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学历青年的婚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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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高学历青年的婚姻问题作者:周晓燕 出处:中国青少年研究网高学历青年,由于其所受教育程度较高,对生活的认知有别于其他青年群体。在婚恋及 生育观上,其价值取向也呈现出自身的特点,越来越成为社会婚恋生态中引人注目的景观。 但是,目前高学历青年这个特殊群体的婚恋状况,尚未引起研究界足够的重视。这不能不说 是青年婚恋问题研究上的一个缺憾。进行深入广泛的高学历青年婚恋及生育观的调查研究, 不仅对于高学历青年群体的婚育问题具有直接的现实的意义,而且对于国家有关部门相关政 策的制定,对于计划生育国策和优生优育政策的研究与实施,也将提供新鲜的可靠的依据。 从优生优育的角度来看,高学历青年的婚恋及生育,对中国将来

2、的人口质量的影响十分直接。 同时,由于这一群体中有相当比例的知识女性,她们将代表中国女性的未来。因而,研究她 们的婚恋及生育观,对于预测中国女性未来婚恋发展走向,也具有特殊的意义。为此,我们 专门对高学历青年的婚恋及生育观进行了一次调研,以期引起有关方面对此问题的重视,并 尽量提供为国家制定政策的部门一些有价值的信息和资料。一、情况与分析本次调查主要通过课题组发放问卷、走访、抽样等方式进行,调查对象是高学历青年, 即具有大学以上学历的知识青年。2002 年初在北京调查的范围是,高学历青年较为集中的 中国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高校以及外企等单位,共发放问卷1410份回收 1300 份,其 中男

3、性 759 人,占 59%,女性 537 人,占 41%,年龄 18 岁-35 岁。学历:博士研究生 472 人,占 36.7%,硕士研究生 720 人,占 56%,大学本科 56 人,占 4%。职业:在校生占 84.8%, 正副教授占 5.2%,讲师占7.5%,其他占2.58%。婚姻状况:未婚914人,占71%,初婚 402 人,占 28.5%,离异7 人,占0.5%。通过调查,我们发现高学历青年婚嫁的动机与前几年相比较发生了一些变化。大部分青 年不再愿意过“快乐单身汉”的生活,88%的人愿意结婚。认为“婚姻在人的一生中占有非常 重要位置”的占 42%,认为“重要”的占 54%,认为“结婚非

4、常好”的占 31%,认为“与单身或独 身相比还是结婚好”的占 38%。即使不愿意结婚的人中,其原因,也主要是没有意中人,而 不是根本就不想结婚。这部分人占 70%。由此可见,在高学历青年中,渴望结婚的人数日 益增多。结婚的目的也由以经济条件为主的功利型向情感联系型回归,有 59%的青年结婚 的目的是为了感情联系,看重生理吸引和经济因素的均占 10%,看重生育的占 9.7%,希望 婚姻浪漫的占8%,希望离开父母小两口独立生活的占 3.3%。这组数据说明,传统的以家庭 为本的婚姻观让位于以个人感情幸福美满为本的独立自主婚姻观,情感的满足成为婚姻的第 一要素。而对于晚婚,他们显得尴尬和无奈。他们希望

5、结婚的年龄在22-25岁之间,但 80% 的人却在25-30 岁结婚,晚婚的原因除了无合适对象外,主要是本人还处在学习阶段。按照 教育部关于在校生不允许结婚的规定,他们在结婚和学习之间只好无奈地选择了后者。当问 及对晚婚所持的态度时,32%的高学历青年认为晚婚“不好”,26%的认为“好”,42%的认为“说 不清”。总之晚婚给高学历青年带来了一定的影响,尤其是对女博士研究生、女硕士研究生 的婚姻影响更大。她们即使在校勉强结婚却又无法生育,晚婚又晚育给她们的身心带来了比 较沉重的心理和实际的负担。学习影响了她们择偶,学习又影响了她们的正常生育,她们的 婚姻状况不仅成为她们个人的精神负担,而且也会使

6、他们的家长和社会担忧。高学历青年的 婚恋问题已不单单是她们的“个人问题”而是应当引起人们普遍关心的社会问题。在择偶方面,高学历青年与其他青年的标准也大相径庭。其他青年择偶方面主要考虑的 因素是对方的经济状况与人品,而高学历青年则更看重对方的人品与职业。在调查中发现: 有 40.6% 的人看重这一点,有 31.4% 的人看重外貌与人品,看重外貌与人品外加风趣与幽默 的为 22.1%,要求学历相当的占 2.6%,而看重金钱与人品或外貌与金钱的,分别仅占 1.5% 和 1.8% 。金钱在择偶条件中显然不居主要地位。有相当大的一部分人甚至对金钱完全抱无 所谓的态度。高学历青年具有较高的择偶自主权。他们

7、双方有59.7%是在学校认识的。初婚 主要由自己决定的占 58%,父母包办的仅占 2%。由于客观条件的限制,他们初婚前,有 46.8% 的人从未谈过恋爱,42%的人谈过 1 次,谈过2 次以上的占10.6%。他们大多数恋爱时间较 长,3年以上的占 55.3%。初婚年龄为25-30 岁的占80%以上。较之于其他青年群体,高学 历青年的择偶过程更加文明、平等、自由。究其原因:经济比较独立,具有较高的鉴别能力, 心理和生理也更加成熟。相对而言,他们的成婚率较高,婚姻较为稳定,有过离婚念头的占 15%,没有的占 77.5%,说不清的占 7.5%,而实际离婚率仅为 1.3%,明显低于其他青年群 体的比例

8、。在婚姻观方面,高学历青年并不像人们想象的那样浪漫与随意。相反地,他们在婚恋问 题上还是比较严肃谨慎的。在对待试婚问题上,持反对态度的占 38.4%,持赞同态度的占 8.2%,持无所谓态度的占 53.4%。42.1%的人认为现在同居现象已相当普遍,认为同居者的 动机是双方情投意合的占 31.6%,是为了满足生理需要的占 21.5% ,是追求新潮的占 5.1%, 说不清的占 41.8%。对婚外恋的态度,反对的占76.6%,表示理解的占 19.1%,赞同的为0, 不理解的占 4.3%。这和前些年的“学历越高,越能理解和赞同婚外恋”(当代鸳鸯蝴蝶梦N,特区青年报,1998年3月13日)的情况完全不同

9、。有93.3%的人认为婚外恋肯定会 对婚姻产生负面影响,认为一旦自己的生活中出现第三者离婚便在所难免的占 85.1%。以上 数据表明,高学历青年具有较强的道德意识,凡不符合道德规范的,即使是一种普遍现象也 要抵制,在独身和性观念方面他们都抱有比较宽容的态度。对于“独身是个人行为”、“独身 而不禁欲”、“婚前性行为”、“只要双方相爱就可以发生性行为”等,绝大多数都表示可以赞 同。自从 2001 年高考取消“未婚,年龄一般不超过 25周岁”的规定后,报考普通高校者年龄 不限、婚否不限,随着一系列高等教育体制改革政策的出台和高考条件的放宽,媒体上关于 在校大学生能否结婚的争论不断出现,由此又派生出一

10、个问题:女大学生、女研究生在学习 期间是否可以结婚和生育。这些中国女性未来的代表,她们的生育问题不得不引起我们的关 注。调查中发现, 93%的人不愿意成为不生育族,生育的目的选择较多的依次是 “组成完整 的家庭”、“带来快乐与爱”、“取悦父母”、“维系夫妻关系”、“传宗接代”等,目前拒绝生育的 主要原因依次是“牵扯精力”(占25.4%)、“影响工作和学习”(占 16.7%)、“经济能力有限” (占18.6%)、“影响二人感情世界”(占13.6%)等。她们大多认为生育的年龄 25-30岁最佳。 这组数据说明高学历青年生育的目的完全不同于传统的观念,符合现代婚姻的模式:爱情 经济生育,他们拒绝生育

11、并不是不想要孩子,而是因为学习和工作的压力以及有关规定的 限制,迫使他们不得不暂时放弃生育的权利。调查中还发现一种新的生育动向:79.5%的人 认为一对夫妇有两个孩子较为合适,如果国家政策不允许生二胎,有近4 成的人考虑到国外 去生育。他们相信他们的孩子智商肯定高于自己(占 63.3%),对孩子的最高学历的期望值 依次是博士(占45.5% )、硕士(占3 1 . 8 % )、博士后(占 15. 8% )、大学(占6. 8 % ) 。这一动 向否定了前几年在高学历青年中流行“丁克(不生育族)家庭”的说法,而且对国家现行的计 划生育政策提出了一个不容忽视的新问题。二、问题与思考随着社会经济和政治改

12、革的深入和发展,社会文化价值层面也发生了相应的变化,在社 会文化体系中,人们的婚姻家庭观念的变化尤其引人注目。 2001 年新的婚姻法的颁布、 2001 年高考改革政策的出台,再一次在进度上加速了、在内容上扩大了人们的婚姻观念的 变化,特别是对于那些正在攻读高学位的青年来说,加速和扩大的程度就更加明显、更加剧 烈。与此同时,也对政府和社会提出了一系列新的、不能不认真对待但又不是很好处理的问 题。通过对中国高学历青年婚恋生育观的调查和研究,我们归纳出了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应该如何正确对待大学校园里的婚恋问题?1990 年国家教委(现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明确规定在校 大学生

13、不允许谈恋爱。可是实际上大学校园却是一块滋生爱情的肥沃的、理想的土壤。大学 校园里集中了情窦初开、充满激情、充满幻想的少男少女,是爱情产生的高发地带。虽然各 学校采取不同的方式进行疏堵,但这丝毫也没有影响在风光旖旎的大学校园里照样上演着的 一幕幕爱情故事。大学生到底该不该谈恋爱?大学生有没有爱的权利?关于这一类问题的争 论从来就没有停止过。2001年高考政策的放宽,取消了“未婚,年龄一般不超过25 周岁”的 限制,这是我国教育制度的一个转变,向着终身教育迈进了一步。但同时关于确立和维护大 学生的恋爱、甚至结婚的权利的问题又重新开始争论起来。这是一个十分严肃的问题,必须 做出明确回答,不能回避或

14、含糊,而且不能拖延。一方认为,既然已婚者都可以上大学,根 据我国的民法、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在校大学生不仅应该有情爱、性爱的权利,而且应该有 结婚的权利,应该赋予大学生以婚姻自由权;另一方认为,允许已婚者到高校学习,是让人 人都有一个更新知识、增长智慧的机会,与允许高校在校生结婚不可同日而语,凡是在校生, 包括已婚者都应按照教育部和学校的规章制度,仍要遵守“大学生守则”(大学生结婚反正 辩N,青年参考,2001年5月2日)。我们认为,这两种观点似乎都有些偏颇,教育 部门既然在大的方面都有所改变,为什么就不能根据实际情况修改现行的管理规定?是否可 以根据学校的性质、学生的具体情况做出既符合法律又有

15、利于学生成长的规定?是否可以将 规定制定得灵活一些,留有可以变通的余地?是否可以将高校管理规定中的 “擅自结婚 的作退学处理”改为“在校生一般不提倡结婚,凡结婚者可向校方提出申请,由校方根据本人 的具体情况而定”?我们认为,这样的修改可能会既有利于学校的管理,又有利于学生具体 问题的解决,也有利于学生的身心健康,有利于学生完成学业。2应当如何正确对待大学生的情感生理需要? 大学校园不允许恋爱与结婚,但从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对北京市高校大学生恋爱观的调查 中看到,近6成的大学生有过恋爱经历(一份大学生婚恋观的调查 N, 特区青年报, 1997 年 10月 24 日),已发生过“婚前性行为”的占 14

16、.1%,而且逐年呈上升趋势(哪儿是青 春的“雷区” N, 羊城晚报, 1999年10月2日)。近年来,大学生在校外租房同居的现 象越来越多,占 28%。他们要把自己的爱情付诸实践,用他们的话说,就是“誓将爱情进行 到底”。大学生恋爱以及婚前性行为是教育部门所不允许的。可是,这时的大学生在生理和 心理上都已成熟,性的要求也自然而然地产生。在大学生那里,生理、心理需要和性道德之 间又存在着巨大的心理分裂,就是说, “不允许”和“实际存在”之间有着很大的矛盾。大学生 在这样的环境下只能偷偷地释放和宣泄着他们的情感需要。可想而知,他们在恋爱过程中的 心态是何等的复杂。在这种情况下,大学生心理浮躁,情绪不稳,盲听盲从,求神拜佛,人 格分裂,性压抑或性变态,甚至导致犯罪。同时,他们的性保健意识相对薄弱,影响了他们 身体的健康。正如许多女大学生所说,现在与家长没时间也难有共同语言交流,而学校辅导 员根本不管这些课堂背后的“女孩心事”,科学可信的心理咨询业务又极少(谁来关心女大 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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