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Q011安全用电管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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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QES管理体系系统文件AQ11安全用电管理程序/版次:B文件修改记录QES管理体系系统文件AQ11安全用电管理程序/版次:B目录1.目的2.适用范围3.定义4.职责5.程序5.1 一般规定5.2电气作业5.3配电 室(变电所5.4输电线路5.5配电盘(配电箱5.6漏电保护器5.7便携式配电箱(流动配电箱)5.8用电纪律6.相关文件7.附件8.记录QES管理体系系统文件AQ11安全用电管理程序/版次:BAQ11安全用电管理程序1.目的为贯彻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和法规,保障施工/生产现场及生活用电安全,防 止触电和电气火灾事故发生。2.适用范围公司所辖施工/生产现场及生活安全用电管理;设备技术公司、

2、物业管理部参 照本程序执行;从事电站及其他检修维护业务活动应优先执行业主方的相关规定。3.定义3.1配电箱:一种专门用作分配电力的配电装置,包括总配电箱和分配电箱, 如无特指,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合称配电箱。3.2开关箱:末级配电装置的通称,亦可兼作用电设备的控制装置。4.职责4.1生产技术部负责对施工/生产现场及生活安全用电总体布置的检查、监督, 保证其符合安全用电要求。4.2项目部确定变电所、配电室、输电线路、配电盘的位置以及施工道路、施 工现场等区域的安装照明方案。4.3项目部工程管理部门负责或指定有关班组负责施工现场变电所、配电室、 输电线路、配电盘的安装、维护、检修以及施工用电的日常管

3、理。4.4项目部工程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对变电所、配电室、输电线路、总配电盘安 装投入使用前的检查验收。4.5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施工生产现场安全用电的检查。4.6任何无电气作业资格的人员均不得从事与电气作业或电气机械(包括电动 工具)有关的工作和检修活动。5.程序5.1 一般规定5.1.1项目部在进行电源布设前,要根据 GB50194-93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 用QES管理体系系统文件AQ11安全用电管理程序/版次:B电安全规范、JGJ46-200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进行施工 用电组织设计,确定线路布置方案和变电所、配电室、总配电箱、各分配电箱的位 置以及固定照明的安装方案,并制定电

4、缆的过路保护措施。5.1.2当用电设备在5台或用电总容量在50kW以上,均应编制安全用电施工 组织设计、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5.1.3安全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和步骤应包括:1)现场勘探;2)确定电源进线,变电所、配电室、总配电箱、分配电箱等的位置及线路走 向;3)进行负荷计算;4) 绘制电气平面图、立面图和接线系统图;5)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 气防火措施。6)安全用电工程图纸必须单独绘制,并作为安全用电施工的依据。5.1.4当选用低压侧为220/380V中性点直接接地的变压器为施工/生产供电时,现场的供电线 路及配电设施实行TN S系统(有特殊要求的除外),并制定实施方案

5、。5.1.5 TNS系统(即三相五线制),从变电所到就地配电盘之间,必须单独 敷设保护零线(PE线),保护零线(PE线)严禁经过任何的开关和漏电保护器; 所有带电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 PE线连接牢固;PE线与工作零线严禁有任何形式的电器连接点;在条件许可时,可将保护零线(PE线)进行重复接地。如图1:QES管理体系系统文件AQ11安全用电管理程序/版次:BC B A N PE非金属外壳金属外壳5.1.6受外部条件影响不能使用TN S系统时,严禁将带电设备外壳的接地线 与工作零线有任何形式的电器连接点;在线路终端必须重复接地。如图2。C B AN5.1.7现场的供电线路及配电设施 TN S系统接

6、地电阻不得大于4欧姆。5.1.8施工/生产电源布置完毕后,项目部应指定专人绘制出平面布置图,标明电缆 走向(起点至终点)及电源盘的位置,特殊部位要在现场做出警示标志,QES管理体系系统文件AQ11安全用电管理程序/版次:B预防设备损坏和触 电事故的发生。5.2电气作业5.2.1从事电气安装、维修、拆除、运行值班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必须持有地方政府或专责机构颁发的电工操作证,无证人员严禁从事电工 作业。2)经医生检查无心脏病、精神病、癫痫病、聋哑、色盲和其他不适于从事电 气工作的职业病症。3)具备必要的电气理论知识及操作技术,经考核合格。4)熟练掌握触电急救法和人工呼吸法。5)从事电工工作

7、不满三年的员工不得独立工作。6)电工应具有一定的消防知识,会正确使用各类消防器材。7)各分包/外协单位配备电工时,应到安全管理部门办理有关审查手续。对不 服从管理或业务不合格的应停止电工作业。5.3配电室(变电所5.3.1变电所值班人员负责保持变压器周围和配电室内的整洁,变压器四周不 得有易燃物、积水、杂草和垃圾。5.3.2配电室的各处电缆孔洞封闭严密。5.3.3配电室内应配备电气安全操作规程、运行、维修、交接班管理制度和绝 缘鞋、绝缘手套、绝缘棒,事故照明和电气灭火器具;绝缘器具要定期进行试验并 做好记录。5.3.4配电室内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采取接地保护,连接牢固可靠;开关 柜边沿带电裸

8、露部分要有遮栏,已停电的开关柜上必须悬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Ah. 1 由警告牌。5.3.5在变电所周围设置醒目的 高压危险、请勿靠近”警告标志,并标明电压 等级。5.4输电线路541架空线路绝缘和耐压强度必须符合施工用电安全规范的要求。5.4.2施工/生产现场布设的工作零线(N )和保护零线(PE )截面不得小于相 线截面的50%。采用220V线路架设时,零线截面与相线截面相同。QES管理体系系统文件AQ11安全用电管理程序/版次:B5.4.3在TN S系统中,所有的供用电设备的工作零线(N )和保护零线(PE)必须分开;电动机具和照明线路的相线与工作零线( N )必须同时通过漏 电保护器,而

9、保护零线(PE )不得接任何开关或熔断器。5.4.4几种线路同杆架设时,高压线路必须位于低压线路上方,线间距离满足 安全要求。10KV与低压最小距离1.2米,低压与低压之间为0.6米。5.4.5采用电缆输送电时,电缆应沿路边埋设或建筑物边沿架空布设。5.4.6电缆线路架空布设时,在道路上方的高度必须大于4.5米并设警告标志,在其它地方的架设高度必须大于 2.5米,严禁将电源线直接捆绑在钢结构或脚手架 上。5.4.7电缆线路直埋时,其电缆表面距地面的距离不得小于0.5米,电缆上下应铺软土或沙,并采取保护措施;直线段每隔50米设一个电缆走向标志,拐弯处与直线段每隔20米设一个电缆走向标志。5.4.

10、8在机械通过或施工/生产区域有可能造成电缆损伤的地方,应采用直埋加 管或架空布设,严禁地面明设。5.4.9电缆穿越建筑物、道路等易受机械损伤的场所及引出地面高度在0.2米至2米处必须加设防护管,所有电缆保护管的水平部分不得高出路面。5410进入配电室的电缆或电缆保护管铺设完必须将开口处封堵好,不得有孔 隙,防止小动物进入。5.4.11接入配电盘的进线电缆,必须接在控制开关的上端口,剩余电缆盘成直 经为1米的圈,埋入配电盘旁,深度不小于 0.3米。5412电缆接线完毕必须进行绝缘检完测,放电处理,并做好记录,其绝缘电 阻不应低于1M Q,在潮湿场所不得低于0.5M Q,不合格者不得送电。5.5配

11、电盘(配电箱5.5.1现场固定的配电盘,应统一安装、统一管理,责任到人。5.5.2在TN S系统中,配电箱的金属箱体和箱内的不应带电的金属部分,必 须与保护零线(PE )连接牢固。5.5.3配电箱的金属箱体和箱内的不应带电的金属部分,必须与独立的接地极 连接牢固,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欧姆,采用铜编接地线。5.5.4配电盘内的L1、L2、L3 (即过去常说的A、B、C )相及工作零线(N )和QES管理体系系统文件AQ11安全用电管理程序/版次:B保护零线(PE )应 分别用黄、绿、红、黑、黄绿相间的色标加以区分。在任何情况下不准使用绿 /黄 双色线作负荷线。5.5.5配电盘内的接线排列整齐,压接

12、牢固,绝缘合格,盘面操作部位不得有 带电体裸露。5.5.6配电盘内采用接线鼻子压接接线时,做好套管色标,接线头裸露部分不 得超过20mm ;采用橡套软电缆接线时,6mm 2以上必须压鼻子镀锡,接线端子 保护罩外不得有裸露部分。5.5.7配电盘内各控制开关,要标明控制设备名称;引出电缆标明电缆去向; 剩余电缆盘成直经为0.30.5米的圈,埋入配电盘旁,深度不小于 0.3米。5.5.8配电盘内单相开关应标明电压等级及额定电流。5.5.9配电盘内的金属探伤专用插座,必须有明显标识。5.5.10龙门吊、塔式起重机械、施工电梯以及重要设备的专用配电盘应加锁。5.5.11各配电盘盘面必须有醒目的 有电危险

13、”警告标志。5.5.12各配电盘的责任人在每日的巡查中,重点检查配电盘内断路器、漏电保 护器、插座外壳以及接线端子保护罩是否齐全完整,接线是否正确。5.5.13检查用电设施的防雨设施是否可靠,对过马路电缆不采取保护措施的、 手持式电动工具不经过漏电保护器或无插头使用电源的,立即从配电盘上解除用电 线路。5.5.14各配电盘的责任人遇雨、雪天气时要加强检查,确保配电盘门关闭良 好。5.5.15清理配电盘用的毛刷金属部分,必须用绝缘胶带包扎好。5.6漏电保护器5.6.1纯照明线路应选用单相二极漏电保护器,380V输电线路的用电设备应选 用三相四极漏电保护器。5.6.2所用漏电保护器的物资采购,应每

14、批抽查1-2个,对漏电保护器(兼有短路、过载、漏电保护功能的漏电断路器)分别进行最小动作电流、动作时间、单 相过流和火对地、火对火短路时动作时间、动作电流试验,各项参数合格后方可使 用。563安装时一定要区分线路的工作零线(N)和保护零线(PE ),严禁将保 护零线(PE )接入漏电保护器。QES管理体系系统文件AQ11安全用电管理程序/版次:B564在安装和使用漏电保护器时,要保证漏电保护器与地面垂直,最大倾斜 度不得超过5度,严禁放倒使用。5.6.5经验证合格投入使用的漏电保护器,任何人不得拆开。末级漏电保护器 的使用人,每天在使用前要进行漏电保护按钮动作试验,保证漏电保护开关动作正 常。

15、严禁使用漏电保护动作失效的漏电保护器。566电源管理人员每月对现场所使用的漏电保护器检查一次,保证绝缘电 阻、试验装置和动作性能良好。5.7移动式配电箱5.7.1移动配电箱由电工负责统一装配和检修,由使用单位负责保管维护。5.7.2移动配电箱的电源线采用橡套软电缆,电源线长度原则上不得超过40米,流动电源箱与其控制的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超过5米。5.7.3移动配电箱内的漏电保护器、各类插座安装时,应按规定位置紧固在电 器安装板上,不得歪斜和松动。5.7.4移动配电箱内的保护零线应通过接线端子柱连接,与工作零线分开,严 禁混用。5.7.5移动配电箱内的电器元件,必须可靠完好,不准使用破损或不合格的电 器元件。5.7.6高空使用的移动配电箱内,必须作好防止高空坠落的保护措施。5.8用电纪律5.8.1用电设备必须实行一闸、一机、一保护”制度,严禁用一个开关直接控 制两台及两台以上用电设备。5.8.2严禁从配电开关、漏电保护器的上口接电源,严禁将导线直接插入插 座,严禁用金属丝代替保险丝。5.8.3电源线路不得接近热源或直接绑在金属架上,在金属容器、金属管道内 的电源线不得有接头。5.8.4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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