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港岚山港区中作业区3万、5万吨级液体散货码头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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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日照港岚山港区中作业区3万、5万吨级液体散货码头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日照港岚山港区中作业区3万、5万吨级液体散货码头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建设单位(盖章):日照港大华和沣石油化工码头有限公司环评单位: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二一四年二月前 言岚山港区是日照港的主要港区之一,是长江以北重要的液体石油化工品集散地,随着岚山港区10万吨级原油泊位和30万吨级原油泊位的建成投产,以及临港产业及腹地石化产业的发展,岚山港区液体散货吞吐量已由2005年的140万吨增长至2012年的2450万吨,年均增长率达到50.5%,发展态势良好。随着港区功能的调整,日照港液体散货运输功能将全部调整到岚山港区,在岚山

2、港区临港产业及腹地石化产业不断发展壮大的背景下,石油及制品运输需求将不断增加,必将带来岚山港区石油及制品吞吐量的增大。因此,为进一步完善日照港岚山港区油品作业区的功能,适应不断增长的成品油、燃料油、液体化工品等液体散货中转的需要,日照港大华和沣石油化工码头有限公司拟在岚山港区中作业区日照港集团有限公司已建的10万吨级原油码头防波堤内侧建设1个3万吨级和1个5万吨级液体散货泊位,该泊位主要承担原油、燃料油、成品油、液体化工品等货种的装卸任务。本工程达产年货物吞吐量为450万吨,其中原油60万吨、燃料油130万吨、成品油140万吨、液体化工品120万吨。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

3、正),本工程属于水运行业中的深水泊位(沿海万吨级)建设,属于鼓励类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拟建工程建设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符合山东省环境保护厅鲁环发2007131号文件和鲁环函2012263号文件;选址符合山东省海洋功能区划、山东省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日照市海洋功能区划、日照市总体规划、日照市港口岸线总体规划、日照港总体规划环评及审批意见要求、岚山港总体规划、岚山城市总体规划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国务院1998253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规定,工程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此,日照港大华和沣石油化工码头有限公司委托我院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4、。接受委托后,我院立即组织专业人员进行现场踏勘、收集资料,在此基础上于编制完成了日照港岚山港区中作业区3万、5万吨级液体散货码头环境影响报告书。在报告书的编制和修改过程中,得到了山东省、日照市各级环保部门有关领导、专家的指导和大力支持,也得到了建设单位的积极配合,在此表示衷心感谢!项目组2014.2 目 录1 总论12 建设项目概况53 社会环境概况304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365 公众参与426 结论与建议577 联系方式581 总 论1.1 评价标准本次拟采用的环境质量评价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见表1.1-1。表1.1-1 环境质量评价标准标准项目标准名称及分类标准号级 别环境质量标

5、准水环境海水水质标准 GB3097-1997第三类港池、航道内第二类其它海域大气环境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及其修改单声环境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港区4a类疏港公路两侧沉积物海洋沉积物质量GB18668-2002第二类港池及航道内第一类其它海域污染物排放标准水环境船舶污染物排放标准GB3552-83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B等级标准大气环境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声环境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固体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

6、、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及其修改单GB18599-2001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其修改单GB18596-20011.2 评价重点根据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在工程分析的基础上本次环评的评价重点确定如下:1、海洋环境影响评价;2、环境风险影响评价;3、环境保护措施及其经济技术论证。1.3 评价范围1.海洋环境影响评价范围海洋环境影响评价范围见图1.3-1。确定A、B、C、D、E围起的整个海域作为评价的范围。其中A、E点坐标为海岸的岸线坐, A、B间距约18km,B、C两点间距约30km,C、D间距约24km,评价面积约450 km2。评价范围界点坐标见表1.3-1。水域环境风险评价范围为在水域评价范

7、围的基础上外扩至可能影响到的水域敏感保护目标。注:报告中采用WGS84坐标系。表1.3-1 评价范围界点坐标拐点经度纬度拐点经度纬度A119.4069E35.2533NC119.4690E34.9201NB119.6035E35.1759ND119.2122E35.0236N图1.3-1 评价范围图2.陆域评价范围本工程对陆域环境影响主要是对大气、声环境。考虑本工程排放的废气均为无组织,影响范围相对较小,因此,大气评价范围取以本工程几何中心为圆心、半径2.5km的陆域;声环境评价范围是厂界外200m。3.风险评价范围环境风险评价范围为在水域评价范围的基础上考虑周边水生生物保护区以及养殖区等环境

8、保护目标。1.4 环境敏感保护目标一、海洋环境敏感区拟建项目位于港口区,周围分布有渔港、船厂、堆场等,评价范围内海域敏感保护目标主要有:大竹蛏种质资源保护区、日照金乌贼海洋保护区、文昌鱼保护区、周围滩涂及浅海养殖区,其方位和距离如图1.4-1,表1.4-1。表1.4-1 拟建项目水域环境敏感保护目标一览表序号名称面积(hm2)与工程相对位置与工程最近点距离(km)用海类型1海州湾大竹蛏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4288NE9.7海洋保护区2日照金乌贼海洋保护区960NE10.7海洋保护区3文昌鱼保护区726.5NE18海洋保护区4设施养殖区/NE8.8养殖区5非规划养殖区I/NE6.7养殖区6非

9、规划养殖区II/SE2.8养殖区7非规划养殖区III/SE11.0养殖区8南侧养殖区/SW5.1养殖区9安东卫赶海园/WSW3.5养殖区二、陆域环境敏感区在项目区评价范围内,无陆域环境敏感区的分布。工程区周围主要环境敏感保护目标见图1.4-2和表1.4-2。表1.4-2 项目附近环境敏感区及环境保护目标环境保护目标与项目方位与项目最近点距离备注大气环境西潘家村NNW4.0km 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东潘家村NNW3.5km 秦家官庄村NW2.6km 戴家庄子村NW3.0km 周家庄子村NW2.4km童家庄子村WNW2.4km 大阡里村WNW4.0km 杨家庄子W4.0km佛手湾WSW2.5km胡

10、家林NW3.1km 官草汪WSW3.5km 岚山头街道SW4.7km声环境厂界及周边200m环境风险风险源为中心5km范围内敏感点,详见图1.4-22 建设项目概况2.1 项目由来岚山港区是日照港的主要港区之一,是长江以北重要的液体石油化工品集散地,随着岚山港区日照港集团有限公司10万吨级原油泊位和30万吨级原油泊位的建成投产,以及临港产业及腹地石化产业的发展,岚山港区液体散货吞吐量已由2005年的140万吨增长至2012年的2450万吨,年均增长率达到50.5%,发展态势良好。随着港区功能的调整,日照港液体散货运输功能将全部调整到岚山港区,在岚山港区临港产业及腹地石化产业不断发展壮大的背景下

11、,石油及制品运输需求将不断增加,必将带来岚山港区石油及制品吞吐量的增大。因此,为进一步完善日照港岚山港区油品作业区的功能,适应不断增长的成品油、燃料油、液体化工品等液体散货中转的需要,日照港大华和沣石油化工码头有限公司拟在岚山港区中作业区日照港集团有限公司已建的10万吨级原油码头防波堤内侧建设1个3万吨级和1个5万吨级液体散货泊位,该泊位主要承担原油、燃料油、成品油、液体化工品等货种的装卸任务。本工程达产年货物吞吐量为450万吨,其中原油60万吨、燃料油130万吨、成品油140万吨、液体化工品120万吨。2.2 相关工程概况日照港岚山港区中区2万吨/5千吨级液体散货码头配套罐区工程(日环发20

12、12290号)本项目为日照港岚山港区中作业区内建设的2万/5千吨级液体散货码头配套罐区工程,占地约32000m2。项目总投资15516万元,劳动定员30人。新建储罐7台共21000m3,主要从事丙烯(兼顾液化石油气、C4等液态烃)的仓储,配套建设汽车装车设施、变配电、控制室、事故水池等。2.3 在建工程分析2.3.1 日照港岚山港区中区2万吨/5千吨级液体散货码头配套罐区工程工程简介(日环发2012290号)2.3.1.1 工程基本组成情况本项目组成见表2.3-1。表2.3-1 本项目组成情况2.3.1.2 公用工程1、给排水(1)供水新鲜水:拟建工程新鲜水用量约5.89m3/d(2150m3

13、/a),主要包括清罐用水约2.74m3/d、地面及装车台清洗用水0.15m3/d、日常人员办公生活用水3.0m3/d。水接自岚山港区新鲜水管网,由市政管网供应。(2)排水拟建厂区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储罐切水、清罐水、地面及装车台清洗水共3.05m3/d进岚山北港区污水处理厂含油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初期雨水103m3/次进岚山北港区污水处理厂含油污水处理装置处理;生活污水2.4m3/d 进岚山北港区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废水经岚山北港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山东省半岛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676-2007)表3、一级标准(2013 年1 月1 日起排放标准结合鲁质监标发20113

14、5 号文要求)后排海。后期雨水经雨水管网排放。拟建项目水平衡见图2.3-1。图2.3-1 本项目水平衡图(m3/a)2、供电拟建工程年耗电量约3000万kwh,用电来自岚山港区现有供电设施,引一路380V电源至本工程新建配电间。3、消防拟建项目消防用水量包括丙烯装卸栈台及丙烯球罐区。根据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2008)第8.4节的规定,液化烃的装卸栈台应设置消防给水系统,消防用水量不应小于60L/S,火灾延续供水时间3 小时,其用水量为654m3。4、氮气拟建项目所用氮气由岚山港区中区氮气站供给。氮气站设2 套膜制氮设备,总的最大制氮能力为920Nm3/h,4 个100m3的储罐。另备有2 个20m3的液态氮储罐与制氮机并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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