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电网公司分布式光伏发电营业服务工作细则(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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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试行)第一章定义及适用范围第一条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是指位于用户所在地附近,不 以大规模远距离输送电力为目的,所生产的电力以客户自用和就 近利用为主,多余电力送入当地配电网的光伏发电项目。第二条 非分布式光伏项目和 35 千伏及以上的分布式光伏 项目按公司常规电源相关办法执行。第三条 本规范适用于 35 千伏以下分布式光伏项目并网发 电营业服务管理,分布式光伏客户用电按公司现有办法执行。 第二章并网服务流程第四条 10(20)千伏光伏发电项目由地市供电局负责并网 接入和并网服务管理,380伏及以下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由县 (区)供电局负责并网接入和并网服务管理。第五条 10(20)千伏光伏发

2、电项目由地市供电局计划部门 负责制定接入方案,签订并网协议。地市供电局营销部门负 责组织装表接电、竣工查验和购售电管理,组织相关部门与项目 业主签订购售电合同和并网调度协议等。地市供电局调 度部门负责项目并网调试(附件1)。第六条 380 伏及以下的分布式光伏项目由县(区)供电局 营销部门负责制定接入方案,组织装表接电、竣工查验和购售电管理,与项目业主签订并网协议和购售电合同(附件 2)。第七条 如同一项目存在多个不同电压并网点的,其并网服 务流程按最高电压等级相关管理方式执行。第八条 各级供电局营业窗口应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专 窗,统一受理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并网申请,负责审核并接受项 目业主

3、提交的申请资料,协助项目业主填写分布式光伏发电项 目并网接入申请表(附件 3),并把接入系统方案送达项目业主。对于申请资料不完整或欠缺的,营业窗口需一次性书面告知 客户补充完善。第九条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需按发电户独立建户。原则上 分为居民家庭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和其他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两种,基础受理资料要求如下。居民家庭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申请人身份证、光伏项目建 设地点房产证或其他房屋产权证明文件、提供业主委员会出具的 项目同意书(附件 4)或所有相关居民家庭签字的项目同意书(附 件 5)、物业公司出具的开工许可意见(附件6)以及其他相关文 件等。其他分布式光伏项目:申请报告、项目业主法人

4、营业执照、 法人代表身份证、政府相关部门备案资料、土地证等项目合法性 支持性文件以及其他相关文件等。第三方能源供应商为项目业主,引起供电营业范围调整的, 需再提供省能源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或意见、项目业主与提供光 伏建设用地单位合作协议(包括合同能源、屋顶租赁等)等。第十条 各级营业窗口在受理 10(20)千伏光伏发电项目并 网申请的 2 个工作日内,将资料送达地市供电局,地市供电局在 4 个工作日内完成接入系统方案评审并出具评审意见,营业窗口 在 1 个工作日内将分布式光伏项目接入系统方案确认单(见 附件 7)告知项目业主。项目业主确认后,地市供电局计划部门 出具10(20)千伏分布式光伏发电

5、项目接入电网意见的函(附 件 8),并在在 2 个工作日组织拟定并网协议,交由营业窗口 与项目业主签署。第十一条 各县(区)供电局营销部门负责组织制定 380 伏 及以下光伏发电项目接入系统方案,在5 个工作日内向项目业主 提供接入系统方案确认单和接入系统方案。项目业主确认后, 各县(区)供电局营销部门在2 个工作日组织拟定并网协议, 交由营业窗口与项目业主签署。第十二条 各级营业窗口负责受理项目业主并网竣工查验及 并网调试申请,协助项目业主填写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并网验 收、调试申请表(附件 9),并审核相关材料,基础验收资料要 求如下。居民家庭分布式光伏项目:申请并网竣工查验报告、建设单 位

6、竣工报告、安装单位和试验单位资质证明等。其他分布式光伏项目:申请并网竣工查验报告、建设单位竣 工报告、安装单位和试验单位资质证明、质检管理部门出具的合 格证、并网启动方案、项目运行人员名单等。第十三条 各级营销部门在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正式并网 前,须组织相关部门与项目业主签订购售电合同和并网调 度协议。380 伏及以下光伏发电项目,可不签署并网调度协 议。第十四条 各级营业窗口在受理项目业主并网竣工查验申请 的 1 个工作日内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并网验收,在 3 个工作日向项 目业主出具分布式光伏项目并网验收意见单(附件 10)。第十五条 并网验收通过后,各级营销部门在 3 个工作日内 安排安装计

7、量装置,10(20)千伏光伏发电项目由市级计量中心 负责,380 伏及以下的分布式光伏项目由县(区)营业单位负责。第十六条 380 伏及以下的分布式光伏项目直接并网运行, 10(20)千伏光伏发电项目需经并网调试通过后转入并网运行。第十七条 各级供电局在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并网受理、接 入系统方案制订、合同和协议签署、查验等全过程,不收取服务 费用。免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系统备用费。第三章 购售电管理第十八条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按双方签订的购售电合同 进行购售电管理,购售电合同在监管部门未制定下发范本前 按公司试行范本执行(另行发布)。第十九条 对符合国家发电量补贴的分布式光伏项目,各级 供电

8、局要根据客户抄表周期完成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上、下网和 发电侧电量抄录、并与客户进行确认。第二十条 分布式光伏项目上网电价按各省区燃煤机组标杆 上网电价执行,上、下网电量分别计量、分开结算。第二十一条 地市供电局根据项目业主提供的发票和分布式 光伏项目发电电量定额补贴通知单,对符合国家发电量补贴的分 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按国家规定支付发电补贴资金(见附件11)。第四章 计量管理第二十二条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接入配电网时,需在并网 处和发电侧同时设置计量点。并网计量点应设置在分布式电源接 入配电网的产权分界处,分布式光伏电源发电侧应尽量集中,各 个集中发电点设置一个计量点。第二十三条 电能计量装置配

9、置应符合电能计量装置技术 管理规程(DL/T 448-2000)的要求。第二十四条 分布式光伏电能计量表应符合公司相关电能表 技术规范,应具备双向计量、分时计量、电量冻结等功能、支持 载波、RS485、无线多种通信方式、适应不同使用环境下数据采 集需求。220V计量点应配置S485单相电子式电能表或单相电子式载 波电能表,表计应符合中国南方电网公司单相电子式电能表技 术标准、普通三相电子式电能表技术标准;380V计量点和10KV计量点应配置普通三相电子式电能表、三 相电子式载波电能表式或三相电子式多功能电子表,表计应符合三相电子式多功能电能表技术标准。第二十五条 各级供电局免费为居民家庭分布式

10、光伏发电项 目提供并网计量装置和发电计量装置。第五章 咨询服务第二十六条 各客户服务窗口要开通分布式光伏发电咨询业 务,向项目业主提供并网办理的流程说明、相关政策规定解释、 并网工作进度查询等服务,并接受项目业主投诉。第二十七条 各级供电局要对分布式光伏并网受理服务的专 窗工作人员开展专业培训。第二十八条 客户服务中心要建立包括分布式光伏发电政策 法规、发电知识和最新动态等内容的知识库,并根据需要及时做 好相关新增、修改与维护工作。第六章 监督与检查第二十九条 各级营销部门负责全过程跟踪、督办分布式光 伏项目并网服务情况,检查并网服务质量和进度,对项目实施情 况进行统计、分析和通报。并同时上报

11、上一级营销部门。第三十条 分布式光伏项目并网后10个工作日内,客户服务 中心要开展分布式光伏项目回访和满意度调查,回访率应达到 100%,并定期提出改进措施建议。附件1:10(20)千伏分布式光伏并网服务流程10(20)千伏分布式光伏并网服务流程附件2:380伏及以下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并网服务流程图380伏及以下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并网服务流程附件3: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并网接入申请表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并网接入申请表(居民家庭)项目编号申请日期年 月曰计划开工时间年 月曰计划投产时间年 月曰项目业主房屋产权人项目地址般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与房屋产权人一致项目类型享受国家发电补贴分布式光伏项项目

12、业主性质与房屋产权人不一致目是否向其他地区供电装机容量原有规模 KW 本期规模 KW意向并网 电压等级 220VD 380V终期规模KW发电量意向全部自用全部上网自发自用剩余电量上网意向用户侧(个)消纳方式并网点公共电网(个)用电方用电情况 (自发自用,余量 上网方式)月用电量(kWh)装接容量(万kVA)主要用电 设备申请人/联系电话房屋产权人/联系电话、1、客户居民身份证;2、光伏项目建设地点的房产证或其他房屋产权证明文件;3、申请报 告;4、提供业主委员会开具的项目同意书或所有相关居民家庭签字的项目同意书;5、物业公司业主需提供的基 础资料开具的开工许可意见。二、1、引起供电营业范围调整

13、的,需提供能源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2、项目业主和光伏建设用地提供方的合作协议(包括合同能源、房屋租赁等)。三、以及其他相关文件等。1、家庭式分布式光伏需在并网点与逆变器之间安装专用开关,专用开关须具备过流、过压、防雷、失压跳闸等功能:备注2、当系统供电线路停电检修或发生异常、家庭内部电气设备发生故障异常时,应立即手动切断 专用开关,恢复送电时应待所有用电设备恢复正常后,最后合上专用开关。本表中的信息及提供的文件真实准确,谨此确认。客户提供的文件已审核,接入申请已受理,谨此确认。申请个人(受委托人)签章:受理单位:(公章)年 月曰年 月曰受理人受理日期年 月曰告知事项:本表1式2份,双方各执1份

14、。分布式光伏项目并网接入申请表(其他)项目编号申请日期年 月曰计划 开工时间年 月曰计划投产时间年 月曰项目业主房屋产权人项目地址项目类型般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享受国家发电补贴分布式光伏项 目项目业主性质与房屋产权人一致 与房屋产权人不一致 是否向其他地区供电装机容量kW意向并网 电压等级 10(20)kV 380V其它发电量意向 消纳方式全部自用全部上网自发自用剩余电量上网意向 并网点用户侧(个)公共电网( 个)用电方用电情况 (自发自用,余 量上网方式)月用电量(kWh)装接容量(万kVA)主要用电 设备申请人/联系电 话房屋产权人/联系 电话业主提供 基础资料清单1、申请报告;2、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项目业主法人营业执照;4、土地证等项目合 法性支持性文件:5、能源主管部门备案资料等。二、1、引起供电营业范围调整的,需提供能源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2、项目业主和光伏建设用地 提供方的合作协议(包括合同能源、房屋租赁等)。三、以及其他相关文件等。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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