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江苏省政法干警考试申论模拟题及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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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2江苏省政法干警考试申论模拟题及答案2012年江苏政法干警公告 报名入口 职位表下载历年真题 复习备考资料等考试信息详请点击:http:/ 这里考试信息资料更新及时。江苏省政法干警考试交流Q群号:1676703012012年江苏政法干警笔试课程 面试课程 面试保过课程:http:/ 报考交流群:160246807 【报名入口】 报名时间:2012年8月9日9008月13日1600 准考证打印时间:2012年9月10日14日 笔试时间:9月15日(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上午: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下午: 14:00-16:30 申论 9月16日(教育入学科目笔试)上午: 9

2、:00-11:30 文化综合(历史、地理、政治)民法学9:00-12:00 专业综合下午: 14:00-17:00 专业综合 备考推荐:2012年江苏省政法干警考试备考名师高清网络课程班 = 一、 招录计划和培养层次我省此次招录面向无锡、徐州、苏州、连云港、淮安、镇江、宿迁七市司法行政系统以及省监狱系统基层单位。招录计划为89名,其中省监狱系统40名,各市司法行政系统49名。培养试点院校为上海政法学院、浙江警官职业学院。培养学历层次及招录计划如下:(一) 专科班(3名)实行高中及以上学历起点的专科教育,学制两年,其中到基层政法机关实习不少于半年,对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颁发专科毕业证书。招录计划为

3、:司法行政系统3名。(二)本科班(86名)采取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的本科(以下简称专升本)和第二学士学位教育,学制两年,其中到基层政法机关实习不少于半年,完成规定学业的考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颁发本科毕业证书和授予学士学位。招录计划为:省监狱系统40名,各市司法行政系统46名。二、 招录对象和报考条件(一)招录对象招录对象为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包括公安现役部队)25周岁以下(大专以上学历退役士兵可放宽至27周岁)符合报考条件的退役士兵,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2年应届毕业生、“四项目”人员(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或社区任职计划、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苏北

4、计划服务满一年并考核合格的人员)。(二)报考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3、年龄为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1986年8月9日至1994年8月13日期间出生)。大专以上学历退役士兵可放宽至27周岁(1984年8月9日以后出生);4、具有良好的品行;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6、报考专科试点班的,须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报考专升本试点班的,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本科第二学士学位班的,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本科学历及相应学位;7、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还应符合人民警察招录条件;8、具备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2009年1月1日以后新

5、录用的公务员和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及法院聘任制书记员、现役军人、在读非应届的普通高校毕业生、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与本人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职位。三、 招录程序按照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体检(体能测评)、资格复审和面试、考察(政审)和公示、审批、入学及录用的程序进行。学校录取后分别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学生毕业到定向单位报到后,由招录单位按规定权限和程序办理公

6、务员录用手续。(一)发布公告各定向招录单位的具体招考人数、考试类别、培养院校、培养专业(方向)和资格条件等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江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江苏省公务员局网()江苏省人事考试网()(二)报名与资格审查1、 报名方式全省均采用网络方式进行考试报名。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审查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考生报名时可选择本省内笔试考区,就近参加笔试。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2年8月9日9008月13日1600;资格初审时间: 2012年8月9日9008月14日1600;缴费确认时间:2012年8月9日9008月15日1600。考生网络报名24小时后可登陆同一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录单位资

7、格初审,通过初审即可进行缴费确认,完成缴费确认后的考生,方视为通过该职位资格初审。报考人员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有关费用。笔试费用为144元,其中,公务员录用考试笔试费用98元,教育入学考试笔试费用46元。报名网址:江苏省人事考试网()2、 报名注意事项(1) 报考人员应按职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报考者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正面二寸证件照(3545毫米),jpg格式,20Kb以下。招录机关根据考生提供的信息进行初审,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2) 报考人员在全省范围内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

8、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且在有效期内;资格初审期间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3) 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公务员主管部门按规定的程序办法核减招考计划,直至取消该职位。报考被取消职位的人员,可重新补报其他职位,全省补报名的时间为:8月16日9001600。(4) 未在网上进行缴费确认的考生,视为报名未通过。(5)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考生和农村特困家庭考生,先进行网上缴费确认,于2012年9月17日18日到笔试所在地考务机构,办理减免考试费手续,退还报名费。(三)笔试1、 网上打印准考证通过报名的考生,于2012年9月10日14日登录江苏省人事考试网报名系统打印本

9、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逾期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与公务员考试机构联系解决。2、 笔试科目和范围笔试包括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和教育入学考试。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按培养学历层次采取分类考试的方式,报考专升本班和本科第二学士学位班职位的考生参加A类考试;报考专科班职位的考生参加B类考试。上述两类考试科目均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教育入学考试科目:报考专升本班和第二学士学位班的考生参加民法学考试;报考专科班的考生参加文化综合(历史、地理、政治)考试。考试范围以考试大纲为准

10、,考试大纲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分别负责制定。本次招考不指定考试教材,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3、 笔试时间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和教育入学考试笔试具体时间为:9月15日上午0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9月15日下午14:0016:30 申论9月16日上午09:0011:30 文化综合民法学笔试总成绩计算办法为:笔试总成绩=(公务员笔试各科目成绩之和公务员笔试各科目试卷满分之和)50+(教育考试笔试科目成绩教育考试笔试科目试卷满分)50考生笔试成绩及名次可于2012年10月底前登录江苏省人事考试网()查询。(四)体检(体能测评)体检(体能测评)时间为11月上旬。报

11、考各市司法行政系统公务员的体检分别由各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招录机关组织实施;报考监狱系统人民警察的体检(体能测评)由省监狱管理局组织实施。体检(体能测评)结束后,面试达不到13的职位,可按笔试成绩进行一次性递补。体检标准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报考监狱系统人民警察的体检,还须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报考监狱系统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需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按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五)资格复审和面试面试前的资格复审由各市司法行政部门和省监狱管理局负责。复审不合格

12、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职位且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依次递补。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导致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报考者的面试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网上报名时所填写的有关信息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具体为:201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需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已参加工作或已与用人单位签定双向就业协议及委培、定向、联办的2012年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参加“西部计划”、“苏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满1年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应提供县以上项

13、目办出具的服务证和考核合格的证明;到村(社区)任职高校毕业生,应提供县以上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面试人选按招录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不设合格线,但形不成竞争职位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由主考官当场通知考生。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六)考察(政审)和公示根据考试总成绩,按职位拟录取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政审)人选。考察(政审)工作由各招录机关负责实施。拟录取人员名单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网站公示。公示期满,符合条件的,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录取。在考察(政审)、公示期间,因不合格出现职位缺额时,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七)审批、入学及录用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并报省委政法委备案。相关院校根据拟录取人员名单发放录取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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