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流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探讨(科学发展观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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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城区流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探讨(科学发展观论文)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引下对流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探讨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流动人口急剧增加;企业职工离岗下岗、用工制度的改革和人们自主择业,许多“单位人”变为“社会人”;城市拆迁、住房制度、户籍制度的改革形成大量人户分离现象,原有的以户籍和单位管理为主的管理体系,已难以覆盖庞杂无序、动态多变的育龄群体,城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已面临新的挑战。新时期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难度更大、任务更重、涉及面更广。因此需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创造性性地开展流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一、城区计划生育工作现状城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通过各单位和

2、部门的管理与配合,常住人口已实现有序管理,但也存在企业独生子女保健费未兑现、三查及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落实不到位的现象。难度更大的表现在对流动人口和下岗职工等特殊人群管理服务不到位两大方面,主要将下岗职工和流动人口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具体说明。1、单位职工的计划生育管理现状:各单位均落实了“主要领导负总责,一把手新自抓”的工作责任机制,有专人负责计划生育,但也存在少数单位独生子女保健费未兑现、三查工作未开展、流动人口管理不得力等现象,需进一步督促工作落实。2、下岗职工的计划生育管理现状:管理服务不到位体现一是政策外生育现象未根本消除,且生育后管理区域之间也存在相互推诿扯皮现象,无法追究管理责任;

3、二是各项政策落实困难,一方面独生子女保健费兑现困难,受财力影响,从未兑现过,且对需办证对象采取了控制措施,另一方面社会抚养费征收困难,下岗职工缺乏约束和管理机制,由现政策外生育行为无法征收社会抚养费。三是各项技术服务落实达不到上级要求。3、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现状:一是流动信息掌握不及时,通常一年一清理,清理以计生部门为主,清理后未跟踪管理,信息掌握不真实、不具体,不能有效指导工作;二是“齐抓共管、综合治理”格局无法形成,上级部门之间工作协调沟通不够,有的部门没有真正有效落实“一证管多证”等制度;三是纵向管理网络格局尚未真正形成,组织力量单理,缺乏管理服务经费,工作开展困难。各社区只有一名计生

4、工作人员,加之乡镇事业单位改制带来的负面冲击,都对于流动人口的管理与服务造成一定的困难。二、今后计划生育工作的重点1、在工作中各级进一步深化、细化计划生育属地管理体制,确立社区在城市计划生育工作中的基础性地位,强化社会计生职能,全面推行“逐户建卡、依房管人,同住同管、优质服务”的育龄人员社区管理服务机制。一逐户建卡。各社区、居委会要在界定管辖范围,逐楼、逐户、逐人进行清理清查的基础上,按楼房、单元、居室或院落、房屋,逐门逐户建立已婚育龄妇女基础信息卡,并实行育龄人群分类管理,按常住主管、协助管理、流动人口及重点对象等区分管理主体或类型,为已婚育龄妇女管理提供了依据。一依房管人。已婚育龄人员入住

5、到居村,无论是居住公有房、自有房、租借房,只要有常住趋势或婚育现象,均纳入管理范围。各社区、居委会落实管理责任区制度,由楼长、院长和居村工作人员实行“周巡访月清理”,随时掌握育龄人员动态信息,消除管理盲区。对流动人口、下岗离岗、辞职辞退、失业无业、人户分离等特殊育龄人员,凭住房证明向居住地街道申请,审核属实后,由居村与其签订协议书,纳入管理,彻底解决育龄人员漏管问题。一同住同管。无论是常住人口,还是暂住人口;无论是老户人家,还是新来居民;无论是有工作单位的,还是无职业的,打破居住地、工作单位和户籍地之间的界限,以现居住地居村为主体,实行同管理、同服务,居村要在管理中切实起到“兜底”的作用。一优

6、质服务。各街道、居村要依托社区,面向家庭,整合社区宣传、卫生和服务资源,以提高计划生育家庭生活质量为目标,开展综合服务,使育龄群众可以参与社区计生事务,就近享受计生宣传教育、生殖保健等服务。2、建立“依法建制、以制治居,协议约束、民主监濯的计生社区自治新机制。以育龄群众为主体,积极推进计划生育居民自治。一是依法建制。各社区制定计划生育居民自治章程、管理服务协议书,由居民大会或居民代表讨论通过,成为社区计生“小立法”,形成由居民约定俗成的自我约束机制。二是以制治居。各居村结合实际,制定居民议事会、辖区单位联席会、楼长院长责任、居务公开、民主监督等制度,使社区计生管理有章可循,有据可依。三是协议约

7、束。在平等的原则下,社区与已婚育龄夫妇签订计生管理服务协议书,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特别是一些法律法规没有明确的管理措施,通过协议的形式实行双向约束。四是民主监督。发动群众参与居村计生政务公开,对计生工作进行民主监督和评议,调动群众自主参与计生事务的积极性,实现由“治民”向“民治”的转变3、建立特殊育龄人员管理新机制。各社区和单位在定期清理清查的基础上,及时把破产、放长假企业和失业下岗、辞职辞退、无业以及自由职业者纳入社区管理,防止漏管、不管现象发生。凡本区户籍、无正式工作单位的已婚育龄妇女,由社区与其签订计生协议书,纳入管理。对破产企业已婚育龄人员按现居住地交接到社区。对单位宿舍区

8、内的无业人员,由宿舍产权单位负责管理。对区内户籍、居无定所的租赁房证明(合同),由现居住居村纳入管理。为切实落实特殊育龄人员管理服务责任,对难以确定管理居村或单位的,实行个人选择管理和计生部门指定管理相结合,坚决杜绝漏管现象的发生。4、建立“信息共享、协作联动,明确责任、综合治理”的计生工作齐抓共管新模式。计生部门积极搭建部门信息网络平台,形成互联互动的人口与计划生育信息网络,横向实现与民政、卫生、公安和工商部门联网,纵向实现县、乡镇、社区三级联网,形成完整的人口与计划生育交换信息体系。进一步落实部门计生职责,形成协调有力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治理机制。组织、人事部门加大对社区党建工作的指导力度

9、,配齐配强社区两委班子和计生人员;民政部门把计划生育纳入社区建设规划之中,指导居村开展居民自治,对计划生育家庭开展帮扶救助;公安、工商、城建等部门要把流动人口管理纳入社区治安综合治理之中;宣传、文化、教育、体育部门要把建设社区新型生育文化作为社区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来抓,不断丰富社区居民的业余文化生活;卫生部门要把生殖健康纳入社区医疗服务的重要内容;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积极为计生家庭下岗职工安排再就业,形成全社共同关注计划生育的新局面。在新的形势下,必须与时俱进,创新发展,坚持科学发展观,全面推行“属地管理、单位负责,居民自治、社区服务”的城市计划生育管理机制,建立健全基层管理服务运行体系和工作模式,推动计划生育整体工作水平的提高。彭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2008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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