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基础知识讲座

上传人:汽*** 文档编号:497831819 上传时间:2023-12-11 格式:DOCX 页数:29 大小:34.54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专利基础知识讲座_第1页
第1页 / 共29页
专利基础知识讲座_第2页
第2页 / 共29页
专利基础知识讲座_第3页
第3页 / 共29页
专利基础知识讲座_第4页
第4页 / 共29页
专利基础知识讲座_第5页
第5页 / 共29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专利基础知识讲座》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专利基础知识讲座(29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专利基础知识一、专利的基本概念1、什么是专利是指国家以法律形式授予中请人或其权利继受人在法定期限内对其发明创造享 有 的专有权。专利权不是在完成发明创造时自然而然产生的,而是需要申请人按照 法律 规定的手续进行申请,并经审查批准才能获得的;也就是说,专利权只能由国 务院专 利行政部门批准、授予。凡是获得专利权的发明,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向申 请人颁发 专利证书,并将有关事项在专利公报上公告。专利是一种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财产。专利权在有效期限内,与有形财产一 样,可以交换、继承、转让等。2、专利的特点专利具有 3 大特点:独占性、地域性和时间性。(一)独占性独占性,也称排他性、垄断性、专有性等。

2、独占性指的是,对同一内容的发明 创 造,国家只授予一项专利权。被授予专利权的人(专利权人)享有独占权利,未 经专 利权人许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不得以生产经营为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 售、销 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 口依照该 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如果要实施他人的专利,必须与专利权人订立 书面实施许 可合同,向专利权人支付专利使用费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擅自实施他 人专利,就构 成法律上的侵权行为。我国自 2001 年 7 月正日起实施的新专利法第五十七条指出,未经专利权人 许 可,实施其专利即侵犯其专利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如果不愿协 商

3、或 经协商未达成协议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 请求管 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这是目前我国在知识产权保护中采取的司法与行政 双轨并行 的管理模式。关于专利独占性的威力,这里举一案例。美国人哈罗德兰斯伯格发明了静电喷漆 工 艺,在许多国家申请了专利,并取得了专利权。由于应用这项技术可节省近一半 的油 漆,而且产品着漆均匀、光洁美观,经报刊宣传后,各国企业纷纷仿造。兰斯 伯格以 专利法为武器,在美国和其他许多国家提出专利侵权诉讼,追究侵权者的法 律责任。 由于有法律保护,他均获胜诉,击败了美国福特汽车公司、通用汽车公司 等大企业, 仅在美国就获得 400 万美元赔偿费。他

4、到日本时,有 400 家侵权企业排 长队来交赔偿 费。实践证明,正是专利权的独占性,使得发明人的辛勤劳动能够得到补偿,同时 为 进一步从事发明创造提供了物质条件,激发了更多的人从事发明创造。因此,专 利制 度被看作是技术进步的发动机。(二)地域性地域性,即空间限制,指一个国家或地区授予的专利权,仅在该国或该地区才 有 效,在其他国家或地区没有任何法律约束力。因此,一件发明若要在许多国家得 到法 律保护,必须分别在这些国家申请专利。(三)时间性专利权的时间性是指专利权有一定的期限。各国专利法对专利权的有效保护期 限 都有自己的规定,计算保护期限的起始时间也各不相同。我国新专利法第四 十二 条规定

5、:“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 限为 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专利权超过法定期限或因故提前失效,任何人可自由使用。因此,目前全世界已公 开 和批准的专利申请中,已失效或保护期满的专利有约 3000 万件,已成为全世界的 公共 财富,大家可以无偿使用。二、专利的种类我国的专利法,将发明、实用新型及外观设计统称为专利。对于发明、实用新 型 及外观设计的定义,在我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条第一至第三款,有非常清 楚、 明确的描述。1、发明专利我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条第一款指出:“专利法所称发明,是指对产品、 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我们可以从发明的定义

6、中了解到:发明的保护范围较广,既包括有具体的物品、 物质,也包括抽象的方法;既可以是发明人首创性的,也可以是发明人在现有技术 方 案或解决方法的基础上,对现有产品或现有方法的改进,并且这种改进与现有技 术相 比,是非常显而易见的,要求其具有显著的进步性。2、实用新型专利我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条第二款指出:“专利法所称实用新型,是指对产 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疽我们可以从实用新型的定义中了解到:实用新型的保护对象必须是具有一定形 状 (空间形状或平面形状)的装置,而且该装置还必须在其构造或构造的结合方面, 有新 的技术方案支持,且能解决实际的技术问题;实用新型的技

7、术方案注重实用性, 其技术 水平较发明专利而言,要低一些。3、外观设计专利我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条第三款指出:“专利法所称外观设计,是指对产 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 工 业应用的新设计。”我们可以从外观设计的定义中了解到:外观设计注重的是设计人对一项产品的 外 观(包括形状、图案或者这两者的组合,以及色彩与形状、色彩与图案的组合) 所作 出的富于艺术性,具有美感的创造,但这种具有艺术性的创造,不只是单纯的 工艺 品,它还必须能够在企业中成批制造,也就是说具有能够为产业上所利用的实 用性。 很显然,这里所称的美感,也应该是符合我国的道德规范和广大

8、群众的普 遍 欣赏水平 的。三、职务发明与非职务发明专利法中关于职务发明和非职务发明的规定,是许多单位和个人关注的问 题。为解决这方面问题而制订的相关法条,一方面是为了保护广大科研人员在发明 创 造中的积极性,另一方面也保证各法人单位的技术和经济利益能够得到最好的利 用,1、职务发明职务发明是指,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 成 的发明创造,具体包括 4 种情况:(一)在本职工作中作出的发明创造 例如,发明人的本职工作是食品机械设计,他完成了一项制作馒头设备的发明 创 造。这项发明就是职务发明。(二)履行本单位交付的本职工作以外的任务所作出的发明创造 例如,发明人原木

9、是从事无线电通讯研究的,受单位临时委派,从事新家具设 计 工作,他所作出的发明创造,也是职务发明创造。(三)主要依靠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1993 年实施的专利法中规定,只有“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条件”,其中包括资 金、设备、零部件、原材料等,才算是职务发明。但是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市场的丰 富,许多物质条件对于发明人或设计人来说,都可以从“本单位”以外的途径很容 易 地取得,因此不再适合作为判断是否职务发明的主要标准,所以,在 2001 年实施 的新 专利法中,除物质条件外,还增加了技术条件作为标准,这里的技术条件 包括不 向外公开的技术资料和本单位独创的相关技术等(四)退职、退休或者

10、调动工作后一年内作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 作或者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是在上班时间还是在业余时间内完成的。只要属于上述 4 种情况 之 一的,即使发明人或设计人是在业余时间作出的发明也是职务发明。2、非职务发明除了上述 4 种情况以外的其他情况,都属干非职务发明。3、对职务发明人的奖励和报酬我国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对职务发明人的奖励作了一系列的规定。(一)署名职务发明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有权在专利文件中署名。这种署名权是对发明人 或 者设计人的精神奖励。(二)发给奖金专利权授予后,专利权的所有单位应给发明人或者设计人颁发奖金。具体数额 由 各单位根据具体情况来定。专利法实施细

11、则第七十四条规定:一项发明专利的 奖 金最低不少于 200()元;一项实用新型专利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的奖金最低不少于 500 y is o(三)获得报酬职务发明的发明人或设计人有权从自己的发明创造中获得报酬,被授予专利权 的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在专利权有效期内,实施发明创造专利后,每年应当从实施该 项发 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所得利润纳税后提取不低于 2%或者从实施该项外观设计 专利所得 利润纳税后提取不低于 0.2%,作为报酬支付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或者参照 上述比例, 发给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一次性报酬。当然,非职务发明的发明人或设计人具有在专利文件中署名的权利。 我国专利法第七条指出:对发明人或者设计

12、人的非职务发明创造专利申请, 任 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压制。四、发明人(设计人)、申请人与专利权人1、发明人或设计人我国专利法中将作出发明创造的自然人称为发明人。(-)发明人(或设计人)概念发明人只能是自然人,不能是法人。自然人是一个专门的法律术语,是指能够 享 受权利承担义务的个人(不包括未出生和已死亡的人);自然人是法人的对称,以 区 别作为单位的法人。不论发明人是中国公民,还是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上的 外国人、无国籍人等,只要符合自然人的条件,就可以成为发明人,其发明创 造 都应该受到我国专利法的保护。法人是自然人的对称。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 有 民事权利和

13、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民法通则第三十六条)。例如,企业、公司、 学校等。法人必须具备下列 4 个条件(1)依法成立; (2)有必要的财产或经费;(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4)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我国专利法所称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是指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作出了创造 性 贡献的人。其中发明人是针对发明专利的创作人而言,设计人则是针对实用新型 和外 观设计专利的创作人而言。但也必须明确,参与发明创造活动的人并不一定具 有作为 发明人或设计人资格。众所周知,一项发明创造的实施过程通常包括技术课题的提出与准备、技术方 案 的确定、直至技术方案的实施。在完成发明创造过程中,只负责组织工作的人

14、、 仅进 行指导和提出启发性意见并未构成发明具体内容的人,或者仅提出设想但并未 参加具 体设计的人,以及参加试验的操作人员,甚至提供技术条件支持的人,均不 算发明人 或者设计人。这一点从我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二条可以看出:专利 法所称发明 人或设计人,是指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作出创造性贡献的人。在完 成发明创造过 程中,只负责组织工作的人,为物质技术条件的利用提供方便的人或 者其从事其他辅 助工作的人,不应当被认为是发明人或创造人。(-)发明人(或设计人)的署名权专利法要求发明人(或设计人)有权在自己的专利申请中署名。但署名时应当 使 用本人真实姓名,不得使用笔名或者假名。同时,发明人也可以

15、请求国务院专利 行政 部门不公布其姓名。不公布姓名的请求提出后,经审查符合要求的,国务院专 利行政 部门在专利公报。说明书单行本以及专利证书中均不公布其姓名。但以后发 明人不得 再请求重新公布其姓名。2、专利申请人专利申清人是指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专利申请请求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 授 予专利权的自然人或法人。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并不是任何自然人或法人都有权 申请 专利。有权申请专利的自然人或法人是:%1 非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其合法权利继承人。所谓合法权利继承人,是 指 由于发明人去世,由其合法继承人继承专利申靖权。%1 职务发明创造所属的法人单位。对于职务发明,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单位。%1

16、 合法受让人。指非职务发明的发明人或者职务发明所属的单位自愿将发明 创 造的专利申请权有偿或无偿地转让给予的人或单位。%1 共同申请人。共同中请人是指共同申请专利的个人与个人。个人与单位或 者 单位与单位。共同申请人中,如果事先有合同约定的,按合同约定的办理。专利申请权的受让人或继承人在提出专利申请时,应提交受让或者继承的证明 文 件。申请人是个人时,应当使用本人真实姓名,不得使用笔名或假名。申请人是单 位 的,应当使用正式全称。3、专利权人专利权人是依法享有专利权的人,也就是专利批准时被授予专利权的专利申请 人。专利权可以是自然人或法人。在专利有效期内,专利权人可以对专利权实行转 让,同时专利权还可以继承。因此,专利权可以变更。当发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学术论文 > 其它学术论文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