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沙保税物流区4号地块建设仓库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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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南沙保税物流区4号地块建设仓库项目勘察设计招 标 文 件- / 招标人(章):广州南沙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授权代表:龙工地址:广州市南沙区龙穴岛海港大道口岸大厦7楼邮政编码:电话:020-电子邮箱:招标代理(章):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授权代表:陈工地址: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市南路290号富门花园6栋503室邮政编码:电话:电子邮箱:招标文件修改申报表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一般应按照范本(房建类2013-01)格式编制招标文件。如果修改,范本被删除的内容应标注删除线,新增内容应标注下划线。需要修改的内容请填在下表中,以便监督机构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作出的改动进行评估,避免因不恰当的改动而引起纠

2、纷造成不良后果。序号章节、条目范本原文拟删改的内容1.1.4.1申请人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注释 合同履约纠纷是指招标人过去3年内曾与申请人签订合同,并且对申请人不满意。申请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2.1.4.2国内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资质证书。申请人须具备以下两项资质证书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或以上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甲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或以上资质。3.1.4.3外国或香港、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组成联合

3、体,须以具备 设计资质 的设计单位为牵头人,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为牵头人正式员工,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或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4.1.4.4申请人在本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备案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建立企业诚信档案(IC卡)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IC卡)中的在册人员。诚信档案(A类IC卡)应在有效期内。(打印页加盖单位公章)。5.1.4.5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资格。注释 从下列资格中选一项: 一级注册建筑师。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的工程师。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

4、备 一级注册建筑师 资格;需同时提供自报名截止日期前壹年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需能反映参保人在该投标单位缴纳)。6.1.4.6申请人委派的各专业负责人须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未实行注册执业制度的专业,须具有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者中级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申请人委派的各专业负责人须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未实行注册执业制度的专业,须具有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者中级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需同时提供自报名截止日期前壹年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需能反映参保人在该投标单位缴纳)。7.1.4.7 新增内容申请人已按照附录10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书。8.1.5.1自本公告发

5、出次日起5个工作日的最后两个工作日,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的上午9:0012:00,下午14:0016:00,由申请人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逾期可不受理。投标报名费 元,交纳后不予退回,由交易服务机构开具发票。投标报名时应提交下列资料:2015年 月 日至2015年 月 日的上午9:3011:30,下午14:0015:30,由申请人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投标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逾期可不受理。投标报名费100元,交纳后不予退回,由交易服务机构开具发票。投标报名时应提交下列资料:9.1.5.1.1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

6、件两份(原件核对)。10.1.5.1.2注册执业证书(未实行注册制度的专业可用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代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注册执业证书(未实行注册制度的专业可用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代替)复印件两份(原件核对)。11.1.5.1.3填妥并盖章的投标申请表(见附录1、2、3)一式三份。填妥并盖章的投标申请表(见附录1、3)一式两份。12.1.5.1.4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份,表格可从服务指南栏目下载。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两份,表格可从服务指南栏目下载。13.1.5.1.5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 元,由收款机构开具发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两(原件核

7、对)、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原件(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交)各两份。14.1.5.1.6新增内容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 500 元,购买其他资料每套人民币 500元,由收款机构开具收款收据。15.1.5.3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请派人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广东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的CA USB Key数字证书(咨询电话95105813、),以保障投标人能使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勘察设计远程评标服务系统传送电子投标文件。 删除16.1.6.2新增内容注:投标人及其代表必须承担那些进入现场后,由于他们的行为所造成的人身伤害(不管是否致命)、财产损失或损坏,以及其他任何原因造成的损失、损坏或费用。招标人在投

8、标人及其代表考察过程中不负任何责任。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17.1.7.1工程设计费基价暂定为 万元。其中方案设计占全部设计工作量比例为 %,方案设计费不下浮为人民币 万元,全部用于投标经济补偿,分配办法如下:给予评审排序第1名的投标人 万元(约为方案设计费的20%);分别给予评审排序第2名和第3名的投标人 万元(约为方案设计费的15%);分别给予评审排序第4至8名的投标人 万元(约为方案设计费的10%);其余投标人费用自理,如果投标人不足8名,剩余的方案设计费支付给中标人。工程设计费基价暂定为 510.02 万元。其中方案设计占全

9、部设计工作量比例为15 %,方案设计费下浮20 %。本工程不设投标补偿,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若投标过程中因故需要终止该项目的招标时,招标人无需对投标人进行任何补偿,费用由投标人自理。18.1.7.2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占全部设计工作量比例为 %,在合同实施期间设计费按建设规模和设计工作量调整,但费率浮动幅度不变。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占全部设计工作量比例为 85%,设计费浮动幅度值为下浮20%,在合同实施期间设计费按建设规模和设计工作量调整,但费率浮动幅度不变。19.1.7.3岩土工程勘探费用,按照承发包双方确认的实际工程量(投标时暂由投标人自行估算工程量)乘以中标综合包干单价结算,该单价已包

10、括所有实物工作收费、技术工作收费、税金等全部费用。岩土工程勘探费用中标综合包干单价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岩土工程勘探费用,按照承发包双方确认的实际工程量(投标时暂由投标人自行估算工程量)乘以中标综合包干单价结算,该单价已包括所有实物工作收费、技术工作收费、税金等全部费用。岩土工程勘探费用中标综合包干单价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费用浮动幅度值为下浮20%。20.1.7.4工程测量费用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本项目工程测量和工程物探费用含在岩土工程勘探费中,该

11、部分费用不单独进行报价。21.1.9.3招标项目的电子地形图由招标人到广州市建设大马路10号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统一购买后分发给投标人。投标人可通过选择satellite(卫星图象)观察本项目的周边环境。 招标项目的电子地形图由投标人自行通过选择satellite(卫星图象)或到现场观察本项目的周边环境。22.1.9.5有关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相关事宜,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有关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相关事宜,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23.2.4.2财政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在设计合同签订后七日内向财政部门提出支付经济补偿的申请,非财政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在设计合同签订后七日内向投标人付清投

12、标经济补偿。本工程不设投标补偿,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24.2.4.4外国或香港、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与中方设计企业合作设计,工程设计费分配比例由合作双方商定,协商不成视为自动放弃中标。 删除。25.2.4.5工程设计费分期支付。签订设计合同15天内支付20%;初步设计审查通过5天内,累计支付35%;施工图审查通过5天内,累计支付90%;工程竣工验收时,累计支付95%;缺陷通知期为竣工后365天,缺陷通知期限届满,设计费全部付清。财政投资项目付款时间以财政部门批准为准。工程设计费分期支付。工程设计费分期支付。签订设计合同15天内支付20%;施工图设计完成后5天内,累计支付35%;施工图审查通过

13、5天内,累计支付70%;工程竣工验收时,累计支付95%;缺陷通知期为竣工后365天,缺陷通知期限届满,设计费全部付清。26.3.13.1 现场考察3.1.1 招标人安排投标人代表对工程现场进行考察,目的是使每个投标人查看现场并获得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一切资料。3.1.2 每个投标人参加现场考察的人数不宜超过3人,外国投标人代表应自带中文翻译。3.1.3 现场考察期间招标人将召开一次会议,接受投标人代表的提问。3.1 现场考察3.1.1 现场考察由投标人自行考察,招标人不统一安排现场考察。3.1.2 投标人及其代表必须承担那些进入现场后,由于他们的行为所造成的人身伤害(不管是否致命)、财产损失或

14、损坏,以及其他任何原因造成的损失、损坏或费用。招标人在投标人及其代表考察过程中不负任何责任。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27.3.2.2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招标文件及随后收到的有关资料有任何异议的,应当在收到文件1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意见,或者向监督机构、招标管理机构提出书面投诉,逾期视为无异议。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招标文件及随后收到的有关资料有任何异议及疑问的,应当在收到文件10日内以书面形式盖章发送传真向代理机构提出意见并发送电子版到代理机构邮箱,或者向监督机构、招标管理机构提出书面投诉,逾期视为无异议。28.3.2.4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招标人可以澄清或者修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7 日前,招标人可以澄清或者修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29.3.5.1投标截止时间自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售出第一份招标文件之日起计: 勘察设计投标不少于30天。投标截止时间自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售出第一份招标文件之日起计: 设计投标不少于2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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