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公路货车违法超限超载行为专项行动方案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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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专项行动。一、工作目的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健全完善交通运输和公安部门治超执法联动机制,统一超限超载执法标准,严峻打击公路货车违法超限超载、强行冲卡等突出违法行为,有效预防货车道路交通事故,依法保护公路路产路权,为群众出行制造平安畅通的交通环境。二、整治内容(一)货车的车货总重超过规定限值的行为。(二)货车闯卡、拒检、借故堵塞车道、损坏相关设备设备等违法行为。三、工作安排专项行动从*年8月18日开始至*年8月31日完毕,详细分为三个阶段。(一)发动部署阶段(*年8月18日至9月20日)。各地交通运输、公安部门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专项行动施行方案,健全完善联动机制,做好前期预备和发动部署

3、,加强言论宣传,为专项行动平稳顺利开展营建良好环境。(二)重点整治阶段(*年9月21日至*年7月31日)。各地交通运输、公安部门要组织专门力量,按照施行方案和统一部署,集中开展专项整治,严峻查处货车违法超限超载等违法行为。(三)总结完善阶段(*年8月1日至8月31日)。各地交通运输、公安部门要全面梳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系统总结有关经历做法,研究提出相关建议,完善相关政策制度,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四、工作措施(一)统一车货总重限值认定标准。自*年9月21日起,关于公路货运车辆,各地交通运输、公安部门要严格按照强迫性国家标准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规定的最大同意总

4、质量限值,认定车辆车货总重是否超限超载,并据此进展检查和执法(详见附件),其中,二轴货车车货总重还应当不超过行驶证标明的总质量。(二)建立健全结合执法机制。专项行动期间,各地公路治理机构和公安交通治理部门要依托超限检测站,以三轴及以上货车为重点,开展路面结合执法。其中,公安交通治理部门负责指挥引导车辆到超限检测站接受检测,公路治理机构负责施行称重。对经检测确认违法超限超载的车辆,由公路治理机构监视消除违法行为;公安交通治理部门按照公路治理机构开具的称重和卸载单,依法进展罚款、记分。公安交通治理部门在进展罚款、记分处分时,应以附件所列标准计算超载比例。(三)加强重点货运源头监管。各地道路运输治理

5、机构会同相关部门,加强矿山、水泥厂、港口、物流园区等物资集散地排查,确定重点货运源头单位,报地点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引导货运源头单位安装使用称重设备,采取执法人员驻点、巡查、视频监控等方式,加强重点货运源头单位物资装载工作的监管,从源头杜绝超限超载车辆上路行驶。清理取缔公路沿线的非法煤场、砂石料场及其他物资分装站场,杜绝货车中途加载。(四)严格施行“一超四罚”。各地公路治理机构、公安交通治理部门对违法超限超载行为施行处分后,要将有关信息抄送车籍所在地道路运输治理机构,由道路运输治理机构按照公路平安保护条例的规定,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和货运车辆驾驶人、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

6、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的运输企业施行处分,并按照道路运输条例的规定,对货运场所运营者施行处分。同时,将车辆及企业违法信息纳入信誉信息系统,依法施行惩戒。(五)加强高速公路入口检测治理。各地交通运输、公安部门要在省级人民政府统一部署下,积极会同高速公路运营治理单位及有关部门,制定落实加强高速公路入口检测治理工作方案,对拟进入高速公路的货车全面施行重量检测,并实行检测数据和收费站入口发卡系统联动治理,禁止违法超限超载车辆进入高速公路行驶。要积极争取制造条件,逐步完善检测设备,同步施行重量和外廓尺寸检测。(六)严查冲闯公路站点等违法行为。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组织有关单位,对本地区公路站点近期

7、发生的车辆闯卡、拒检、借故堵塞车道、损坏相关设备设备等违法行为进展全面梳理和排查,建立突出违法行为登记台账。在此根底上,要会同公安部门研究制定针对性整治方案,从严查处和打击;对暴力抗法、殴打工作人员、损坏相关设备设备等严峻违法行为,公安部门要依法及时追查处理;涉及犯罪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追查刑事责任。五、有关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各地交通运输、公安部门要结合本地区实际,迅速成立由有关负责同志牵头,公路治理机构、道路运输治理机构、收费公路运营治理单位、公安交通治理部门及相关警种负责同志参加的专项整治工作机构,制定详细施行方案,明确职责分工、配合事项和工作流程,迅速开展专项整治。已

8、经开展整治的地区,可在现有工作根底上,按照本方案进一步调整完善本地整治方案,接着稳定并不断扩大整治成果。(二)严格标准执法,加强检查督导。各地交通运输、公安部门要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按照本通知规定,调整和统一执法标准,严格标准执法程序,坚决杜绝随意增加或降低治超执法标准以及乱收费乱罚款、只罚款不卸载、内外勾结、徇私枉法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强对整治工作的检查督导,及时处理整治工作中出现的征询题,确保整治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对工作不力、征询题突出的地区和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进展约谈、通报,责令限期整改。对媒体曝光和群众投诉、举报的违法违规执法征询题,要认真进展调查,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查刑事责

9、任。(三)固化协作措施,完善长效机制。各地交通运输、公安部门要结合本次专项行动实践情况,进一步深化两部途径警联勤联动机制,健全完善货车超限超载治理长效机制,推进结合执法的制度化、标准化、常态化,不断加强和创新公路执法治理,着力提升公路交通治理和效劳水平。(四)加强言论宣传,营建良好气氛。各地交通运输、公安部门要精心筹划,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互联网及微博、等多种媒体和方式进展集中宣传,营建良好的社会气氛。要重点宣传超限超载的危害,加强统一超限超载认定标准解读,充分认识调整和标准治超标准的重要意义。要利用通报典型事故案例,广泛开展警示教育,集中曝光一批严峻超限超载突出违法行为。深化货运企业开

10、展面对面宣传教育,引导货运企业法定代表人、平安治理人员、货车驾驶人,实在加强平安认识、法治认识、红线认识和底线思维,自觉做到依法装载、平安运输。各省(区、市)交通运输、公安部门要关注本地区工作进展,出现严峻情况,应及时向政府报告予以处理,并将有关情况抄报交通运输部和公安部。专项行动期间,要明确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并于每月5日前分别向交通运输部、公安部报送工作进展情况。专项行动完毕后,各地务必于*年9月10日前分别向交通运输部、公安部报送工作总结。(篇二)为深化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施行公路平安生命防护工程的意见(国办发*55号)和交通运输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工商总局 质检总局关于进

11、一步做好货车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意见(交公路发*124号)等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大对违法超限超载行为的打击力度,实在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平安,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决定在全国范围内结合开展整治公路货车违法超限超载行为专项行动。一、工作目的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健全完善交通运输和公安部门治超执法联动机制,统一超限超载执法标准,严峻打击公路货车违法超限超载、强行冲卡等突出违法行为,有效预防货车道路交通事故,依法保护公路路产路权,为群众出行制造平安畅通的交通环境。二、整治内容(一)货车的车货总重超过规定限值的行为。(二)货车闯卡、拒检、借故堵塞车道、损坏相关设备设备等违法行为。三、工作安

12、排专项行动从*年8月18日开始至*年8月31日完毕,详细分为三个阶段。(一)发动部署阶段(*年8月18日至9月20日)。各地交通运输、公安部门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专项行动施行方案,健全完善联动机制,做好前期预备和发动部署,加强言论宣传,为专项行动平稳顺利开展营建良好环境。(二)重点整治阶段(*年9月21日至*年7月31日)。各地交通运输、公安部门要组织专门力量,按照施行方案和统一部署,集中开展专项整治,严峻查处货车违法超限超载等违法行为。(三)总结完善阶段(*年8月1日至8月31日)。各地交通运输、公安部门要全面梳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系统总结有关经历做法,研究提出相关建议,完善相关政策制度,

13、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四、工作措施(一)统一车货总重限值认定标准。自*年9月21日起,关于公路货运车辆,各地交通运输、公安部门要严格按照强迫性国家标准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规定的最大同意总质量限值,认定车辆车货总重是否超限超载,并据此进展检查和执法(详见附件),其中,二轴货车车货总重还应当不超过行驶证标明的总质量。(二)建立健全结合执法机制。专项行动期间,各地公路治理机构和公安交通治理部门要依托超限检测站,以三轴及以上货车为重点,开展路面结合执法。其中,公安交通治理部门负责指挥引导车辆到超限检测站接受检测,公路治理机构负责施行称重。对经检测确认违法超限超载的车

14、辆,由公路治理机构监视消除违法行为;公安交通治理部门按照公路治理机构开具的称重和卸载单,依法进展罚款、记分。公安交通治理部门在进展罚款、记分处分时,应以附件所列标准计算超载比例。(三)加强重点货运源头监管。各地道路运输治理机构会同相关部门,加强矿山、水泥厂、港口、物流园区等物资集散地排查,确定重点货运源头单位,报地点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引导货运源头单位安装使用称重设备,采取执法人员驻点、巡查、视频监控等方式,加强重点货运源头单位物资装载工作的监管,从源头杜绝超限超载车辆上路行驶。清理取缔公路沿线的非法煤场、砂石料场及其他物资分装站场,杜绝货车中途加载。(四)严格施行“一超四罚”。各地公路治理

15、机构、公安交通治理部门对违法超限超载行为施行处分后,要将有关信息抄送车籍所在地道路运输治理机构,由道路运输治理机构按照公路平安保护条例的规定,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和货运车辆驾驶人、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的运输企业施行处分,并按照道路运输条例的规定,对货运场所运营者施行处分。同时,将车辆及企业违法信息纳入信誉信息系统,依法施行惩戒。(五)加强高速公路入口检测治理。各地交通运输、公安部门要在省级人民政府统一部署下,积极会同高速公路运营治理单位及有关部门,制定落实加强高速公路入口检测治理工作方案,对拟进入高速公路的货车全面施行重量检测,并实行检测数

16、据和收费站入口发卡系统联动治理,禁止违法超限超载车辆进入高速公路行驶。要积极争取制造条件,逐步完善检测设备,同步施行重量和外廓尺寸检测。(六)严查冲闯公路站点等违法行为。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组织有关单位,对本地区公路站点近期发生的车辆闯卡、拒检、借故堵塞车道、损坏相关设备设备等违法行为进展全面梳理和排查,建立突出违法行为登记台账。在此根底上,要会同公安部门研究制定针对性整治方案,从严查处和打击;对暴力抗法、殴打工作人员、损坏相关设备设备等严峻违法行为,公安部门要依法及时追查处理;涉及犯罪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追查刑事责任。五、有关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各地交通运输、公安部门要结合本地区实际,迅速成立由有关负责同志牵头,公路治理机构、道路运输治理机构、收费公路运营治理单位、公安交通治理部门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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