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任务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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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主要任务分解表序号主要任务落实措施责任单位配合单位备注-明确农民工 工资支付主 体责任1.各类企业对所招用农民工工资支付承担主体责任,要按月将工 资支付给农民工本人。人社局望远工业园区管委 会、人社局、住建 局等行业监管部门从2016年起,企业每年按月将 在建工程项目工程款(农民工 工资)拨付情况向住建局报告 并报人社部门备案。2.严禁将工资发放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住建局等行业 监管部门人社局3行业监管部门和项目主管部门负责监督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 付工作,施工总承包企业对所承担工程项目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负总责, 分包企业负直接责任,建设单位负监管责任,不

2、得克扣或拖欠农民工 工资,不得将经营风险转嫁给农民工。项目主管部门、 住建局等行业 监管部门发改局、财政局、 人社局等部门健全完善工程建设项目工程款 (工资)支付管理制度,规范 企业工程款(工资)支付行为, 督促企业落实责任。4在工程建设领域签订工程合同中,要有优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 付的特别条款。住建局等行业 监管部门人社局2016年7月底前,各行业监管部 门完成本行业工程建设项目合同 修订工作。5.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企业未按合同约定划拨工程款,致使分 包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企业以未结清的 工程款为限,先行垫付农民工工资。住建局等行业 监管部门人社局加强工程建设项目合

3、同管理, 发现拖欠工程款问题,及时督 促企业纠正。6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企业将工程违法发包、转包挂靠、违法分 包致使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企业承担清偿责任住建局等行业 ,监管部门发改局、人社局加强工程建设项目监察执法力 度,发现源头性欠薪违法问题, 及时责令企业限期改正。序号主要任务落实措施责任单位配合单位备注二严格规范劳 动用工管理7.各类企业必须依法与招用的农民工订立劳动合同,建立职工名 册并办理劳动用工备案。人社局望远工业园区管 委会、住建局等 行业监管部门加大日常巡查、专项执法检查 频次和力度,督促企业及时与 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备 案。8在工程建设领域,要加强本

4、行业企业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坚持 施工企业与农民工先签订劳动合同后进场施工。9行业监管部门负责监督建设单位、工稈监理方、施工企业、农 民工代表成立工地现场农民工工作办公室,配备劳资专管员,具体负 责核实记录施工现场农民工身份登记、劳动考勤、工资结算等信息, 实时掌握施工现场用工人数及工资支付情况。10.对不依法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不落实实名制管理、不按规 定履行工资支付责任、以借欠新为名讨要工程款的企业,行业监管部 门视其情节米取通报、限期整改、限制招投标、记载不良行为、降低 资质、清出市场等方式予以处罚。住建局等行业 监管部门人社局、发改局、 市管局、总工会每年对新建项目在发放施工许 可证后

5、1个月内巡查一次,检 查是否落实实名制管理、成立 办公室、落实劳资专管员;对 违法行为在法定时限内进行处 理;要求劳资专管员每月向有 关部门报送材料。三全面实行银 行按月代发 农民工工资 制度11. 在全县工程建设领域实行银行按月代发农民工工资制度,并逐 步向其他领域推行。12. 施工总承包企业负责施工现场各作业班组人工费结算审核、农 民工工资发放公示及委托银行直接代发工资等事宜,并保存工资支付 记录3年以上备查。13. 施工企业负责为招用的农民工办理实名制工资银行卡,按月考 核农民工工作量并编制工资表,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并公示后,由 委托银行直接将农民工工资划入个人工资账户。14 对不落实

6、银行按月代发农民工工资规定的用工企业,有关部门住建局、人社 局等行业监管 部门开户银行(石嘴 山银行)从2016年7月起,施工总承包 企业每月按时向建设单位上报 工程建设进展情况,建设单位 按月将工程进度款打到指定账 户。要将其列为重点监管和抽查对象,必要时现场督查工资发放情况。四序号完善企业工 资支付监控 机制主要任务15 对用工单位和建设项目工资支付情况实行监管,全面掌握用人 单位运行情况,对发生过拖欠工资的企业要重点监控。人社局望远工业园区管 委会、监察局、 住建局、市管局、 总工会、开户银 行(石嘴山银行)从2016年7月起,发挥劳动保障 监察协管员、劳动保护监督员作 用,按月对用人单

7、位和建设项目 巡查一次,收集企业工资发放信 息等情况。16.健全和完善欠薪预警机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相关部 门要定期对重点领域、企业、重点项目进行督查和综合分析研判,发 现欠薪隐患及时向县政府报告,做好防范工作。人社局住建局等行业监管部门从2016年起,每年按季度汇总 情况,分析研判,形成问题清 单及时上报。落实措施责任单位配合单位备注五完善工资保 证金和应急 周转金制度17从2016年起,所有建设项目都要按规定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 金。人社局住建局、交通局、 水务局、发改局保 等行业监管部门建立在建工程项目农民工工资 :证金缴纳台账,并及时通报。18.对未缴清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仍在施工的

8、建设项目,责令建设单 位或施工总承包企业必须限期缴清。住建局等行业 监管部门人社局建立工程建设项目清单、施工许 可证发放清单。对未缴纳工资保 证金的项目,责令企业限期缴纳.19.结合实际,适当提高应急周转金标准。农民工工资领 导小组办公室财政局、人社局每年4月底前落实政府应急周 转金。六实行农民工 工资与工程 款分账管理 制度20. 从2016年起,全县所有建设项目要实行农民工工资与工程款 分账管理制度。21. 施工总承包企业必须在工程所在地银行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 所有建设项目,建设单位每月按不低于工程进度款%的比例将资金拨付 到专用账户,专项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与工程款分账管理,并向监业

9、 管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住建局等行业。监管部门人社局、开户银从 行(石嘴山银行)一 2016年7月起,制定落实计 戈建立在建工程建设项目农 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台账。22.开户银行负责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的日常监管,当发 现账户资金不足时,应及时向行业监管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报告,行业监管部门在各类检查中要加大对工程项目农民工工资资金 拨付和专用账户的监督和检查,确保资金到位,专款专用。开户银行(石 嘴山银行)住建局、人社局等行业监管部门从2016年起,开户银行建立定 期通报制度,按月对建设项目 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信息向相 关部门进行通报。七实行施工现 场维权信息 公

10、示制度23. 在施工现场设立维权信息告示牌,公开项目主管部门、建设单 位、施工总承包企业及所在项目部、分包企业、行业监管部门、劳资 专管员等基本信息及行业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 劳动保障监察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24. 对未如实进行公示的,行业监管部门要责令限期改正。人社局住建局等行业监 管部门每年按月检查、一季度一督查。序号主要任务落实措施责任单位配合单位备注八完善企业守法诚信管理25.建立“失信惩戒、守信激”的工乍机制。实行工资保证金差异化 缴存办法,对一定时期内未发生工资拖欠的企业实施减免措施,发生工资发改局、住建 局、人社局、 市管局、开户监察局、总工会 等行业监管部门

11、每年对拖欠工资失信企业进行 通报。制度拖欠的企业适当提高缴存比例。26.完善拖欠工资企“黑名单”制度。银行(石嘴山 银行)九严厉查处拖欠工资案件27.加强部门执法合作,采取联合检查、联合办案、联合督查等方 式,提高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查办效能。人社局、住建局、 信访局、公安局、 法院、检察院行业监管部门每年11月至春节前,建立部门 联合办公机制,健全联席会议制 度,开展联合执法检查、督查, 收集整理相关文件资料档案备查。28 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对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 案件,公安机关要及早介入,对符合立案条件的,迅速开展侦查工作, 及时控制犯罪嫌疑人、查封企业账户,有效防范欠薪逃匿和

12、转移财产等 行为。公安局、检察院人社局、住建局、法院等行业监管部 门按照案件移送标准和工作流程, 依法审查、及时立案侦查。29.健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 情况通报、案件会商、信息共享等制度,推动完善检察院立案监督和法 院及时财产保全等制度,确保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依法移送 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有效打击和震慑恶意欠薪和欠薪逃匿违法犯罪 行为。人社局、法院、检察院、公安局行业监管部门建立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 罪案件移送、司法立案审理清 单,收集整理案件档案资料备 查。十及时处理欠薪争议案件30.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要对拖欠工资案件开辟“绿色通道”, 对符

13、合执行条件的要裁决先执行,做到快立、快审、快结。人社局、法院司法局、总工会本着从快的原则,依法及时办 理。31工会组织、法律服务所、法律援助中心等要主动为农民工讨薪 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总工会、司法 局人社局依劳动者个人申请及时提供帮 助。32 法院要设立农民工维权窗口,免费提供相关服务。当事人向人 民法院申请支付令的,法院应发出支付令,确保农民工胜诉后能及时 拿到工资。法院人社局、司法局、总工会制订拖欠工资案件处理实施细 贝指定专人负责拖欠工资案 件的协调联络工作。序号主要任务落实措施责任单位配合单位备注十妥善处理突发性 群体事件33.完善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重大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14、, 发生重大群体讨新事件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34 造成越级上访的,由行业监管部门负责。信访局、人社局等行业 监管部门公安局每季度召开联席会议, 分析研判形势,制定应 对措施;县政府每半年 组织进行一次检查。十落实属地监管责 任35.县委、政府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负总责,作为“一把 手”工程来抓,纳入政府效能目标管理考核,逐级签订目标责任书。 充分发挥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的组织协调作用,定期召开联席会议, 组织开展重点欠薪案件及隐患摸底排查,加强专项督查,及早解决 重点案件和隐患。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办 公室行业监管部门每季度召开次联席会 议,对各部门履职情况 进行一次督查,县政府 每半年督查一

15、次。十加大督查考核和 责任追究36. 要督促企业依法履行农民工工资支付主体责任。37. 对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严重的项目主管部门,县政府将约谈 项目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38. 相关部门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中领导不力、监管不力、 配合不力、处置不力和工作人员推诿扯皮等不作为行为,监察机关 要及时介入,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39. 对因欠薪问题引发重大群体性恶性事件或个人极端事件的项 目主管部门年终效能考核实行一票否决。监察局、人社局行业监管部门每季度召开联席会议, 分析研判形势,制定应 对措施;县政府每半年 督查一次。十加强普法宣传力四度40. 大力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总结推广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 问题的有益经验,依法公布欠薪典型违法案件,引导企业经营者增 强依法用工、按时足额支付工资的法律意识,引导农民工依法理性 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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