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公路水运工程三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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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三防应急预案浙江省交通建设工程监督管理局编制目录1总则 .11.1 编制目的 .11.2 编制依据 .11.3 适用范围 .11.4 工作原则 .22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22.1 组织机构 .22.2 工作职责 .43 灾害事件分级 .83.1 特别重大(I级)事件.83.2 重大(H级)事件 .93.3 较大(川级)事件 .93.4 一般(W级)事件.94预警和预防 .104.1 监测与检(巡)查 .104.2 信息收集与交换 104.3 应急物资装备筹备.114.4 预警信息通报 .11.115 应急响应5.1 分级响应 .115.2 应急处置 .145.3 信息报告 .

2、155.4 应急变更和结束 .176 应急保障 .186.1 通讯保障 .186.2 队伍保障 .196.3 技术保障 .197 善后工作 .197.1基础设施安全排查 .197.2受损工程设施恢复 .197.3应急装备物资维护 .207.4灾害应急损失报告 .207.5应急工作评估总结 .208 监督管理 .208.1 培训 .208.2 演练 .218.3 奖惩 .218.4 管理与更新 .218.5 预案解释 .21附件1 .23附件2 .24附件3 .25附件4 .26附件5 .27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三防”应急预案1 总则1.1 编制目的 为有效开展防御台风、暴雨、洪涝、冰冻、潮汛等

3、极端气 候及次生灾害的工作, 形成科学、 规范、有序的“三防”应急机制, 提高“三防”应急能力 ,最大限度地避免或减少人民生命财产损 失,保障全省公路水运工程安全,制订本预案。1.2 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4)气象灾害防御条例(5)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6)浙江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办法(7)浙江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8)浙江省防汛防旱应急预案(9)浙江省防台风应急预案(10)浙江省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规定(11)浙江省交通运输系统“三防”应急预案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省公

4、路水运工程的防汛、防洪、防台工作, 包括台风、暴雨引发的泥石流、山体滑坡、崩塌等次生灾害以 及非汛期的雨雪、冰冻、大风、风暴潮等自然灾害的预防和应 急处置。1.4 工作原则(1)以人民为中心,预防为主。要始终把确保人民的生命 安全放在首位,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力量;牢固树立防大灾、 抗大灾观念,增强主动预防意识;坚持以防为主,防抗结合, 认真落实各项应急准备工作。( 2)以属地为主,分级响应 。在各级人民政府和交通运输 主管部门专业应急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下,各级交通质监机构 和各工程项目从业单位应当根据灾害性质和影响程度,以属地 为主,按职责分工做好分级响应,分级负责,分类处理;上级 交通质监机

5、构支持、 指导、 督促下级交通质监机构的“三防”应急 工作;各级交通质监机构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和工作机构岗位责 任制。( 3 )协调联动,快速反应。在明确职责和分工前提下,大 力加强和改善系统内、外的部门联动机制,做到信息、资源合 作共享,增强协调性,及时、高效地开展预防和应急处置。2 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2.1 组织机构我省公路水运工程“三防”应急组织体系由省级 (省交通建设 工程监督管理局) 、地方级(各市、县交通质监机构) 、项目级 (各工程项目从业单位) 三级应急组织机构构成 (详见附件 1 )2.1.1 省级“三防”应急组织机构 在局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设立省交通建设工程监督管理局 “三防

6、”工作机构,全面负责全省公路水运工程“三防”应急工作。 局“三防”工作机构由领导小组和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2.1.1.1 局“三防”工作领导小组局“三防”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常务副 组长,其他副局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局安全监督处、办公室、 纪检室、人事处、质量监督处、造价管理处、资质管理处、检 测管理处主要负责人组成。2.1.1.2 局“三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局“三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局“三防”办)设在 安全监督处,具体负责局“三防”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局“三 防”办成员由安全监督处、办公室、纪检室、人事处、质量监督 处、造价管理处、资质管理处、检测管理处相关人

7、员组成,安 全监督处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2.1.1.3 局“三防”应急专家组在局“三防”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局“三防”办牵头组 建“三防”应急专家组。专家组由全省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专家 库人员、其他工程技术人员和应急管理人员组成,必要时及时 会商,承担重要信息研判、应急处置决策建议、应急评估等工 作。2.1.2 地方级“三防”应急组织机构 各市、县交通质监机构应当建立以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组长, 分管安全领导为常务副组长,其余业务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 业务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三防”工作机构, 负责本辖区内公 路水运工程的“三防”应急工作。2.1.3 项目级“三防”应急组织机构 各工程

8、项目建设、施工和监理单位应当建立“三防”工作机 构,负责本工程项目“三防”应急工作。2.2 工作职责2.2.1 省级“三防”应急组织机构( 1)贯彻执行上级部门有关“三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 令、指示,指导、协调全省公路水运工程“三防”工作。(2)督促、检查、指导各市交通质监机构制定“三防”应急 预案及有关应急准备工作。( 3 )接到报警后,迅速进入临战状态,及时、有效、果断 地参与防灾、抗灾、救灾的指挥协调工作。(4)准确、详细、及时了解掌握灾情和“三防”工作动态, 并根据上级要求及时报送相关资料,必要时向有关部门通报。(5)协助当地人民政府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做好灾后生产 自救的指挥工作,

9、并总结抢险救灾情况。(6)宣布本预案的启动、变更和结束应急响应。2.2.2 地方级“三防”应急组织机构2.2.2.1 各市交通质监机构( 1)贯彻执行上级部门有关“三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 令、指示,建立“三防”工作管理机制,制定“三防”应急预案。指 导、协调本辖区内公路水运工程的“三防”工作,部署“三防”工作 任务。(2)督促、检查、指导本辖区内各县交通质监机构制定“三 防”应急预案及有关应急准备工作;督促、检查、指导本辖区内 所监管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单位制定“三防”应急预案, 落实重点危 险部位各项应急措施及有关应急准备工作。( 3 )接到报警后,迅速进入临战状态,及时、有效、果断 地开展

10、防灾、抗灾、救灾的指挥协调工作。(4)准确、详细、及时掌握灾情和“三防”工作动态,并根 据上级要求及时报送相关资料,必要时向有关部门通报。(5)协助当地人民政府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做好灾后生产 自救的指挥工作,并及时总结抢险救灾情况。( 6)宣布本级“三防”应急预案应急响应的启动、变更和结 束。2.2.2.2 各县交通质监机构( 1)贯彻执行上级部门有关“三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 令、指示,建立“三防”工作管理机制,制定“三防”应急预案。指 导、协调本辖区内公路水运工程的“三防”工作,部署“三防”工作 任务。(2)督促、检查、指导本辖区内所监管公路水运工程建设 单位制定“三防”应急预案,落实重

11、点危险部位各项应急措施及有 关应急准备工作。( 3 )接到报警后,迅速进入临战状态,及时、有效、果断地开展防灾、抗灾、救灾的指挥协调工作。(4)准确、详细、及时掌握灾情和“三防”工作动态,并根 据上级要求及时报送相关资料,必要时向有关部门通报。(5)协助当地人民政府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做好灾后生产 自救的指挥工作,并及时总结抢险救灾情况。( 6)宣布本级“三防”应急预案应急响应的启动、变更和结 束。2.2.3 项目级“三防”应急组织机构2.2.3.1 建设单位( 1)贯彻执行上级部门有关“三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 令,建立本工程项目“三防”工作管理机制, 制定“三防”应急预案。 与施工、监理单

12、位签订“三防”安全责任书,落实“三防”工作责任。( 2)组织本工程项目的“三防”工作,部署 “三防”工作任务, 建立本项目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设备, 并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演练。(3)编制本工程项目年度“三防”应急工作资金预算,组织 开展“三防”应急知识培训和宣传工作。(4)督促、检查、指导本工程项目施工单位制定“三防”应 急预案及有关应急准备工作, 先期检查施工现场重点危险部位, 督促落实各项应急措施。( 5)负责接收上级有关部门的灾害预警信息, 及时联络气 象、水利、地质等相关部门,为施工单位提供预警信息。(6)接到报警后,迅速赶赴现场,及时、有效、果断地开展防灾、抗灾、救灾

13、的指挥协调工作(7)准确、详细、及时掌握灾情和“三防”工作动态,并根 据上级要求及时报送相关资料。(8)配合当地人民政府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做好灾后生产 自救的指挥工作,并及时总结抢险救灾情况。2.2.3.2 施工单位( 1)贯彻执行上级部门有关“三防”工作方针、 政策、 法令, 根据建设单位制定的项目“三防”应急预案, 全面分析施工作业环 境危害因素,充分考虑各类自然灾害影响,因地制宜有针对性 的制定本施工合同段的“三防”应急预案和应急抢险救援方案, 层 层落实“三防”工作责任。( 2)组织本施工合同段的“三防”工作,部署 “三防”工作任 务,建立本施工合同段应急救援组织和救援小分队,配备必要

14、 的应急救援物资、设备,并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演练。(3)编制本施工合同段年度“三防”应急工作资金预算,组 织开展“三防”应急知识培训和宣传工作。(4)做好本施工合同段的“三防”应急准备工作。对本合同 段重点危险部位进行先期检查,确保各项应急措施落实到位。(5)对“三防”应急过程中产生的重大生产安全技术问题要 及时进行专项研究,并彻底消除安全隐患。(6)接到报警后,迅速赶赴现场,及时、有效、果断地组 织开展防灾、抗灾、救灾的应急工作。(7)准确、详细、及时掌握灾情和“三防”工作动态,并根据上级要求及时报送相关资料。( 8)在当地人民政府、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的指 挥下做好灾后生产自救工作,

15、并及时总结抢险救灾情况。2.2.3.3 监理单位(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三防”工作方针、政策、法令,根 据建设单位制定的项目“三防”应急预案,制定本监理合同段的 “三防”应急预案,落实“三防”工作责任,审查施工单位的“三防” 应急预案和应急抢险救援方案。( 2)建立本监理合同段应急救援组织, 配备必要的应急救 援物资、设备,指导施工单位组织应急救援演练。(3)督促、检查施工单位有关应急准备工作,先期检查施 工现场重点危险部位,督促落实各项应急措施。( 4)接到报警后, 迅速赶赴现场参加“三防”应急救援工作。(5)准确、详细、及时掌握灾情和“三防”工作动态,并根 据上级要求及时报送相关资料。3 灾害事件分级3.1特别重大(I级)事件( 1 )省气象台发布台风、暴雨、暴雪、道路结冰等气象灾 害红色预警信号;( 2 )省防汛指挥机构发布洪涝灾害红色预警信号;( 3)省海洋部门发布风暴潮或海啸红色预警信号;( 4)因灾害引致一次死亡 (失踪) 30 人以上, 或重伤 100 人以上的事故;(5)其它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突发事件。3.2重大(H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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