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民族大学本科教学质量保障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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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连民族大学本科教学质量保障项目执行和监控实施办法大民校发 201763 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 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 2012 4 号)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评估工作的意见 (教高 2011 9 号)等文件精神,强化学校教育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 有效落实 大连民族大学本科教学质量保障项目执行和监控标准 ,制定本实施办法。第二条 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保障按照 大连民族大学本科教学质量保障项目执行和监控标准 执行。重点是强化对本科教学质量保障各要点的落实、 督查和监控, 有效促进相关标准与制度的贯彻和落实, 为学校人才培养质量的不断提升和各项办学目标的达成提供

2、有效保障。第三条 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保障工作的决策机构是校长办公会,其在本科教学质量保障工作中的职责是:1. 审定学校有关保障和提高教学质量的重大政策和措施;2. 审定学校本科人才培养和相关教学、 教学建设与教学评价标准;3. 审定本科教学工作质量保障体系建设措施与制度。第四条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保障工作的决策咨询机构是学校学术委员会,其主要职责是:1. 审议有关保障和提高教学质量的重大政策和措施;2. 审议本科人才培养和相关教学、 教学建设与教学评价等标准;3. 审议本科教学工作质量保障体系建设措施与制度;4. 对质量建设的重大问题向学校提出意见和建议;5. 审议本科人才培养方案、 专业调整以及其

3、他教育教学改革等重大事项。第五条 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保障工作的管理机构是教学质量评价与监控中心,其主要职责是:1. 负责协调全校本科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运行工作,组织落实学校的质量管理相关政策,指导和协调相关职能部门与各教学单位的质量管理工作;2. 组织制定质量保障体系建设所需的各种评估方案及评估指标体系、实施办法;3. 根据学校发展需求, 向学校提出质量管理改进的意见和建议;4. 收集、推介各教学单位与相关职能部门质量管理的经验和典型做法;受理质量管理的投诉,组织处理投诉事项, 检查监督教学质量保障建设过程中的各类整改和改进落实情况;5. 负责采集学校教学基本状态数据, 报校长办公会审定后发布。

4、第六条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保障实施机构是学校的各教学单位、相关职能部门和教辅部门,在分管校领导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 其主要职责是:1. 根据学校办学定位、 服务面向和本科人才培养目标与发展需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 提出本单位本科教学质量工作任务或工作计划,并做好落实工作;2. 根据监督的反馈意见进行分析和改进。第七条对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保障工作执行情况的监督,由全校师生、 各职能部门、 各教学单位和教学质量评价与监控中心实施。有以下几种监督形式:1. 日常监督: 每个工作机构都要设立兼职质量监督员,负责对本单位执行本科教学质量保障项目的情况进行日常监督;2. 定点监督:由教学质量评价与监控中心及各

5、相关职能部门对本科教学的质量控制点进行定点监督;3. 定期监督: 由教务处、教学质量评价与监控中心, 根据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保障建设需求,定期组织开展监督和检查;4. 公众监督: 学校开通各种渠道,接受教师、 学生和社会对学校本科教学质量的公众监督。第二章质量标准与管理要求第八条 人才培养质量标准与管理的主要责任人为校长, 主要内容有: 学校定位和办学思路; 人才培养质量标准; 专业设置;教育教学研究。第一节学校定位和办学思路第九条根据学校的发展规划,明确学校的定位和办学思路,明确教学中心地位,组织制(修)订相应的政策和措施,保证相应的“人、财、物”的投入。执行单位为党委(学校)办公室、发展规划

6、与学科建设处、计划财务处、 国有资产管理处等相关部门。第二节人才培养质量标准第十条教务处会同有关部门, 负责组织制定学校人才培养质量标准:1. 教务处依据学校办学定位及发展规划,制定本科人才培养总体要求,即总体人才培养质量标准;2. 各教学单位按照人才培养总体要求,依据社会经济及民族地区发展需要, 制定各专业人才培养质量标准、课程教学标准等;3. 教务处根据总体人才培养要求及各专业人才培养质量标准,组织制定本科教学关键环节工作标准,全面规范本科教学;4. 各教学单位根据学校总体人才培养要求和教务处规定的教学环节工作标准,制定本单位各教学环节工作标准。第十一条 教务处组织制(修) 订的人才培养总

7、体要求、本科教学关键环节工作标准, 需经校学术委员会审议后, 报校长办公会审定;各专业人才培养质量标准需经本单位学术委员会审议后,由所属单位领导班子会审定。第十二条教学质量评价与监控中心会同学校督导负责对学校人才培养质量标准和相关教学环节标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各教学单位督导组负责本单位人才培养标准和相关教学环节标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第三节专业设置第十三条专业设置责任人为校长,分管本科教学校领导协助校长做好专业设置与调整工作。执行单位为教务处和各教学单位。第十四条分管本科教学校领导根据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负责组织制(修)订学校专业设置规划,报学校学术委员会审议、校长办公会审定。第十

8、五条教务处在执行中应做好以下各项工作:1. 制(修)订新专业申报的有关规定;组织对各教学单位申报的新专业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组织专家进行论证;组织相关教学单位完成新专业申报材料,并负责向国家民委教育科技司报送;2. 开展对学校学科专业结构的调研工作,提出学科专业结构调整的建议意见,指导各教学单位进行专业布局规划和调整。第十六条各教学单位应做好以下各项工作:1. 根据新专业申报的有关规定, 做好申报新专业必要的准备工作;2. 根据社会的发展需求,做好学科专业结构调整工作。第十七条 学校学术委员会负责审议学校的专业设置规划,专业结构调整的建议意见及新专业的初审意见。第四节教育教学研究第十八条

9、教学研究的责任人为分管本科教学的校领导, 由教务处、 民族高等教育发展研究中心、 各教学研究中心和各教学单位具体执行。第十九条 教务处负责学校教育教学研究的统筹和管理, 各教学单位负责本单位教育教学研究和管理。学校设立专项经费,支持教育教学研究活动。第二十条各执行单位要依据国家有关人才培养政策和要求,根据国家和社会以及地方经济发展需求, 结合学校和本单位的实际情况, 组织开展相应的人才培养标准、 教育教学建设和改革、教学质量保障与评价标准等方面的研究, 提出合理的建议和措施。第二十一条各相关部门和各教学单位对教育教学研究成果要进行认真审议, 对符合学校和本单位人才培养需求, 能够有效提升教育教

10、学质量的研究成果要采纳和有效组织实施。第二十二条 校教学督导负责对学校教学研究成果采纳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各教学单位教学督导负责对本单位的教学研究成果采纳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第三章教学资源管理第二十三条教学资源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师资队伍管理;教学经费管理;教学设施管理;教学基本建设管理;信息资源管理;教学学术资源管理;社会资源管理。第一节师资队伍管理第二十四条师资队伍管理的责任人是分管人事的校领导,由组织人事部、人才工作办公室、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教务处及各教学单位具体执行;监督机构为学校学术委员会。第二十五条人才工作办公室、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根据学科专业发展需要负责进行师资队伍建设,积极参

11、与和教师有关的教学质量监控和评估工作,主要行使下列职能:1. 在师资队伍建设规划中, 明确提出本科教学师资队伍建设需求和建设内容,满足人才培养与专业建设发展需要;2. 强化教师政治素养教育, 加强师德师风建设, 形成立德树人、爱岗敬业的良好氛围;3. 以本科教学需求、专业建设为重点,做好师资队伍培训、引进、选拔等各项工作;4. 做好本科教学主讲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并有效落实正副教授为本科生授课的管理制度;5. 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采取有效措施,促进教师发展;6. 有效实施科学合理的、 有利于调动教师投身本科教学的积极性以及教学为导向的评价与考核制度。第二十六条组织人事部主要行使下列职能:1.

12、根据学校本科教学需求, 加强教学管理干部建设, 做好选拔、考核、任用及调整等工作;2. 做好教学管理干部队伍进修、 培训和业务能力的提高等工作。第二十七条 教务处主要行使下列职能:1. 按照人才培养方案确定的教学任务,配合人才工作办公室做好主讲教师资格审核工作;2. 按年度、 按单位审核正副教授为本科生授课情况,并做好反馈;3. 配合人才工作办公室做好外聘教师审核工作;4. 做好教学事故的认定与处理工作。第二十八条 各教学单位应做好以下各项工作:1. 贯彻落实学校在师资队伍建设与管理方面的规定;2. 做好本单位的师资队伍建设工作;3. 认真贯彻教授、 副教授为本科生授课和主讲教师的有关规定,并

13、做好考核工作。第二十九条 教学质量评价与监控中心应对师资队伍是否满足本科教学需要、保证本科教学质量做好监督工作。第三十条 组织人事部、 教务处、人才工作办公室和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各教学单位根据反馈信息做好改进工作, 并对师资队伍建设提出建议。第二节教学经费管理第三十一条教学经费管理的责任人是分管财务的校领导,由计划财务处、 相关职能部门和各教学单位具体执行;由审计处进行监督。第三十二条计划财务处应做好以下各项工作:1. 建立和完善教学经费优先保障本科教学和教学建设的工作机制;2. 在制定年度经费预算时,注重向本科教学和教学建设倾斜,保障经费及时到位,且逐年增长;3. 每年年终公布本年度教学日常运行支出占学校经常性预算内事业费与学费之和的比例,公布教学经费投入的增长情况。第三十三条 各教学单位及相关职能部门应按经费预算进行实施。第三十四条 审计处要认真做好教学经费的审计监督工作:1. 按学校有关规定审查本科教学经费使用的科学性、合理性和规范性,确保教学经费用于本科教学;2. 审查本科教学经费逐年增长情况,满足各项教学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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