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考实验操作考查考生违纪处罚暂行规定》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中考实验操作考查考生违纪处罚暂行规定(1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中考实验操作考查考生违纪处罚暂行规定一、有下列行为之一者,扣减实验考查科目总分的1030% 1、开考信号发出前动手操作的; 2、考查结束时间信息发出后仍继续操作的; 3、偷看他人操作的;4、交头接耳、打手势、递暗号或有其他影响考场秩序行为的;二、考生有下列行为之一者,本科实验考查成绩以零分计算 5、故意损坏实验仪器、浪费实验器材的; 6、交换考题或考号标签的; 7、携带规定之外物品进入考场的;三、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当年实验考查资格 1、拒绝或阻碍考查人员履行职责的;2、威胁考查工作人员安全或公然侮辱、诽谤、诬陷工作人员的; 3、伪造证件,由他人代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