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成本核算管理学与财务知识分析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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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油田企业成本核算办法(试行稿)目录一、油气田成本核算管理办法2第一章 总则2第二章 油气田成本核算4第三章 矿区取得成本的核算9第四章 地质勘探支出的核算9第五章 油气开发支出核算11第六章 油气生产成本核算13第七章 生产费用要素27第八章 成本预测和预算28第九章 成本控制、考核和分析31第十章 附则33二、井下作业成本核算管理办法34第一章 总则34第二章 成本核算对象和成本计算期35第三章 生产费用要素和成本项目36第四章 成本核算40第五章 成本预测和编制成本预算46第六章 成本控制、考核和分析47第七章 附则50三、地质勘探成本核算和管理办法52第一章 总则52第二章 成本计算对象

2、和成本计算期53第三章 生产费用要素和成本项目54第四章 成本核算58第五章 成本预算与预测63第六章 责任成本核算与管理64第七章 附则67四、输油输气成本核算和管理办法68第一章 总则68第二章 成本项目69第三章 成本核算72第四章 成本预算与预测76第五章 责任成本核算与管理78第六章 附则81 一、油气田成本核算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油气田成本核算和管理行为,降低油气田生产成本,根据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内部会计制度,结合油气田企业的生产特点,参照国外油气田成本核算方法成果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成本核算和管理任务(一) 全面开展成本预测、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全过

3、程管理矿区取得、勘探、开发生产经营成本。(二) 搞好成本预测,正确编制成本预算,建立成本管理责任制,加强内部控制,降低生产耗费,节约勘探、开发投资。(三) 做好成本核算的各项基础工作,加强定额管理、财产物资管理、加强计量工作管理,健全原始记录。(四) 监督成本开支范围,正确及时地计算油气田生产中的各种成本,反映成本预算的执行结果。(五) 根据成本构成,分析成本升降原因,挖掘降低成本的潜力。(六) 提供考核成本和经营成果的依据,定期评价和考核各责任单位的绩效,促使其不断完善和加强管理,提高经济效益。 第三条 成本核算的要求(一) 要严格划分各类成本的界限;划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的界限;本期成

4、本与下期成本的界限,不得相互混淆,乱挤乱摊成本。(二) 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计算成本。凡是应由本期负担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支付,均应计入本期费用;凡是不属于本期负担的费用,即使款项已经支付,也不应计入本期费用。(三) 成本核算资料必须正确完整,如实反映油气田生产过程中的各种消耗,有关成本核算的原始记录、凭证、帐册、费用汇总和分配表等,内容必须齐全、真实,记载和编制必须及时;(四) 成本核算方法必须遵循一贯性原则,前后各期必须保持一致,不得随意变更。如需变更,要报经主管部门批准,并将变更原因及其对成本和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本的影响,在当期的财务会计报告中予以披露。(五) 计算成本一律以月为计算期。(

5、六) 成本核算实行统一领导,分级核算、分级管理原则,具体实行分公司(子公司)、所属二级作业单位、三级作业单位核算体制。各级核算单位都要根据工作量的多少和成本核算的任务设置财务机构,配备必要的会计和成本核算人员,担负成本核算及成本管理工作。第二章 油气田成本核算第四条 油气田是专门从事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及开采的单位,其生产活动分为取得矿区、地质勘探、油区开发及油气开采,在上述活动中发生的各项支出应按下列原则进行核算:取得矿区发生的支出予以资本化,并采取摊销方式计入油气产品成本;地质勘探支出分为非钻井勘探支出和钻井勘探支出,非钻井勘探支出予以费用化,钻井勘探支出则应根据勘探结果分别情况处理,若

6、发现可开采储量,则资本化,否则予以费用化;开发支出全部予以资本化,并通过计提折耗的方式计入油气产品成本;所有在开采过程中发生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油气产品生产成本。第五条 油气田支出分为几下几类:(一) 取得矿区支出:指单位为取得一个矿区开采的权利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采矿权使用费、采矿权价款、土地租赁费等。采矿权价款是指单位在取得由国家出资勘查的已经可开采储量的区块的采矿权时,应当缴纳的经评估确认的由国家出资勘查形成的采矿权的价款。单位交纳采矿权价款时,计入“无形资产矿区取得成本”;单位按规定交纳的采矿权使用费及土地租赁费应直接计入“管理费用”。(二) 地质勘探支出:指为了取得对特定区域的勘探

7、权、识别保证勘查的区域,和对特定区域探明或需进一步探明石油、天然气储量而发生的地质调查、地球物理勘探、钻探探井和勘探型参数井以及维持未开发储量而发生的成本。分为非钻井勘探支出与钻井勘探支出。1、 非钻井勘探支出:是指在取得对特定矿区的勘探权、进行地质调查、地球物理勘探等过程中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1) 为取得在某一特定区域内进行勘探权利的支出,包括:探矿权使用费、探矿权价款。(2) 进行地质和地球物理勘探而发生的支出:是指所有的与地质和地球物理勘探研究有关的费用。即在地质和地球物理勘探研究活动中发生的生产人员的工资、福利费、材料费、各种用于地质勘探作业的辅助设备和设施计提的折旧费、青苗赔偿费

8、、事故处理费、修理费、运输费及进行资料处理和综合研究所发生的费用等。(3) 试验井资料费:指购买其他经营者在矿区附近钻井所获得的特殊地质和地球物理资料所支付的费用。为了综合反映单位地质勘探投资情况,非钻井勘探成本应在其实际发生时直接计入“地质勘探支出”,月未再转入 “勘探费用”科目。2、 钻井勘探支出:是指钻探探井及勘探型参数井活动中所发生的费用。探井指所钻的井是为了在未探明储量的地区寻找油或气,以及在以前发现并生产油或气的其它油藏所在的油田内寻找新的油藏,或者为了扩展已知的油藏;勘探型参数井是指在一个未探明储量的地区为获取有在特殊地质条件的资料所钻的井,通常不是以石油、天然气的生产为完钻目的

9、。钻井勘探支出包括:(1) 为确定具体的钻井井位所发生的地质勘探费用;(2) 新区临时工程支出:指开辟新探区为钻井前期准备而进行井场和井场公路以外的临时性工程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公路、临时房屋、供水、供电、通讯保温等工程支出;(3) 钻前准备工程支出:指为钻机开钻创造必要条件而进行各项准备工程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青苗赔偿费、井场修建费等。(4) 接受钻井劳务所支付的劳务费用;(5) 录井、测井、固井作业及岩心分析支出;(6) 试油支出,包括射孔、酸化、压裂及井下设备和井口设施的安装支出。(7) 干井的封井和废弃井的成本。地质勘探过程中所发生的各项支出,应先在“地质勘探支出”科目中进行归集,勘

10、探结束后,应根据勘探结果,分别不同情况处理,若发现了油气可开采储量,钻井勘探支出应予以资本化,转入“油气资产”科目;反之则计入“勘探费用”科目,并于期未转入“本年利润”科目。(三) 油气开发支出:指为了生产可开采储量,建造、购买及安装用于开采、处理、集输、储存石油和天然气的设施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1、 开发井、资料研究井和服务井(注水井、注气井、盐水处理井和供水井)的钻井支出(与探井、勘探型参数井的支出相同),包括生产平台费用和井的设备成本,如套管、抽油设备和井口装置。2、 购买、建造和安装生产设施如联合站、油气集输站、计量站、注水站、压气站、配水间、井场工艺流程装置、集输油气管线、油气处

11、理设施、储油设施、污水处理设施和其他环保设施、油田内部供排水设施、供水供电通讯设施和其他生产用建筑物等发生的支出。3、 与二次采油、三次采油相关联的设施支出,即为提高采收率而进行的开采系统改进支出。4、 购买、建造和安装开发用辅助设施的支出。5、 发生的其他油气田生产设施支出所有的开发支出无论成功与否,都应当予以资本化。单位应设置“油气开发支出”科目,用以归集开发过程中所发生的上述支出,并于工程完工后转入“油气资产”或“固定资产”科目予以资本化。(四) 辅助设备和设施支出:指购买和建造的与某一特定油田或油藏没有直接联系,而是为进行勘探、开发和生产活动服务的各种辅助性设备和设施,包括:地震设备、

12、施工设备、修筑设备或其他设备、特种车辆、维修用设备等。这些辅助性设备及设施应先在“在建工程”中进行归集,等投入使用后再转入“固定资产”科目。辅助性设备及设施应在规定的期限内计提折旧,并按其服务对象的性质(即勘探、开发、生产活动)及所属区块,计入各受益区块的地质勘探支出、油气开发支出、开采成本。(五) 油气生产成本:是指在一定时期内为生产一定数量的商品产品所发生的各种耗费及支出,包括将石油和天然气提升至地面,然后进行集输、处理、加工、储存以及组织生产等开采活动中发生成本,以及各种油气资产的折耗、矿区取得成本的摊销。其成本项目为:直接材料、直接人工、福利费、其它直接支出、折耗及摊销和制造费用。油气

13、生产单位应设置“油气生产成本”科目,用以归集上述活动中发生的各项支出及油气资产计提的折耗和矿区取得成本的摊销。第六条 取得矿区支出、地质勘探支出、油气开发支出及油气生产成本应以地质区块为成本中心,按地质区块归集各项成本费用。区块的划分原则为:(一) 一个油藏为一个区块;(二) 若干相临且地质构造或地层条件相同或相近的油藏为一个区块;(三) 一个独立集输计量系统为一个区块;(四) 一个大的油藏上面分成几个独立集输系统并分别计量的,可以分为几个区块;(五) 采用重大、新型采油技术并工业化推广的区域为一个区块。第七条 应予以资本化的地质勘探支出及油气开发支出,在资产投入使用后从“地质勘探支出”科目、

14、“油气开发支出”科目转入“油气资产”科目,并在规定的期限内计提折耗,记入“油气生产成本折耗及摊销”科目;资本化的矿区取得成本也应在受益期内摊销,记入“油气生产成本折耗及摊销”科目。期未矿区取得支出的摊销、油气资产的折耗及开采活动中发生的成本,构成该期间内生产的油气产品总成本。第三章 矿区取得成本的核算第八条 取得境内矿区的支出包括采矿权使用费、采矿权价款及土地租赁费等,单位按规定交纳的采矿权使用费及向存续公司支付的土地租赁费应直接计入“管理费用”,不予资本化;单位按规定支付的采矿权价款,计入“无形资产矿区取得成本(采矿权价款)”并在其受益期限内分期摊销。第四章 地质勘探支出的核算第九条 勘探开

15、发板块分公司、子公司财务部应按地质区块分项目设置“地质勘探支出”科目,归集地质勘探过程中发生的各项非钻井勘探支出与钻井勘探支出,其明细科目应设置如下:一级科目二级科目三级科目地质勘探支出非钻井勘探支出探矿权使用费探矿权价款地质和地球物理勘探实验井资料费其它支出钻井勘探支出地质勘探新区临时工程钻前准备工程探井及勘探型数井其它支出第十条 分公司(子公司)按国家规定交纳的探矿权使用费、探矿权价款直接记入地质勘探支出,月未转入勘探费用。第十一条 勘探过程中发生的地质测量、控制点及地形测量和地球物理勘探支出应先由分公司(子公司)所属的物探作业单位进行核算,核算时应先在“勘探作业”等科目归集,(具体核算方法见物探成本核算及管理办法),期末上转分公司(子公司),由分公司(子公司)计入“地质勘探支出”。第十二条 钻探探井及勘探参数井过程中发生的支出,若按合同规定由甲方供料,钻井公司仅提供钻井劳务,则应根据钻井过程中发生的材料费及与钻井公司结算的款项,借记“地质勘探支出”,贷记“银行存款”、“原材料”等科目;若按合同规定由乙方供料,则只应根据与钻井公司结算的款项借记“地质勘探支出”,贷记“银行存款”等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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