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程执法抽查系统安装维护操作使用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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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远程执法抽查系统安装维护操作使用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远程执法抽查系统安装维护操作技术规范编制组2016年11月目 次 目 次2前 言I1 范围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14 污染源远程执法抽查系统的组成15 污染源远程执法抽查系统技术性能要求26 污染源远程执法抽查系统安装要求47 污染源远程执法抽查系统运行维护要求68 污染源远程执法抽查系统操作规程109 污染源远程执法抽查系统的使用和监督1110 数据记录与报表12表1 污染源废水远程执法抽查智能仪2表2 污染源废气远程执法抽查智能仪3表3 无线网络传输4表4 远程操作平台4表5 远程操作平台安装登记表13表6 污染源(废水

2、)远程执法抽查智能仪安装调试登记表14表7 污染源(废气)远程执法抽查智能仪安装调试登记表15表8 远程执法抽查系统检修维护记录表(水)16表9 远程执法抽查系统检修维护记录表(气体)17表10 远程执法抽查集中行动取样登记表18 / 文档可自由编辑打印前 言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河北省环境保护厅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由河北银发瑞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负责起草,河北省环境执法监察局参加起草。本标准起草人:李若玲、戴士杰、刘文凯、韩纯亮、邢佳枫、胡庆贺 本标准由河北省环境保护厅负责解释。 远程执法抽查系统安装维护操作技术规范1 范围本标准适用于污染源远程执法抽查系

3、统的安装、维护和操作。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HJ/T353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安装技术规范(试行)HJ/T355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与考核技术规范(试行)HJ/T372 水质自动采样器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T75 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试行)HJ/T76 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试行)CCAEPI-RG-Y-028 环保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远程监测质控仪GB50093 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3 术语和定义3.1污染源远程执法抽查系统污染源远程执法抽查系统是指

4、环境监察执法人员通过远程操作平台,利用无线物联网科技,远程操作安装在污染源排放口的污染源远程执法抽查智能仪,用以检查企业污染物排放情况和自动监控设施运行情况的科技执法系统。4 污染源远程执法抽查系统的组成4.1 总则污染源远程执法抽查系统包括三个部分: 远程执法抽查智能仪,安装在排污单位废水、废气排污口的现场端设备;无线网络传输,在物联网基础上的数据信息传输设备;远程操作平台,安装在环境监察机构的人工远程执法抽查操作系统;4.2 污染源远程执法抽查智能仪4.2.1 污染源废水远程执法抽查智能仪污染源废水远程执法抽查智能仪,包括主机和取样子系统,主机分为自动控制子系统、判定子系统以及留样子系统。

5、自动控制子系统包括CPU、电磁阀及水泵控制电路、I/O电路、4-20mA模拟量变换电路;判定子系统包括消解比色模块、蠕动泵、十通道多位阀、试剂瓶、打印机、显示屏、蒸馏水桶等;留样子系统包括控制器、温度控制器、键盘显示器、水样分配器和采样瓶等;取样子系统包括总送水管路上安装的取水泵、电磁阀;4.2.2 污染源废气远程执法抽查智能仪污染源废气远程执法抽查智能仪,包括用户接口子系统、控制子系统和气路子系统。用户接口子系统包括一台具有触屏操作功能的显示屏及预先安装于显示屏内的控制程序包;控制子系统包括设备供电电路、MCU、I/O电路、4-20mA模拟量变换电路、数字通信接口部分等;气路子系统包括标准气

6、体气瓶、三通阀、标定气体管路组件部分。4.3 无线网络传输4.3.1 无线网络传输分为DTU通信模块、路由器、服务器、数据库、服务软件、防火墙六部分,整体完成了设备与远程操作平台的信息交换工作。4.3.2 DTU通信模块主要完成从设备端到互联网的转发工作,包括DTU模块、SIM卡、天线;路由器主要完成从互联网到服务器的数据转发和端口映射工作;防火墙主要完成服务器的安全防护工作;服务器是支撑远程操作平台的硬件和操作系统;数据库是用来存储、管理数据的系统;服务软件是进行报文解析、数据分发、数据分析等工作的服务性软件。4.4 远程操作平台4.4.1 远程操作平台由客户端计算机和客户端软件两部分组成。

7、4.4.2 客户端计算机是运行客户端软件的硬件支撑;PC客户端软件是环境监察执法人员用来远程操作远程执法抽查智能仪、查询无线网络传输数据库相关信息的软件。5 污染源远程执法抽查系统技术性能要求5.1 总则污染源远程执法抽查系统技术性能参照(CCAEPI-RG-Y-028-2015)环保产品认证实施规则远程监测质控仪中和(ZL2.5)一种对烟气在线监测系统进行远程抽查、监控的自动监控系统、(ZL2.3)污染源废水抽查智能仪的技术要求规定。表1 污染源废水远程执法抽查智能仪指标要求初步判定对采集水样可以快速进行COD/氨氮等指标的初步测量判定,筛选出可疑数据,发出留样指令。远程操控应用远程控制软件

8、实现设备启停、抽查控制、参数设置及接收抽查结果等操作。工作模式设备具有手动和自动两种工作模式。数据的模拟量采集设备应支持对水样的模拟量采集,应具备:1)至少有1个模拟通道,应支持420mA电流输入或15V电压输入,应至少达到12位分辨率;2)数据采集误差1数据的数字量采集设备可实现标准样品比对和水样复测数据的数字量采集数据统计、分析和传输设备可实现对数据的统计、分析和传输。数据传输至少应为无线方式、以太网方式和有线方式之一。故障断电时数据留存故障断电时,设备的数据能进行留存自检和报警设备通过自检可发现故障并报警。如出现某标准样品缺液或过期,显示对应的警告信息恒温室温度控制误差2门禁全封闭式结构

9、,密码权限保护自动时钟校准及误差系统时钟计时控制48h内误差不超过0.5,应符合HJ477要求,并可进行自动校准。绝缘阻抗20M表2 污染源废气远程执法抽查智能仪指标要求抽查方式可以实现单瓶混合标气、多瓶不同种类单一标气及多瓶混合标气的组合式抽查,最多可组合成7种抽查方式;远程操控应用远程控制软件实现设备启停、抽查控制、参数设置及接收抽查结果等操作。工作模式设备具有手动和自动两种工作模式。数据的模拟量采集智能仪应支持对污染物的模拟量采集,应具备:1)至少有4个模拟通道,应支持420mA电流输入或15V电压输入,应至少达到12位分辨率;2)数据采集误差1数据的数字量采集设备可实现污染物实测及折算

10、浓度的数字量采集数据统计、分析和传输设备可实现对数据的统计、分析和传输。数据传输至少应为无线方式、以太网方式和有线方式之一。故障断电时数据留存故障断电时,设备的数据能进行留存,并能在再次得电后上传停电记录信息。自检和报警设备通过自检可发现故障并报警。如出现标气瓶压力过低或污染物浓度超标时,显示对应的警告信息并上传至远程操作平台;门禁全封闭式结构,密码权限保护,并能检测、保存并上报开关门记录;自动时钟校准及误差系统时钟计时控制48h内误差不超过0.5,应符合HJ477要求,并可进行自动校准。绝缘阻抗20M表3 无线网络传输指标要求通信波特率2400115200 bps,可用软件调节设置。传输参数

11、支持TCP、UDP透传,可通过软件设置数据中心IP、端口号、传输方式、数据包长度及分包方式等参数;表4 远程操作平台指标要求远程操作平台能够支持的同时在线用户数不低于50个,且流畅度不受影响远程操作平台能够支持的污染源废水远程执法抽查智能仪同时在线数量要求不低于1000个远程操作平台能够支持的污染源废气远程执法抽查智能仪同时在线数量要求不低于500个远程操作平台客户端兼容性要求兼容win7 32位操作系统和win7 64位操作系统读取/设置操作响应时间不大于5秒6 污染源远程执法抽查系统安装要求 6.1 污染源远程执法抽查智能仪6.1.1 污染源废水远程执法抽查智能仪6.1.1.1 站房要求与

12、符合HJ/T353-2007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安装技术规范(试行)的监测站房共用。现有站房不能满足远程执法抽查智能仪安装条件的,应进行改扩建。6.1.1.2 取样子系统安装要求6.1.1.2.1 取样子系统应保证采集有代表性、与排污单位已经安装的自动监控设施分析仪相同的水样,并保证将水样无变质地输送至监测站房供远程执法抽查智能仪分析留样保存。6.1.1.2.2 取样点应与自动监控设施的取样点安装要求相同,间隔距离应小于30cm。取样点尽量设在排水堰槽取水口头部流路的中央部位,前端设在下流的方向(减少采水部前端的堵塞)。测量合流排水时,在合流后充分混合的场所采水。取样点应在排污口采样断面的中心

13、,当一般水深大于1m时,应在表层下1/4深度处采样;水深小于或等于1m时,在水深的1/2处采样。6.1.1.2.3 为了保证远程执法抽查智能仪在同步取样抽查模式下与排污单位已经安装的自动监控设施采集同时、同质的水样,安装要求与自动监控设施安装点位并行,采水管路与自动监控设施的采水管路的间距应小于30cm。6.1.1.2.4 取样管的材料应对所监测项目没有干扰,并耐腐蚀。取样管应能保证执法抽查智能仪所需的流量,采样管路应采用优质的PVC或PPR管材。6.1.1.2.5 为保证管道充分润洗,水平距离大于20米、垂直距离大于4米时,在取水口增加外置泵。6.1.1.3 主机安装要求6.1.1.3.1

14、保证安装牢固稳定。在仪器周围应留有足够空间,方便仪器维护。未提及的要求参照仪器相应说明书内容进行安装,且满足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GB50093-2013的相关要求。6.1.1.3.2 安装场所应避开可燃物,严禁烟火。6.1.1.3.3 与数据采集传输仪的连接应可靠稳定,并尽量缩短信号传输距离,减少信号损失。6.1.1.3.4 必要时,仪器和电源应设置防雷设施。6.1.2 污染源废气远程执法抽查智能仪6.1.2.1 站房要求与符合DB13/T1643.1-2012固定污染源烟气连续自动监测系统 第1部分:安装技术规范的监测站房共用。如现有站房不满足智能仪安装条件,应进行改扩建。6.1.2.2 安装要求6.1.2.2.1 安装单位进行设备安装时,应选择避开腐蚀性气体、较强的电磁干扰和振动,设备应落地安装并有必要的防震措施,保证设备安装牢固稳定。在设备周围应留有足够的空间,以方便仪器的维护。6.1.2.2.2 设备配线应整齐,避免交叉,并应固定牢靠,电缆芯要留有不小5cm的余量,屏蔽线应遵守单端接地的原则,接线后做好防水措施。 6.1.2.2.3 设备管路安装一定要保证其安装气密性,防止漏气发生事故。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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