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异议申请书理由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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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商标异议理由书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深圳众和汇业国际商务顾问有限公司,受深圳市立维斯特科技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异议人)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 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对亦方科技 有限公司 Yl FANG TECHNOLOGY CO., LIMITER以下简称:被异议人)申 请注册,指定使用在第9类“电池;电池充电器;高压电池;太阳能电池; 阳极;阳极电池;阴极;原电池;蓄电池”商品上的“A ”商标(以下简称:被异议商标)提出异议,该商标刊登在2014年10月20日总第1428 期商标公告上,初步审定号为。“ A”商标是异议人独创的商标,被异议人

2、违背诚实信用原则恶意抢 注。被异议人所使用的图形与异议人享有的在 34类的申请注册商标(初步审 定号为“”)(以下称引证商标)为完全相同商标,亦已构成对异议人在先 的著作权的侵犯,如核准被异议商标注册将会使消费者对其核准使用的商品 来源产生混淆,从而侵犯到异议人的合法权益。同时,被异议人恶意申请被 异议商标,其意是在于通过合法的商标注册手续,掩盖非法的侵权行为。故请求贵局依法不予核准被异议商标取得注册。事实和理由陈述如下:一、“ 亠”商标是异议人独立创造的商标,具有独占的在先权利。(一)异议人简介深圳市维斯特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1年5月11日,注册资本50万,位于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怀德

3、翠岗工业园三区第17幢第二层,公司主营产品“主营电子产品(电池,充电器,电子烟,强光手电,移动电源等)”覆盖无线技术应用、LED发光应用、太阳能光电应用等众多领域, 产品销售遍及全球几十个国家,深得客户青睐。公司创建多年来,已被同行业和相关公众所广泛认知。(二)权利分析商标是异议人独立创造的品牌,具有鲜明的显著特征,其“ E是该图形的独特设计,整体是 EHOM是电子家园的意思,系异议人委 托其朋友设计而成,毫无疑问,异议人是“商标的创造者和最先使用者,在法律上具有无可争辩的以下在先权利:(有当时的设计原稿为证,创建时间可以为依据)如下图图1(1)著作权。“ A”商标的图形是一种独特的设计作品,

4、享有著作权 异议人于在2013年10月22日前一周,委托其朋友为公司设计一个公司商 标.设计了两组方案,并于2013年10月22日下午13:52交给异议人选择异议人原股东何颖于2013年10月22日13: 58通过QC发送给异议人 的法人代表何建忠查看,参考意见,俩人最终选择了“A”作为异议人的商标用于品牌推广;(此人 QQ如图3所示,名为eileen ,QQ号码为乙 图4与图5显示内容为异议人原股东何颖跟异议人的法人代表何建忠交代logo设计说明,及注册事项。)3S1B8127QQ*SI:* | 砲如注4於:TtBi不Fl* |林懵斗。北冋 俪:蕨门苗1严球下1卜人图片4(2)商标权。根据我

5、国商标法第十五条规定“未经授权,代理人或者 代表人以自己的名义将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的商标进行注册,被代理人 或者被代表人提出异议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被异议人与异议人 原股东何颖系夫妻关系,被异议人应被认定为系异议人的代表人在未经授 权的情况下与其合谋以被异议人的名义将异议人的商标进行注册,已违反 了上述商标法第十五条的规定。被异议人的商标注册申请应不予核准。 具体事实如下:异议人原股东何颖于2013年10月22日以快递方式递交设计稿委 托我司申请注册,我司在收到快递后,于2013年11月5日将异议人的商标向商标局递交申请注册在 9类的“稳压电源,低压电源,运载工 具用蓄电池,蓄电瓶,

6、蓄电池箱,电池充电器,电池,磁性身份识别卡,电 子监控装置,运载工具用无线电设备”及 34类已初步审定(初步审定 号为“”)的注册在“电子香烟,吸烟打火机,雪茄烟,非医用含烟草代 用品的香烟,雪茄及香烟烟嘴上黄琥珀烟嘴头,烟袋,烟斗,雪茄烟盒, 烟灰缸,香烟烟嘴”商品上的商标,异议人原股东何颖利用此漏洞期间, 于2013年10月23日,委托在另一家商标申请代理通过网络发送商标 注册所需文件,以被异议人的名义申请提交了商标注册,被异议人的法人当时为异议人公司员工且与原股东何颖系夫妻关系。(2013年10月23日后,原股东何颖与被异议人法人一直在公司上班直到年底), 在此期间,异议人都使用的这个商

7、标进行销售产品。直到2014年,与股东何颖签订散伙协议,且隐瞒商标被异议人注册的事情,被异议 人开始使用异议人的商标进行产品销售,而后异议人才发现商标已被 抢注的事实。以上充分说明被异议人公司与被异议人之间存在千丝万缕的关系,被异议人是在知悉异议人的商标及其使用的商品的情况下,违背 诚信原则与原股东合谋恶意抢注了属于异议人的商标并使用。上述均有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及香港公司注册处的相关档案,股权转让证明,劳动合同,湛炼与何颖的结婚证明等为证。(三)法律分析鉴于上述事实以及代理关系的分析,可以看出:第一,在“ A”商标问题上,原股东何颖作为异议人公司主要负责 人和股东与被异议是属于法律上的夫妻关

8、系,有着共同的利益关系, 异议人与被异议人存有实质上的代理关系。一旦“商标注册成功他们就可以摆脱与异议人之间的关系,并与异议人争抢市场,哄骗 消费者来实现其非法之目的。第二,被异议人申请“ A”商标,完全是一种蓄意的抄袭、模仿、 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是一种恶意抢注的行为。何颖是被异议人的主要 负责人和股东,且被异议人的法人代表当时同为异议人公司员工,他 们当然知道“ A”商标是异议人独立创立的商标,但又用由这个表 面上与异议人没有明确的代理关系,而实质却是与被异议人公司有着 关联关系、与异议人构成实质代理关系的被异议人公司来申请“ A商标,企图由此逃避法律责任。三、被异议商标“ A”与异议人的“

9、 A”商标是使用在同一种商 品、类似商品或相关商品上的相同商标。被异议人申请的第 号“ A”商标与异议人申请注册的“ A”商标 是完全相同的,属相同商标。被异议人,经营业务与异议人的经营业务相同,其商标的使用商 品也必定与异议人已初步审定并实际使用该商标的商品是相关商品。 被异议“ A”商标,其申报的使用商品为第 9类电池“电池;电池 充电器;高压电池;太阳能电池;阳极;阳极电池;阴极;原电池; 蓄电池”这些商品包含了异议人在 9类申请注册的“ A”电池商品, 且与异议人在34类商标,“ A”商标的商品属相关商品。一旦被异议人的“ A”商标侥幸抢注成功,将误导市场和消费者,以为使用该商标的商品

10、系来源于异议人,或与异议人有某种关系,从 而造成混淆,严重扰乱市场秩序,对异议人的商誉造成严重损害。特 别是该商标所代表的电子产业有非常严谨的行业安全要求,这种混乱 将增加市场产品安全隐患, 损害消费者的安全保障,后果将不堪设想四、被异议人抄袭、复制异议人商标,并恶意抢注的行为违反了以下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理应被撤销注册并禁止使用。商标法第十五条规定:未经授权,代理人或者代表人以自己 在名义将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的商标进行注册,被代理人或者被代 表人提出异议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商标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 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

11、影响的商 标。民法通则第四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 诚实信用的原则。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规定:经营者在市场交易中,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公认的商业道德。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五条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下列不正当手段 从事市场交易,损害竞争对手:(一)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二) 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 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 认为是该知名商品;(三)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引人 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基于以上的事实、理由和法律分析,异议人申请商标局对本案进行 调查和核实,并依法撤销对第号“A ”的初步审定,不予注册,以制止被异议人抄袭、抢注他人商标的违法和丧失商业诚信的行为,维 护法律的尊严,保护异议人的在先合法利益,并使广大的消费者免受 欺骗和伤害。异议人章戳(盖章):代理组织章戳:代理人签字:证据清单:附件1、异议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附件2、被异议商标初审公告复印件附件3、被异议人与何颖结婚证明附件4、异议人委托其朋友设计商标的源文件及相关证明文件附件5、异议人号商标初审公告复印附件6、股权转让书复印件附件7、被异议人公司档案提交人: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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