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住房分配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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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校住房分配制度为了我校工作的顺利开展,充分调动每一位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对我校分房进行公开、公正打分,避免教师之间因分房而产生心理矛盾。特制定本细则:一、分房以职称为主线。先满足高级职称教师,再满足中级职称(小高、中一)教师,最后满足初级职称教师和高级职称工人。二、打分标准。1、工龄或教龄、校龄每年_分。即工龄或教龄+校龄=得分。2、副校级以上领导加_分。3、在校双职工以高分一方为准,再加_分。即高分方+10=得分。三、优惠政策。1、打分相同的情况下,在校双职工和单职工,双职工优先。2、打分相同的情况下,教师和工人,教师优先。3、以上情况均相同,常住人口多的优先。四、教职工住房由学校统一管理,

2、所分配房屋以出租的形式租给教职工居住。学校分房只限教工本人有使用权,本人不住不能转给子女、_朋友或学生居住;本人调出、迁出或死亡,住房一律交回学校统一调配,家属(配偶)和子女都应搬出,若是死亡,配偶可适当推迟搬迁。其他教工也不能自由搬进。本人住房有异动应在规定时间内搬迁完毕,不能推迟搬迁、强占住房、私自调房或侵占公房。否则,不予办理相关手续。五、教职工所分配的住房因生活、工作等原因,不需在学校居住的,不得转让、转借和出租给他人或学生使用。否则将按上述月租的_倍收取租金。如退还学校,学校一次性补给住房安置费_元。六、教职工所分配住房的财产,学校在每学年初统一登记一次,损坏或丢失的照价赔偿。七、住

3、户若需改造房内设施设备的,须经学校同意。否则,学校将收回所租房屋。经学校同意后住户自行改造的设施设备,学校收回房屋时,不予补给费用。自己和接住老师协商解决。八、使用期间房内的设施设备。楼顶、室外主水管由学校修理,墙体、地板、室内水管等设施设备因人为损坏而破损的,自行负担修理费用。九、学校在现有情况下,如老师调动等情况有空房,长期住楼下老师可报名,根据住房制度打分确定居住教师。十、本方案教代会通过后,学校将与每一位教师签订租房协议。十一、本方案从_年_月起执行。陈家滩九校_-12-28第二篇:医院职工住房分配管理制度:医院职工住房分配管理制度全院各科室:找文章到wenmi114.(。/._ie_

4、iebang./)一站在手,写作无忧。为了适应住房制度改革,加强住房管理,合理安排分配职工住房,改善职工住房条件,根据省、市房改文件和有关住房规定精神,结合我院职工住房的实际情况,认真采纳院教(职)代会有关意见和建议,借鉴校本部及兄弟院校的经验,特制定本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住房分配应贯彻国家有关政策,解决职工住房困难,改善居住条件,充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促进医院各项工作的发展。第二条住房分配管理工作应突出重点,兼顾困难,在保证职工基本生活需要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其激励功能,做到有利于医院各项工作顺利进行,有利于调动职工勤奋工作,多做贡献的积极性。住房除按房改规定出售外,一律采用新房集资和腾空旧

5、房交纳扩房费的分配原则。第三条走群众路线,坚持实事求是、公开、公平、民主监督的分配原则,采取行政管理和经济管理相结合的办法,抵制各种不合理要求和不正之风,使住房他配、管理逐步走向制度化和规范化。_机构及职责职工住房分配管理委员会(一)西安交通大学第一医院教职工住房分配管理委员会(简称房管会)是在院党政联席会议领导下,在教(职)代会住房管理监督委员会监督下,对职工住房分配、调整的管理机构,该委员会实行民主集中制。(二)房管会组成1、房管会成员由_人组成,成员由院有关部门、科室领导、职工代表及教(职)代会房屋监督委员会(不少于_人)担任。2、房管会设主任一人、副主任五人。房管会主任由院主管后勤工作

6、的副院长担任,副主任由院工会负责人、_负责人、教(职)代会生活福利委员、总务科科长和教(职)代会房屋管理监督委员会推举一名委员担任。3、房管会办公室设在院房管部门,处理日常工作。4、房管会成员组成由院长办公会研究批准。(三)、房管会职责1、房管会成员必须认真执行党的政策,坚决按规定办事,坚持原则,顾全大局,实事求是,具有奉献精神,密切联系群众,热心为教职工服务,工作认真负责,如实反映情况和意见,做到接待职工要热心,宣传解释要耐心,对职工住房要关心,不谋私利,廉洁奉公。2、制定或修订教职工住房分配、调整、管理办法,研究成批住房分配及调整方案,并报院党政联席会议审定,交由教(职)代会住房管理监督委

7、员会审议通过后,由院房管部门具体实施。3、决定成批住房分配调整第三榜人员_。第五条院房管部门是全院住房分配和管理的职能机构,其职责是:根据职工住房分配管理办法,提出住房分配、调整草案,报请院房屋分配管理委员会审定,经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通过后,在院教(职)代会住房管理监督委员会监督下_实施,并负责职工住房的管理工作。第六条住房管理监督委员会(一)住房管理监督委员会是教(职)工代会下设的、对职工住房实行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专门机构。对教(职)代会和全院职工负责,对房管会工作进行始终监督。成员由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确定。(二)住房管理监督委员会职责见住房管理监督委员会条例。第三章住房申请资格审定第七条

8、凡我院已婚或携带未成年子女且配偶或子女为本市非农业户口,除率八条所限定的条件外,均有资格申请家属住房。属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分配或调整住房。1、本人现住房已达到本人住房控制标准或离退休时已达到本人当时院内住房控制标准者。2、新调入职工,工作不满三年者,或调动来我院工作时,已书面保证不在我院解决住房者。3、违反住房管理规定,擅自占住职工宿舍或其它公房者。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处罚后不满两年者。5、受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不满两年者。6、因触犯刑法,服刑、劳教等被处罚释放后不满两年者。7、配偶所在单位分有住房者。8、职工在本单位有住房者,配偶单位已给补差,两处面积之和已达到我院本人住房控制标准者。9、将

9、院外住房自行退还、出租、转让、转借或私房出售,而要求在院内分房者。10、申请住房弄虚作假,经查处后不满两年者。11、职工配偶在外单位工作,且分有住房,若因配偶停薪留职或辞职等原因被原单位要求退房者。12、公派出国逾期(三个月以上)不归者。13、职工(包括离退休)子女因照顾其父母调入本院者。14、拆迁安置户或自有私房户,其住房达到规定面积标准者。第四章各类人员住房标准第九条鉴于我院职工住房的实际情况,按照现第三篇:医院职工住房分配管理制度全院各科室:为了适应住房制度改革,加强住房管理,合理安排分配职工住房,改善职工住房条件,根据_、某房改文件和有关住房规定精神,结合我院职工住房的实际情况,认真采

10、纳院教(职)代会有关意见和建议,借鉴校本部及兄弟院校的经验,特制定本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住房分配应贯彻国家有关政策,解决职工住房困难,改善居住条件,充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促进医院各项工作的发展。第二条住房分配管理工作应突出重点,兼顾困难,在保证职工基本生活需要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其激励功能,做到有利于医院各项工作顺利进行,有利于调动职工勤奋工作,多做贡献的积极性。住房除按房改规定出售外,一律采用新房集资和腾空旧房交纳扩房费的分配原则。第三条走群众路线,坚持实事求是、公开、公平、民主监督的分配原则,采取行政管理和经济管理相结合的办法,抵制各种不合理要求和不正之风,使住房他配、管理逐步走向制度化和

11、规范化。_机构及职责职工住房分配管理委员会(一)西安交通大学第一医院教职工住房分配管理委员会(简称房管会)是在院党政联席会议领导下,在教(职)代会住房管理监督委员会监督下,对职工住房分配、调整的管理机构,该委员会实行民主集中制。(二)房管会组成1、房管会成员由_人组成,成员由院有关部门、科室领导、职工代表及教(职)代会房屋监督委员会(不少于_人)担任。2、房管会设主任一人、副主任五人。房管会主任由院主管后勤工作的副院长担任,副主任由院工会负责人、_负责人、教(职)代会生活福利委员、总务科科长和教(职)代会房屋管理监督委员会推举一名委员担任。3、房管会办公室设在院房管部门,处理日常工作。4、房管

12、会成员组成由院长办公会研究批准。(三)、房管会职责1、房管会成员必须认真执行党的政策,坚决按规定办事,坚持原则,顾全大局,实事求是,具有奉献精神,密切联系群众,热心为教职工服务,工作认真负责,如实反映情况和意见,做到接待职工要热心,宣传解释要耐心,对职工住房要关心,不谋私利,廉洁奉公。2、制定或修订教职工住房分配、调整、管理办法,研究成批住房分配及调整方案,并报院党政联席会议审定,交由教(职)代会住房管理监督委员会审议通过后,由院房管部门具体实施。3、决定成批住房分配调整第三榜人员_。第五条院房管部门是全院住房分配和管理的职能机构,其职责是:根据职工住房分配管理办法,提出住房分配、调整草案,报

13、请院房屋分配管理委员会审定,经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通过后,在院教(职)代会住房管理监督委员会监督下_实施,并负责职工住房的管理工作。第六条住房管理监督委员会(一)住房管理监督委员会是教(职)工代会下设的、对职工住房实行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专门机构。对教(职)代会和全院职工负责,对房管会工作进行始终监督。成员由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确定。第十四条各项综合积分,是按医院在编职工(包括在医院的离退休人员)的工龄(或学龄)、职称、职务等综合因素来积分。第十五条未随军干部家属住房按军委及_军区有关规定并结合我院具体情况执行。第十六条由院房管部门提供调整的住房数量、套型。院房管会根据本条例规定,结合当时房源情况

14、,讨论制订出分房实施办法,向全院公布,接受监督。第十七条职工申请分(调)配住房,要如实认真的填写“住房申请表”,经所在科室初审核定,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交给房管部门,经外调_后,按各类人员住房标准和综合积分多少在各自的序列内排队,实行三榜定案,在规定的期限内,按公布的分房顺序点房,并在院房管部门办理有关手续。第十八条职工应在本人所排序列中选择住房,因个人原因放弃选房或选好房后又不愿去者,不予另行调整,并取消下一次分房资格。第十九条职工在分配调整住房过程中,或在集资建房过程中,因调动等其它原因离开医院者,院方收回其住房,按当年银行存款利率退还本人集资款及利息。第二十条职工

15、从领到新分住房钥匙之日起,计算居住时间,并按规定期限搬迁完毕。原住房须按时交回房管部门,否则,将按有关规定处罚。住房管理第二十一条房管部门是全院住房管理的职能科室,任何人不得抢占、不得私自转让、转借、调换住房,更不能以任何形式将住房转租他人。第二十二条为了加强医院住房管理杜绝医院房产流失,住户领钥匙前必须与院房管部门签定住房合同。第二十三条凡新调入和军转人员的住房,须经人事部门与房管部门事先联系、协商,以协议形式明确,房管部门按协议执行。新进人员若无协议,要求住房者,房管部门不予以接待。若因工作特殊需要经批准调入的骨干或紧缺人才,根据情况可安排适当的住房。第二十四条为吸引人才来院工作,或奖励有突出贡献的职工,每次成批住房分(调)配时,留_%的机动住房,由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分配,并将分配人员情况在全院进行公布。第二十五条全院职工对分配的住房及附属设施负有爱护的义务。职工住户在搬迁和使用住房中应注意遵守下列要求:1、住户在领取新分住房钥匙后,应及时同房管员一起对房屋及附属设施(门窗、玻璃、水、电、暖、闲路电视、卫生等)当面进行清点和查验。若发现问题,应查明原因,报房管部门处理,住户在搬出原住房时,也应及时同房管员一起对原住房及附属设施当面点清和查验,若丢失、损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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