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重点部门和关键岗位定期轮岗交流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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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文档】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仅供学习与交流医院重点部门和关键岗位定期轮岗交流制度.精品文档.医院重点部门和关键岗位定期轮岗交流制度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工作,根据卫生部、卫生厅纪检监察工作要求,加强对重点部门和关健岗位人员的监督,结合医院实际情况,重新修订重点部门和关键岗位定期轮岗交流制度。一、定期轮岗交流的岗位1、人事、财务、总务基建、药剂、设备、信息等重点部门负责人。2、总务科、设备科、药学部采购员及仓库保管员,图书采购员。3、工程管理员、卫生材料管理员。4、财务科会计、出纳,单列核算科室(项目)的财务人员。5、其他关键岗位。二、轮岗期限1、重点部门负责人每三年或根据医院实际情况适时轮岗交流。2、采购员、会计等关键岗位每二年轮换岗位。三、具体措施1、重点部门负责人轮岗交流由医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2、关键岗位人员轮岗由所属科室决定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3、轮岗交流人员按要求做好交接工作。4、 纪委、监察室负责督促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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