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原则在实践中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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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行政法原则在实践中运用行政法的原则有行政合法性原则和行政合理性原则。所谓行政合法性原则是行政法治原则的核心内 容。它是指行政权力的设立、行使必须依据法律,符合法律要求,不能与法律相抵触。行政合法性原则要 求行政主体必须严格遵守行政法律规范的要求,不得享有行政法规范以外的特权,超越法定权限的行为无 效;违法行政行为依法应受到法律制裁,行政主体应对其行政违法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行政合法性 原则包括实体合法和程序合法两个方面的内容。违反实体法和违反程序法都是对行政合法性原则的破坏。 实体法是指规定行政主体在行政管理活动中的权利与义务的行政法律规范。程序法则通常是为保证行为程 序公正,没有偏私,从

2、而保障实体权利得以实现的法律规范。行政程序合法包含三方面的内容:(一)任何人不能成为审理自己案件的法官。执行这一原则的制度是回避制度。(二)行政机关在裁决行政纠纷时不能偏听偏信,应当给予当事人同等的辩论机会。(三)决定对当事人不利的事务时,应预先通知当事人并给其发表意见的机会。行政合法性原则的具体要求:行政合法性原则的前提条件是有法可依。行政合法性原则通常要求行政权依法律的规定存在,行政 机关依法设立并应依法行使行政职权。具体讲,行政合法性原则应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的要求:(一)任何行政职权都必须基于法律的授权才能存在(二)任何行政职权的行使应依据法律、遵守法律,不得与法律相抵触,这就要求行使行政

3、权力不仅应遵循实体法规范,而且应遵循程序法规范,二者不能偏废。(三)任何行政职权的授权和委托及其运用都必须具有法律依据,符合法律宗旨。行政合法性原则这三个方面的具体内容要求行政主体应严格依法办事,行政管理活动应有法可依,严格按照法律规范进行。这里所讲的法律是广义上的法律不仅仅只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宪法、法律,还有国务院指定的行政法规,国务院各部门制定的规章、省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以及较大的室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乡法规以及省级人民政府和较大的室以上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等。行政合理性原则是行政法法治原则的另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是指行政机关不仅应当按照法律、法 规规定的

4、条件、种类和幅度范围作出行政决定,而且要求这种决定应符合法律的意图和精神,符合公平正 义等法律理性。行政合理性原则中的理是指体现全社会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的法理。行政合理性原则基于 实际行政活动的需要而存在的。任何法律都是有限度的,尤其是规范行政活动的法律。主要表现在:(一)法律不可能规范全部行政活动(二)法律对行政活动的规范,应留出一定的余地,以便使行政机关根据具体情况灵活处理。如果法律对行政活动规定得面面俱到,毫无裁量余地,则最终可能导致行政机关束手无策。行政合理性原则的具体要求:行政合理性原则作为一项普遍适用的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其具体要求 主要有:(一) 行政行为 的动因应符合法律的目的(

5、二) 行政行为应建立在正当考虑的基础上,要有正当的动机(三)行政行为的内容应合乎情理。总之,行政合理性原则要求行政机关行事符合常理。自由裁量权赋予行政机关更多的权力,因此应 受到更多的限制。既要防止对自由裁量限制过严,使自由裁量变成羁束决定;又要防止对自由裁量的放任, 使之变成专横行为,破坏行政法治。一般来说,具有不政党动机、不考虑相关因素或内容不合理的相关因 素内容要合理是相互联系的,共同形成对行政自由裁量的实质控制,使行政法治得以完善。在现实生活中,行政合法性原则贯彻得非常不好。如有的行政机关没有职权的情况下,却要行使所 谓行政权力。如在现实生活中发生这样的案件:一城管大队执法人员拦截大货

6、车,要求罚款。罚款的理由 为,该车拉散装建筑废弃铁丝,没有罩蓬布。违法嫌疑人进行申辩,执法人员不但不听申辩,并强行扣了 大货车司机的机动车驾驶证。不交罚款,就不发还机动车驾驶证。很显然城管大队无权扣机动车驾驶证, 但就是这听起来象个笑话事情在现实中的确发生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法,嫖娼最高被处 罚5000元。然而在现实中,被处罚多少数额的都有,大多数被处罚10000元,7000元、6000元情况不 等。往往这种处罚是以公安派出所名义进行作出的,并且罚款不出具任何收据占了不小的比例。事后当事 人想起诉到法院,却连个收条也拿不出来。嫖娼,不但违法,而且影响家庭,影响工作,影响一个人的仕 途

7、升迁。所以某些公安干警抓住违法嫌疑人的这一心理弱点,不仅仅是罚款,简直是有“敲诈”嫌疑,使用 精神逼迫的手段迫使违法嫌疑人主动交纳高额罚款。象这样执法,不但执法主体不正确,即公安派出所无 权行使象这样的大额罚款,而且罚款数额过高,直接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法。另外行政行为 程序不合法。最基本应给违法嫌疑人出具一张收据,告知违法嫌疑人违反了什么法律,有哪些行政救济手 段。所以行政合法性原则在现实生活中贯彻得不够顺利。行政合理性在现实生活中贯彻得也非常不利。常有这样的情况发生,双方发生欧斗,依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治安管理法之规定可以实施拘留。当事人常反映“为什么只拘留我,不拘留对方? ”我们或许

8、常 做这样的解释,法律只是说“可以”拘留,而没有说应当拘留。所以说只要拘留合法即可,被拘留的人不能 强行要求公安机关拘留对方。这种解释只是对行政合法性进行的,没有解释行政行为为什么经常合法但不 合理。拘留斗殴一方,不拘留对方,显然不合理,不公平,不能说服人。行政机关应一视同仁,同等情况, 应给予相同的行政处罚。行政合法性原则,行政合理性原则是非常好,但在现实生活中贯彻得非常不利。实现依法行政的梦 想,还有待时日,有待于努力。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形成性考核册作业参考答案我在网上找的答案,和大家分享一下!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形成性考核册作业参考答案作业 1 解答提示第一小题:在理论阐述的同时着重结合本

9、职工作实践谈运用。答:1、结合工作实际,谈谈行政法基本原则在实践中的运用 在深圳的出现公安机关对于嫖客、卖淫、拉皮条和妈眯的游街示众的处罚,本人也是一个从 事相关工作的工作人员,认为这样的行为是不妥当,严重违背了行政法的合法性原则的要求。(1)公安机关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授权,是能够管理社会治安的部门,但是,并没 有规定到,作为公安机关对于卖淫嫖娼等人员有进行游街示众的处罚的权力。仅仅是规定到 罚款或者行政拘留、警告的处罚手段。作为公安机关不能够自己创造相关的处罚种类来进行 处罚,仍然必须是强调法律本身的规定、法律本身的授权。(2)该行为的产生,恰恰表明公安机关在执法的过程中,没有依照法律的,

10、而是依照我们 传统上的道德来执法,来进行对对方进行惩罚。第二小题:要将成为行政主体的三个要点讲全面,并举例说明。 答:那作为大家,如何判断对方是否是一个行政主体?那我们就要把握住行政主体的基本特 征:1、行政主体享有国家行政权力,实施行政活动的组织 这样的一个特征与其他国家组织进行 了区分。人大不是行政主体。因为人大依照宪法和组织法的规定,享有的是立法权力,它显然不是行 政主体,而是立法主体;那作为法院、检察院这样的国家机关同样也不是。因为作为法院、 检察院根据宪法的规定,享有的是司法权力,也不是行政主体,而是司法主体。2、行政主体是依法能够以自己名义行使行政权的组织,主要是说作为行政主体应该

11、是具有 独立的法律人格。比方说,作为遇到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行为,一般情况下就是公安局内部的治安科 来进行处罚的,那作为汕头市公安局治安科是不是一个行政主体呢?这里仍然不是,要成为 行政主体必然是能够以自己的名义来行使行政权的组织。在处罚决定书上,上面的印章其实 是汕头市公安局。所以,作为治安科不是行政主体,在该行政处罚的法律关系当中,真正的行政主体应该是汕 头市公安局。3、行政主体是能够独立对外承担法律责任的组织(1)治安联防队不能够成为行政主体。因为它不能够独立承担行政责任。最终,作为法院 仍然是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以公安机关为被告.(2)公安局治安科同样也是不能够成为行政主体。因为它

12、不能够独立承担行政责任。最终, 法院仍然是将公安局列为被告。作为原告如果是要求对方进行国家赔偿,仍然是将汕头市公 安局列为行政赔偿义务机关。第三小题:须举例说明。3、行政救济的途径有哪些(须举例说明) 我国行政救济的途径主要是两种,就是行政机关救济和司法机关救济(1)行政机关救济 是指行政管理相对方依法向有权的国家行政机关请求对行政主体的行政违法或者行政不当 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纠正或者追究其行政责任的一种救济途径。在我国,这里主要是通过行政复议的方式来实现。如某人对于某区公安局的处罚不认可,认为其行为是一个违法的行政行为,可以向其上一 级的机关提出复议,如向汕头市公安局或者区政府提出,由其来审

13、查相关的决定的是否合法。(2) 司法机关的救济 也就是行政诉讼,是指作为审判机关的人民法院接受行政管理相对方的诉讼请求,依照法定 的审判职权和诉讼程序,通过处理和裁决行政争议,纠正行政违法,维护相对方的合法权益, 监督行政主体的行政活动。作为法院主要是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不对具体行 政行为的合理性进行审查,也就是说作为行政主体的行为,审查过程中只是审查涉及到行政 违法行为的部分,作为法院可以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当然,这里也有例外,就是 对于显失公正的行政处罚的行政行为,这里就可以进行合理性审查。最后可以直接判决变更。(3) 行政赔偿也是行政救济中很重要的组成部分。 当国家机

14、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过程中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并且造成损害时,受害者有权依照国家赔偿法取得国家赔偿。如被公安局违法拘留,被 拘留者可以要求实施该行为的公安局予以国家赔偿 所以说,当公民的权利受到行政机关的侵害,作为当事人如何寻求行政救济,主要两种手段, 一种就是向法院打官司,就是司法机关救济,另一种手段称之为行政机关救济,主要是向该 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为主。当然,还可以专门提出或者附带与诉讼、复议中提出 行政赔偿的请求。作业 2:案例 1. 【结论要点】本案行政行为的主体是林业局。 本案的关键在于文中授权的含义。如果属于授权,则由接受授权的组织承担责任;如

15、果属于 委托,则由作出“授权”的组织承担责任。可以明确的是,授权必须是法律、法规的授权,行 政机关的授权只能视为委托,不是行政法意义上的授权。本案只是名义上的授权,而其实质 则是委托。因此,本案的行政主体是林业局。派出所的行政主体地位案例 2. 【结论要点】 派出所在行政法上可能具有行政主体资格。 派出所属于派出组织。在我国,派出组织有两种类型:派出机关与派出机构。在行政法上, 派出机关具有行政主体资格,而派出机构一般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但这并不意味着派出机 构不能成为行政主体。如果法律、法规授权于派出机构,则派出机构可能因此而成为行政主 体。就本案而言,九公里派出所虽然是韶关市公安局的派出机

16、构,但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明确规定,派出所有警告和50 元以下的罚款权,九公里派出所因此而具有了行政主体资格, 其作出的处罚是在法律、法规授权的范围之内,因而应当作为行政诉讼的被告由其独立承 担责任。案例 3. 【结论要点】 (1).是.北京科技大学是从事高等教育事业的法人,原告田永诉请其颁发毕业证、学位证,正 是由于其代表国家行使对受教育者颁发学业证书、学位证书的行政权力时引起的行政争议, 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2).没有侵犯行政权.北京科技大学是国家授权的学士学位授予机构,在原告取得大学毕业资 格后,应履行将毕业生的有关资料上报所在地的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以供当地教育行 政部门审查和颁发毕业派遣证。(3) .行政赔偿范围只包括违法行政行为对受害人人身权或者财产权造成的实际侵害。 目前,国家对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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