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顶岗实习手册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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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顶岗实习手册 业级号 专班学姓名:-指导教师:机电系电气教研室2017年12月目录第一章 顶岗实习规范 11.1 顶岗实习管理制度 . 11.1.1 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办法. 11.1.2 校内指导老师须知 71.1.3 顶岗实习学生须知 81.1.4 顶岗实习的组织机构 101.1.5 顶岗实习进程安排 111.1.6 顶岗实习班级、学生及校内指导老师一览表 111.1.7 自动化 15 级毕业生联系方式 错误!未定义书签。1.2 顶岗实习任务书和指导书 141.2.1 实习性质 141.2.2 实习目的 141.2.3 实习内容 141.2.4 实习要

2、求 16第二章 顶岗实习成果 182.1 实习成果 182.2 成果评价及考核 18第三章 毕业综合实践报告 203.1 毕业综合实践报告的装订顺序 203.2 毕业综合实践报告的编写要求 203.3 毕业综合实践总结格式要求 21第四章 毕业答辩及毕业实践综合成绩评定 244.1 毕业答辩说明 . 244.2 毕业实践综合成绩评定 . 25附件:顶岗实习平台操作指南 25第一章 顶岗实习规范1.1 顶岗实习管理制度1.1.1 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办法总则第一条 顶岗实习是学院教学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学生职业能力 形成的关键性实践教学环节,是深化“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改

3、革、强化学生 职业道德和职业素质的良好途径。 为进一步加强顶岗实习管理, 提高人才培养质 量,根据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 200535 号)和教 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 (教高 200616 )的有关 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订本办法。第二条 各专业安排顶岗实习时间一般不少于半年, 要加强顶岗实习组织管 理,确保学生顶岗实习质量与效果。 顶岗实习要根据专业教学计划来安排, 如有 调整的,要按调整专业培养计划的程序办理审批手续。第三条 要加强顶岗实习组织管理,确保学生顶岗实习质量与效果。加强 对顶岗实习的管理、指导与考核,坚持校内评价与企业评价相结合的原则

4、。组织机构第四条 顶岗实习工作实行院系两级管理。学院成立顶岗实习工作领导小 组, 各系分别成立相应的顶岗实习工作指导小组,指导并管理顶岗实习工作,保 障顶岗实习工作的顺利进行。第五条 学院顶岗实习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主管教学、学生工 作的副院长担任副组长,成员包括教务、学生、实训中心、人事、保卫、总务等 有关职能处室负责人及各系主任等。顶岗实习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务处,具体负责全院顶岗实习工作的规划、协调、检查、评 估,主要职责是:制订学院顶岗实习的相关制度,督促检查制度落实情况,指导 系部开展顶岗实习工作; 审核各系的顶岗实习实施计划, 掌握顶岗实习情况, 督 促、检

5、查各系顶岗实习计划的落实情况 , 并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研究解决顶岗 实习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组织系部开展工作交流, 协调解决顶岗实习中出现的主 要问题。第六条 学生处主要职责是负责学生顶岗实习期间的思想政治教育,协助 系开拓顶岗实习岗位,做好学生政治思想、安全纪律、心理素质等教育,以及党 团组织建设和劳动保险、事故、纠纷等的处理。第七条 各系成立由系主任任组长的顶岗实习工作指导小组,负责本系顶 岗实习工作的组织实施。 主要职责是: 分专业并按照专业培养目标要求, 制订顶 岗实习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负责实习基地建设, 落实顶岗实习岗位, 与企业共 同实施顶岗实习管理;组织编制学生顶岗实习任务

6、书与指导书、 学生顶岗 实习手册;选派、聘用顶岗实习指导教师并做好管理工作;对顶岗实习过程及 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实训中心主要职责是协助系部开展校外实习基地建设和开拓 顶岗实习岗位。第八条 顶岗实习指导教师是顶岗实习工作的具体落实者, 各系应选派专 业课教师常驻实习单位或定期巡查指导。 视实际情况, 可在实习单位聘请技术人 员作为兼职教师进行技术指导。 另外也可聘请企业人员作为校外辅导员负责学生 顶岗实习期间的管理, 学院与兼职教师签订工作协议。 指导教师要有丰富的实践 经验和工作责任心,原则上应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或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第九条 顶岗实习指导教师的主要职责是: 制定专业顶岗实习

7、实施计划 (包 括顶岗实习的场所、岗位、目标、要求、内容、经费、时间安排等);及时了解 学生的实习、 生活情况;通过常驻顶岗实习单位或巡回检查、 网络及电话联系等 方式,指导解决实习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问题; 检查学生顶岗实习任务书; 做好学 生顶岗实习综合成绩的评定工作;及时向所在系汇报学生在实习过程中的表现; 负责学生日常管理。第十条 顶岗实习兼职教师的主要职责是:在系顶岗实习工作小组的指导 下,指导解决实习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问题; 检查学生顶岗实习任务书; 做好学生 顶岗实习综合成绩的评定工作; 及时向所在系汇报学生在实习过程中的表现; 负 责学生日常管理。过程管理第十一条 学生顶岗实习单位原

8、则上由其所在系联系安排,在顶岗实习前 一个月各系应及时向学生公布, 并组织学生选择单位。 允许学生自主联系实习单 位,实习岗位必须与所学专业对口或相近,必须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浙 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学生顶岗实习申请表 ,经所在系审批后方可进行。 学生所 在系应与实习单位签订实习协议, 明确双方的责任、 权利和义务, 以保障实习单 位的利益和实习学生的合法权益。第十二条 各系落实顶岗实习单位时,原则上应根据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 选择与专业核心能力相关的实习单位, 做到专业与岗位对口或相关。 学生顶岗实 习单位应该主要选择学院校外实习基地或产学合作单位。 顶岗实习单位应具备以 下条件:实习劳动

9、条件和环境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不影响实习学生的安 全及身心健康;不得安排学生从事高空、井下、放射性、高毒、易燃易爆、国家 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以及其他具有安全隐患的岗位工作; 原则上学生每天 顶岗实习时间不得超过 8 小时。第十三条 各专业应在顶岗实习前按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制定顶岗 实习实施计划, 经所在系顶岗实习工作小组审定、 教务处审核后予以执行。 组织 编写学生顶岗实习任务书与指导书和学生顶岗实习手册,明确学生实习 的目的、任务和要求,并于离校前发放到参加顶岗实习的学生手中。第十四条 各系应加强对学生顶岗实习的指导。指导方式可采取集中与分 散两种。同一专业(或相近专业)

10、在同一单位(或相对集中的某一区域)实习人 数在 10 人以上的为集中顶岗实习,可安排专任指导教师驻地指导或聘请实习单 位技术人员进行指导, 学院根据 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聘请实践教学、 生产性 实训指导教师工作酬金的规定 发给工作报酬; 分散顶岗实习, 由实习单位技术 人员作为兼职教师进行指导(学院根据参加顶岗实习的学生人数给予一定的报 酬)。指导教师应做好指导记录,填写好顶岗实习教师指导情况汇总表。第十五条 在实习过程中,指导教师、辅导员要到各实习地点进行检查和 监督,向实习单位了解实习生的情况,听取实习单位对实习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并填写顶岗实习巡查记录表。系部及学院要不定期组织抽查。第十

11、六条 学生在顶岗实习期间,要做好实习记录,认真填写学生顶岗 实习手册,撰写顶岗实习技术总结。第十七条 在顶岗实习期间,学生必须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学院和实习单 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 不得从事或参与有损大学生形象、学院声誉、社会公德的活 动。第十八条 学生在顶岗实习期间,若因个人原因被开除、辞退或受到纪律 处分的,按照学籍管理办法或相关规定处理, 系视其情况决定是否再次推荐。 因 学生个人原因确需提前终止实习的, 需出具书面申请经用人单位和学院审批同意 后方可离开实习单位, 系视其情况决定是否再次推荐。 若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实习 单位的,根据情节按照相关规定给予相应处分, 不再提供推荐机会。 由于用

12、人单 位原因导致学生无法正常实习就业的, 学院负责再次推荐顶岗实习单位。 因违反 实习单位管理规定或操作规程, 致使自身或他人生命受到伤害、 公私财物受到损 失、生产或商务秘密外泄等,由学生本人负全部责任,必要时追究法律责任。第十九条 在顶岗实习期间, 无论哪种情形中止顶岗实习离开用人单位的, 都必须与指导教师和系里招生就业管理人员联系。 学生顶岗实习期未满, 不得擅 自离开或调换实习单位, 个别学生确因特殊情况, 需中途调换实习单位时, 须征 得所在系及原实习单位同意。第二十条 允许学生在理论课程结束之后,提前顶岗实习。独立设置的实 践教学课程必须在校内教师指导下在顶岗实习期间按照要求按时完

13、成, 进行成绩 评定后计为该门课程成绩。学生申请提前顶岗实习必须满足以下条件:1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经考核合格, 仅余独立设置的实践教学 课程未修;2所顶岗实习单位均为专业对口单位,并已签定就业协议书; 3无纪律处分或纪律处分已撤消。第二十一条 为加强顶岗实习过程管理,促进执行力度,学院要构建形成 与学院实践管理体制相适应的电子化顶岗实习管理应用平台,为学生提供开放、 透明的信息咨询,为学院创设便捷、高效的顶岗实习管理条件。成绩考核第二十二条 顶岗实习是学院正常的教学环节,成绩不合格属未完成规定 学业,学生需申请参加下一年级的顶岗实习,成绩合格,方可毕业。第二十三条 顶岗实习成绩采用:

14、优秀、良好、中等、及格和不及格五级 记分,由用人单位和学院考核两部分组成, 实习指导教师根据学生实习期间的表 现综合评定。第二十四条顶岗实习综合实践报告作为评定成绩的基本依据,具体要 求为:1. 顶岗实习从事的主要技术性工作(简要介绍);2. 顶岗实习中本岗位所涉及的技术要求和设备技术参数(简要说明);3. 结合专业知识,总结本岗位技术工作,提出自己的见解。如承担或完成 的项目、技术改革、创新等,应对其过程和成果进行详细、严谨的论述。4. 顶岗实习综合实践报告字数不少于 10000 字。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实习成绩按不合格处理:1. 实习期间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定,被用人单位辞退者;2

15、. 事、病假累计超过实习时间三分之一者;3. 擅自终止实习者;4. 实习期满,实习单位考核不合格者;5. 因违反有关规定给学院和用人单位造成严重后果者。第二十六条 为鼓励先进,以评促管,进一步做好顶岗实习工作,每年评 选优秀顶岗实习指导教师和优秀实习生奖。工作量管理第二十七条 顶岗实习工作量包括校内指导教师和校外兼职教师工作量总 和,包括顶岗实习、 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量(含准备、 指导、批改报告或论文、 答辩、评定等工作)。工作量由系里统一分配,经考核合格的以每生 7.5 学时计 算,优秀设计成果以每生 8.0 学时计算,优秀设计成果比例控制 15%以内。考核 不合格的指导教师由系部提出意见, 经有关会议讨论决定。 顶岗实习加集中指导 时间以一学期为准,超过一学期的每增加一个月增加 0.1 系数。1.1.2 校内指导老师须知关于开展自动化 15 级学生顶岗实习和毕业设计的通知 各位指导老师:按照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设计 ( 论文 ) 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 本次毕业设计采用毕业论文形式, 选题采用教师和学 生交流定题,并与专业相关,做到一人一题,并在规定时间内报教研室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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