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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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意见 20年,我县认真贯彻中央号文件精神,稳步推进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全面落实粮食直补等一系列扶持农民增收、支持农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有力地促进了全县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但是,必须清醒地看到,巩固减轻农民负担成果的长效机制还未建立,引发农民负担反弹的深层次矛盾和因素还未完全消除,深化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任重而道远。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今年中央号文件精神,稳步推进农村税费改革,现就做好20年深化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全面落实免征农业税政策 根据0*年中央1号文件精神,省政府决定从2*年起,在全省范围内免征农业税。免征农业税是贯彻

2、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重大举措,对顺利实现农村税费改革的最终目标意义重大。对此,全县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搞好政策宣传,全面落实免征农业税政策,确保这项政策落实到户。同时,要切实做好免征农业税政策与前几年出台的相关政策的衔接工作,确保农民真正实现“零负担”。 二、加强对财政转移支付补助资金的管理 县财政局要加强对乡镇财政的转移文件和对村级组织补助资金的管理。转移支付资金要保证乡村组织运转和农村义务教育等正常需要。对村级组织的补助要实行“村财乡管”,优先保证村干部报酬发放。各乡镇对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要做到专款专用,县上对截留、挪用转移支付资金的有关责任人将坚

3、决查处,并相应扣减该乡镇下年度转移支付资金。 三、稳妥推进各项配套改革 1、继续推进乡镇机构改革,加快乡镇政府职能转变。要精减乡镇机构和人员,严格核定和控制乡镇行政和事业编制,按照将事业单位公益性职能和经营性职能分开的原则,整合乡镇事业站(所),不再新设自收自支单位,无条件清退机关事业单位的借调、临时聘用人员,妥善安置分流人员,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县人劳局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县委文件精神,对清退机关事业单位借调、临时聘用人员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将检查结果报县政府。 2、加快推进农村义务教育体制改革。进一步做好农村学校的布局调整,适当集中办学,鼓励引导社会力量依照国家有关教育法规办学。从实际出发

4、,加快撤点并校步伐,撤并生源较少、办学条件较差的农村中小学校。抓紧进行农村中小学教职工的定岗、定员和超编教职工的分流工作,统筹配备县域内城乡中小学教职工,优化师资队伍结构和教育支出结构,确保农村中小学校教职工工资按国家规定标准按时足额发放和危房改造资金及时到位。县教育局、县编办要对撤销乡镇教委及撤销后人员分流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将检查结果报县政府。 3、推行农村财务监督服务改革。各乡镇妥按照*县农村财务监督服务改革实施意见文件精神,逐步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和监督,在确保会计主体、资金所有权、资金使用权“三权不变”的前提下,全面推行“村财乡管”,确保村组财务公开、透明。 四、认真落实土地承包政策

5、 土地承包政策是党在农村政策的基石。长期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是广大农民群众的愿望,也是保持农村乃至整个社会稳定的基础。针对一些村组随意收回农户承包地、强迫农户流转承包地等问题,各乡镇妥开展一次全面检查,对违反法律和政策的,坚决予以纠正和处理。要尊重和保障外出务工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随意收回外出务工农户的承包地。要以土地承包法为依据,稳妥处理土地承包纠纷,及时化解矛盾,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依法规范农村土地流转,乡村干部不得代替农民决策,严格禁止违背农民意愿、强迫农民流转土地;对欠缴税费的农户,要说服教育,但不能收回承包地;对土地二轮承包中部分土地没有承包到户

6、、机动地预留过多的问题,要认真进行查究,切实按照国家政策规定承包到户。 五、完善村内“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 省政府决定,从20*年起,全省取消统一规定的劳动积累工和义务工。各乡镇要转变观念,尊重群众意愿,统筹安排好农村集体公益事业,完善村内“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要严格区分加重农民负担与农民自愿投工投劳改善自己生产生活条件的政策界限,在切实加强民主决策和民主管理的前提下,本着自愿互利、注重实效、控制标准、严格规范的原则,引导农民自愿投工投劳,改善生产生活条件。涉及村内筹劳的,要严格执行村内“一事一议”议事程序、议事范围和筹资筹劳上限标准;涉及跨村使用劳动力的,应坚持实行有偿用工。严

7、禁强行以资代劳,防止“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成为随意增加农民负担的借口。 六、逐步清理农业税尾欠 逐步清理农村税费尾欠是解决农村积累多年的利益分配不均矛盾的治本之策。妥善清理农村税费尾欠,对于平衡农民之间利益关系、缓解村级负债压力、促进乡村两级债务化解、保证村级组织正常运转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以维护稳定为前提,认真研究,精心组织,对0*年农村税费改革前发生的农业税、农业特产税及“三提五统”、集资尾欠,以村为单位张榜公布,得到群众确认后登记造册,由农户制定还款计划,逐年清收。对20*年以后发生的农业税尾欠,符合减免条件的,由个人提出申请,经村民委员会讨论,报乡镇政府批准后予以减免

8、;对应该缴纳且又有缴税能力的,按规定程序依法收缴。 七、妥善化解乡村不良债务 乡村不良债务是当前影响农村经济发展的一个难点问题,也是影响农村稳定的一大隐患。各乡镇、各部门要按照“制止新债、摸清底数、明确责任、分类处理、逐步消化”的原则,积极开展乡村债务清理化解工作。要坚决制止新债务的发生,坚决杜绝举债建设“政绩工程”。要摸清底数,对乡村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清理。在此基础上,要核销虚假债务,按照债务性质明确偿还责任,制定分阶段化解的目标,稳妥地开展化解工作。县农业局要继续做好范家寨乡化解不良债务试点工作,研 究和探索化解不良债务约有效办法,待效果明显后在各乡镇全面推行。 八、建立健全农民负担监督管理

9、机制 加强涉农收费管理,是深化农村税费改革、从根本上减轻农民负担的一项重要内容。要进一步清理涉农收费项目,加强对涉农负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审核、监督,防止以经营服务性收费为名变相加重农民负担。重点整治农村教育、订阅报刊、用水用电、修建道路、计划生育、农民建房、农民务工经商等方面的乱收费。加大农民负担专项治理,继续抓好涉农价格收费公示制、农村订阅报刊费用限额制、农村义务教育一费制和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追究制四项制度的落实,健全农民负担监测、信访举报、监督检查、案件查处等监督管理制度,防止农民负担反弹。 九、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改革纪律 县税改办、县委农工部、县监察局要加强对农村税费改革

10、工作的监督检查,采取日常检查与重点督查、定期检查与随机抽查、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对农民群众反映的问题,要逐一回访督查,及时处理,做到有错必纠,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回音。对执行改革政策走样、截留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加重农民负担、造成群体性事件或恶劣影响的,县监察局耍对有关乡镇、部门主要责任人实行责任追究。县税改办对农民群众来信来访情况耍及时进行通报,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组织有关部门核实情况,及时查处,确保改革政策落实到位,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深化农村税费改革,涉及农村政治、经济和社会各个领域,关系农村的发展稳定。目前,农村税费改革己进入攻坚阶段,各乡镇要把农村税费改革作为一件事关全局的大事,摆在重要议事日程,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层层落实各级领导负责制和部门分工责任制;要进一步健全农村税费改革办事机构,完善工作机制,为深化改革提供必要的组织保证。县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税费改革工作;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及时了解和掌握改革试点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总结经验,完善政策,确保农村税费改革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第 1 页 共 1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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