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山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关于开展全山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doc(2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关于开展全山平安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管理局各有关单位、各乡镇人府(场)、市直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吉安市和全山近期召开的一系列平安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落实主管部门平安生产监管责任和生产经营单位平安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做好元旦、春节前后的平安生产工作,确保全山平安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市安委会决定从xx年12月15日至20XX年元月15日在全山范围内开展平安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及整治重点 本次大检查由各乡镇(场)和各有关单位自行组织开展,重点行业领域由牵头单位组织开展,市安委会将组织督查组专项督查。 (一)各乡镇(场)、各牵头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
2、原那么,于xx年12月15日至xx年元月15日负责组织好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平安生产大检查。 (二)市安委会将组织督查组于20XX年元月20日起对各乡镇(场)、有关部门及局部重点行业领域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1企业自查与政府督查相结合。乡镇(场)政府要组织有关企业和单位全面开展自查自纠,不留死角。 2市、乡检查与行业检查相结合。乡镇(场)政府负责组织开展本地平安生产大检查,市有关部门负责开展所属行业和领域平安生产大检查。 3全面检查与突出重点相结合。紧紧围绕检查的重点内容,对本地、本行业和领域平安生产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和领域、重点单位和场所以及重点环节进行重点检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乡镇(场)、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平安生产“一岗双责”,做到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确保工作落实。 (二)严格考核。市安委会通过组织专项督查,对此次检查情况进行通报。各乡镇(场)、各单位务必于20XX年元月17日前将检查情况书面报市安委办( :6890913)。 模板,内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