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角度解读“葫芦僧断判葫芦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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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题目:法律角度解读“葫芦僧断判葫芦案”课程:法律环境姓名:熊焕婧学号:201131902012 学院:国际教育学院 邀 匾画 回(!血1可妙回号Y * 二二三二乙g法律角度解读“葫芦僧断判葫芦案”摘要:本文从法律角度解析红楼梦第四回葫芦僧乱判葫芦案主要讲了 “葫芦 僧断判葫芦案”的主要事件,经过。然后从法律的角度把这个案子重新审视了一 下,剖析了本案背后反映出来的封建法制状况及弊端等。关键字:法律红楼梦封建护官符引言:鲁迅在绛洞花主小引中有言,“红楼梦是中国许多人所知道,至少, 是知道这名目的书。谁是作者和续者姑且勿论,单是命意,就因读者的眼光而有 种种:经学家看见易道学家看见淫,才子看见缠绵

2、,革命家看见排满,流 言家看见宫闱秘事。”正所谓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莱特,因为视角不 同,关心的东西也就不同。现在,让我们作为法律人,通过法律这一视角去解读 红楼梦第四回第四回薄命女偏逢薄命郎葫芦僧断判葫芦案、故事简介葫芦僧断判葫芦案主要讲述了贾雨村初次做官被下放后,到巡盐御史林如海 家给林家千金黛玉讲课,后因贾母接走林黛玉,林如海自感无以为报,便修书一 封给贾政,贾政便提拔贾雨村做了官。雨村做官后第一件案子就是他的大恩人甄士隐的女儿英莲(也就是香菱学诗 中的香菱)被拐子拐走,等养大到摸样齐全的时候,卖给了冯家做媳妇。可拐子 贪心又将英莲卖给了呆霸王薛蟠,于是乎两家就都不肯收银子让人,薛蟠

3、倚财仗 势,“最是天下第一个弄性尚气的人”,于是指使众豪奴将冯渊打了个落花流水, 把英莲生拖死拽去。冯渊人单力孤,花了钱,一念未遂,反送了性命。当日在公堂之上,贾雨村听完冯家的话,当时气得就要捉拿薛蟠归案。正当 他要发牌之时,旁边的一个门子就赶紧咳嗽了几声,雨村听见了,因为有了上次 被流放的经验,就谨慎起来,没有发牌。退堂后叫来门子,原来这个门子就是当 日葫芦庙里的一个小和尚,当初还服侍过贾雨村,后葫芦庙炸供引起大火后,无 家可归就充了门子,甄士隐的女儿也是当晚丢的。这就是葫芦僧的来源,说的就 是那个门子,葫芦案就是英莲被拐被卖的案子。雨村老练地先问门子该如何了结 此案,门子就说只需给冯家一些

4、埋葬费,至于薛蟠,因为四大家族势力庞大的原 因,更何况贾雨村的官就是贾家帮的忙,此案的全部罪责就归于那个拐子了,验 明正身,绑赴刑场。最后因为门子的一盘话以及门子所提供的护官府,贾雨村改 变了审案初衷,最后徇情枉法,让薛蟠逍遥法外。然而出主意的葫芦僧的下场比 较惨了,被贾雨村寻了个不是打发走了。至此全案几乎已结,重点似乎在葫芦僧和葫芦案,其实不然,曹雪芹写这事 也为了表现像贾雨村之流忘恩负义,徇情枉法,当初甄士隐送贾雨村进京赶考的 费用时,他也不过寥寥几句谢语,如今碰上甄大恩人的女儿的案子,一点感恩之 心都没有,冷如冰霜,对英莲也是毫不同情,想到的只有如何在官场中扶摇直上, 就像薛宝钗曾经的螃

5、蟹咏就是献给诸如贾雨村纵横官场之流。二、法律剖析那时看这个故事,只觉贾雨村的虚伪狡滑,门子下场的可悲,英莲的不幸, 冯渊的痴情。现在再看,透过一个法律学者的眼睛,看到了古代司法的诸多弊端。一、官官相护在这里,我们不得不提到本案的一个重要问题“护官符”说是当时做地方 官的人,都有这样一个名单,上书本地豪门大户的姓名、官爵,人称“护官符” 贾不假,白玉为堂金作马。阿房宫,三百里,住不下金陵一个史。东海缺少白玉床,龙王来请金陵王。 丰年好大雪,珍珠如土金如铁。丰年好大“雪”便是指薛家,薛蟠便是薛家的“呆霸王”贾雨村甫到应天 府任上就接到这样一件殴伤人命案子,刚开始甚为重视,“即拘原告之人来审” 门子

6、是个官场老手,熟悉官场内幕和人情世态,便将这一情况告知贾雨村。依法 断案的贾雨村因为听了故人门子有关“护官符”的点拨,只得按照“官场潜规则” 敷衍了事,徇情枉法,胡乱判断了此案。冯渊身亡,是人命官司,。在“葫芦僧判断葫芦案”中,控告薛蟠杀人的冯 渊的奴仆告了一年的状,竟无人作主。薛家是应天府四大家族之一,名符其实的 豪强人家,官府何敢得罪,更不用说官府代表朝廷提起公诉,以杀人罪追究其责 任了,由此可见古代社会官官相护何其严重。二、民刑不分以现代法制为参照系,不管红楼世界是明是清,都在中国传统法制之范畴 内。一谈起中国传统法制,就有人说“哦,诸法合体,民刑不分嘛! ”不单许多 法律人这样讲,就连

7、非法律人也这样讲,可见这一观点影响之大。中国古代民事诉讼与刑事诉讼同中国古代民法与刑法一样,民刑不分。中国 古代民商法典始终没有从刑法典中独立出来,翻开主流法制史教材,民刑不分是 中国传统法制落后的特征之一。在现代法治社会下,民法是规定并调整平等主体 的公民间、法人间及其他非法人组织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 称。刑法是规定犯罪与刑罚的法律,我国刑法第一条规定“为了惩罚犯罪, 保护人民,根据宪法,结合我国同犯罪作斗争的具体经验及实际情况,制定本法”。薛蟠殴伤人致死命案构成刑事案件,适用刑诉程序,薛蟠是被告,只要案子 未决或决而未执行的,应是拘押在审的。人既在狱中,便身不由己,酷吏钻

8、营致 使流弊一至于“国法之外有私法,公刑之外有私刑”,成为中国法制史上抹不去 的一块污点。但薛蟠并没有被拘押,照样逍遥在外,无法无天。再从判决结果看,冯渊身亡,官司就成了人命官司。连贾雨村也对门子说: “你说得何尝不是。但事关人命,蒙皇上隆恩起复委用,正竭力图报之时,岂可 因私枉法,是实不忍为的。”由此见得杀人案之为大案,彼时与今日略同。假定 冯渊之仆为主报仇,且成功刺杀薛蟠,激起舆情沸腾,官府是否以杀人罪追究其 责任,还真不好说。当然,只能是假定而已,正如门子所说,“那冯家也无甚要 紧的人,不过为的是钱,有了银子,也就无话了。”于是薛蟠只是赔了冯家烧埋 银两,并未判刑,触犯了刑律却无条件的免

9、于刑事处罚,贾雨村只是处理了刑事 案件中的附带民事诉讼,赔钱了事。或许当时他根本没想这么多,想的只是如何 邀功与自己的前程,所以他只是把杀人的刑事大案当成赔钱了事的简单民事纠纷 来处理,民刑不分。三、程序不清、权力集中按现代司法程序,一件杀人案,先由公安机关进行侦查,再由检察机关提起 公诉,最后由法院作出裁判。三机关相互合作,相互制约,才能最大限度地保障 正义之实现及诉讼参与人之权利行使。在“葫芦僧判断葫芦案”中,身为地方行 政长官的贾雨村同时又兼地方法院院长和地方检察院检察长,不独行政权与司法 权不分,司法权中之侦查权、公诉权与审判权也统统集于贾雨村一身。所以贾雨 村就徇私枉法,胡乱判案了。

10、四、不重事实法律事实是法官依法认证的案件事实,它基于客观事实,尽管有时几乎等同 于客观事实,但毕竟有别于客观事实。葫芦案中,冯渊对甄英莲却是一见钟情, 设誓,“不再娶第二个。而甄英莲从小被拐子拐走,所受苦楚自不待言,终于等 来个“绝风流人品”的冯渊,可谓苦尽甘来。怎奈天不遂人愿,两人终究未能永 远幸福美满地生活在一起。冯甄之爱情悲剧换来贾雨村一叹,“这正是梦幻情缘, 恰遇见一对薄命儿女。”冯渊人单力孤,被“呆霸王”及众豪奴活活打死,这本 是他断案所要关注的事实,可惜法律事实也非贾雨村所要关注的,或者不是他主 要关注的,只是一叹罢了,最终还是按门子的主意用封建迷信掩盖犯罪事实。扶 鸾请仙,至次日

11、坐堂,仍旧“徇情枉法,胡乱判断了此案”。并且疾忙写信给贾 政和王子腾,假装云淡风轻,云“令甥之事已完,不必过滤。”实则向恩主邀功 献媚之情,溢于言外。这是法律上的悲剧。托马斯潘恩在常识中说:“如果没有人监督,对国王是不能信任的 虽然我们十分聪明,曾经对专制君主政体关门下锁,但同时我们也十分愚蠢,曾 让国王掌握了钥匙。”这一常识的要义警示我们:如果监督的“钥匙”掌握在被 监督者手中,即使我们建立了种种监督制度,监督也是形同虚设。因为只有被监 督者自愿地打开接受监督的“大门”时,我们才有机会看到“大门”后的东西。 这样的监督,与寄希望于人的道德自律又有什么区别呢?因此,要防止“葫芦僧 判断葫芦案”

12、的司法闹剧出现,要杜绝司法腐败现象的发生,改进和完善现行的 司法监督机制,让监督权硬起来,保证司法权始终沿着法律的轨道运行,势在必 行。三、我的感想所幸的是,我们现在所生活的社会是一个法治社会,公平公正的和谐社会, 有着相当完善的法律制度,条款条约,切实保证了老百姓的利益得到最大限度的 保障,检察机关也从另一个方面保证了案件的公正透明。法制社会,我们每个人 守法、懂法、织法,共同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共同创造一个更加和谐的法治社 会。我希望,我们的社会是一个真正透明有序的和谐社会,而且我也相信,随着 制度的不断改善,人们总会发现自己善良的本性,正义终将战胜邪恶,我们一定 会共建一个法制和谐社会!相关文献及资料:1中国法院网从“葫芦僧判断葫芦案”看古代司法弊端.2徐忠明:中国传统法律文化视野中的清官司法见徐忠明著:法学与文学 之间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51页。3谢晖:法律信仰的理念与基础山东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第331页。4.法律与生活半月刊2003年12月下“葫芦僧判断葫芦案”的背后5曹雪芹.红楼梦第四回薄命女偏逢薄命郎葫芦僧断判葫芦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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