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齿加工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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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义齿加工合同义齿加工合同范本甲方(医疗机构):电话:联系人:乙方(加工方):电话:联系人: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精诚合作的原则,经双方协商,甲方委托乙方制作定制式义齿系列产品,为了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产品的质量和技术标准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执行。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供双方共同遵守:一、合同期限合同书有效期限暂订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到期后双方如无异议则不自动延期续约,停约后须重新签订合同。二、加工时间、地点、方式及相关费用的承担1、牙模交接方式及时间,采用乙方上门接收的方式交接。时间: 上午1 0点,下午5点,特殊情况适当调整。2、交货时间、方式:乙方收到牙

2、模后正常情况下七日内交货, 特殊情况可双方协商后决定,当乙方不能按时出货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并说明原因。3、货物验收:甲方应依照向乙方所提供的牙模及双方在本合同中约定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对产品的 . 质量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甲方应即向乙方提出异议,乙方应甲方要求重新修改或重新制作。三、材料的提供及计价方式1、甲方将所有患者的模型送乙方加工义齿,乙方为甲方加工的 产品内容和成交价格以加工价目表为准(详见附件)执行;在合同期内,价目如有变动,乙方应提前书面通知甲方并审批,否则价目 变动部分由乙方负责。2、加工所需材料由乙方提供,若定制产品材料为贵金属(黄金、 钯金、铂金)的,乙方将按材料用量以

3、国家公价另外收取材料费。四、双方责任与义务1、乙方为甲方制作加工所要求的烤瓷牙、铸造件等口腔修复体在产品品种、数量、质量上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标准以及医院的订货要求,保质期为二年,如有不符,由乙方负责包修或重做;对于保修期内因产生的产品质量问题,乙方负责免费修改或重做。2、乙方的加工制作产品必须符合牙科室的加工制作要求,如未按设计要求制作,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新返工,乙方需在最短的时间内免费返工。3、因特殊原因造成义齿返工,如牙色不调,外型不美观等非乙方技术原因,乙方应给予免费重新制作(本条款不适应于:氧化锆烤瓷牙、贵金属烤瓷牙、全瓷牙、铸瓷牙、纳米生物烤瓷牙、钛合金烤瓷牙等产品)。4、甲

4、方途中变更设计要求,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当赔偿相应金额 50%材料费。5、甲方提供合符标准的准确临床石膏模型,具体要求如下:A.牙模清晰、牙冠、周边无残缺、气泡(尤其是工作模,材料用 超硬石膏或硬石膏 ) 。B. 全口腔托需有正确的蜡堤、中线、颌平面线、口角线。C.烤瓷、固定桥的的桥基牙应无倒凹,基牙边缘清晰,基牙制备须充分,考虑到金属层和多层次瓷的厚度。(前牙至少1.5mm,后牙至少2mm)。五、加工费的支付及要求1、加工费每1个月结算一次,按每月 日为结算日期,(按收货签单结账加工费支付给乙方指定的收货人员,或转帐至乙方指定的银行帐号。)2、如果直接支付给乙方指定的收款人员的,该收款人员

5、需提供乙方的收款书,并向甲方提供乙方加盖财务章的收款凭据,乙方收款人员的个人收据视为无效。六、甲乙双方(或其中一方)发生违约,应先行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可通过甲方所在地仲裁机关申请仲裁。七、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乙方指定的业务员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医疗机构): 乙方(加工方):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双方签订合同时间:年月日安徽省个人房屋租赁合同安徽省个人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编号: 出租方: 承租方: 房屋所在地: 合同签定时间: 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

6、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第一条租赁房屋及附件的名称、数量、质量与用途房屋座落 路号、间数 面积结构 用途 第二条租赁期限租赁期共 年零 月,出租方从年月 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承租方使用,至 年月日回收。第三条租金和租金的交纳期限出租房屋月租金元,租期租金总额元。承租方将租金以 方式,于 付清给出租方。第四条租赁期间房屋修缮出租人维修房屋时,承租人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第五条出租方和承租方的变更1在租赁期间,出租方如将出租房屋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2 出租人出卖房屋,须在3 个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3承租方将租

7、用房屋转让给第三方承租使用,必须事先征得出租方的同意并重新签定房屋租赁合同。4合同届满,租赁双方及时办理清结。出租方如需继续承租,应提前 个月与出租方协商续租事宜,原承租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续租优先权。第六条合同终止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1 承租人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2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3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计达六个月的。租赁合同如因期满而终止时,如承租人到期暂时无法找到房屋,出租人应当酌情延长租赁期限。如承租方逾期不搬迁,出租方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和申请执行,出租方因此所受损失由承租方负责赔偿。第七条违约责任1 出租方未按合同

8、条款的规定向承租人交付合乎要求的房屋的,应偿付违约金元;2出租方未按时交付出租房屋供承租方使用的,负责偿付违约金 元;3出租方未按时(或未按要求)修缮出租房屋的,应偿付违约金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方人员人身受到伤害或财物受毁的,负责赔偿损失;4承租方逾期交付租金的,除仍应及时如数补交外,应支付违约金 元;5承租方擅自改变房屋结构,造成承租房屋毁坏的,应负责赔偿;6.承租方因故终止合同,如由此造成出租方的、经济损失,应支付赔偿金 元。第八条免责条件1 经有关部门鉴定,租赁期间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毁损和造成承租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2租赁期间,如因市政建设拆迁,该合同自行解除。第九条争议的

9、解决方式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从下列两种方式中选择一种:(一)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二)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条其它约定事项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 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份,合同双方各执 份;合同副本份,送单位备案。出租方(章): 承租方(章)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鉴证意见:经办人:鉴证机关(章)年月日 年月日有效期限: 年月日

10、至 年月 日人民防空工程租赁使用合同(模版)人民防空工程租赁使用合同(模板)工程名称:合同编号: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人民防空工程租赁使用合同出租人:承租人:出租人向承租人出租人民防空工程,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第一条人民防空工程状况人民防空工程坐落:市( 县) 区(镇 )工程名称:建筑面积:邮政编码:使用面积:工程质量状况:租赁用途:第二条租赁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同生效后天内出租人将工程交付承租人。第三条人民防空工程使用费和使用费缴纳时间、方式1 人民防空工程使用费每平方米( 每个柜台、店铺) 每月元,共计元;2使用费缴纳时间与方式:第四条租赁期间工程维修租赁期间工

11、程维修由出租人负责。出租人的维修范围包括:工程主体结构,防护和主要风、水、电设备设施,保障承租人正常使用。出租人维修工程时,承租人应予以协助。出租人也可委托承租人就其中某一项进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责或抵付人民防空工程使用费,也可约定解决方式。租赁期间工程维修由承租人负责的,其维修范围和费用负担由双方在本合同第十三条中约定。第五条工程租赁期间的水、电、暖、通信、费用由承租人负担。第六条租赁工程的装修工程租赁期内,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工程按使用需要进行装修。装修方案和施工图纸必须经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组织施工。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工程进行装修,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租

12、赁合同期满,对工程装修的处理:。第七条工程租赁期内,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按使用需要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范围:。租赁合同期满,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处理:第八条出租人与承租人的变更1出租人将工程所有权转让给第三人,本合同在租赁期间对受让第三人继续有效。2承租人因经营需要,经出租人同意,在办理有关手续后,可将工程转租给第三人使用。第九条工程租赁用途的变更工程租赁期内,承租人应当保持工程符合本合同约定的用途,如需变更用途,应当书面报经出租人同意,双方签订补充协议或者重新签订合同。第十条租赁合同的解除一、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1 拖欠工程使用费达到天或者拖欠水电费

13、达到天以上的;2擅自将工程使用权转让的;3未经出租人同意,擅自对工程进行装修改造的;4未经出租人同意,擅自改变租赁用途的;5利用工程进行非法活动的。二、出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租人有权解除合同:1 逾期天未交付工程供承租人使用的;2提供的工程不符合合同约定条件,不能正常使用的;3在本合同约定的维修范围内未尽维修责任,使承租人无法正常使用的。第十一条违约责任一、出租人责任2 未按时提供合同约定条件的工程,负责赔偿由此给承租人造成的损失;3 未按时( 或按本合同约定) 维修工程,偿付违约金元;3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因工程主体结构、造成承租人人身受到伤害或者财产损毁的,负责赔偿损失。二、承租人责任1

14、 未按时缴纳人民防空工程使用费,应如数补缴,并按每天千分之二的比例加收滞纳金;2由于使用不当或其他承租人原因造成工程损坏以及发生安全事故的,负责修复并赔偿损失;3未经出租人同意,擅自对工程进行装修改造的,负责按出租人要求恢复原状并赔偿损失;4逾期不归还人民防空工程使用权,除补缴人民防空工程使用费外,偿付违约金元。第十二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1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三条其他约定事项1任何一方需要提前解除或续签合同,应提前天与对方协商。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由双方协商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第十五条承租人在本合同签订后 5 个工作日内,应当到工程所在地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办理人民防空工程平时使用证。承租人取得使用证后本合同生效。出租人 ( 盖章 ) 承租人 ( 盖章 )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电话:电话:签订地点:签订日期:人民防空工程平时使用证存根字第号工程名称使用单位法定代表人使用单位负责人使用项目工程使用面积使用期限人民防空工程平时使用证字第号工程名称使用单位法定代表人使用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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