区府有关信息公开的规定确定信息公开。 4.3通讯 区农业委员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58022535。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联系电话:58022898。 区农业委员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由农委主任担任,副组长设三名,由农委副主任担任,其中常务副组长由农委分管主任担任。 4.4指挥和协调 由区农业委员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工作,各相关部门参与应

14、急救援协调机制,各镇组织力量,严格按照区应急方案进行防控和补救。 4.5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动员全区广大种植户,特别是种植大户加强预防和防治意识,并在各级农业部门的指挥下参与防控工作。 4.6调查分析与后果评估 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组织专家,配合协助区农业委员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开展重大农业病虫害发生发展势态的预测、调查分析,并对后果进行评估。 4.7新闻报道 根据区政府有关规定,由区政府新闻办统一对外发布新闻信息。 4.8应急结束 由农业植物病虫害预测、诊断技术小组提出结束意见,区农业委员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有关规定与要求予以发布。 5后期处理 5.1善后工作 由区农业部门和各镇农业部门负责后期处置工作。 5.2救助与保险 各级财政部门按照规定给予财政补贴,保险部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活动策划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