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管理部租金及后勤管理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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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管理部租金及后勤管理费等(顺德管理部对外服务窗口租赁)单一来源谈判文件项目编号:FEGD-CT17990采购人: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采购代理机构: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发布日期:二0一七年十一月 目 录第一部分 采购邀请函2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4第三部分 谈判须知4一、谈判须知前附表8二、总则及概念释义10三、谈判文件说明12四、单一来源响应文件说明14五、谈判小组的组成及评审程序18六、推荐结果确定及合同签订20第四部分 合同书范本22第五部分 单一来源响应文件格式23文件包装袋封面标贴格式38第一部分 采购邀请函本项目前期工作已完成,现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委托,就下列项目内

2、容采用单一来源谈判的方式进行采购,有关事项及流程安排如下:项目名称:各管理部租金及后勤管理费等(顺德管理部对外服务窗口租赁)项目编号: FEGD-ZT177591 项目内容本项目为各管理部租金及后勤管理费等(顺德管理部对外服务窗口租赁)2 项目性质政府采购3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4 供应商资格要求1)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供应商须是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企业,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且具有从事本项目经营范围和能力。2) 供应商或其下属机构必须为所供租赁物业的所有权人或使用权人,须提供具备所供租赁物业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合法证明材料。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注:按照财政部关于

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评审时“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息,对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打印存档。5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审查。6 发售谈判文件时间:2017年11月23日-2017年11月29日 下午5:30截止(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10号金融广场17层A区

4、售价:¥300.00元,售后不退。洽购联系人:蔡小姐联系电话:0757-88330025 传真号码:0757-883300297 现场勘探及咨询答疑会本项目不集中统一举行现场勘探和咨询答疑会,供应商可自行组织踏勘现场,如有疑问,可通过书面形式或直接至电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咨询。8 递交单一来源响应文件时间:2017年11月30日北京时间下午14:30至15:00截止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10号金融广场17层A区(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注:若供应商逾期递交单一来源响应文件或未在指定地点递交单一来源响应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因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9 商定及谈判评

5、审时间:2017年11月30日 北京时间下午15:00开始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10号金融广场17层A区(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10 采购人(用户)单位名称: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757-8250393611 采购代理机构单位名称: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10号金融广场17层A区项目联系人:王先生、陈小姐 邮 编:528000联系电话:0757-88330025、88330039 传 真:0757-8833002912 采购公告发布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佛山市政府采购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13 结果公告发布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佛山市政府采

6、购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一)供应商资格要求1.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供应商须是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企业,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且具有从事本项目经营范围和能力。2. 供应商或其下属机构必须为所供租赁物业的所有权人或使用权人,须提供具备所供租赁物业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合法证明材料;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注: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评审时“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息,对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7、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打印存档。(二)项目采购要求第一条:物业基本情况供应商物业(以下简称该物业)坐落于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大良中区居委会新基路39号之一、之二号,建筑面积1408.1平方米,租赁面积900平方米(赠送使用面积508.1平方米)。第二条:物业用途该物业用为:办公用途。除双方另有约定外,采购人不得任意改变物业用途。第三条:租赁期限租赁期共36个月第四条:租金及付款方式。该物业合同期租金总额不得超过¥1512108.00元,租金每月缴付一次,采购人应于每月的20

8、日前交付给供应商。采购人应依约交付租金,采购人如果拖欠租金累计2个月以上的,应以拖欠租金按日向供应商支付3%滞纳金。第五条:物业租赁保证金合同签订之月,采购人交付供应商人民币0元作为物业租赁按金,此按金不计利息,合同期满采购人如无违约,供应商退回按金给采购人。第六条:交付物业期限供应商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将该租赁物业交付给采购人使用。第七条:供应商对物业产权的承诺供应商保证该物业没有产权纠纷;除补充协议另有约定外,有关按揭、抵押债务,供应商均在交付物业前办妥。合同签订生效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经济损失的,由供应商负责赔偿。第八条:维修养护责任租赁期间,供应商

9、对物业及其附属设施(不包括采购人的装修)的检查、修缮、保养、采购人应予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正常的物业大修费用有供应商承担:日常的物业维护维修费用由采购人承担。因采购人管理使用不善造成物业及其相连设备的损坏和维修费用,由采购人承担并负责赔偿损失。租赁期间,采购人对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第九条:关于改变物业结构等的约定采购人必修按照承租物业的实际用途合理使用,不得随意损坏物业设施,如需改变物业的内部结构和设置对物业结构影响的设备,需经征得供应商书面同意,费用由采购人自理。第十条:关于物业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在

10、物业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采购人支付,并由采购人承担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1、 水费、电费、燃气费及水、电、燃气报装所需费用;2、 物业管理费;3、 卫生治安费。在租赁期间,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未列明但与物业使用有关并且法律规定应由承租人承担的才由采购人由负担。第十一条:合同终止与续约租赁期满本合同即终止,届时采购人须将物业退还供应商。如采购人要求继续租赁,须提前3个月书面向供应商提出,供应商在合同期满前3个月内向采购人正式书面答复。租金在同等价格条件下,采购人有优先续租权。第十二条:因采购人责任终止合同的约定采购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供应商可终止合同并收回物业,造成供应商损失,由采购人负

11、责赔偿:1、 擅自将承租的物业转租、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2、 擅自拆改承租物业结构或改变承租物业用途;3、 欠租金累计达2个月;4、 利用承租物业进行违法活动;5、 故意损坏承租物业。第十三条:提前终止合同租赁期间内,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在终止合同书生效前,本合同仍有效。租赁期间内,因供应商对该租赁物业进行处置(包括但不限于物业变卖、拍卖)的,应将租赁情况知会受让人,并带本租约进行房产处置。采购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因政府整体规划需要对出租物业进行拆迁,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时,自拆迁公告发布之日起视为本合同自动解除,采购人必须无

12、条件搬出,采购人可根据政府的有关拆迁补偿规定受偿,供应商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第三部分 谈判须知一、谈判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谈判保证金1) 谈判保证金金额:¥15000.00(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2) 谈判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一天3) 谈判保证金方式:以银行转账方式4) 谈判保证金账户:收 款 人: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开户银行:佛山工行金辉支行5) 办理退保证金手续:联 系 人:何小姐联系电话:0757-883300262单一来源响应文件的递交供应商应凭以下资料递交单一来源响应文件(加盖供应商法人公章),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将有权拒收:1) 法定代表人/

13、负责人资格证明书 原件;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原件【若法定代表人亲临现场参与谈判的,则不须提供】;3)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本人身份证 原件。3单一来源响应文件递交数量1份正本和3份副本说明:单一来源响应文件的正本、副本、电子光盘(1份)和退还谈判保证金声明原件(1份),均应密封在同一密封包中。若上述资料确实无法密封在同一密封包中,则可按实际情况分开密封,但须在密封包装上标明密封内容。4单一来源响应文件的制作要求及密封要求1) 单一来源响应文件【正本】的封面及骑缝均须加盖供应商法人公章,【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2) 文件密封包应在封口处加盖供应商法人公章,每一份单一来源响应文件上应明确

14、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电子文档”(光盘)表面须标明供应商名称,并密封于单一来源响应文件的密封包之内。5成交服务费服务费由采购人支付,支付标准为定额¥17000.00.二、总则及概念释义1. 采购适用范围:本谈判文件仅适用于本次采购邀请中所叙述的项目内容及相关配套服务。响应供应商只能作一个最有竞争力的报价和方案,否则将导致其谈判响应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响应,或被确定为响应无效。2. 采购适用法律:本次采购适用的主要法律法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及政府其他相关法规。3. 本谈判文件使用的词语有如下定义:3.1 “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的采购人是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他是采购活动当事人之一,负责项目的整体规划、技术方案可行性设计论证与实施,作为合同采购方(用户)的主体承担质疑回复、履行合同义务、验收与评价等义务。3.2 “采购代理机构”系指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是整个采购活动的组织者,依法负责编制和发布谈判文件,对谈判文件拥有最终的解释权。采购代理机构不以任何身份出任谈判小组成员。3.3 “响应供应商”系指响应本文件要求,参加谈判的法人或其他组织。3.4 “成交供应商”系指由谈判小组按本谈判文件所列述的相关标准,经法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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