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保险原理与实务

上传人:s9****2 文档编号:498308203 上传时间:2023-04-11 格式:DOCX 页数:25 大小:94.7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海上保险原理与实务_第1页
第1页 / 共25页
海上保险原理与实务_第2页
第2页 / 共25页
海上保险原理与实务_第3页
第3页 / 共25页
海上保险原理与实务_第4页
第4页 / 共25页
海上保险原理与实务_第5页
第5页 / 共25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海上保险原理与实务》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海上保险原理与实务(25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海上保险原理与实务复习大纲第一章 海上保险概述 (重点)第一节 海上风险一、海上风险的概念海上风险一般是指船舶或货物在海上航行中发生的或随海上运输所发生的风险。 二、海上风险的种类按照 海上风险 的性质 , 海上 风险可分 为海难 ( Perils of the Sea ) 和外来 风险两 种 , 海 难 又 分为 自 然 灾 害和意 外 事故 。“ 海难 ”是 每 时 海 上偶然 发生 的 事故 或 灾难 ,并 不 包 括 风和 浪 的普通作用。( 一 ) 自 然 灾 害 ( Natural Calamities )自然灾害一般是每时不以人们意志为转移的自然力量所引起的灾难。( 1 ) 恶劣

2、气候 (2) 雷电 (3) 地震(4) 火 山 爆 发 ( 5) 海啸 ( 6) 洪 水 ( 7) 浮冰(8) 其 他人力不 可抗 拒 的灾害包 括浪击落海和海水 、 湖水、 河水进 入 船舶、 驳 船、 运 输工具、集装箱等。我国沿海城市的几种主要海洋灾害:(1) 风暴湖 (2) 赤潮 (3) 海 岸侵 蚀 (4) 海雾 (5) 海水入 侵 (6) 沿海地面下沉(7) 海 上溢油 (8) 海 平面上升 (9) 外来物种人侵( 二 ) 意外事 故 ( Accidents )海上 意外事 故 是指船 舶或其 他海上运 输 工具 遭 遇外 来 的 、突 然 的 、非 意 料 中 的 事 故 ,如

3、船舶搁浅、触礁、沉没、互撞、与流冰或其他物体碰撞、船舶失踪以及火灾、爆炸等。(1) 搁浅 (2) 触礁 (3) 沉没 (4) 碰撞 (5) 失踪 (6) 倾覆 (7) 火灾(8) 爆 炸 (9) 暴力偷 盗 (10) 投弃 (11) 船长 、 船员的恶意行 为(9) 三 ) 外来 风 险 ( Extraneous Perils )原 因 是 因 外部 因 素 引 起 的 风 险 :偷 窃 、破 碎 、淡 水 雨淋 、受 潮 、受 热 、发 霉 、串 味 、玷 污、渗漏、钩损、锈损。第二节 海上保险的特征与作用海上保险的特征1、 承保 风险的综 合性 2、 保险种类 的多样性 3、 保 障对 象

4、 的多变性4、 保险关系的 国际性 5、 确定 责任 的得 杂性海上保险的作用一)对保险人而言1) 增加或平 衡 外汇收入 与支出2) 扩 大对外联 系, 引入 先 进 保险技术1)3)对被保险人而言提高资金运用能力。保证企业正常经营。2) 确保资金运 用安全 。4) 保 障贸易的正常利润。 海上保险的产生与发展)与早期的海上保险一 ) 罗第安法 ( Rhodian Law 罗 第安法 是 目 前 已 知 的 世界上 最 早 的 一 部海商 法 ,共 同 海损 原 则在 罗 第 安法 中得 到 了 充 分 的体 现 ,共 同 海 损是每 时为 了 使 船 舶 上 货物避 免共 同危 险 ,有

5、意 地 、合 理 地 做 出 的特殊 牺牲 或支付 的特 殊 费 用 。造 成共 同 海损 的 损 失应 由 船 、货( 包 括 不 同 的 货 主 )各 方 共 同 负把海上保险的形成分为五个阶段:1) 一船 借货阶段, (2) 冒险借 货阶段, (3) 假 装买卖阶段,(4) 保 险借贷阶段, (5) 海 上保 险阶段。(二)意大利是现代海上保险的发源地1347 年 10 月 23 日 ,世 界 上 发 现 的 最 早 的 保 险 单 在 热 那 亚 世 界 上 第 一 张 保 险 单 ,保 险 单的 名称是比萨 ( Pisa ) 保 险单。(三)英国是现代海上保险发展的中心劳 合社 是目

6、前世界上惟一允许 个人经营保险业 务的保 险市场,它与英国另一个由保险公 司组成的公司市场并存,构成世界上具有特色的双轨制保险市场。保险业务分为五个部分:即会员、承保代理人、经纪人、客户和劳合社社团。1906 年 国 家 制 定 了 海 上 保 险 法 , 把 它 多 年 来 所 遵 循 的 海 上 保 险 的 做 法 、 惯 例 、 案 例和成文法形式固定下来。1835 年 , 英 国 商 人 在 香 洪 开 设 了 广 州 于 仁 保 险 公 司 , 即 保 安 保 险 公 司 , 专 门 经 营 当 时 广州中外贸易机构的海外贸易保险业务。这是中国最早出现的经营海上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第

7、四节 海上保险的分类一、按承保标的分:1 、 货 物 运 输 保 险 ( Cargo Transportation Insurance)货物运输保险是指以各种运输工具包括海轮、火车、汽车、飞机、邮运或联运等。2 、 船 舶 保 险 ( Hull Insurance ) 。船舶保险以各种水上交通工具及其附属设备为标的。3 、 运 费 保 险 ( Freight Insurance )普通运费和 租 船运 费两种。普通运 费是承 运 人为他人 运送货物所得 到的报酬。预付 运费, 到付 运费 ,运 费是船 东与承 租 人签 订 租 船合 同 规 定 的 租 船费用 ,亦 称 船 舶 租 金 ,它

8、是 指船东 以 整个船舶或船舶的部分舱位出租给他人而收取的报酬。4 、 责 任 保 险 ( Liability Insurance )碰撞责任保险。5、 保险与 赔偿 保 险相互 保险组 织 船 东保 险协 会 相 互共 同 承担 那 些不 属 于保险公 司 负 责 的 , 包 括 由 于 航 运管理应负的经济赔偿责任。6、 海上石 勘控开发保险二、按保险价值分类1 、 定 值 保 险 ( Valued Insurance )定值保险是指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事先对保险标的约定一个价值,按照价值确定保险金 额,作为收取保费和保险标的发生保险责任内的损失计算赔款的依据。2、 不 定 值 保险定 值保险

9、是 指保险人与被 保 险人对 保 险标的事先不 约 定 一个价 值 ,保 险合同上只注明保 险金额,作为保险收取保费计算的依据。三、按保险期限分1 、 航 程 保 险 ( Voyage Insurance )2 、 定 期 保 险 ( Term Insurance )定期保险承保一定航期内保险标的遭受的风险损失。船舶保险一般采用定期保险。3、 混合 保 险这是一种航程与定期相结合的保险。四 、 按承保方式分类 :( 详见运 输保险 P28-30 ) 重点 部分1、 逐笔 保 险 2、 预约保 险: 分批, 保险金 额 不确定3、 流动保 险 : 定 期保险 、 多退 少补4、 总括 保 险第五

10、节 海上保险市场伦 敦海上保 险市场是当之 无愧的国际保 险和再 保险中心,主要 是由劳 合社 市场和保险公 司市场及保赔协会组成。其中劳合社是一个类似交易所的法人组织。第二章 海上保险遵循的原则第一节 可保利益原则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对保险标的物具有法律上承认的利益。 一、可保利益的特点和作用(1) 海上保险可 保利益 是能用货币计算的经济 利益 。(2) 海上保险可 保利益 是合法的利益。 (3) 海上保 险可保 利益 是确定 的利益。(4) 海上保险的可保利 益 是变动的关系。 ( 5) 海 上保险可保利益 能限 制保 险赔偿 的 范围。(6) 海上保险可 保利益 可 以防止赌博 行为的发

11、生。(7) 海上保险的可保利益 可以防止被保险人道德风险的产 生。 二、海上保险可保利益( 1 ) 船 舶 ( Vessel )对 船 舶具 有可 保利 益 的 人主 要 有两类 :一 类是 船舶 的所 有权 人 船东 ;另 一 类 是其 他与 船 舶有利害关系的人。( 2) 预 付运费和 到付 运 费托运人、承运人、承运人对到付运费具有可保利益。( 3 ) 货 物 ( Cargo )( 4 ) 相 关 责 任 ( Interrelated Liability )第二节 最大诚信原则一、最大诚信原则的内容(一) 告知 ( Disclose )告 知 也称“ 披露 ”,是 指被保 险人在 签 订

12、保 险 合 同 时 ,应 该 将 其知 道 的 或推 定 应该知 道 的 有 关保 险标 的 物 的重 要 事实( material fact )如 实 向 保险人 进行说 明 ,因 为如 实告 知 是保 险 人判断是否接受承保和确定保险费率的重要依据。( 二 ) 陈述 ( Representaion )陈述 不 同 于 告 知 ,具 体 指在洽淡 签约过 程 中 ,被 保 险人对 于保 险 人提 出 的 问题 进 行 的 如 实答复。( 三 ) 保 证 ( Warranty )“ 保 证 ”是 指“ 允 诺 性 保 证,即 被 保 险 人 保 证 去 做 或 不 去 做 某 种 特 定 事

13、情 ,或 履 行 某 项 条件, 或者 肯定或否定存在某些事实的特 定状 态” 。1 、 明 示 保 证 ( Express Warranty )明示保证 是 在保险单中订明的保证 ,保证 作 为一种保 证必须写入 保险合同或写入 与保 险 合同一起的其他文件如批单内。可分为确认保证和承诺保证。2 、 默 示 保 证 ( Implied Warranty )默示保证 是 指出在 保单中并未 载明,但却为订约双 方在订约 时都非常清楚的一些重要 保 证。默示保证包括船舶的适航保证、适货保证、合法的保证。二、违反最大诚信原则的法律责任(1) 投 保 人故意 不履行 如实告知义务的法 律责任 。 故

14、意隐瞒事实, 不履行告 知义务 , 保 险 人有 权 解 除 保险合 同 ,若 在 保 险人解 约 之前 保险事 故造成保 险标 的 物 损失 ,保 险人 可不 承 担赔偿或给付责任,同时也不退还保险费。(2) 2 )过 失 不 履 行 如 实 告 知 义 务 的 法 律 责 任 。投 保 人 违 反 告 知 义 务 的 行 为 是 因 过 失 、疏 忽而 致 ,保 险人可 以 解 除保 险合 同 ,对 在 合 同 解 除 之 前 发生保 险事故 所 致 的 损失 ,不 承 担赔 偿 或给付责任,但可以退还保险费。(3) 未 将 保险物危险程 度 增加的情况通知保险人的法律 责任 。(4) 投

15、 保 方谎称 发生了保 险事故的法律 责任 。第三节 近因原则一、什么是近因原则近因引起保险标的物损失的直接、有效、起决定作用的原因。如 果 造成保 险 标 的 物 受损 的 近 因 属于 保 险责 任 范 围 ,应 负 赔 偿 责任 ;假 如 造成保 险标 的 物受损的近因属于除外,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如果造成的物受损的近因既有保险责任免除, 则按不同情况加以处理。第四节 保险补偿原则补偿原则是指当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从保险人那里得到的赠偿因保险事故所造成的损 失。1 、 保险补偿以 实际损失 为限原则2、 保 险 补偿以保 险金 额 为限原则3、 保险赔偿以被 保险人 对 标的具 有保险利益为前提 原则4、 免赔额 原则绝对免赔额相对免赔额第五节 追偿原则保 险 标 的 遭 受 的 保 险 事 故 造 成 的 ,而 是 由 第 三 者 的 过 错 行 为 引 起 的 ,被 保 险 人 有 权 利 向 肇事者就其侵权行为所致损失进行索赔。(1) 被 保 险人放 弃权 利, 保险人扣减保险赔偿。(2) 第三者 先 行 赔付 , 保 险人扣减部分赔偿。 (3) 保险人不能获 得 额外利益。( 4) 按照代位求偿的规 定 , 在 委付或实际全损的情况下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营销创新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