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包单位安全检查制度电子版(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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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分包单位安全检查制度电子版凡因分包方隐瞒不报、做伪证或擅自拆毁事故现场,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分包方承担;4.11.4、分包单位须承担因为分包单位的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4.11.5、如果发生因工伤亡事故,分包单位应积极配合总包方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伤亡人员为分包方人员的,分包单位应直接负责伤亡者及其家属的接待善后工作,因此发生的资金费用由分包单位先行支付,因不能积极配合总包方对事故进行善后处理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分包方自负。4.12、分包单位必须执行安全工作奖罚制度。分包单位要教育和约束自己的职工严格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对遵章守纪者给予表扬和奖励,对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2、、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者给予处罚。4.13、分包单位必须执行安全防范制度:4.13.1、分包单位要对分包工程范围内工作人员的安全负责;4.13.2、分包单位必须采取一切严密的、符合安全标准的预防措施,确保所有工作场所的安全,不得存在危及工人安全和健康的危险情况,并保证建筑工地所有人员或附近人员免遭工地可能发生的一切危险;4.13.3、分包单位的专业分包商和他在现场雇佣的所有人员都应全面遵守各种适用于工程或任何临建的相关法律或规定的安全施工条款;4.13.4、施工现场内,分包单位必须按总包方的要求,在工人可能经过的每一个工作场所和其他地方均应提供充足和适用的照明,必要时要提供手提式照明设备;4

3、.13.5、总包方有权要求立刻撤走现场内的任何分包队伍中没有适当理由而又不遵守、执行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及行业主管部门发布的安全条例和指令的人员,无论在任何情况下,此人不得再雇佣于现场,除非事先有总包方的书面同意;4.13.6、施工现场和工人操作面,必须严格按国家、政府规定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搞好防护工作,保证工人有安全可靠、卫生的工作环境,严禁违章作业、违章指挥;4.13.7、对不符合安全规定的,总包方安全管理人员有权要求停工和强行整改使之达到安全标准,所须费用从工程款中加倍扣除;4.13.8、凡重要劳动防护用品,必须按总包方指定的厂家购买。如: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漏电保护器、电焊机二次

4、线保护器、配电箱、五芯电缆、脚手架扣件等;4.13.9、分包单位应给所属职工提供必须的和有效的安全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大连筑成机电消防工程有限公司分包单位安全检查制度电子版(二)行为规范、遵章守纪、对人有礼貌,切忌上班喝酒、寻衅闹事;5、分包单位在施工现场应按照国家、地方政府及行业管理部门有关规定,配置相应数量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专门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以及因工伤亡事故处理工作,分包单位应赋予安全管理人员相应的权利,坚决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6、分包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采取适当的预防措施,以保证其劳务人员的安全、卫生、健康,在整个合同期间,自始自终在工人所

5、在的施工现场和住所,配有医务人员、紧急抢救人员和设备,并且采取适当的措施以预防传染病,并提供应有的福利以及卫生条件;五、争议的处理当合约双方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解决或申请施工合同管理机构有关部门调解,不愿通过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分包单位安全检查制度电子版(三)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本项目工程建设的安全管理,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本实施细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国家、重庆市有关法律、法规。第三条本实施细则所称安全检查,是指重庆渝叶瑞利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建设项目经理部对所辖分部及分包队伍在实施工程建设过程中

6、的安全管理和控制情况,组织进行的检查。第四条本实施细则所称安全检查的检查对象包括:(一)本项目部所属各单位、各部门;(二)本项目部所管辖施工现场和现场内所有单位及人员。第五条安全检查应当根据“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依靠科学管理和技术进步,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控制安全事故的发生。第六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重庆渝叶瑞利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建设项目经理部所负责的施工工程。第二章检查内容第七条安全检查依据:1、国家和重庆市现行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规程和标准;2、gjg59-_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3、上级单位有关规定;4、公司有关规定。第八条安全检查内

7、容。(一)对分部安全生产情况的检查:检查范围包括各分部及其所管理的施工现场、分包单位及其所管理的施工现场。检查内容:1、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重庆市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规范和标准的执行情况;分包单位相应企业资质,相关人员应持有效证件上岗。2、安全生产责任书中规定的安全生产职责履行情况;3、gjg59-_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所列内容;4、其他应列入检查的内容。(二)项目部对项目部有关部门进行的专项安全监察,其监察内容安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行业规章和公司的有关规定。第三章检查形式第九条安全检查由公司领导和项目安负责人员以及项目安全员组织相关班组进行每天检查。第十条安全检查形式(一)定期

8、安全检查系指对在建工程安全情况进行有重点的全面检查。公司领导每月抽查一次。项目部组织的定期安全检查每个星期进行一次,由项目部安全员负责组织,有关班组和人员参加。(二)专项检查1、季节性检查。针对防火、防寒、防暑、防汛、防疫等各项工作,在相应多发季节由项目部安全员组织进行的专项检查。2、节日前安全检查。在各重大节日及重大活动之前由项目经理和安全员组织进行的安全检查。(三)一般性检查项目部安全员组织的随机检查。第四章检查程序第十一条定期检查和专项检查,检查单位应成立检查组,确定检查人员、被检查单位和检查内容,并通知被检查单位。一般性检查,检查单位可不通知被检查单位。第十二条检查结束后检查组(人员)

9、应将检查情况在安全例会上宣读,并形成隐患整改通知单。在各级各类安全检查中发现重大问题或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应立即向项目部领导报告。第五章检查情况处理第十三条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或安全事故隐患,检查组(人员)必须进行处理,处理可采取以下形式:1、要求立即整改;2、下达限期整改通知单;3、下达局部停工整改通知单;下达局部停工整改通知单应由项目部主管领导批准。第十四条检查中发现以下情况,检查组(人员)应立即向项目部报告,并根据危害情况直接下达暂停施工令:发现安全异常,可能危及人员安全或公众环境安全时;对存在的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未进行有效处理而继续作业时;高危作业安全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未经审查批准擅自施工时

10、;发现违章指挥或违章操作危及安全时;其他重大情况。第十五条检查人员提出的整改要求应以文字形式表述,整改内容和期限要求应该明确,并由检查负责人签字。第六章整改第十六条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严格遵循有关标准,落实“四定”原则。即定整改负责人、定整改措施、定整改资金、定整改时间在要求的时限内完成整改。第十七条整改工作由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分部负责组织进行,检查组应对整改工作进行督促和检查。第十八条整改完毕后应由整改分部写出整改结果反馈单,由安全员组织复查。第十九条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应由安全员指派专人监督整改情况。第二十条整改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1、对存在问题的描述及原因分析;2、所采取的整改措施及整改后

11、的状况(可附图片);3、整改完成时间;4、避免以后发生同类情况的保证措施;5、整改负责人及整改单位负责人签字;第二十一条被停工整改的,在整改复查完成后写出复工申请,报安全办公室批准后复工。第二十二条负责整改复查的人员,在复查以后应写出复查验收意见报检查组。第七章检查记录第二十三条安全检查必须有检查记录,检查记录应包括以下内容:1、检查单位、被检查单位名称、检查项目的分部或分项工程和检查日期;2、检查方式、检测工具或仪器;3、检查情况、发现的问题;4、整改要求;5、检查单位、被检查单位签字;检查记录一式两份,检查单位、被检查单位各一份。第二十四条建立安全检查档案,所有检查记录、整改报告、整改复查

12、验收意见、复工报告都应归档。检查中发现的重大安全问题或重大安全隐患,检查单位应单独建立重大安全隐患档案,跟踪处理情况。第八章惩处第二十五条在安全检查时,发现被检查单位存在严重违章行为,除应要求其立即改正外,安全办公室还应根据公司安全管理办法有关条款,按照规定程序,对被检查单位进行违约处罚。第二十六条在安全检查中,被检查单位存在以下情况,应对其处以_元的违约处罚:1、多次出现相同的安全问题或安全隐患的;2、未按要求进行整改,整改复查不合格者;3、被要求局部停工整改者;4、存在问题比较多,应该进行违约处罚的。第二十七条在安全检查中,被检查单位存在以下情况,应对其在项目部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并处以_

13、元以下的违约处罚:1、在定期检查中被评为不合格者;2、被要求全面停工整改者;3、存在较严重的安全问题,认为应该进行通报批评和处罚的。第二十八条对被检查单位进行违约处罚时应履行以下程序:1、项目经理办公会根据检查组的建议作出处罚决定;2、填写处罚通知单3、交被处罚单位确认签字;4、报请项目主管领导审批;5、安全员将批准后的处罚通知单转交公司财务部;6、公司财务部根据项目领导审批意见执行扣款。第九章附则第三十条本规定如有与国家和重庆市有关规定不符,按国家和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第三十一条本规定由安全办公室解释。第三十二条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重庆渝叶瑞利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4、为了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推行安全标准化管理,消除事故隐患,确保项目部安全生产,特制定以下制度:一、凡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成绩突出,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荣誉或物质奖励:1、认真执行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取得显著成绩的;2、在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方面,有重大发明,技术改进或提出重大合理化建议的;3、防止和避免重大伤亡事故或在事故抢救中有功的;二、对于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职工经教育不改的,给予处分或罚款:1、违章作业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的;2、玩忽职守、违反安全生产责任制,造成事故的;3、发现有事故险情,既不采取防范措施,又不及时报告,而发生事故的;4、发生事故后

15、破坏现场,隐瞒不报、虚报、故意拖延报告或者嫁祸他人的;5、对批评或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6、不执行上级和安全部门限期解决安全隐患要求,造成事故的;7、由于设备超过检修期限运行,或设备有缺陷,或没有防护装置造成事故的;8、发生事故后,不积极组织抢救,或事故后不吸取教训采取措施,致使同类事故重复发生的;处罚金额50_元/次,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决定后执行。三、施工现场1、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政策、法令,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规范,严禁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2、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违者罚工人_元/次,管理人员_元/次,负责人_元/次。3、上班时,严禁穿拖鞋、高底鞋和带钉鞋,严禁赤膊、赤脚穿短裙,违者罚款_元/人次。4、高空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使用安全带、安全绳,严禁向下抛掷物体及一切料具,违者发现一次罚款_元。5、特种人员工作时,必须持证上岗,非专业人员不得擅自动用电器机械,不得私拉私接电器违者发现一次罚_元。6、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电机必须一机一闸一箱一漏,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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