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合同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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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篇一:选购合同法律风险防范培训课件买卖合同法律风险防范基础学问-供销人员培训课程主要包括四个部分:一、买卖合同的基本概念和意义。二、构成买卖合同的基本条款和留意事项。三、合同纠纷处理的常用法律学问。四、案例分析。课程内容一、买卖合同的概念法律上的定义:买卖合同是一方转移标的物的全部权于另一方,另一方支付价款的合同。转移全部权的一方为出卖人或卖方,支付价款而取得全部权的一方为买受人或者买方。通俗的讲:买卖当事人为了规避当事人双方或多方当事人不信守承诺,或发生其他变故而产生的风险,为了规避不必要的风险,而订立买卖合同。买卖合同有这样几个特征:第一,合同主体方面的特征,它是同等主体之间的一种法律关系

2、。合同双方当事人必需本着同等、自愿的原则订立合同。所谓同等,是合同主体的法律地位一律同等,不因主体的差异而享有特权;所谓自愿,就是任何一方不能强迫另外一方,不能以强迫交易的方式来达成合同。其次,合同是一种法律行为。所谓的法律行为就是合同主体实施的是合法的法律行为。合同通过肯定的方式表达出来,比如说你跟一个汽车销售商进行磋商,我想买你这个车,你什么价格、什么型号、什么时候付款、以什么方式付款、售后修理服务怎么进行等等,这就是表达的过程,最终双方谈成了,签一个书面的合同,确定我们双方之间的合同得以成立,它是个法律行为,法律行为的本质是一种真实意思表示。第三,合同的目的性。合同的目的是合同当事人之间

3、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它有目的性,双方订立合同的目的是在双方之间形成一种权利义务关系,或者是变更一种权利义务关系,或者是歼灭一种权利义务关系。第四,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合同一旦达成,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撤销,双方都得依据合同的约定来履行自己的义务,否则就要担当违约责任的法律后果。 第五,买卖合同是有偿合同。买卖合同的实质是以等价有偿方式转让标的物的全部权,即出卖人移转标的物的全部权于买方,买方向出卖人支付价款。第六,买卖合同是诺成合同。买卖合同自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样就可以成立,不须要交付标的物。第七,买卖合同一般是不要式合同。通常状况下,买卖合同的成立、有效并不须要具

4、备肯定的形式,但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出卖人的主要义务1交付标的物。交付标的物是出卖人的首要义务,也是买卖合同最重要的合同目的。2转移标的物的全部权。买受人的最终目的是获得标的物的全部权,将标的物全部权转移给买受人是出卖人的另一项主要义务,这也是买卖合同区分于其他涉及财产移转占有的合同的本质特性之一。3瑕疵担保义务。出卖人对其所转让的财产负权利瑕疵和物的瑕疵的担保义务。(1)权利瑕疵担保义务是指出卖人就其所移转的标的物,担保不受他人追夺以及不存在未告知权利负担的义务。(2)物的瑕疵担保义务。是指出卖人就其所交付的标的物具备约定或法定品质所负的担保义务。即出卖人须保证标的物移转于买受人之后,不存在

5、品质或运用价值降低、效用减弱的瑕疵。标的物欠缺约定或法定品质的,称为物的瑕疵。依其被发觉的难易程度,物的瑕疵可划分为表面瑕疵和隐藏瑕疵。标的物瑕疵应由出卖人负担保义务时,如有瑕疵,买受人可以恳求削减价款,也可以要求出卖人更换、修理,或者自行修理,费用由出卖人负担。因标的物的瑕疵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时,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买受人的主要义务1支付价款。2受领标的物。对于出卖人交付标的物及其有关权利和凭证,买受人有刚好受领义务。3对标的物检查通知的义务。买受人受领标的物后,应当在当事人约定或法定期限内,依通常程序尽快检查标的物。若发觉应由出卖人负担保责任的瑕疵时,应妥当保管标的物并将

6、其瑕疵马上通知出卖人。二、构成买卖合同的基本条款和留意事项。(一)合同的必备条款? 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居处; 标的; 数量; 质量;? ? 价款或者酬劳; 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违约责任; 解决争议的方法; 合同的有效期限。备注:但依据不同的商品和交易的困难程度,实际的买卖合同要困难得多。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下面我们来谈谈我们公司的选购合同中常见的条款和签约时应留意的事项。(二)签约和履行中的留意事项? 1. 标的: (1)买卖标的物的描述要清晰、不产生歧义;(2)买卖标的物的数量、计量要清晰;(3)标的物的技术标准:有国家标准的按国标执行;没有的而有专业标准的

7、按专业标准;没有专业标准的按企业标准;其他特殊技术要求的,双方在合同中约定清晰。同时须要约定产品质量缺陷、质量异议的处理方法,特殊是在销售合同中最好提出质量异议的条件或时间。 ? 2. 价格:明确在各种条件下,或者不同的交易结果下的价格,或者调价条件和方法。? 3. 付款:明确不同交易情形下的付款方式或要求? 4. 履行:履行期限、地点、方式和收货凭据? 5. 运输方式的要求及运杂费的担当与支付? 6. 验收方式、标准、日期? 7. 结算方式的留意事项:结算依据、结算时间? 8. 违约责任的留意事项:约定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赔偿金及其计算方式;实行保修或者三包服务等? 9. 解决合同争议的方

8、法:诉讼管辖法院的选择,假如不明确约定,加工承揽合同,以加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有约定的除外。? 10. 约定风险负担的留意事项:面对一些不行预料的风险,而约定甲方、乙方应担当的责任义务。(三)规范措辞1. 合同 订金与定金、及预付款的区分? 1) 定金。是一种担保措施,“定金罚则”:合同生效后,定金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则应双倍返还。? 2)订金。其不具有定金的性质,交付订金的一方主见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订金,相当于预付款,一种支付手段;若合同当事人未能如约履行合同义务,另一方有权恳求返还订金

9、。 3). 预付款。预付款是一种支付手段,其目的是解决合同一方周转资金短缺。预付款不具有担保债的履行的作用,也不能证明合同的成立。收受预付款一方违约,只须返还所收款项,而无须双倍返还。此外,法律对预付款的运用有严格规定,当事人不得随意在合同往来中设置预付款项,而对定金则无此限制。法律对定金的数额有约束性规定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2. 如避开方言、俗语的运用;及专业术语的区分,全称和简称的备注都要充分考虑,避开混淆产生歧义。(四)、合同审查的内容保证合同的有效性,保证自己的有效权益不被侵害或不存在预期被侵害的风险 ,应对合同进行充分审查:? 合同主体是否合法 合

10、同形式 合同内容 合同订立程序 如:合同主体的审查:即供应商资格的审查。? 合同主体的认定要慎重,避开引起误会,甚至产生履约风险。比如,签订合同前期要明确合同相对人是否具备完全民事行为实力和资产,或者企业法人是否具有独立的法人人格和资产来保证合同的正常履行。? 首先,要确保合同不能因为当事人的行为实力有缺陷而影响合同的效力; ? 其次,要在客户资信收集阶段弄清晰客户的基本状况(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居处)和资信:比如是否有合伙人,资产是否是自己全部并且没有权利瑕疵,合同相对人是否是合格的经营主体、具备足够的经营实力等等。?最终,若由托付代理人来订立合同,有无托付书、代理权限的范围(五)、如何规

11、避合同变更产生的风险? 1. 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合同变更的方式和条件。如多种状况下终止合同的条件和方式。明确在各种条件下,或者不同的交易结果下的价格,或者调价条件和方法。 ? 2. 约定多个结算方式,即不同的合同执行结果作不同的结算方案。如约定交货时间延后,实行价格上调的方式结算等。(六)、合同违约行为结构图(见图)三、合同纠纷处理的法律学问。一)、证据:是证明(案件)事实的依据,证据问题是诉讼的核心问题,全部诉讼活动事实上都是围绕 证据的搜集和运用进行。(通俗说,打官司玩的就是证据。) 合同是我们进行买卖交易业务中最重要的证据材料之一。但,合同并不是买卖交易业务中唯一的证据材料,整个交易过程还

12、须要有其他证据材料来共同构成证据链。证据举证原则:谁主见,谁举证的基本原则。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见,有举证责任。我们的合同订立人肯定要特别清晰,合同里的每一句话都是法律证据。证据法第七十七条 人民法院就数个证据对同一事实的证明力,可以依照下列原则认定:(一)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依职权制作的公文书证的证明力一般大于其他书证;(二)物证、档案、鉴定结论、勘验笔录或者经过公证、登记的书证,其证明力一般大于其他书证、视听资料和证人证言;(三)原始证据的证明力一般大于传来证据;(四)干脆证据的证明力一般大于间接证据;(五)证人供应的对与其有亲属或者其他亲密关系的当事人有利的证言,其证明力一般小于其他证人证

13、言。备注:诉讼证据与科学探讨或日常生活中的证据不同之处在于,前者是纳入国家诉讼活动的范围,并受国家的诉讼法规范所调整和制约。二)、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实行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欺瞒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三)、依据中国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一般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算。但是须要留意的是,民法通则第136条第1项又规定: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诉讼时效为1年。篇二:设备选购合同范本(选购项目名称)招标编号: 合同标号:买方:(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以下简称乙方)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书目1. 定义 2

14、. 合同范围 3. 价款支付 4. 技术规范及标准 5. 运用合同文件和资料 6. 学问产权、 7. 交货验收 8. 包装9. 检验、安装、调试 10. 运输 11. 保险 12. 伴随服务 13. 备件 14. 保证 15. 索赔 16. 通知 17. 合同修改 18. 分包和转让 19. 卖方履约延误 20. 误期赔偿费 21. 卖方其他违约责任 22. 违约合同终止 23. 不行抗力 24. 因破产而终止合同 25. 争端的解决 26. 适用法律 27. 有关税费 28. 合同生效附件:设备具体技术参数表甲乙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同等、自愿、公允和诚恳

15、信用的原则,就 的设备选购协商一样,订立本合同。1定 义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说明为:(1)“合同”系指买卖双方自愿签署并达成的、载明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包括全部的附件、附录、补充协议、通知书、确认书等以及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全部文件。(2)“合同价”系指依据合同规定,卖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买方应支付给卖方的价款。(3)“货物”系指卖方依据合同规定须向买方供应的保证正常运行的一切设备、机械、图纸、装箱资料及其他材料。(4)“服务”系指依据合同规定卖方担当与供货有关的协助服务,如包装、运输、保险以及其他的伴随服务,例如安装、调试、供应技术救济、培训和合同中规定卖方应担当的其他义务。(5)“项目现场”系指本合同项下买方指定的货物送达、安装、运行的场所。(6)“验收机构”系指双方依据合同规定或国家相关规定的程序和条件组成验收小组,确认合同项下的货物符合技术规范的要求。 2. 合同范围及价款买方同意从卖方购买 设备,包括:单 位:元(人民币)与交货有关的费用:(不限于)运输费、包装费、保险费以及安装、调试、软件费、检验费(含设备安装验收取证费)及培训所需费用等伴随服务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中。3、价款支付:3. 1买方应在合同生效后支付给卖方合同总价的 %即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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