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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火灾事故防范措施对于不存在煤层自燃倾向的矿井,其火灾防范主要针对外因火灾。防范措施主要有:、加强火源管理,严格用火制度:1) 严禁携带烟草和点火物品下井;2) 井下严禁使用灯泡取暖和使用电炉;3)井下不得随意使用火、电焊,必须使用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并符合安全规程规定;) 采用滚筒带式输送机运输时,必须使用阻燃胶带,必须装设自动洒水装置和防跑偏装置,液力耦合器不准使用可燃性介质;) 对于井下使用的润滑油、棉纱、布头等,必须存放在盖严的铁通内,并定期有专人运到地面处理,不得乱扔乱放。6) 严禁将剩油、废油泼洒在井巷或硐室内;7) 按规定严格在各地点设置灭火器材;8) 在进风井口装设防火铁门。2、加强爆破管理,严禁裸露爆破,炮眼深度要符合规定,采用水泡泥爆破。、加强机电设备管理和维护,避免出现电火花引燃可燃物而产生火灾。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