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休闲示范城市行业标准(LB T 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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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ICS03.200A12LB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行业标准LB/T 0472015旅游休闲示范城市Demonstration city of tourism and leisure 2015 - 11 - 12发布2015 - 12 - 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旅游局发布LB/T 0472015目次前言I引言III1范围12规范性引用文件13术语和定义14基本要求2前言本标准依据GB/T 1.12009起草。本标准由全国旅游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10)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家旅游局综合协调司、中山大学旅游学院。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吉林、熊山华、沈虹、李绘新、仲一鸣、刘锦宏、赵

2、柯、保继刚、徐红罡、张骁鸣、陈胜容、张辉、翁时秀、倪思斯。引言为推动我国城市旅游休闲体系的建设,提高国民旅游休闲的质量,特制定本标准。旅游休闲示范城市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旅游休闲示范城市共有要素的基本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旅游休闲城市。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使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3095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6 声环境质量标准GB/T 10001.1 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第1部分:通用符号GB/T 10001.2 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2部分:

3、旅游休闲符号GB/T 17775 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HJ 633 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LB/T 010 城市旅游集散中心等级划分与评定LB/T 012 城市旅游公共信息导向系统设置原则与要求LB/T 013 旅游景区公共信息导向系统设置规范LB/T 019 旅游目的地信息分类与描述LB/T 021 旅游企业信息化服务指南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旅游休闲示范城市 demonstration city of tourism and leisure旅游休闲示范城市是指旅游休闲功能突出、旅游休闲产业完善、旅游休闲环境和谐、能同时满足旅游者和本地居民旅游

4、休闲需求、在全国具有典型示范意义的城市。4 要求4.1 必备条件4.1.1 政策与规划以下条件至少应满足其一:有旨在促进旅游休闲业发展的地方政府文件或地方人大立法;过去十年内编制有旅游休闲总体规划;最新城乡总体规划中包含有旅游休闲相关专题规划。4.1.2 安全前三年度未发生旅游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所列重大级以上旅游安全事故。4.1.3 资源保护申报前一年度,自然、人文旅游资源的保护管理工作未受到国家主管部门或联合国相关组织的警告(含)以上处罚。4.1.4 空气质量根据GB 3095和HJ 6332012,申报前一年度,空气质量指数(AQI)年达标天数比例高于55%。4.2 旅游休闲整体环境

5、4.2.1 地方经济发展水平4.2.1.1 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应高于或等于同等级城市的平均水平。4.2.1.2 建议城市基尼系数G0.4。4.2.1.3 旅游经济发展水平旅游业收入的季节性强度指数R应1.26;旅游业增加值占本地GDP比例应3%;旅游业外汇收入占旅游总收入的比例应1%;旅游业总就业人数占全市总就业人数的比例应10%。4.2.2 对外交通可进入性、便捷性、畅通性4.2.2.1 城市一级商圈距离最近民用机场的公共交通车程宜在1小时以内,距离最近高铁车站的公共交通车程宜在45分钟以内,距离最近高速公路出口的公共交通车程宜在30分钟以内。4.2.2.2 机场、高铁车站、客运车站应有公共

6、交通换乘接驳,便捷高效。4.2.3 城市绿化水平4.2.3.1 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应33%。4.2.3.2 城市绿地应分布较合理。4.2.4 旅游气候舒适度指数4.2.4.1 常年旅游气候舒适度宜 5。4.2.4.2 最佳旅游季节气候舒适度宜 7(冰雪旅游目的地除外)。4.2.5 居民日常生活环境质量4.2.5.1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应85%,工业危险废弃物处置率应=100%,医疗危险废弃物处置率应=100%。4.2.5.2 污水处理率应75%。4.2.5.3 空气质量指数(AQI)年达标天数宜292天每年。4.2.5.4 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应95%,且市区内无劣v类水体。4.2.5.5

7、康复疗养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应低于GB 3096的0类限值,以商业金融、集市贸易为主要功能,或者居住、商业、工业混杂,需要维护住宅安静的区域应低于GB 3096的2类限值。4.2.5.6 保证旅游环境的卫生清洁,主要旅游休闲公共场所保洁时间应不低于8小时。4.2.6 景观与资源质量4.2.6.1 宜拥有种类丰富、数量众多的城市旅游休闲资源且拥有适宜的游客接待量。4.2.6.2 应采取有力措施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森林、湿地等自然景观保护的法律法规或指导意见。包括地方的补充立法或相关政策的制定;建立相关保护的专职机构或人员队伍;积极开展工作,并进而得到上级机构、公益机构、社会

8、媒体的肯定等。4.2.6.3 应采取有力措施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历史街区、历史建筑、古迹遗址等古都历史遗存的文物资源保护的法律法规或指导意见。包括地方的补充立法或相关政策的制定;建立相关保护的专职机构或人员队伍;积极开展工作,并进而得到上级机构、公益机构、社会媒体的肯定等。4.2.6.4应采取有力措施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法律法规或指导意见。包括地方的补充立法或相关政策的制定;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发掘整理;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保护与关爱;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活化及相应产品的开发;建立相关保护的专职机构或人员队伍;积极开展工作,并进而得到上级机构、公益机构、社会媒体的肯定等。4.2.6

9、.5 城市宜拥有优美的整体空间景观、特色区景观及线性景观。4.2.7 旅游休闲氛围4.2.7.1 城市享受带薪休假人员的占比宜90%。4.2.7.2 居民年人均市域外旅游次数应1次。4.2.7.3 居民年人均旅游花费在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中的占比应4%。4.2.7.4 城市旅游宣传口号应具有休闲内涵。4.3 旅游休闲空间与产品4.3.1 旅游休闲空间规划4.3.1.1 城市规划文件中应明确各类旅游休闲空间的范围,其规模结构应与城市功能适宜。4.3.1.2 应编制包含有城市公园、郊野公园、城市其他绿地等城市自然休闲活动空间及城市广场、市民文化活动中心等城市文体活动公共空间,以及兼有商业开发价值的

10、健身运动、传统民俗活动,乃至旅游休闲购物、美食酒吧、主题度假、文化创意、自然亲水等城市经营性休闲空间在内的旅游休闲总体规划。4.3.2 城市自然休闲活动空间4.3.2.1 当地居民与旅游者共有的自然休闲环境,应得到恰当的保护与开发,以适应城市旅游休闲发展的需要。4.3.2.1.1 宜将城市最佳生态环境区域开辟为城市的公共休闲空间。4.3.2.1.2 居民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应12.6,以便于本市居民与外来旅游者共享。4.3.2.1.3 城市公园数量和布局应充分考虑其规模与密度的配合,并尽可能地与本地地方文化呼应,以期适应本市居民休闲和外来旅游者的使用。4.3.2.1.4 郊野公园应积极提升其生态效

11、益和文化效益,以提高游客的旅游休闲的满意度。4.3.2.1.5 城市其他绿地,如森林、湿地、自然保护区等,应加强其环境的保护,并在保护第一的原则下,科学地开展休闲与旅游的综合利用。4.3.3 城市文体活动公共空间4.3.3.1 城市文化广场应布局合理,设有旅游休闲设施,加强管理,积极开展公益性文化活动,积极协调不同群体的使用权益。4.3.3.2 应建设市民文化活动中心,积极开辟居民娱乐(包括演出、影视放映)、健身、阅读以及室内会议空间,优化布局,加强管理,积极开展公益性文化活动,积极协调不同群体的使用权益。4.3.3.3 应建设居民社区文化休闲点,并开展多样化的休闲活动,有关部门应积极组织引导

12、社区休闲活动。4.3.4 城市经营性休闲空间4.3.4.1 商业休闲空间应分布合理、旅游休闲氛围浓厚、旅游休闲配套便利。4.3.4.2 传统民俗休闲空间应体现城市典型历史文化传统及民俗特点、旅游休闲氛围浓厚、旅游休闲配套便利。4.3.4.3 美食/酒吧休闲空间应体现城市饮食文化或现代时尚生活特征、旅游休闲氛围浓厚、旅游休闲配套便利。4.3.4.4 主题度假休闲空间应分布合理、旅游休闲氛围浓厚、旅游休闲配套便利。4.3.4.5 文化创意休闲空间应体现城市文化艺术品位、旅游休闲氛围浓厚、旅游休闲配套便利。4.3.5 空间连接性4.3.5.1 旅游休闲空间之间应有旅游廊道连接,已连接的空间比例以超过

13、20%为宜。4.3.5.2 旅游休闲空间之间应有观光巴士等连接的,已连接的空间比例以超过20%为宜。4.3.6 旅游休闲产品4.3.6.1 宜拥有种类丰富的旅游休闲产品。4.3.6.2 宜通过官方旅游网站、宣传册或导游手册的方式积极引导推广旅游休闲产品,各类旅游休闲产品应有市场经营企业。4.3.6.3 文化部门登记在册的博物馆的人均拥有量应0.25个每10万人,体育场地的人均拥有量应12.45个每万人。4.3.6.4 应拥有周期性举办的文化活动且举办过全国性或国际性文化活动,应拥有固定场所、固定档期和经常上演的演出,文化活动宜成为当地旅游宣传营销的内容。4.3.6.5 应周期性举办市级以上(含

14、市级)的休闲体育赛事(活动项目)且举办过全国性或国际性休闲体育赛事活动,体育赛事活动宜成为当地旅游宣传营销的内容之一。4.3.7 旅游休闲商品与购物4.3.7.1 应有丰富的本地品牌旅游商品。4.3.7.2 地方政府宜健全鼓励特色纪念品、手工艺品创新的机制,宜拥有参加国家级旅游商品大赛的获奖作品和旅游商品研发基地。4.3.7.3 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投入扶持资金、普及旅游商品知识产权保护的相关法律知识、引导旅游企业保护知识产权。4.3.7.4 旅游购物占游客出游总花费的比例应15%。4.3.7.5 应有集中、便捷的购物街区,商品类型丰富,旅游购物环境良好。4.3.8 夜间旅游休闲产品4.3.8.

15、1 应有相对集中的夜间休闲餐饮娱乐区,且营业时间满足旅游休闲者需求。4.3.8.2 应有成熟的夜间旅游观光线路及特色夜间休闲游览项目。4.4 旅游休闲基础设施与服务4.4.1 旅游信息与咨询服务体系4.4.1.1 应建有与城市规模相宜且布局合理的旅游集散中心,集散中心的等级划分按LB/T 010中4.1的规定。4.4.1.2 应设立旅游咨询服务中心,提供及时准确的咨询服务,并及时向外公布旅游休闲服务的相关信息,以及旅游休闲城市安全风险信息等;或可兼具受理游客投诉的功能。4.4.1.3 应设立便利、充足的旅游休闲咨询点,旅游咨询点能可持续性运营。4.4.1.4 应推广智慧旅游。4.4.1.4.1 主要景点和繁华地段无线通讯网络顺畅。4.4.1.4.2 主要景区、旅游街区、游客服务中心、交通站场均覆盖无线宽带网络。4.4.1.4.3 主要景点应设有电子客票系统、实现游客流量监控。4.4.1.4.4 可提供手机(移动)自助查询、预定、导游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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