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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校职工先进个人评选方法范文 为进一步倡导全体教职员工积极工作,大力推进素质教育,为学校教育事业作出更大奉献,特制订本方法。一、评选范围。在教育、教学、学校管理、后勤效劳等工作方面作出显著成绩的在编教职员工。二、评选条件。先进个人必须政治思想突出,在精神文明建立中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为人师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效劳育人。在全面施行素质教育中努力探究。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1、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教育思想端正,敬业爱生、学为人师、行为世范,在加强和改良学生德育方面有显著成绩。2、围绕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理论才能为核心的素质教育,积极投身课程教材改革和教育教学改革,严谨治学,不断进步教育教学程度和效率
2、。在教学中起骨干作用,并作出显著成绩。3、有一定的教科研才能,能结合教育、教学工作的理论开展教育科研,并积极推行和运用科研成果,在进步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方面作出显著成绩。4、具有开拓创新精神,在教育教学管理,后勤效劳和学校管理体制改革及开发教育资方面,积极进展改革理论,并在工作中获得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三、评选时间。每二年一次,与评选市、区先进个人同步进展。四、评选程序。学校建立评优领导小组,增强评选工作的透明度。坚持把评选条件和评选的有关规定、精神,向广阔教职工广泛宣传;坚持走群众道路,自下而上、择优推荐;坚持做到“评选条件”、“奖励名额”、“评选程序”和“评选结果”四公开,确保评选工作顺序进展。五、评选名额及比例。1、名额。先进个人数是为在编教职员工总数的10%(市、区先进的名额由教育局分配)。2、比例。行政人员占总名额数的15%左右,35岁以下的青年教职工占总名额数的20%左右。六、奖励。按照学校“教职工奖惩方法”施行奖励。第 页 共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