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关于加快推进开发区标准厂房建设的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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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最新关于加快推进开发区标准厂房建设的意1无为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开发区标准厂房建设假设干意见为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提高园区产业集聚水平,拓展园区建设途径,进一步加快中小企业开展步伐,促进工业经济可持续开展,现就加快推进开发区标准厂房建设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开展观,围绕打造“工业无为和建设“工业新城的目标,优化我县土地资源配置,推进开发区标准厂房的多元化投资建设,吸引中小企业入驻园区标准厂房进行生产,实现开发区土地使用效益、产业集聚水平的明显提高和配套功能的明显增强,促进我县工业可持续开展。二、目标任务根据开发区产业开展和建设需要,从

2、2022年至2022年,每年在无为、高沟开发区内各规划建设标准厂房10万平方米以上,拉动中小企业进一步开展,快速提高开发区主导产业的配套能力和产业开展水平。三、根本原那么1、科学规划原那么。标准厂房建设规划须符合无为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开发区建设规划,与开发区生态园区规划、环境保护等规划相衔接。2、市场导向原那么。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市场运作的思路,建立多元化投资机制,吸引和鼓励各种投资主体、民间资本参与标准厂房建设。标准厂房建成后产权归投资者所有,由其自行管理和运营,开发区管委会负责监督。3、功能配套原那么。每个标准厂房区内的道路、供水、供电、排水、排污、通讯、绿化等配套根底设施应满足

3、入驻企业生产经营的需要。4、产业集聚原那么。标准厂房区建设应明确产业定位和功能,并注重与本县主导产业相衔接;开发区内的标准厂房入驻企业应与主导产业相配套,以利于加快产业集聚、培育产业集群。四、根本要求1、范围界定。本意见中的标准厂房是指在开发区范围内,按照国家通用标准及行业要求统一规划、统一设计、集中建设,建成后用于出租或出售给企业从事工业生产经营的厂房。2、规划设计。标准厂房建设规划要按照“产业集群、企业集聚、土地集约、功能齐全的总体要求和“统一规划、统一设计、集中配套、分块实施的开发建设原那么,由建设部门收集或设计多种小、中、大型标准厂房设计图纸供投资商选择。投资商亦可自行设计厂房图纸,开

4、发区管委会、县建设局要严格审批投资商提交的规划建筑图纸,图纸一经审定,原那么上不允许变更。3、建设标准。按照适度规模原那么,每处标准厂房区占地面积应在30亩以上,单幢标准厂房建筑面积不小于5000平方米,楼层达三层以上,厂房内部可根据企业需要进行分隔。每处标准厂房区的建筑容积率必须到达1.0以上,建筑密度不低于35%,标准厂房层级应到达三层以上含三层,行政办公及配套效劳设施所占比例不超过总用地面积15%,厂区内的绿化率控制在30%以内。标准厂房由投资人另行聘请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4、建设期限。投资商取得土地后,在具备施工条件一个月内必须开工兴建,在18个月内建成。如因特殊原因逾期未建成的,可

5、申请延期,但延期时间最长不超过6个月,否那么由国土部门按投资商实际投入收回土地及地上建筑物、附着物。5、土地来源。标准厂房建设所需土地,主要通过盘活存量土地、新增建设用地等途径解决,用地指标予以优先保证。建设用地通过挂牌出让方式取得使用权,出让价格原那么上按照工业用地基准地价的下限确定。使用集体建设用地的,可以通过流转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加大依法处置闲置土地力度,对工业用地有偿使用合同生效满一年且尚未开工建设的,按照有关规定收取土地闲置费;对超过两年尚未开工建设的,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所回收的工业用地优先用于标准厂房建设。五、建设模式1、政府带动开发。县政府每年安排一定的资金

6、和用地指标用于标准厂房建设,由开发区投资开发公司或县城投公司负责实施,工程建成后对外租赁或按不低于投资本钱的价格对外销售。2、市场运作开发。标准厂房建设坚持“谁投资、谁管理、谁受益的原那么,鼓励和引导投资开发公司、房地产开发企业、工业地产商以及个人等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建设标准厂房,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六、政策措施1、享受招商优惠政策。凡在开发区投资建设标准厂房的,视为招商引资工程,投资商建设的标准厂房到达本意见规定的建设标准的,可享受我县招商引资相关优惠政策,免征城市配套费等相关建设规费。建设建立标准厂房建设工程审批“绿色通道,凡新建标准厂房的,不管投资主体,一律享受优先审批、优先供地。对标准厂

7、房建设的工程审批,在报批资料齐备的条件下,每个程序在三个工作日内审批完毕。2、税收返还奖励。对外出租标准厂房收取租金的,出租者应按租赁业缴纳相关税收,从出租之日起5年内,县财政实得局部全额奖励给出租者;转让标准厂房给他人的,标准厂房转让发生的产权交易税收按规定缴纳后,县财政实得局部全额返还;发生的其它交易费用,除工本费外,其它规费予以全免。3、财政补贴带动。鼓励新引进企业和已落户开发区的中小企业购置或租用标准厂房,对购置标准厂房的工业企业,且在合同规定期限内投产的,按实际购置建筑面积10元/平方米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对租用标准厂房两年以上的工业企业,两年期满后按租用建筑面积由财政给予2元/平

8、方米的一次性补贴。投资规模大,技术含量高,税收奉献大的企业购置或租用标准厂房从事生产的,可采取一事一议的方法给予补贴。标准厂房及配套设施完工并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经县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由县财政按照地上第一层100元/平方米,第二层150元/平方米,三层以上200元/平方米的标准给予补贴。4、招商奖励推动。标准厂房建设投资商通过招商引资引进符合入区条件的企业购置其厂房的,可按?无为县鼓励招商引资中介人奖励实施细那么?进行奖励。5、激活闲置土地。鼓励已入园企业进行兼并、收购和重组,盘活土地等存量资产。投产企业利用自有闲置土地建设标准厂房且建设标准到达本意见规定要求的,可同等享受本意见规定

9、的优惠政策。企业进行兼并、收购和重组将原有的单层厂房翻建为多层标准厂房的,可同等享受本意见规定的优惠政策。6、激活民资兴业创业。广泛吸取民间资金参与标准厂房建设,鼓励公职人员入股参与标准厂房建设;允许农村集体按本意见规划设计的根本要求,以集体建设用地入股或联营参与标准厂房建设。七、保障措施1、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开发区标准厂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开发区管委会、发改委、经贸委、国土局、建设局、财政局、外经贸局、环保局、中小企业局、人防办、房产局、公安局、监察局、安监局、消防大队等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开发区管委会,由开发区管委会主任担任办公室主任。建立标准厂房建设协调会议制度,协调会由办公室主任负责召集召开,及时指导、协调解决建设过程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对有关工程的完成情况进行确认,确保标准厂房建设有序推进。2、提供高效效劳。标准厂房建设和使用涉及到的工程立项、征地拆迁、规划设计、土地出让、图纸审查、工程环评、权证办理、补贴申请等各个环节,各部门要主动沟通、加强协作、强化效劳、简化手续、提高效率,确保开发区标准厂房建设顺利有序推进。3、实施效能追究。落实严格的效能追究制度,对推进标准厂房建设和使用中出现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的单位,要追究其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本意见从2022年元月1日起实施。2022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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