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技术措施

上传人:公**** 文档编号:498116867 上传时间:2023-03-21 格式:DOC 页数:13 大小:47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煤矿安全技术措施_第1页
第1页 / 共13页
煤矿安全技术措施_第2页
第2页 / 共13页
煤矿安全技术措施_第3页
第3页 / 共13页
煤矿安全技术措施_第4页
第4页 / 共13页
煤矿安全技术措施_第5页
第5页 / 共13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煤矿安全技术措施》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煤矿安全技术措施(13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煤矿安全技术措施1、爆破要求及放炮安全技术措施:(1)放炮员要持证上岗,顶板下放炮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第 297315条规定。(2)放炮员要将药、雷管分放在火药箱并加锁,严禁乱仍乱放。放 炮前要认真检查母线的连线是否完好,当班未完成的火药、雷管必须及 时妥善保存。(3)打眼、装药工要严格按爆破说明要求打眼和装药。装药时要用 木质炮棍将药轻轻的松入眼底,不得冲撞。(4)装药和爆破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严禁装药放炮:a. 工作面空顶距离不符合作业规程规定。b. 工作面风量不足。c.爆破地点附近20m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0%。(5)放炮前,放炮母线必须扭结成短路、应把开关、电缆线、工具 放到安全地点

2、。(6)放炮前,班组长必须亲自派专人在可能进入爆破地点的所有通 道上(安全地点)担任警戒工作。(7)禁止明炮和糊炮。(8)放炮器的把手必须由放炮员随身携带,不得转交他人。严禁使 用其它电源替代放炮器放炮。9)放炮时,班长必须将人员撤离 300 米以外的新鲜风流中,并清点人数,严格检查工作面的瓦斯情况,工作面电器设备的闭锁情况, 确认无误后,方可下达命令。放炮员要在放炮命令下达 5 秒钟后,方可 放炮 。(10)放炮封泥应用水炮泥,水炮泥外剩余的炮眼部分应用粘土炮 泥或用不燃性的、可塑性松散材料制成的炮泥封实。严禁用煤粉、块状 材料或其他可燃性材料作炮眼封泥。(11)装配引药时必须避开一切导电体

3、,选择干燥畅通安全可靠地 点进行,且必须在警戒线以外。(12)装药、连线放炮由专职放炮员一人操作,严禁违章操作,严 禁非专职人员代替。(13)炮眼的封泥长度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第三百二十九条规定 严格执行。 炮眼深度小于0.6m时,不得装药、爆破;在特殊条件下,如挖底、 刷帮、挑顶确需浅眼爆破时, 必须制定安全措施, 炮眼深度可以小于 0.6m, 但必须封满炮泥 炮眼深度为 0.6-1m 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炮眼深度的 1/2 。 炮眼深度超过1m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0.5m。 炮眼深度超过2.5m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1m 光面爆破时, 周边光炮眼应用炮泥封实, 且封泥长度不小于 0.3m。(14

4、)要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的。所谓一炮三检”即装药前、放炮前、放炮后检查瓦斯; “三人连锁”即装药 前、放炮员将警牌交给班长,由班长派人设警戒,下达放炮命令,并检 查工作面支护、顶板情况,将自己携带的放炮命令牌交给瓦检员。瓦检 员经检查瓦斯、煤尘合格后,将自己携带的放炮命令牌交给放炮员, 放 炮员发出警(吹哨或喊话) 5 秒钟,确定工作面人员全部撤止安全 地点 后,进行放炮,放炮后,三牌各归原主。(15) 严禁在瞎炮眼上,残眼上重新打眼放炮。(16) 严禁用尖镢,洋镐等工具掏挖去处理瞎炮。(17) 严禁用手去拔出雷管的脚线。打眼工必须严格把质量关,每次打眼前必须先瞄准中线后

5、打眼,每 百米偏差不得超过 0.3 米,放炮员必须经安全科培训,取得放炮员合格 证方可上岗作业2、支架、拆架安全技术措施:(1) 、支架时必须选好地形,挖掉活煤,活矸,将架腿打在底板上, 决不允许打在浮煤上。(2) 、架腿大头向上,小头向下,呈 75800 形状,架梁要平直。(3) 、用大头铣子把支架的两头与卷帮打架并与顶板封实。(4) 、拆架时首先要观察该架上部承受的重量,并敲打一下架腿是否 受力。(5) 、根据情况确实可拆,先必须挖掉支架上面的活矸活石,如果该 架的办法在该架前后再重新支架。(6) 、拆架时尽量使用调度绞车, 尽量避免用人力站在支架下面拆架3、预防冒顶、片帮安全技术措施:(

6、1)、根据开采煤层的生产技术条件,选择科学合理的采煤方法和 工艺,是控制和防治回采工作面冒顶事故的技术关键。(2)、煤炭生产工作中,要认真做到加强矿井生产地质工作,了解 顶底板岩性、组成、地质构造等因素的具体情况作为编制采区设计、作 业规程的依据,针对不同地质条件选择合理的巷道断面尺寸和断面形状, 进行不同的开采、支护方式。(3)、掘进工作面,做到及时支护,推广采用超前探梁支护或打临 时支柱及时支护,减少空顶作业。(4)、回采工作面上、下出口处要有特殊支架。一般要求在上、下 出口围架设抬棚或木垛等,加强维护。(5)、防止放炮倒棚子。炮眼要布置合理,装药量适当,严格支护 质量。(6)、采取正确的

7、回柱操作方法,防止顶板压力向局部支柱集中; 严格执行作业规程和各项顶板管理制度。(7)、开展顶板观测工作,掌握顶板活动规律,进行预测预报工作(8)、巷道掘进通过老巷、断层破碎带及淋水等时,应制定专项措 施加强支护。(9)、加快支护改革,改善采煤工作面支护手段。单体液压支柱具 有初撑力高、可缩量大、阻力可靠等优点,能有效地支撑直接顶板,防 止直接顶板的离层。煤矿应克服资金困难,积极创造条件进行支护更新换代,以改善采煤工作面支护手段(10)、应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不断进行检查和维修巷道。4、通风系统安全技术措施:(1)、采掘工作面的进风流中氧气浓度不低于 20%,二氧化碳浓度不 超过 0.5%。(

8、2)、通风系统要稳定可靠,工作面配风量要达到本规程确定风量 要求,并必须满足将工作面瓦斯稀释至 1.0%以下。若工作面瓦斯绝对涌 出量增加,通风部门应及时调整工作面风量,确保安全生产。(3)、工作面回风、运输两巷,不得码放过多的材料,保证有效通 风断面大于设计断面的 23。(4)、严格执行瓦斯、二氧化碳和其它有害气体检查制度。工作面 必须按要求配齐瓦检人员,按规定进行工作面测风和瓦斯检查工作。瓦 斯、二氧化碳、一氧化碳的检查每班不得少于三次。必须加强工作面上 隅角等不安全地点的瓦斯监测和通风管理工作,防止瓦斯积聚。(5)、主扇的负压满足矿井通风阻力的要求,无论是最大负压或最 小负压均工作在主扇

9、的稳定区(6)、贯通巷道时,必须由专人在现场统一指挥,停掘的工作面必 须保持正常通风,设置栅栏及警标,经常检查风筒的完好状况和工作面 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瓦斯浓度超限时,必须立即处理。5、瓦斯安全管理技术措施:(1) 、所有入井人员严禁携带烟草及点火物品入井,严禁穿化纤衣 服。入井人员所配戴的矿灯、自救器要保证台台完好,无失爆、失效, 便携式瓦斯报警仪必须保证灵敏可靠。(2) 、井下各工作面必须执行“一炮三检” ,严禁空班漏检;(3) 、队长、工程技术人员、工班长、采煤机司机、电工下井时, 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仪,必须配备专职的持证瓦斯员上岗,不得他 人代替工作;(4) 、加强局扇管理工

10、作,局扇安装位置应距回风巷道口10m以上,风筒口到工作面距离要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 5)、加强通风。保证井下各用风地点有足够的风量,坚持测风制 度,及时调节风量,维护好主要进、回风巷道,使其保持原设计断面, 以减少矿井通风阻力;( 6)、加强通风设施管理,经常检查井下通风设施,对损坏的通风 设施及时维修,保证设施完好合格;(7) 、工作面回风巷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 1.0%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 1.5%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8)、工作面及其他作业地点风流中、电动机或其开关安设地点附近20m以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 出人员,进行处理

11、。(9) 、工作面及其巷道,体积大于0.5m3的空间积聚的瓦斯浓度达到2.0%时,附近20m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10) 、严禁工作人员在工作面拆卸矿灯和更换零件。(11) 、及时封闭废巷和采空区,减少矿井漏风,对长度大于 6m的 不通风或通风不良的独头巷道要设栅栏或密闭,以免人员误入引起中毒 或窒息事故;( 12)、采掘工作面实现独立通风,个别掘进工作面布置独立通风有 困难时,可采用串联通风,进入串联工作面的风流中,要安装瓦斯报警 断电仪,且风流中瓦斯和 CO浓度必须控制在0.5 %以下;(13)、加强局扇管理,减少风筒漏风,局扇要执行双闭锁,既瓦斯 电、风电闭锁;(

12、14)、坚持使用水炮泥,炮眼布置、深度、装药量、封泥长度符合 煤矿安全规程和作业规程则规定,井下严禁放明炮、糊炮,以 免放炮引起瓦斯爆炸;( 15)、发现失爆设备必须更换或检修; (16)、井下各工作面必须配备足够的瓦斯报警仪和瓦斯断电仪。( 17)、矿井必须建立瓦斯、二氧化碳和其他有害气体检查制度,并 遵守下列规定: 矿长、矿技术负责人、爆破工、采掘区队长、通风区队长、工程 技术人员、班长、流动电钳工下井时,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监测仪。瓦 斯检查工必须携带便携式光学甲烷检测仪。安全监测工必须携带便携式 甲烷监测报警仪或便携式光学甲烷监测仪。 瓦斯检查人员必须执行瓦斯巡回检查制度和请示报告制度,

13、并认真填写瓦斯检查班报。每次检查结果必须记入瓦斯检查班报手册和检查 地点的记录牌上,并通知现场工作人员。6、防尘安全技术措施:(1)、必须建立完善的洒水系统,没有防尘供水管路的采掘工作面 不得生产,及时清除巷道中的浮煤,积聚的煤尘定期用水冲洗;开采有 煤尘爆炸危险煤层的矿井,必须有预防和隔绝煤尘爆炸的措施。矿井的 两翼、相邻的采区、相邻的煤层、相邻的采煤工作面间,煤层掘进巷道 同与其相连的巷道间,煤仓同与其相连通的巷道间,采用独立通风并有 煤尘爆炸危险的其他地点同于其相连通的巷道间,必须用水棚或岩粉棚 隔开。(2)、喷雾降尘:在运输系统各装载点安设喷雾装置进行喷雾降尘, 各工作面均采用湿式打眼

14、,水炮泥封孔,放炮后喷雾降尘;(3)、洒水降尘:在运输大巷,回风大巷、掘进工作面、采煤工作 面运、回风顺槽等安装洒水降尘系统进行防尘;(4)、冲洗煤尘:在运输大巷、回风大巷、掘进工作面,采煤工作 面运、回风顺槽定期清扫冲洗煤尘;(5)、个体防护:井下所有工种都必须佩戴防尘口罩,防止煤尘吸 入危害健康;(6)、采掘工作面的风量、风速要适宜,以防止煤尘二次扬起。(7)、掘进井巷时,必须采取湿式打眼,冲洗井壁相帮、水炮泥、爆炸喷雾、装岩(煤)洒水和净化风流等综合防尘措施。7、隔爆安全技术措施:为防止爆炸由局部扩大为全矿性灾难的发生,隔爆水袋必须按规定 进行安设,并有足够的数量,水容量符合要求。(1)

15、、水袋棚的结构 水袋棚由固定于巷道顶部的水袋架和悬挂在水袋架子上盛满水的水 袋组成。(2)、水袋棚的布置 在运输大巷和回风大巷布置主要隔水袋棚,在采面进、回风顺槽, 掘进工作面布置辅助隔水袋棚。(3)、隔爆水袋棚的要求 、主要隔爆水袋棚的用水量为 400L/m2,辅助棚为200L/m2 、水袋棚的排间距为1.21.5m,主要隔爆棚区长度不小于 30m 辅助棚区不小于 20m。 、水袋棚距离顶梁(无支架时为顶板)两帮(支柱)间不得小于100mm距巷道轨面不小于1.8m,棚组的各排水棚的安装高度要保持一致。 、水棚应设在巷道的直线段,与巷道交岔口转变处之间的距离不 小于 50m。 、棚的给水系统将清水管路铺设至水袋棚处,安装阀门,用软管 给水袋加水。8、电器安全技术措施:(1)、供电系统应安装漏电装置。向移动高压电力设备供电的变压器应采用中性点不直接接地方式,且中性线不得引出;当采用中性点经 限流电阻接地方式供电时,必须将变压器接地和移动设备外壳用架空线 或电缆接地线连接起来。向固定设备供电的变压器,一般采用中性点直 接接地方式,固定设备外壳必须直接重复接地。(2)、在带电导线、电气设备及油开关附近,不得有引起电气火灾 的热源。(3)、每班必须安排专职电工进行电器设备的完好处理,机电队长 负责监督检查,达不到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活动策划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