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岗片区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修改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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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号: 栋 房 合同编号:( ) 深圳市罗湖区红岗片区城市更新项目补偿安置合同书甲方(投资方):深圳市桂城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泥岗路红岗东村12栋1楼营业执照注册号: 4445 法定代表人: 黄加展 电话: 0755-82054205 邮编: 518023乙方(被搬迁方):姓名(名称): 住址(注册地址):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注册号): 电话: 开户银行: 银行帐户: 乙方(被搬迁方):姓名(名称): 住址(注册地址):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注册号): 电 话: 开户银行: 银行帐户: 甲方因深圳市罗湖区红岗片区城市更新项目(简称本项目)建设需要,需对乙方的房屋进行搬迁;

2、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 、互利 、自愿的原则,就本项目范围内乙方房屋的搬迁补偿及回迁等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 被搬迁房屋状况根据乙方现有房屋房地产证记载的内容,乙方确认被拆除房屋状况如下:1 、乙方被搬迁房屋位于深圳市罗湖区泥岗东路红岗_小区_栋 号,户型为 房 厅,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2 、乙方被搬迁房屋位于房屋所在楼层的 楼.3、乙方被搬迁下列房屋用途为(乙方填写或打勾):住宅;首层商业;办公楼(写字楼);其他。4、乙方被搬迁房屋的房产证号码为:深房地字第 号。 5、被搬迁房屋抵押、查封、租赁或其它权利受限的情况: 自住 注:如对房屋的建筑面积有异议的,可申请当地

3、政府认可的查丈单位测量,以查丈面积为标准。第二条 乙方身份的确认1、乙方应当提交身份证、户口薄、婚姻状况证明、房地产权证书、房屋报建批准文件或者其他权属证明文件等全部权属资料的复印件给甲方,由甲方核实原件。2、乙方承诺并保证其提供的资料合法、完整、有效,若房屋存在共有人的,乙方已经取得全部共有人公证授权委托书,授权其处置共有房产和签订本搬迁补偿安置合同。如因乙方提供虚假资料情节严重的,而引起的相关法律、经济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第三条 搬迁补偿方案 乙方自愿选择货币补偿产权置换的方式进行房屋搬迁补偿,选择方式一经确定,不得变更。第四条 货币补偿方式被搬迁房屋补偿金额:乙方被搬迁房屋建筑面积为

4、平方米,每平方米建筑面积货币补偿标准以签订本合同前一个月内该区域的市场交易均价为标准,单价为 元/平方米,房屋搬迁货币补偿总额(人民币大写) 佰万 拾万 万 仟 佰 拾 元(小写: 元)。第五条 产权置换方式1、产权置换补偿的方式为:乙方对位于红岗片区红岗 小区原有的房屋进行搬迁,待甲方在原小区重建房屋竣工后,以重建房屋对乙方置换的房屋产权进行回迁,作为对乙方的补偿;每平方米被搬迁房屋建筑面积补偿重建房屋建筑面积比例为无商品房产权证的为1 :1.15 平方米,有商品房产权证的为 1:1.2 平方米(含按规定分摊的共用面积);套内补偿按 1:1.03 平方米(不含按规定分摊的共用面积)该项方式产

5、权调换补偿面积计算公式:乙方被搬迁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回迁补偿比例 =回迁补偿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乙方被搬迁房屋套内补偿面积(平方米)回迁补偿比例 =回迁补偿房屋套内面积(平方米);2、回迁房屋丈量面积为 平方米1.03 。回迁补偿房屋面积为 平方米,乙方增加认购面积为 平方米,合计回迁面积 平方米。回迁房屋的交楼户型由乙方选定 。注:乙方有权放弃、增加或减少认购面积。 具体见附件一回迁房屋交楼标准。3、选择产权置换补偿房屋的分房原则:在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下,由甲方与公证部门共同组织业主现场抽签确定。甲方在回迁房屋竣工后,将组织乙方按照本合同规定面积范围抽签选择房屋。若乙方未能如期参

6、加选房或者超过期限选房的,视为放弃选房的优先权,甲方有权代为乙方在面积种类范围内选择建筑面积最相接近的一套房屋作为乙方的回迁房屋。甲方应当将按回迁比例设计的回迁房屋房源全部公开,不得予以保留。4、关于回迁的特别约定1)本次回迁的产权使用年限为70年(地价由甲方承担),具体起止时间最终以甲方与深圳市规土委签订该改造项目的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的时间为准。2)回迁物业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视为建设工程验收合格,符合交楼标准。3)回迁住宅(为精装修)户型及装修标准依照深圳市有关部门设计审批的图纸为准。4)回迁物业的相关配套设施以政府部门的最终审批文件为准。5)回迁业主每户配备一个固定车位(使用)。业主

7、委员会成立前停车管理费为七折。6)甲方承诺回迁房屋使用率不低于百分之七十八,业主委员会成立前物业管理费为七折。7)甲方承诺乙方不参与回迁,开发商则无条件按开盘均价回购实际回迁面积(不含认购面积),在开盘五天内付清全款给乙方作为赔偿,营业税由乙方负责。8)补偿比例如有变动(包含租金补偿,面积比例补偿,搬迁费补偿,装修费补偿等),按最高比例补偿。回迁房屋在不增加面积前提下楼差价无需补差价。9)甲乙双方同意本合同即日起两年内有效,超过两年未拆迁改造本合同自动作废。10)甲方承诺除乙方按国家相关规定交纳税费外无须支付其它费用。11)甲方承诺该旧城改造项目不会转让或出售予其它开发公司,若转让或出售予其它

8、开发公司甲方同意此合同自动作废。12)甲方承诺回迁房屋配备开通水、电、燃气、电话、电视、网络等开启费用不须要乙方支付。13)甲方承诺乙方回迁房屋朝向为南,南北通;回迁房屋与路面(泥岗路及宝岗路)距离不小于现有房屋与路面(泥岗路及宝岗路)的距离;三次抽签机会保证六楼以上。14)如国土规划部门批准本项目拆建比大于或等于1:3,则回迁补偿比例提高至按建筑面积的1:1.3补偿。第六条 产权置换方式的临时安置补偿 乙方自行解决过渡安置,甲方按照乙方现有房地产登记证的房屋建筑面积向乙方支付临时安置补偿,补偿标准、补偿期限、支付方式如下:按乙方被搬迁房地产权证书登记的建筑面积进行补偿,临时安置补偿标准为每平

9、米 40 元/月,且每年上浮10%。每套每月不足1000元的按每套每月1000元计算。补偿费用计算公式:乙方被搬迁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临时安置补偿标准(40元/平方米/月)=临时安置补偿费( 元/月)补偿。甲方自乙方在搬迁公告规定期限搬迁内腾空并办结被搬迁房屋移交手续之日开始计算,计至甲方通过书面通知或媒体公示方式告知乙方产权置换补偿房屋入伙日后7天止,(下称过渡期);补偿费用按月半年年方式支付。支付时间为每月/半年/年 3 个工作日前支付当月/半年/年补偿费,甲方直接支付至乙方指定账户。乙方指定银行帐号如下:开户银行: 户名: 银行帐号: 第七条 搬迁补偿1、搬迁补偿标准按 1000元/次。

10、乙方选择货币补偿方式的,甲方按照上述标准支付一次搬迁补偿费;乙方选择产权置换补偿方式的,甲方按照上述标准支付搬出补偿1000元,搬入补偿1000元。2、 搬出搬迁补偿费的支付:甲方自乙方将被搬迁房屋腾空后,双方办结被搬迁房屋验收移交手续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支付。搬入搬迁补偿费的支付:甲方自乙方办理入伙手续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支付。3、 装修补偿:在2011年1月1日以前,有豪华(精)装修的给予适当补偿,具体以当地政府认可的专业评估机构出据的评估报告为准。第八条 被搬迁房屋已抵押、查封、租赁等关系的处理1、若被搬迁房屋存在抵押、查封等限制产权的情形的,乙方应在甲方公布的房屋搬迁期限届满前办理

11、完房屋抵押注销手续或房屋查封的解封手续,确保被搬迁房屋按时搬迁移交;若被搬迁房屋存在租赁、借用或其他关系的,乙方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搬迁期限内与承租人、借用人等解除租赁、借用等关系,确保被搬迁房屋按时搬迁移交。2、乙方解除房屋抵押、查封及租赁或其他关系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九条 搬迁交付期限和交付条件1、乙方需在甲方公布搬迁公告规定之日起 30 天内将房屋搬迁和腾空完毕,并与甲方办理验收移交手续。乙方收到甲方的通知之日(含电话通知之日、在乙方门上张贴通知之日、乙方收到特快专递之日或报纸公告之日)视为搬迁公告送达乙方。2、乙方移交房屋时,应保持房屋的完整性,不得破坏房屋结构,不得拆除墙、门、窗、固定装修、水电表、变压器、配电房等附属设施设备。3、乙方移交房屋时,应结清与搬迁房屋有关的水电费、燃气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网络使用费、租赁管理费、物业管理费及其他乙方应向有关部门单位缴交的一切费用并注销水电表等,需要向甲方提供合法的费用收讫凭证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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