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资格考试围产判断题试题题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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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资格考试围产判断题试题题库1. 各级人民政府领导母婴保健工作,应当把母婴保健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对)2. 经婚前医学检查,对患指定传染病在传染期内或者有关精神病在发病期内的男女双方应当暂缓结婚。(对)3.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婚前医学检查应当规定合理的收费标准,对边远贫困地区或者交费确有困难的人员应当给予减免。(对)4. 不能住院分娩的孕妇应当由经过培训合格的接生人员实行消毒接生。(对)5. 有产妇和婴儿死亡以及新生儿出生缺陷情况的,应当向设区的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报告。(错)6. 从事遗传病诊断、产前诊断的医疗、保健机构和人员,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2、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许可。(对)7. 从事婚前医学检查的医疗、保健机构,须经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许可。;符合条件的,在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上注明。(错)8. 从事助产技术服务、结扎手术和终止妊娠手术的医疗、保健机构和人员须经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许可,并取得相应的合格证书。(对)9. 县级母婴保健医学技术鉴定委员会成员应当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错)10. 母乳代用品生产者、销售者可向医疗、保健机构赠送产品样品,但不得以推销为目的有条件地提供设备、资金和资料。(错)11. 违法进行胎儿性别鉴定的,由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对医疗、保健机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

3、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对)12. 卫生监督人员在向医疗、保健机构了解情况,索取资料时,医疗、保健机构可以不提供涉及患者隐私的内容。(错)13. 妇女与健康领域主要目标中提出将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30/10 万以下。逐步缩小城乡区域差距,降低流动人口孕产妇死亡率。(错)14. 妇女与健康领域主要目标中提出妇女常见病定期筛查率达到80%以上。提高宫颈癌和卵巢癌的早诊早治率,降低死亡率。(错)15. .妇女与教育领域主要目标提出主要劳动年龄人口中女性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1.2 年。(对)216. 消除就业中的性别歧视,任何单位在录用人员时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女性或提高女性录用标准。(错)17

4、. 要完善干部人事制度和公务员管理制度。在干部选拔、聘(任)用、晋升中切实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保障妇女不受歧视。(对)18. 加强中国妇女发展对纲要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负责纲要实施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督促。(错)19. 关于纲要的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据本纲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妇女发展规划。(对)20. 在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中体现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将妇女发展的主要指标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专项规划,统一部署,统筹安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对)21. 建立健全实施纲要的工作机制,要求健全报告制度,各有关部门每年向本级政府妇儿工委和上级主管部门报

5、告纲要实施的情况,各级妇儿工委每年向上级妇儿工委报告本地区纲要实施的总体情况。(对)22. 建立市场主导、多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共同做好纲要实施工作。(错)23. 在制定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和配置公共资源等方面优先考虑儿童的利益和需求。 (对)24. 06 个月婴儿纯母乳喂养率达到60以上。 (错)25. 为了儿童健康成长,尽量避免适龄儿童接触性与生殖健康方面的知识。 (错)26. 2000 年我国孕产妇死亡率为30.0/10 万。(对)27. 为提高儿童身体素质,需合理安排学生学习、休息和娱乐时间,保证学生八小时睡眠时间和半小时校园体育活动。 (错)28. 提高教师队伍素质和能力。

6、加强教师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教育,提高教师师德修养水平。教学成绩仍然是教师考核、聘用和评价的首要内容。(错)29. 扩大儿童福利范围,推动儿童福利由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的转变。(对)30. .建立16 周岁以下流动儿童登记制度,为流动儿童享有教育、医疗保健等公共服务提供基础。(对)331. 对残疾儿童开展多层次职业培训和实用技术培训,增强残疾儿童生活自理能力、社会适应能力和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能力。(对)32. 为保障儿童健康成长,倡导平等、文明、和睦、稳定的家庭关系,提倡父母与子女加强交流与沟通,父母必要时予以强制手段纠正儿童不良习惯。(错)33. 禁止使用童工(未满18 周岁儿童 )和对儿童的经

7、济剥削。 (错)34. 儿童无独立的财产支配权。 (错)35. 实施儿童纲要应听取儿童的意见和建议,提高儿童参与纲要实施的意识和能力,实现自身发展。 (对)36. 保障妇女儿童健康,应努力降低孕产妇、新生儿和6 岁以下儿童死亡率。(错)37. 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实施方案,是以坚持儿童优先、母亲安全为宗旨。(对)38. 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新生儿先天性苯丙酮尿症筛查率应达到70%以上。(错)39. 防治出生缺陷,一级防治措施可指导育龄妇女孕早期补充叶酸及各种营养素预防出生缺陷。(对)40. 加强儿童保健服务,预防和控制视力不良,听力损失,龋齿等疾病的发生。(对)41. 提高产前筛查服务覆盖率,逐

8、步实现怀孕妇女妊娠20 周前在自愿情况下至少接受一次产前筛查。(错)42. 在院急救网络中加强孕产妇,新生儿急救能力建设,建立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急救绿色通道。(对)43. 孕前保健是婚前保健的延续,是孕产期保健的前移。( 对 )44. 健康状况检查可以对准备怀孕夫妇的健康状况做出初步评估。(对)45. 对计划怀孕夫妇进行孕前、孕早期指导,不包括风疹、乙肝、流感等疫苗的接种。( 错 )46. 孕产期保健是指各级各类医疗保健机构为准备妊娠至产后42 天的妇女及胎婴儿提供全程系列的医疗保健服务。(对)47. 在整个妊娠期间至少提供8 次产前检查,发现异常者应当酌情增加检查次数。(错)48. 行正常分

9、娩的产妇及新生儿至少住院观察72 小时,产后3-7 天及28 天进行家庭访视,产后42 天进行母婴健康检查。高危产妇及新生儿应当酌情增加访4视次数。(错)49. 孕产期保健是指各级各类医疗保健机构为确定妊娠开始至产后42 天的妇女及胎婴儿提供全程系列的医疗保健服务。(错)50. 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定期对各级医疗保健机构信息工作进行质量检查。组织召开信息管理例会,对信息相关人员进行培训。(错)51. 正常分娩的产妇至少住院观察72 小时,及时发现产后出血。(错)52. 所有助产人员及新生儿科医生,均应当熟练掌握新生儿窒息复苏技术,每次助产均须有1 名经过新生儿窒息复苏培训的人员在场。(对)5

10、3. 孕期检查次数:至少检查5 次。其中孕早期至少进行1 次,孕中期至少2 次(建议分别在孕16-20 周、孕21-24 周各进行1 次),孕晚期至少2 次(其中至少在孕36 周后进行1 次),发现异常者应当酌情增加检查次数。(对)54. 孕中期保健重点包括筛查胎儿畸形,各级妇幼保健机构以及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应及时对高危孕妇做出产前诊断。(错)55. 孕12+6 周前进行保健指导,包括讲解孕期检查的内容和意义,给予营养、心理、卫生(包括口腔卫生等)和避免致畸因素的指导,提供疾病预防知识,告知出生缺陷产前筛查及产前诊断的意义和最佳时间等。(对)56. 妊娠36 周前后估计胎儿体重,进行骨盆测量,预

11、测分娩方式,指导其选择分娩医疗保健机构。(对)57. 在不具备住院分娩条件的地区,家庭接生应当由医疗保健机构派出具有执业资质的医务人员或依法取得家庭接生员技术合格证书的接生员实施。(对)58. 在妊娠早期应当对孕产妇进行危险因素筛查,发现高危孕产妇及时纳入高危孕产妇管理系统。(错)59. 孕产期保健质量控制: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开展孕产妇死亡和围产儿死亡评审工作;各级医疗保健机构负责具体实施。(错)60. 开展产前诊断技术的医疗保健机构出具的产前诊断报告,应当由2 名以上经资格认定的执业医师签发。(对)61. 孕妇自行提出进行产前诊断的,经治医师可根据其情况提供医学咨询,由经治医师决定是否实施产前

12、诊断技术。(错)62. 开展产前诊断技术的医疗保健机构对经产前诊断后终止妊娠娩出的胎儿,可5直接进行尸体病理学解剖及相关的遗传学检查。(错)63. 医疗保健机构和医务人员可在签署知情同意书的基础上实施非医疗目的的产前诊断技术。(错)64. 在发现胎儿异常的情况下,经治医师必须将继续妊娠和终止妊娠可能出现的结果以及进一步处理意见,以书面形式明确告知孕妇,由孕妇夫妻双方自行选择处理方案,并签署知情同意书。(对)65. 产前诊断技术的应用应当以医疗为目的,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和伦理原则,由经资格认定的医务人员在经许可的医疗保健机构中进行。(对)66.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指定传染病,是指中华人

13、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规定的艾滋病、淋病、梅毒以及医学上认为影响结婚和生育的其他传染病。(错)67. 严禁采用技术手段对胎儿进行性别鉴定。(错)68. 医疗、保健机构或者人员未取得母婴保健技术许可,擅自从事婚前医学检查、遗传病诊断、产前诊断、终止妊娠手术和医学技术鉴定或者出具有关医学证明的,由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5000 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3 倍以上5 倍以下的罚款。(对)69. 产前诊断技术项目包括遗传咨询、医学影像、细胞遗传和分子遗传等。(错)70. 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应当对艾滋病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提倡人工喂养,避免母乳喂养,杜绝混合喂养。(对)

14、71. .母乳代用品,系指以婴儿为对象的婴儿配方食品,以及在市场上以婴儿为对象销售的或以其他形式提供的经改制或不经改制适宜于部分或全部代替母乳的其他乳及乳制品、食品和饮料,包括瓶饲辅助食品、奶瓶和奶嘴。(对)72. 医疗保健机构应当为艾滋病感染孕产妇提供安全的助产服务,尽可能采用会阴侧切、人工破膜、使用胎头吸引器或产钳助产、宫内胎儿头皮监测等操作,以尽快结束分娩。(错)73. 在应用抗病毒药物前和用药过程中,应该定期进行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肾功能等检测,密切关注可能出现的药物副作用。(对)74. 所有梅毒感染孕妇的性伴侣应进行梅毒血清学检测及梅毒治疗。(对)675.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承

15、担全国艾滋病、梅毒相关检测的技术支持和质量控制等工作。(对)76. 对临产时发现的梅毒感染产妇由于时间问题,无须立即给予治疗。(错)77. 梅毒血清学检测方法有非梅毒螺旋体抗原血清学试验和梅毒螺旋体抗原血清学试验两类。采用其中一类试验对首次就诊的孕产妇进行梅毒筛查,对筛查结果阳性者,无须复检,可以确定为梅毒感染。(错)78. 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应当为艾滋病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婴儿提供有偿的抗艾滋病病毒药物。(错)79. 为孕产妇进行乙肝病毒表面抗原检测,有条件的机构要为检测结果阳性者提供乙肝病毒病原体血清学(乙肝两对半)检测。(对)80. 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的抗艾滋病病毒药物应用方案可分为预防性抗病毒用药方案和治疗性抗病毒用药方案。(对)81. 对于孕早期发现的梅毒感染孕妇,只需在在孕早期提供1 个疗程的抗梅毒治疗。(错)82. 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结合孕产期保健和助产服务,主动为所有孕产妇提供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的检测与咨询服务。(对)83. 承担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的医疗卫生机构,应当遵照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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