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寓管理制度2015新改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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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寓管理制度( 2015 新改版)目录第一部分总 则 1第一章 学生入住须知和退寝须知(含外来及临时入住) 1第二章 学生公寓管理规定 3第三章 学生公寓用品设施管理办法 10第四章 公寓物品损坏赔偿办法 11第五章 公寓卫生管理制度 13第二部分各项管理 15第一章 公寓管理中心主任职责 15第二章 公寓各楼管理教师职责 15第三章 公寓门卫教师职责 16第四章 公寓保洁员职责 17第五章 公寓维修班职责 18第六章 舍务部、舍委会及楼长、层长、寝室长职责及培养方案 19第三部分安全管理 25第一章 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25第二章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26第三章 学生钥匙管理制度 27第四章

2、公共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29第五章 交接班制度 30第四部分应急预案 32第一章 学生公寓应急疏散预案 32第二章 公共卫生传染病预防应急预案 34第三章 公寓楼防火应急预案 38第四章 防盗应急预案 40第五章 意外伤亡应急预案 41第六章 突发停电应急预案 43第一部分总则第一章 学生入住须知和退寝须知(含外来及临时入住)一、新生入学住宿办理程序1、到迎新现场办理住宿及备品交费手续。2、到各系接待站所属辅导员老师处领取所住房间钥匙。3、凭住宿费、备品费收据到所住公寓办理入住手续。4、凡本校学生, 必须由各系辅导员老师负责分配, 再到公寓管理中心领取 寝室钥匙后,统一安排,在指定楼舍房间住宿。

3、5、在校期间,不准私自调换宿舍、床位和家具备品。6、以打造“我爱我家”公寓文化为己任,使公寓这个大学生群体的生活空 间真正成为大学生行为习惯养成的课堂, 形成一个温暖愉悦的大学生之家。二、离校退寝办理程序1、退寝学生凭住宿收据 离校通知单 或相关证明到公寓管理中心办公室 申请办理退寝。2、具体流程:( 1)公寓管理中心教师检查寝室内公共物品, 若物品完好则签离校通知单, 若有损坏物品而非申请退寝学生所为,请同寝人员出示证明,否则按价赔 偿或由全寝成员共同赔偿。(2)退寝学生退换寝室钥匙,并由公寓管理人员认真查看。(3)由管理员在离校通知单或相关证明上签字。3、退寝学生持管理教师签字的收据以及

4、离校通知单 到公寓中心办公室 加盖公章。三、外来人员入住公寓相关规定1、外来人员入住公寓必须经过主管处长批准并签订外来人员住宿责任书, 上交身份证复印件,交住宿押金 200 元(扣除水电费如有物品损坏按价赔 偿)。2、入住人员应遵守学院规章制度及公寓管理的各项规定。3、入住人员由公寓管理中心安排指定房间、床位、衣柜,公寓管理中心下 发固定资产责任书和住宿卡,填写完毕后,将大学生固定资产责任书返还 公寓管理中心, 住宿卡贴在相应床铺上; 入住人员对所居住寝室, 应尽自 身管理人的责任,不得私自两宿舍之间人员串寝,不得本寝室内换床位 .4、应遵循学生公寓的作息时间安排(早 6:00 开楼门,晚 1

5、0:10 关楼门), 不得影响住宿公寓学生的正常生活。5、爱护寝室设施,寝室内一切物品不得恶意破坏、不得任意搬迁,更不 准损坏和拆改;如因保管不善或人为损坏,入住人员须负担该项修理费或 照价赔偿(自然损坏除外)。6、室内禁止烧煮、烹饪或私自接配电线、装接电器;室内不得使用或存 放危险及电热器具和违禁用品,发现违纪行为按照学院下发用电量管理规 定处罚条例执行。7、严禁入住人员在寝室内喝酒、吸烟、赌博、打麻将、饲养宠物等其他 不良或违法行为。8、离开寝室时 , 应锁好门窗 , 做好防盗工作,并检查水、电是否关好 , 避 免不必要的浪费和危险性;注意节约用水、用电,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等 现象。寝室内

6、个人的财物及人身安全由个人负责。9、自觉节约水电,爱护公物,不准在墙上乱钉、乱写乱画,自觉保持室 内卫生。第二章 学生公寓管理规定总则第一条 辽宁理工职业学院公寓管理中心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辽 宁理工职业学院学生管理规定、关于学生使用违章用具的处罚说明、辽 宁理工职业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辽宁理工职业学院大学生手册 和“我 爱我家”公寓文化建设理念进行日常管理,结合本院公寓管理实际特制定本 规定。第二条 辽宁理工职业学院公寓中心管理人员职责 主任负责公寓中心全面工作。管理教师负责所管辖楼的全面工作包括学 生寝室的备品登记维修、学生入住登记、学生毕业退寝、日常寝室内卫生、 纪律检查、公共

7、场所卫生检查、公寓楼内发生的一切事物。维修员负责日常 维修和日常设备维护工作。保洁员负责公共场所卫生保洁工作。门卫负责外 来人员登记和维护公寓正常秩序和学生的安全。第三条 辽宁理工职业学院公寓中心服务理念: 打造“安全、舒适、和谐、幸 福”的公寓家文化平台。第四条 辽宁理工职业学院公寓中心的服务宗旨关注大学生生命安全,提升大学生居住空间质量,把目标管理与微笑服务 有机结合起来,规范化做好公寓管理工作。学生公寓入住管理规定第五条 办理入住手续方法 凡辽宁理工职业学院学生凭学生证或录取通知书和财务出具的住宿收 据,行李备品收据方可到公寓楼下门卫室办理入住手续,得到批准后到指定 楼宇管理教师处领取房

8、间钥匙。第六条 入住管理1、开楼门时间,平时早 6:00分,关楼门时间 22:10。熄灯时间 22:30。 周六、周日早上 5:00 开楼门,周五、周六 24:00关楼门。2、早出、晚归或夜间外出者说明理由,由辅导员出示证明后,登记好出入时 间、寝室号、姓名等相关手续。3、不允许攀爬窗户或排水管等非正常方式出入公寓楼。4、来访者必须到门卫室登记,抵押相关证件,经同意后方可入楼,住宿需经 公寓中心批准,违者按违纪处理被探访者。5、未经学校有关部门批准不得私自在寝室留宿外来人员, 尤其是犯罪嫌疑人6、未经批准不得私自调换寝室或床位,或私占、出借、出租床位。7、不允许在寝室留宿异性或在异性寝室留宿。

9、8、不允许将宠物带进学生公寓。9、不允许将收废品的或托运推脚人员带入楼内。10、出入要关好门窗,夜间关好入户门。11、寝室内只允许存放固定家具,其余物品不得带进公寓楼,寝室长负责管理寝室内所有家具设施。寝室内物品应做到正常使用,不许恶意破坏,寝室内的设施若有损坏或丢失,未经查明具体负责人,赔款由寝室成员均摊。凡 公寓内公共物品不允许带出公寓楼。如果物品正常耗损应及时报修。12、学院职能部门和系部领导、公寓管理教师有权随时检查每个寝室(二人 以上方可进入),任何人不得干涉或无理取闹。13、公寓管理中心负责下发寝室钥匙,每位新生报到时上交寝室钥匙押金 10 元,如有丢失学生负责赔偿。14、公寓楼内

10、不允许学生从事黄、赌、毒事件及打架斗殴事件、从事宗教迷信活动、从事非法活动。一经发现,移交有关司法部门处理,所有责任自行 负责。15、公寓楼内学生自身财务由自身负责保管,一旦学生财产受到侵害,应报 保卫处进行侦破处理。16、禁止学生在公寓内使用违章器具,如因使用违章用具或明火造成生命或 财产损失的,一切后果由学生自行负责。17、非紧急情况,禁止学生到公寓楼顶活动,如学生自行到楼顶活动造成一 切后果自行负责。18、禁止学生在公寓楼跳楼等不安全行为。发生类似事件自行负责。19、禁止破坏公寓楼内公共设施,如发生破坏行为,按价赔偿。20、禁止在公寓存放管制刀具、毒品等非法物品。如发现立即没收并报请保

11、卫处处理。21、禁止使用违章用具,如检查发现,按照关于学生使用违章用具的处罚 说明处理。22、禁止私自窃取或篡改电路,如造成火灾或者人身伤害后果自负。23、禁止破坏或非紧急事件打开消防安全窗,如有损坏自行赔偿。 公寓纪律管理规定第七条 处理的种类:对于公寓内出现的违纪现象公寓管理中心上报学生处、 各系领导,给予通报批评并告知学院相关部门严肃处理。第八条 违反入住管理规定的,给予通报批评并告知学院相关部门严肃处理。1、来访者必须到门卫室登记,抵押相关证件,经同意后方可入楼,住宿需经 公寓中心批准,违者按违纪处理被探访者。探访者交保卫处处置。视情节给 予通报批评并告知学院相关部门严肃处理。2 、不

12、遵守学生公寓(寝室)作息时间,影响他人休息,经教育仍不改正的, 或擅自夜不归宿的,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并告知学院相关部门严肃处理。3 、攀爬窗户或排水管道等非正常方式出入寝室楼,一经发现交保卫处处理, 本校学生给予通报批评并告知学院相关部门严肃处理。4 、未经学校有关部门批准,私自在寝室留宿外来人员的,视情节给予警告、 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明知是犯罪嫌疑人仍留宿的,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并 告知学院相关部门严肃处理。5 、男女混寝的给予通报批评并告知学院相关部门严肃处理。6 、未经批准私自调换寝室或床位, 经教育仍不改正的,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 处分;私占、出借、出租床位的,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并告知学

13、院相关部门 严肃处理。7 、私自在学生公寓(寝室)内饲养宠物,经教育仍不改正的, 给予通报批评 并告知学院相关部门严肃处理。8 、私自将收废品人员带入楼内的, 给予通报批评处理,给予通报批评并告知 学院相关部门严肃处理。第九条 对于扰乱公寓楼内秩序、寻衅滋事、打架斗殴、妨害学校管理秩序、 有损社会公德的及其它不文明行为的,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并告知学院相关 部门严肃处理:1、楼内大声喧哗、大声播放音乐、打闹、起哄、拍球、吸烟、酗酒等行为, 给予通报批评并告知学院相关部门严肃处理。2、在寝室内进行玩麻将等赌博性或变相赌博性活动者、旁观者、放风者、提 供工具者,一经发现没收赌具,给予通报批评并告知学

14、院相关部门严肃处理。3、在公寓以各种借口带头起哄,以焚烧、摔砸物品等形式挑起哄闹事端者, 给予严重警告处分,为首或幕后操纵者,视其产生的后果和认错的态度,给 予通报批评并告知学院相关部门严肃处理。4、未经工商部门或学校有关部门批准的在楼内非法经商、非法倒卖的,已经 发现没收其全部商品,视其性质及获利情况,给予警告至留校察看处分。屡 教不改者,给予通报批评并告知学院相关部门严肃处理。5、进入他人寝室寻衅滋事或殴打他人的, 或强迫他人离开寝室并进行殴打的, 视情节和造成的损失或伤害程度,给予给予通报批评并告知学院相关部门严 肃处理。6、利用望远镜等工具进行窥视他人隐私行为的,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15、, 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给予通报批评并告知学院相关部门严肃处理。7、在楼内墙上或其它公物上乱涂、乱写、乱画的,涂写、勾画淫秽文字、图 像者,在楼内用脚接触门、墙、乱张贴广告者,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并告知学院相关部门严肃处理8、在寝室楼内裸浴,着装不雅者,视其情节给予通报批评并告知学院相关部 门严肃处理。9、在寝室楼内乱扔垃圾、随地吐痰,往窗外扔烟头、垃圾或泼脏水,在寝室 内吸烟、打闹、喧哗或有其他妨碍学习秩序的不文明行为,经劝阻仍不改正 的,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并告知学院相关部门严肃处理。10、在楼内停放自行车或摆放有碍学生正常生活的物品,给予通报批评处理;11、观看淫秽书刊、画报的,收看或收听淫秽录像、录音及其它淫秽录像制 品的,视情节给予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传播、复制、出租、出售淫秽书刊、 画报、录像、录音、光盘的,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并告知学院相关部门严肃 处理。12、注意节水、节电,做到人走关水龙头,关寝室灯、关窗。违者视情节给 予校通报批评给予通报批评并告知学院相关部门严肃处理。13、寝室内讲文明,对待检查的老师和学生要礼貌,如实回答问题。严禁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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