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单位使用车辆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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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生产单位使用车辆管理办法为规范生产单位使用车辆申报程序,加强过程监督,严格控制费用,特制订以下管理办法:一、用车计划申报流程1、各生产单位用车每日17:00前将次日用车申请单报送生产技术部审核后送交工程建设指挥部具体负责人以便提前联系车辆。2、审批流程:用车单位主管领导签字 生产技术部主管领导审核签字二、用车安排工程建设指挥部根据用车申请单做好车辆调配,确保车辆按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三、过程控制1、生产单位应设专人做好外协车辆监督工作,记录车辆到位时间,并对作业活动安排紧凑,避免消极怠工,作业完成后用车单位按车辆实际到位时间及作业完成时间填写用车回执单,经生产技术部现场值班调度签字确认后反馈

2、至工程建设指挥部。2、生产技术部对用车型号、使用情况进行确认核实,值班调度随时对车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四、相关考核1、凡不按照要求时间填报用车申请单的每次处罚责任单位50元,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责任单位负责。2、凡不按照要求反馈填写用车回执单的每次处罚责任单位50元。3、凡发现前期准备工作不充分,导致车辆到位后不能正常作业,每次处罚责任单位100-500元。4、凡发现填写用车申请单、用车回执单与车辆实际作业时间不符,弄虚作假,每次处罚责任单位500-5000元。五、此规定11月12日起执行。附:用车申请单用车回执单生产技术部2011-11-12用车申请单单 位:时 间:车辆类型数 量时 间用 途使用单位签字:生产技术部:备注:用车回执单单 位:时 间:车辆类型数 量到位时间完成时间使用时间使用单位签字:生产技术部值班调度: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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