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会计准则对企业纳税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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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会计准则对企业纳税的影响容摘要企业会计准则与税法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它们不同的使命决定了二者在企业的税务处理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存在差异。二者之间的差异以及税务部门对差异的处理方式给企业、会计行业的发展和保障国家财政收入带来了不利影响,同时也给企业纳税带来了不同的选择,对企业纳税带来了一定的影响。本文从企业会计制度与税法的差异着手,分析了企业会计制度与税法的差异对企业纳税的影响。认为,从有利于企业纳税的角度出发,税法与会计制度的适度分离是必然的。关键字:会计准则税法差异企业纳税Accounting Standards Impact on Corporate TaxAbstractAccounti

2、ng Standards andtax laware twodifferent concepts,missiondeterminestheir differenttax treatmentbetween the twoprocessesin the enterpriseis inevitable thatdifferent.The differencebetweenthe taxdepartmentandthe treatmentdifferenceto the enterprise, the accounting professions development and protection

3、ofstate revenuehad a negative impact, but also to bringa differentbusinesstaxoptions,bringingthe enterprisetaxA certain extent.This articlefrom the enterprisetaxaccountingsystem andthe differencesbeginto analyzethe enterprisetaxaccountingsystem andthe difference ofthe impact ofcorporate tax. That th

4、ecorporate taxbenefitfromthe perspective oftax law andaccounting systemappropriate separationis inevitable.Key Words:Accounting Standards Tax Laws Differences Business Tax / 目录序言1一、新会计准则与新税法在纳税方面的规定1一会计准则、税法及税收的概念1二现阶段新准则与新税法关于企业纳税方面的规定11.资产减值的新准则与新税法处理12.固定资产后续计量新准则与新税法的处理13.部研发无形资产新准则与新税法的处理14.长期股

5、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下新准则与新税法的处理1二、新准则与新所得税法存在的差异1三、企业在纳税过程中出现的问题1一新准则与税法有了一个较好的融合,但是还存在一些差异11、历史成本原则上的差异12、权责发生制的差异13、谨慎性原则的差异1二企业在纳税过程中,税法优先还是准则优先陷入两难11.所得税法的规定12会计准则的规定13税法优先或准则优先比较与分析1四、协调会计准则与税法关系的措施1一会计目标与税法目标相协调1二税法主动与会计准则相协调11.税法应有限度地许可企业对风险的估计12.积极推进增值税的转型1三规差异、明确调整围1四开展会计与税法相互协调的理论研究1五从宏观领域加强对税法和会计制度

6、的协调1致1参考文献1序 言会计准则与税法之间的差异历来就是会计学界所关注与争论焦点。随着我国会计改革和税制改革的不断深化,于20XX颁布的新会计准则新会计准则强化了为投资者和社会公众提供决策的有用会计信息的理念,具有国际趋同性、全面性和借鉴性的特点。会计准则与税法之间的差异及其影响呈现日益扩大的趋势,并且给经济发展带来不利影响。本文从新会计准则与新税法关于纳税方面的差异着手,分析了企业在纳税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并提出建设性建议,以期对企业纳税带来新的尝试。一、新会计准则与新税法在纳税方面的规定一会计准则、税法及税收的概念会计准则是国家以法规形式规定的,用来规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全过程进行核算和

7、反映会计管理活动的依据;会计准则是一种技术性规,其规对象主要是会计实务。它是检验实务的标准和改良未来实务的指南,它是有序、系统、在一致的,应能与可观察的客观事物相吻合。建立与发展会计准则的主要目的就是通过采用正确的会计方法,客观地向、外部的信息使用者提供各类与经济主体有关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报告。会计准则最终目标是促进社会经济资源的优化配置。政府通过会计准则,可对会计信息的提供进行管制,以配合其宏观政策的实施,可以说会计准则已构成政府法规、制度的一部分。税法是调整国家和纳税人权利和义务关系的法律规总和,是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的法律依据。它是国家及纳税人依法征税、依法纳税的行为准则,其目的是保障

8、国家利益和纳税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税收秩序,保证国家的财政收入。税收是国家凭借或依靠政治权力对社会剩余产品价值进行分配,从而筹集财政收入的手段或者工具。企业所得税是国家对境企业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依法征收的一种税,属于税收中的一种税。现代所得税是起源于英国威廉皮特于1799年创立的所得税。二现阶段新准则与新税法关于企业纳税方面的规定1.资产减值的新准则与新税法处理新准则规定,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对可能发生的资产损失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资产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不得转回。资产处置、出售以及对外投资等情况除外,而上述规定仅适用于长期资产,流动资产的减

9、值准备仍然可以转回。新税法规定未实现的未经核定的资产减值准备不得在税前扣除。因价值恢复或转让处置有关资产而冲销的准备,允许企业做相反的纳税调整。2.固定资产后续计量新准则与新税法的处理新准则规定:企业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应资本化,否则计入当期损益。新税法规定:对于固定资产改建支出,已提足折旧的,按尚可使用年限摊销;租入的固定资产按合同约定的剩余租赁期限摊销;除上述情况外改建的固定资产应适当延长折旧年限。对于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支出金额达到取得固定资产时的计税基础50以上;修理后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延长2年以上;支出按尚可使用年限分期摊销。3.部研发无形资产新准则与新税

10、法的处理新准则规定:研究阶段支出费用化,开发阶段支出资本化。资本化条件为技术上具有可行性;有完成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有用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计量。新税法规定:企业发生的研发费用支出,未形成无形资产而计入当期损益的,按实际发生额的150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4.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下新准则与新税法的处理初始投资成本调整,新准则规定:初始投资成本大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差额部分确认为商誉,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差额部分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

11、资账面价值。二、新准则与新所得税法存在的差异本文结合对新旧会计准则和新旧所得税法的理解,基于财政部20XX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和20XX颁布企业所得税税法及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对几个重要项目的会税差异进行了归集整理,形成下表:表2.1新会计准则与新所得税法差异对比表编号项目新会计准则所得税税法差异1销售商品收入准则-第14号第4条:1商品所有权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2没有保留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商品实施有效控制;3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4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5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1应收收入确认的基本条件是经济交易形式上的完成,是否取

12、得交换价值,强调发出商品,同时收讫价款或索取价款的凭证。2计税收入通常确认为有偿或视同有偿准则:从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和谨慎性原则出发,侧重于收入的实质性实现。税法:从组织财政收入、公平税负等的角度出发,侧重于收入的实现,不考虑收入的风险。原则性差异谨慎性和实质重于形式2提供劳务收入准则-第14号第10条: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劳务收入。不能够可靠估计的:已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按已发生劳务成本的金额确认劳务收入并同金额结转劳务成本。2预计不能够补偿,将已发生劳务成本确认为成本实施条例规定:企业受托加工制造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以及从事建筑、安装、装配工程

13、业务或者提供其他劳务等,持续时间超过12个月的,按照纳税年度完工进度或者完成的工作量确认收入的实现。不跨年度的收入与会计准则一致。跨年度的收入不承认谨慎性原则,按完工的进度或完成的工作量确定收入。原则性差异谨慎性3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准则-第14号第16、18条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包括利息收入、使用费收入等。1利息收入,按他人使用本企业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2使用费收入,按有关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定。新所得税法规定:国债利息收入免征所得税。特许使用费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特许使用权使用人应付特许权使用费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利息收入:准则规定据实确认收入,税法规定对部分利息

14、收入免税。使用费收入:准则与税法的规定原则上是一致的。政策导向差异4建造合同收入准则-第15号第18条: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合同收入和合同费用。不能可靠估计的,1合同成本能够收回的,按可收回合同成本确认收入和成本。2合同成本不能收回的,成本发生时,确认为合同费用,不确认收入。企业能够可靠预计收入和配比费用的按完工进度或完工百分比法,不能可靠预计的,应按主管税务机关确定的方法按上年的实际、计划数或其他方法先预缴所得税款,到工程完成后再汇算清缴。对于能够可靠预计收入和费用的,准则与税法基本一致。对于不能可靠预计收入和费的,准则强调谨慎性;税法则按主管税务机关确定的方面,保证各期税

15、收的均衡稳定。原则性差异谨慎性三、企业在纳税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一新准则与税法有了一个较好的融合,但是还存在一些差异新准则与税法虽然有了较好的融合,但是在理论还是存在一定的差异,具体表现在以下几点:1、历史成本原则上的差异税款的征纳是法律行为,其合法性必须有可靠的证据做支撑,与公允价值相比历史成本的相关性较弱,但可靠性很强,在涉税诉讼中能够提供强有力的证据。因此,税法对历史成本最为肯定,甚至当会计制度在某些情况下放弃历史成本原则时,税法仍然采取恪守政策。但是,随着技术的进步和竞争的加剧,价格变动明显扩大且频繁,历史成本的有用性在很多方面受到质疑。而公允价值倍受关注,越来越多地被引入会计准则,已经成为一种潮流、一种趋势。我国近年发布的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等准则,频繁使用公允价值概念,然而几乎均未得到税法的认可,二者对历史成本和公允价值的不同观点、不同态度,必然会带来大量的差异,进而要进行大量的纳税调整工作。2、权责发生制的差异权责发生制是指收入和费用的确认应以收入和费用的实际发生作为确认计量的依据,凡是当期已经实现的收入和已经发生的费用,无论款项是否收付,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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