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实施时间

上传人:桔**** 文档编号:498001825 上传时间:2023-10-04 格式:DOC 页数:17 大小:76.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劳动合同法实施时间_第1页
第1页 / 共17页
劳动合同法实施时间_第2页
第2页 / 共17页
劳动合同法实施时间_第3页
第3页 / 共17页
劳动合同法实施时间_第4页
第4页 / 共17页
劳动合同法实施时间_第5页
第5页 / 共17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劳动合同法实施时间》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劳动合同法实施时间(17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劳动 合同法 实 施时间 篇一: 2016 年最新 劳动 法实施 细则2016 年最新 劳动法实施细则 (全文)一、总则1、劳动合同法第二条中的 “等组织”不仅是指中 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 业、个体 经济 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还包括会计师事务所、律 师事务所、基金会等其他依法登 记注册 成立的 单 位。2、在工商行政部 门登记取得营业执 照的分公司, 经用人单位授权或同意,可以依法与 劳 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当分公司不能履行 对劳动者的义务时,由用人 单位承担责任。3、国家机关、社会 团体招用除公 务员和参照公 务员管理人员以外的 劳动者,即与其建立 了劳动 关系, 应当依法 订立劳动 合同。

2、4、劳动合同法所指的 劳动者,应当年满16 周岁,且尚未享受基本养老保 险待遇或退休金5、公务员和参照公 务员管理的人 员、农村劳动者(乡镇企业职工和进城务工、经商的农民 除外)、现役军人、家庭直接雇佣的保姆以及已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 领取退休金的人员等不适用 劳动 合同法。6、用人 单位招用与外 单位保持全日制 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应当依法 订立劳动合同。7、用人 单位招用自主 择业转业 退伍军人,应当依法 订立劳动合同。8、用人 单位招用外国人, 应当办理外国人就 业证,并依法 订立劳动 合同。9、用人 单位招用港、澳、台地区的人 员, 应当办理港、澳、台人 员就业证,并依法 订立 劳动

3、合同。10、外国企 业驻华办 事机构、外国使 领馆、国际组织驻华 机构招用 劳动者,按照 现行有关 法律、法 规规 定办 理。11、用人 单位制定、修改或者决定直接涉及 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重大事 项时 ,应当经职 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 职工讨论 ,提出和意 见,与工会或者 职工代表平等 协商,经过与工会或者 职工代表平等 协商后,由用人 单 位决定 规 章制度或者重大事 项的 实施。12、总公司以下 发文件的形式要求子公司 执行总 公司制定的 规章制度,子公司在履行 劳 动合同法第四条 规 定的程序后, 该规章制度才能作 为子公司用工管理的依据。13、用人 单位经过民主程序制定的 规章制

4、度或决定的重大事 项,自动适用于新招用的 员工, 但用人 单位必 须履行公示或告知 义务。在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 项决定实施过程中,若新招 用的员工认为不适当的,有 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 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14 、用人单位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条 规定,经过民主程序制定的 规章制度,不 违反国 家法律、行政法 规及政策规定,并已向 职工公示或告知的,可以作 为用人单位用工管理的 依据。15、“公示或告知 ”是指用人 单位的规章制度或重大事 项决定可以采取 劳动 者人手一册、学 习培训等法律 认可的方式完整送达或 传达劳动者知 晓。16 、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第二款中的 “重大事项”是指有关劳动报酬、

5、工作 时间、休息休 假、劳动安全卫生、保 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 律以及 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 劳动者 切身利益的事 项。17、工会或 职工认为涉及 劳动者切身利益的 规章制度或重大事 项不适当的,提出意 见,用 人单位应在 30 日内 书面回复意 见。18 、用人单位的劳动规章制度中不能 规定对违纪职 工给予罚款的内容。二、劳动 合同的 订立19 、职工名册应当包含劳动者姓名、性 别、身份号 码、户口地址、工作 岗位等。用人 单位 应当将职工名册 报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备案。20 、劳动合同法第九条中的 “其他证件”是指学历证明、技能 证书、资格证等与劳动者 就业相关的各 类证 件。“担保”

6、即指物的担保,也指人的担保。“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 财物”是指与建立 劳动关系有关的 财物,如服装 费、驾驶员风险 金、 保 证 金等。21“同工同酬 ”是指同一用人 单位内部 实行全日制的 劳动者,在相同、相近、相似的工作 岗 位上,付出相同的 劳动 量且取得相同 业绩的,应执 行同等的工 资分配制度。 (另外,同工 同酬是否包括 补贴 ,年金、福利待遇等事 项?)22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十九条、第八十二条中的 “一个月 ”是指三十日。23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应当自用工之日起 1 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从第 2 个月到 第 12 个月内 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 单位应当向 劳动者每

7、月支付两倍的工 资。从第十 二个月开始, 视为与劳动 者订立了无固定期限 劳动合同,不再支付二倍的工 资。劳动合同 到期后未 续签劳动 合同, 劳动者继续为 用人单位提供 劳动的,按照上述 规定执行。24 、劳动者方面的原因致使用人 单位与劳动者在一个月内未 签订书 面劳动合同的,用人 单 位可以提出 终止劳动关系,且无 须支付经济补偿 金;用人单位方面的原因致使用人 单位与劳 动者在一个月内未 签订书 面劳动合同的, 劳动者可以提出 终 止劳动 关系,用人 单位应支付 经济补偿 金。用工超 过一个月后双方仍未 订立书面 劳动 合同的,用人 单位即使每用支付了二倍工 资,也 不能随意 终止劳动

8、关系, 应按照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四条的 规定 办理。如用人 单位违法解除、 终止劳动关系的, 则须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第八 十七条的 规定办理。劳动者可以随 时通知 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用人 单位无需支付 经济补偿 金。用人单位未在用工同 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补签劳动 合同时,劳动合同期限应自用工之 日起 计算。25、无固定期限 劳动合同不得 约定终止条件, 劳动者符合法定解除、 终止条件的,用人 单 位可以解除或 终止劳动 合同。26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一 项“连续工作满十年”是从劳动者到用人 单位开始劳动时 计算。劳动者因组织原因在不同用人 单位流动,或者

9、因 业务划转而由一个用人 单位到另一 个用人 单位的,其工作年限 连续合并计算为最后一个用人 单位的工作年限。27、国有企业改制为非国有企 业,与国有企 业解除劳动合同并获得经济补偿 金的职工,其 在原国有企 业的工作年限 不合并 计算为改制后非国有企 业的工作年限。与国有企 业解除劳 动合同后重新与改制后非国有企 业签订劳动 合同的,其在原国有企 业 的工作年限合并 计算 为改制后国有企 业 的工作年限。28 、厂长、经理是由上级部门聘任(委任)的,应与上级聘任(委任)部门签订劳动 合同。实 行公司制的企 业厂长、经理和有关经营管理人员,应与董事会 签订劳动 合同。党委 书记、 工会主席等党

10、群 专职人员可以与用人 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也可以与上 级部门聘任机关 签订 劳动合同。对由国家有关 组织行政部门管理的企 业领导人,可以不 签订劳动 合同。29 、用人单位初次 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是指事 业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以及事 业单位 转制为企业后初次与 劳动者签订劳动 合同的。30 、劳动者在用人 单位工作 满十年的,双方 劳动 合同未到期, 劳动者提出 订立无固定期限 劳动 合同的,双方可以 协商变更劳动 合同期限: 协商不一致的, 继续履行双方 订立的 劳动 合同。31 、劳动合同期 满,劳动 者有 劳动 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一)至(四)情形之一的, 劳动 合 同顺延后,若 劳

11、动者在同一用人 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此 时劳动 者提出 签订无固定期限 劳 动合同的,用人 单位必须签订 。32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中的 “连续”是指时间间 隔不超 过一年。3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 务为 期限的 劳动 合同是指季 节性、临时 性、阶段性的用工。用人 单 位与 劳动者签订 的以完成一定任 务为 期限的 劳动 合同期 满后,在同一 岗位不能再 连续签订 以完成一定任 务为期限的 劳动合同。工作 时间超过一年以上的 终止或解除 劳动合同 应支付 经济补偿 金。34 、劳动合同法 实施后,用人 单位与劳动者订立或者 续订 的劳动合同作 为计算连续订 立固定期限 劳动 合同的第一次。3

12、5 、劳动合同中 约定劳动 合同到期后自 动续延的,自 动续延视同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如 劳 动者连续工作 满十年,可以提出 订立无固定期限 劳动合同。36、用人 单位未将 劳动合同文本送达 职工的, 视为 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37、劳动法 规定的劳动 合同必 备条款不属于 劳动合同法第 17 条规定中的 “法律、 法规规 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 项。38、劳动 合同必 备条款中的 劳动报 酬,可以是具体的数 额,也可以是双方 认可的薪酬制度。39、用人 单位与 劳动者签订 的岗位合同是 劳动合同内容的一部分, 岗位合同的期限可以短 于劳动 合同的期限。40 、劳动合同法 实施后, 劳动合同

13、内容不具 备必备条款的,用人 单位应当与劳动 者协 商补充完善。 对协商不一致的条款,按国家有关法律法 规规 定执行。41 、劳动者的住址等事 项发 生变化的,要及 时告知用人 单位,并 书面变更劳动合同内容。42、 劳动 合同法第十九条第一款中的 劳动 合同期限 “三个月以上 ”、“一年以上 ”、“三年 以上 ”包含三个月、一年、三年 ; “不满一年”、“不满三年 ”不包含一年、三年。第四十四条第 一款中的 “六个月以上 ”包含六个月。43 、劳动者使用期的工 资不得低于用人 单位所在地最低工 资标 准,并且不得低于本 单位相 同岗位最低档工 资,或者 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 (建议请

14、示人大法工委 )。44、用人 单位招用同一 劳动 者,无 论岗 位是否 变更,劳动合同是否 续签 ,或者 终止一段 时 间后再次 录用的,都不能再次 约定试 用期。45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特殊福利待遇, 约定的有关责任和义务,不属于 劳动合同的约 定条款,可以通 过协议进 行 协定。46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中的 “专项 培训费用”是指用人 单位一次性或一年内累 计为 劳动者提供了超出企 业年平均工 资50%的费用的经费,“专业技术培训”是指为提高劳动者 特定技能而提供的培 训,上岗前的培 训和日常业务培训不属于专业技术培训。培训费认 定 依据为有货币支付凭证的培训单据,以及脱 产培训期

15、支付的工 资和差旅 费等。47 、用人单位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解除提供 过专业技术培训的劳动者的劳动合 同的,用人 单位有权要求劳动者仍应按照服务期的约定向用人 单位支付违约金。48、服务期长于劳动 合同期限的,用人 单位应与劳动者协商变更劳动 合同期限。未 协商变 更的, 劳动合同期限自 动顺 延至服务期满。49、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中的 “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法 规定的公司 经理、副经理、 财务负责 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 书和公司章程 规 定的其他人 员。50、厂家的促 销员在租贸商场的柜台工作的,促 销员应与厂家签订劳动 合同,商场对厂家 侵害促 销员合法权益的情况承担 连带责

16、任。三、劳动 合同的履行和 变更51 、劳动合同法施行后,未以 书面形式变更劳动合同的,若 发生劳动争议,以原 书而 劳动 合同确定的内容 为依据。但原 劳动 合同中与 劳动合同法的 规定不一致的内容无效。52、国有企 业改制劳动关系 处理政策 劳动合同法不一致的,从 2008 年开始按照 劳 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 项 、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四十七条的规 定执行。四、劳动 合同解除和 终止53、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三 项“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是指。意 见一: 指用人单位从未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行为;意见二:指用人 单位欠缴社会保险费的行为;意见 三:指用人 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行为;意见四: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工作计划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