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合同合集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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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实用的保证合同合集九篇 保证合同 篇1 保证人(甲方):铜仁地区维信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委托保证人(乙方):乙方身份证号:乙方住址:乙方联系电话:甲方根据乙方的申请及所附文件资料,经过调查分析,同意为乙方向铜仁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下简称贷款方)以保证方式提供贷款担保;甲乙双方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协商一致,自愿订立本合同。第一条 保证范围、保证期间和保证方式。甲方愿意就下述三点进行保证:一、保证范围:乙方与贷款方签订的借款合同(下称主合同)中约定的,借款本金及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和实现债权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律师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

2、费、拍卖费等)二、保证期间:主合同约定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三、保证方式:甲方在保证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也就是甲方按主合同约定代偿乙方在主合同中未履行完毕之所有债务。第二条 甲方的代位求偿权甲方按照本合同第一条的约定履行了保证义务代乙方向贷款方清偿了所有债务后,即取得了债权人的地位,有权要求乙方归还甲方为乙方代偿的所有债务,自代偿付款日起所有债务的利息(利率以人民银行公布的该项贷款基准利率计算)以及甲方为乙方代偿而支付的其他费用和损失等。第三条 甲方的抗辩权甲方依法享有乙方的抗辩权,乙方放弃对债务的抗辩权,甲方仍有抗辩权。第四条 乙方的优惠因乙方是下岗失业人员,是国家政策扶持的对象,故

3、甲方优惠在贷款期限内免收乙方担保费。第五条 违约责任一、乙方未能按主合同要求归还债务,造成甲方不能解除担保责任,甚至代偿的,从主合同到期之日起,甲方在银行利率的基础上加50%收取担保费。二、乙方未能按主合同要求归还债务、未能完全履行本合同之条款,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的保证金额1%的违约金。第六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率。甲方: 乙方:法定代表人: (右手拇指)年 月 日 年 月 日签订时间:20XX年 月 日签订地点:铜仁市共青路2号 保证合同 篇2 案情介绍20XX年初,广州某贸易公司要做一宗钢铁销售业务,向某银行分行贷款1000万元,合同约定借款期限

4、为1年,连带责任保证人为广州某商业集团,保证期间为贷款发放之日起2年。合同签订后,银行如约发放了贷款。两个月后,由于钢铁价格下跌,钢铁的购买方反悔,单方面宣布终止了钢铁买卖合同。为了减少银行利息造成的损失,贸易公司与银行谈判,要求提前归还贷款,并降低相应的利率。经过协商,双方变更了原借款合同,将借款的期限变更为6个月,利率也相应降低了。贷款到期后,贸易公司归还了800万元贷款和利息,但是由于购买方的违约造成贸易公司有200万元的贷款和利息无法偿还,于是,银行分行要求保证人商业集团偿还贷款余额。商业集团认为贷款双方变更了借款合同的条款,但没有通知保证人,未经过保证人的书面同意,因此,拒绝承担新合

5、同的保证责任。法院经审理认为,新签订的借款合同并没有加重保证人的保证义务,相反,变更后的合同减轻了保证人的责任,如果判定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有违公平原则,保证人商业集团应该对变更后的合同承担保证责任。律师评析广东明盛律师事务所律师郑柱龙分析认为,本案涉及主合同变更后,保证人保证责任的承担问题。由于保证属于人的担保,其建立的基础是保证人对特定债务的人的信用、能力或资产的信任,并且针对的是特定的债权债务。保证具有较强的特定性,并且具有较强的人身信任性。如果在债权人和债务人未经保证人同意而变更合同的情况下,仍然要求保证人对变更后的合同承担保证责任,事实上就是允许债权人和债务人可以任意加重保证人的

6、保证责任,这显然不利于保护保证人的合法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债权人与债务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协议变更主合同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其目的正是为了保障保证人的权利以及保证人对承担责任的可预期性。如何理解“变更主合同”对主合同的任何变更都导致保证责任的免除呢对此,我国立法采纳的“主合同变更”是指合同的更新,即指当事人之间的合同的内容改变,并根据内容的变更情况,对保证人的免责抗辩加以限制,具体如下:(1)允许当事人对合同进行一定的变更,并限制保证人的免责抗辩。如果一旦合同内容变更就导致保证人免责,无疑会增加债权人的顾虑,降低经济活动的效率。同时,限制保证人的免责抗辩,也可以避免保证人借

7、合同变更进行恶意抗辩、逃避责任,有利于增强交易的安全性。(2)根据主合同内容的变更情况,对合同变更时保证人的免责抗辩分为两种情形:第一、如果主合同的变更加重了保证人的责任,则由于加重的部分没有经过保证人确认,也超过了保证人订立保证合同时的预期,所以对于加重的部分,除非保证人明确愿意,否则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第二、如果主合同的变更并没有加重保证人的责任,甚至减轻了保证人的责任,则此时并没有超出保证人订立保证合同时对可能承担责任的预期,也不存在侵害保证人合法权益的可能,此时保证人不能以主合同变更未经其同意为由,要求免除保证责任。就本案而言,贸易公司与银行分行虽然未经商业集团同意变更了合同,但变更

8、后的合同由于利率降低,事实上减轻了保证人的保证责任,所以保证人应当对变更后的合同承担保证责任,而不得主张免除保证责任。对于借款合同的履行期间的变动,由于也没有经过保证人的书面同意,所以保证人的保证期间仍然应该按照原合同的规定,保证期间为贷款发放之日起2年。郑柱龙律师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24条规定的“主合同变更”限定为合同的更新,从维护交易安全和公平原则出发,只允许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免于承担保证责任,对于原主合同规定范围内的保证责任,并不因为主合同内容的变更而免除。 保证合同 篇3 借款人名称: (甲方)住 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开户金融机构:账 号:电 话: 邮政编码:贷款人名称

9、: (乙方)住 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电 话: 邮政编码:保证人名称: (丙方)住 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电 话: 邮政编码:签订合同日期:签订合同地点:因甲方的请求,丙方愿意为甲、乙签订的 年 字第 号合同提供担保。乙方经审查,同意丙方作为甲方还款的保证人,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一致,按下列条款订立本合同:第一条 丙方担保金额为甲方根据 年 字第 号合同(以下称主合同)向乙方借用的资金本金(大写)元人民币(大写:元整) 整及其相应的利息、费用和罚息。第二条 丙方保证代甲方清偿甲方在上述借款到期而未能按时偿还的借款本金、利息、费用及罚息,并保证在接到乙方书面索款通知后 个营业日内,清

10、偿上述款项。第三条 丙方的保证责任不因甲方上级单位的任何指令、甲方地位及财务状况的改变、甲方与任何单位签订任何协议或文件及本担保合同所担保的主合同的无效或解除而免除。第四条 丙方机构若发生变更、合并、撤销,丙方应提前 天书面通知乙方和甲方,由变更、合并后的机构承担本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或由甲方和丙方落实为乙方所接受的新的担保人。第五条 本担保合同生效后,甲方和乙方如需要变更主合同条款,应征得丙方的同意,由甲、乙、丙三方达成书面协议。第六条 本合同生效后,乙方有权对丙方的资金和财产情况进行监督,有权要求丙方提供其财务报表等材料,丙方应如实提供。第七条 本合同的担保金额随甲方偿还或丙方代为清偿

11、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本金、利息、费用及罚息的数额而相应扣减。第八条 丙方代甲方清偿借款本息、费用及罚息后,有权向甲方追偿。第九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第十条 违约责任:1.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约定,未按期代为清偿到期债务,乙方有权委托丙方开户金融机构从丙方存款账户中直接扣收,并可视情况按担保总额的 %向丙方收取违约金。2.丙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约定,应按担保总额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且违约金数额不足弥补所受损失的,还应赔偿乙方经济损失。3.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约定,乙方有权停止发放新贷款,并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本息。4.甲方和乙方违反

12、本合同第五条的规定,擅自变更主合同条款,丙方可以自行解除担保义务。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下列第( )项方式解决:(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二条 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第十三条 本合同由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第十四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或主要负责人: 或主要负责人: 保证合同 篇4 编号:(工 字)第 号委托保证人(承包商,以下称

13、甲方):_住所:_法定代表人:_电话:_传真:_保证人(以下称乙方):_住所:_法定代表人:_电话:_传真:_鉴于甲方与_(以下简称业主)就_ 项目于_年_月_日签订编号为_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同意为甲方以保证方式向业主提供工程履约担保。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第一条 定义本合同所称工程履约担保是指,乙方向业主保证,当甲方未按照主合同的约定履行主合同义务给业主造成损失时,由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保证责任的行为。第二条 保证的范围及保证金额21 乙方保证的范围是甲方未履行主合同约定的义务,给业主造成的实际损失。22 乙方保证的金额是主合同约定的合同总价款的_%,数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_元(大写:_)。第三条 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31 乙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32 乙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约定的工程竣工日期后_日内。33 甲方与业主变更工程竣工日期的,经乙方书面同意后,保证期间按照变更后的竣工日期做相应调整。第四条 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41 乙方根据业主要求以下列方式之一承担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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