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员国家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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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保安员国家职业标准(试行)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为了进一步完善国家职业标准体系,规范保安职业教育、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共同组织有关专家,制定了保安员国家职业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一、本标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为依据,以客观反映现阶段本职业的水平和对从业人员的要求为目标,在充分考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产业结构变化对本职业影响的基础上,对保安职业的活动范围、工作内容、技能要求和知识水平都作了明确规定。二、本标准的制定遵循了有关技术规程的要求,既保障了标准体例的规范化,又体现了以保安职业活动为导向、以保安职业技能为核心的特点,同时也使其具

2、有根据科技发展进行调整的灵活性和实用性,符合培训、鉴定和就业工作的需要。三、本标准依据有关规定将保安职业分为5个等级,包括职业概况、基本要求、工作要求和比重表四个方面的内容。四、本标准是在各有关专家和实际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下完成的。参加编写的主要人员有:刘文玺、池世才、丛锋、石小迎、何智。参加审定的人要人员有:马维亚、陈蕾、顾岩、顾道先、戴思鸿、谢平、孙尧、初京、拓跋俊华、林贤杰、郭太生、方保仁、王健、张昕聪、谢晓、卓卫红、徐式华、郭江汉、姜树理、李龙文、张伟光、许肃军、孙久涛、安国庆、周忠义、黄润新、王龙天。本标准在制定过程中,得到中国保安协会、北京市公安局内保局、北京市保安服务总公司、辽宁省

3、保安协会等有关单位的大力支持,在此一并致谢。五、本标准业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批准,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1.职业概况1.1职业名称保安员。1.2职业定义在保安服务组织中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人身、财产、信息等安全防范服务的人员。1.3职业等级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初级保安员(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保安员(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保安员(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保安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保安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1.4职业环境室内、室外。常温。1.5职业能力特征身心健康,具备相应岗位所要求的身高、体能、技能标准,具有一定的观察、理解、表达、判断、应变、自卫、自控、沟通

4、、指挥、协调及自主学习、执行的能力。1.6基本文化程度初中毕业。1.7培训要求1.7.1培训期限保安培训机构,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晋级培训期限:初级保安员不少于260标准学时;中级保安员不少于150标准学时;高级保安员不少于200标准学时;保安师不少于250标准学时;高级保安师不少于150标准学时。1.7.2培训教师培训初级保安员、中级保安员的教师应具有高级保安员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公安、法律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高级保安员的教师应具有保安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公安、法律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保安师、高级保安师的教师应具有高级保安师职业

5、资格证书或公安、法律等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1.7.3培训场地设备具有满足教学需要的标准教室及示教设备、实训场地及训练器材、设备。1.8鉴定要求1.8.1适用对象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1.8.2申报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初级保安员:(1)本职业保安员经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依法成立的保安培训机构核发的结业证书的。(2)连续从事本职业见习工作3个月以上的。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中级保安员:(1)取得本职业初级保安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的。(2)取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的。(3)军队退役人员愿意从事本职业的。(4)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6、的。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高级保安员:(1)取得本职业中级保安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的。(2)具有保安专业大专学历的。(3)具有大专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的。(4)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连续从事本职工作6个月以上的。(5)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的。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保安师:(1)具有大专学历并取得本职业高级保安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的。(2)具有大专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的。(3)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4年以上的。(4)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高级保安师:

7、(1)具有大专学历,取得本职业保安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的。(2)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取得本职业保安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的。(3)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取得本职业保安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的。1.8.3鉴定方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或上机的方式。技能操作考核采用现场实际操作或模拟现场操作等方式。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达60分以上者为合格。初级、中级保安员须进行体能测试。保安师和高级保安师还须进行综合评审。1.8.4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理论知识考试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为1:2

8、0 ,每个标准教室不少于2名考评人员;技能操作考核以考评员与考生配比为1:3,且不少于3名考评员 ;体能测试以考评员与考生配比为1:5,且不少于5名考评员;综合评审委成员不少于5人。1.8.5鉴定时间理论知识考试时间不少于90分钟;技能操作考核时间按实际操作项目需要确定;保安师与高级保安师的综合评审时间不少于30分钟。1.8.6鉴定场所设备理论知识考试在标准教室进行,技能操作考核在能够满足技能操作的场所进行。2.基本要求2.1职业道德2.1.1职业道德基本知识2.1.2职业守则遵纪守法,诚实信用;爱岗敬业,熟悉业务;掌握技能,强健体能;文明值勤,热情服务;见义勇为,奉献社会;恪尽职守,保障安全

9、。2.1.3工作纪律(1)尽职尽责地做好本职工作,保护客户的人身财产安全。(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协助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3)文明值勤,礼貌待人,以理服人。(4)廉洁奉公,不谋私利。(5)遵守客户单位的规章制度,严守客户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2.2基础知识2.2.1基础理论知识(1)保安服务业的产生和发展(2)保安服务的概念、性质(3)保安服务组织的职责及组建条件(4)保安人员的职责和权限(5)保安人员的基本素质及行为规范2.2.2专业基础知识(1)保安勤务知识。(2)安防技术与设施知识。(3)消防安全知识。(4)现场保护知识。(5)现场救助常识。(6)内务管理知识。(7)保安礼仪常识

10、。(8)安全管理知识。(9)交通安全知识。(10)计算机操作常识。(11)防卫术知识。(12)人际沟通技巧。2.2.3相关法律、法规知识(1)基本法律常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相关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相关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关知识。(2)行政法律法规常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相关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知识。信访条例的相关知识。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的相关知识。物业管理条例的相

11、关知识。(3)部门规章与地方性法规常识:公安部等有关部委制定的相关规章和地方性法规中相关内容。(4)其他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中与保安业务有关的内容。3.工作要求本标准对初级保安员、中级保安员、高级保安员、保安师和高级保安师的技能要求依次递进,高级别涵盖低级别的要求。3.1初级保安员(根据岗位要求选择1个职业功能进行考核)职业功能工作内容技 能 要 求 相 关 知 识一、守护(一)出入口守卫1.能查验出入人员和车辆的证件2.能发现异常情况并及时报告3.能指挥、疏导人员与车辆4.能按照规定登记来访人员及车辆5.能解答来访人员的询问6.能用对讲机、电话报告情况和报警7.能运用防卫术进行防御8.能识别报

12、警信号,使用常用报警设备报警1门卫基本职责和要求2.查验证件的方法3.查验货物的基本方法4.指挥疏导人员与车辆的基本手段和方法5.通讯、报警设施的使用方法6.接待来访人员的规范(二)目标部位守护1.能清理目标区域内无关人员2.能开展防火、防盗、防泄漏等工作3.能使用消火栓、灭火器等消防器材灭火4.能发现火险、泄漏等安全隐患5.能协助保护案件现场 1.守护基本职责和要求2.防火、防盗、防泄漏常识3.常用消火栓、灭火器材使用方法4.安全隐患的识别方法5.案件现场保护常识 二、巡逻(一)区域巡逻1.能按照预定方案巡逻2.能使用通讯器材3.能使用常用保安器械4.能观察、发现异常情况并及时报告5.能按规

13、定格式填写巡逻纪录6.能运用防卫术进行防御7.能辨别报警信号,使用常用报警设备报警1.巡逻基本职责和要求2. 通讯器材使用方法3.保安常用器械使用规定和方法4.保安巡逻登记表填写要求5.报警要领(二)人员聚集场所巡逻1.能按照要求在指定的路线巡视2.能发现可疑情况并及时报告3.能协助疏导人群4.能在指定区域警戒1.人员聚集场所的特点2.人群疏导的方法和要求三、押运(一)武装押运1.能按押运操作规程进行警戒2.能使用通讯设备报告情况3.能识别报警信号4.能运用防卫术进行防御5.能使用防暴枪支进行押运6.能协助处理安全隐患1 .常用通讯器材的使用方法2.防护器材的使用方法3.安全隐患的处理方法4.

14、押运操作规程5.防暴枪支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二)护送1.能对护送对象进行警戒2.能全程监控护送对象的活动3.能发现护送中的异常情况并及时报告4.能使用橡胶棍、狼牙棒等一般防护器械进行防御3.2中级保安员(根据岗位要求选择1个职业功能进行考核)职业功能工作内容技 能 要 求相 关 知 识一、守护(一)出入口守卫1.能操作安全门等安全设备2.能安排、带领初级保安员执行门卫勤务3.能处理门卫勤务中的纠纷4.能组织班务会、队列操练、勤务检查5.能撰写情况报告和工作总结 6.能处理出入口堵车等紧急情况7.能解答出入口守卫工作咨询1.安全门等安检设备的操作方法2.门卫日常勤务管理要点3.门卫勤务中发生纠纷的处置方法4.班务会、队列操练、勤务检查等常识5.常见紧急情况处置要求和方法(二)目标部位守护1.能守护重点目标2.能发现目标区域的安全隐患3.能向客户单位提出安全防范工作建议 1.常见重点守护目标种类和守护注意事项2.安全隐患的识别方法和制止不法侵害的方法3.监控、报警设备使用和维护常识4.消防、报警设施的启动常识及报告规范二、巡逻(一)区域巡逻1.能安排、带领初级保安人员执行巡逻勤务2.能组织人员协助有关部门处理打架、滋事等一般性紧急情况3.能撰写情况报告和工作总结4.能发现可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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